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9 年杏林街道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书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和投资环境,巩固和发展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促进城乡协调发展,使辖区城市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结合市考评委 2009 年工作标准及集美区城市管理工作责任书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责任书。一、 责任内容1、加强对辖区城管工作的领导,全面落实城市管理责任制,对辖区主次干道、居民生活区和城乡结合部实施覆盖式现场管理。2、根据各级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要求和标准,组织做好本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重点抓好“门前三包” 责任制的落实。3、加强保洁人员的管理
2、,做好辖区内城区主干次道、过境公路干线两侧、城乡结合部、社区街巷等的清扫保洁工作。4、加强环卫设施配套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洁楼的规划、选址、建设。5、进一步落实“三定一包 ”(定地段、定人 员、定标准、包责任)的环卫责任制度,认真做好垃圾处理费征管工作,做到应收尽收,积极探索多元化筹集环卫经费的新途径,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垃圾管理系统。6、健全完善考评制度,参照上级考评标准,对城区主次干道、社区居委会(含物业)、城乡结合部的道路街巷清扫保洁、垃圾清运及“门 前三包” 落实情况等 项目进行每月自查,建立健全档案资料。7、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整治,确保辖区城区主次干道、过境公路干线两侧可视范围内、自然
3、村入村村口、入村主干道和主要集贸市场、居住小区等周边范围无卫生死角、屋顶垃圾、乱张贴、乱涂写、乱悬挂、乱占道、乱堆乱放等现象。8、教育居民自觉遵守文明公约,杜绝乱扔乱倒土头垃圾;组织力量加强督导,劝导有碍市容环境卫生的不文明行为。9、加强舆论宣传,发动社会各方面参与城市管理。10、按照责任范围,对群众投诉、信访转办、媒体曝光、各级考评巡报、通报等存在的问题,要责任到人,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并按时反馈。11、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及时向城管办反映本辖区城管难点、热点问题,配合城管办加以解决。12、定期分析辖区内城管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 考评范围由
4、街道环卫站组织每月考评工作,考评范围主要是城乡结合部、社区街巷、居住小区。考评内容包括必查和抽查项目,市、区市容考评委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的整改情况为必查项目,抽查项目由街道环卫站根据实际确定。三、 考评办法(一)结合市、区每月考评计划组织抽查考评。(二)社区考评采用明查(40%)与暗访(60%)相结合方式;城乡结合部采用明查(50%)与暗访(50%)相结合方式,并将保洁与管理成绩综合得出每月平均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四、 考评评分标准依据(一)城区道路项目,以2009 年厦门市城区道路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二)城乡结合部项目,以2009 年厦门市城乡结合部市容和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
5、(三)市级居住小区项目(含街巷),以2009 年厦门市市级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四)区级居住小区项目(含街巷),以2009 年厦门市区级居住小区园林绿化和市容环境卫生考评标准为依据。五、奖罚方法1、 年度综合考评成绩分为优秀(90 分以上)、良好(80-90 分)、及格(70-80 分)、不及格(70 分以下)。2、有下列情形的从总评定成绩中给予加分或扣分:责任期内开展一次专项整治活动,且整治效果显著的,给予+2 分,两次以上+3 分。 (开展专项整治活 动,需书面报环卫站备案)。市、区级月考评点评存在的问题,在暗访之前彻底整改的+1 分,整改不到位-1 分,未整改的 -2 分。被电视等媒体曝光的“卫生死角”-1 分,整改期限内未整改的-2 分。3、组织相关人员对 2009 年度城管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结合 12 个月考评成绩平均分数情况,对优秀、良好的单位分别给予奖励 8000 元和 5000 元,不及格单位处以罚款。六、本工作责任书奖罚办法的解释权归杏林街道办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