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表 : 高 等学 校学生及 家庭情况调查表 学校: 院(系): 专业: 年级: 学生基本情况 姓 名 性 别 出生年月 民 族 身份证号 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 口 城镇 农村 毕 业 学 校 家 庭 人口数 家 庭 类 型 孤儿 单亲 残疾 烈士 或优抚对象子女 低保家庭 建档立卡贫困户 其他 家庭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联系电话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家庭有关信息 家庭年收入 (元)。学生本学年已获资助情况 。 家庭 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家庭欠债情况及原因: 。 其他情况: 。 本人承诺以
2、上所填内容真实无误,并予以认可,如不真实,本人愿意承担相应后果。 学生本人签名: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 确认签章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注: 本 表 供 学生 申请家庭经济困难 认定 和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用。可复印 。请 如实填 写,到家庭所在地的 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核实、盖章。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填表说明: 高 等学 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是学生在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和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 贷款时必须提交的证明材料。请学生如实填写该表,到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 、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任何一单位 核实、盖章。 乡镇(街道) 民政部门 无专用公章,可由政府代章。 申报家庭经济困难时,向学校提交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时,向学校或经 办银行提交另一张盖章的调查表原件。 本 表可 复印使用 , 也可 登录 全国学 生资助管理中 心网站( http:/)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