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教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填表说明 1、 此次调查表为教职工基本信息表, 应 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 调查表收回后 学校住房货币化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将派专人逐一 进行 核实。 2、 此次填表对象为 原农大 在职和离退休教职工(含荣昌校区、柑研所、合川农场) 、 2005 年 7 月后进校的教职工 及 1999 年 7 月 1日后 去世 的教职工 。 3、 双职工教职工,夫妻双方 应各 填 一份 , 并加 盖双方 所在 单位公章 ; 单职工 教职工 只 填 一份, 配偶单位应 如实填写其配偶住房情况,并加盖配偶 单位 公章 , 配偶为城镇居民 的 ,由社区填写并加盖公章。 4、 房屋座落(门牌号) 项应 填写 现 住房地址(有两套及以上 的应全部填写 )。 5、 学校教职工住房货币化实施细则将另行公布,此次为前期准备工作阶段,希望各单位、各位教职工认真对待。 6、 请 各单位 将本单位教职工 重庆市教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 汇总,并 于 2007 年 6月 25 日前将 本单位教职工 重庆市教职工家庭住房情况调查表 及 汇总表交国资处房地产科 ( 211号房间 ) 。 联系人:雷老师( 68254566) 蔡老师( 68251295) 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七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