1、在德自费留学人员 2016 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一、 申请材料清单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 (研究生类)2.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4.邀请信/入学通知书复印件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6.学习计划(外文) 7.国外导师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9.两封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10.有效护照、签证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12.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等需提交)二、 材料说明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
2、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如工作经历) 。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申请人提交申请表后,在受理机构接收前可以提回修改,受理机构接收后不能提回申请表。如确实需在受理机构接收后修正内容,需联系受理机构退回,并在项目开通期内再次提交申请表。因此,申请表填写完成后,请务必仔细核对无误后方可提交。申请人需在申请材料“申请人保证”栏中签名。 2.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 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推荐表在申请人打印
3、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 。推荐表应由申请人所属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针对每位申请人在线填写。 3在读学校开具的注册/学籍证明 申请人的注册/学籍证明应由申请人所在留学单位相关部门出具,说明申请人目前的学籍情况,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时间、所在院系和专业、硕士或博士所在年级、学习期限等。注册/学籍证明应使用带有单位抬头的信函纸打印并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4正式邀请信复印件或入学通知复印件 (1)申请人应提交正式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应使用拟留学院校(单位)专用信纸打印,并由主管部门负责人/导
4、师签字。 (2)申请人提交的邀请信或入学通知应为无条件入学通知(unconditional offer) ,但以下条件除外:a入学通知在申请人取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后方可生效; b入学通知在申请人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后方可生效; (3)邀请信/入学通知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a申请人基本信息:申请人姓名、出生日期等; b留学身份: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c留学时间:应明确留学期限及起止年月; d指导教师的相关信息; e留学专业或受邀人拟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f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申请学费资助人员无需包含此项) 。 g外方负责人签字与联系方式。 (4)如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
5、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在读硕士/博士一年级学生若无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需提交由就读导师出具的含以上相应内容的说明材料。 5收取学费明细表(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申请学费资助人员如在提交的邀请信复印件/入学通知复印件中未注明留学所需费用相关信息,则须另行提交收取学费明细表复印件或有关学习费用明细表复印件。 6学习计划(外文) 申请时应提交外文学习计划(1000 字以上) ,并由外方导师签字。学习计划如为英语以外语种书写,需另行提供中文翻译件。 7.国外导师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导师(博士阶段导师)的学习、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
6、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导师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特殊原因外方导师不能提供,需在申请表中“国外导师”栏中加以说明。如有多位导师的情况,请提交由实际指导教师提供并签名的简历。 8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提供的成绩单应包括本科、硕士、博士(如有)学习阶段,直至最近一学期的成绩。成绩单应由就读单位有关管理部门开具。可提供外文成绩单,如为英语以外语种,需另提供英文翻译件。9两封同行专家推荐信(申请学费资助人员需提交) 推荐人不能是现任国外导师,推荐信应注明推荐人的职务/职称、工作单位等,使用推荐人所在单位专用信函纸(有单位抬头名称)打印并由推荐人本人签字。 10有效护照、签证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复印件。 1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如最高学位在国外大学/教育机构获得,可无需提供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12. 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等需提交)申请时为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的,需提供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