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广 西 南 丹 县 南 星 锑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茶 山 锑 矿采 矿 权 评 估 报 告 书摘 要天易衡评报字2012 第 0201 号评估机构: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采矿权人: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评估对象: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目的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定广
2、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评估基准日:2011 年 10 月 31 日。评估日期:2011 年 7 月 5 日至 2012 年 2 月 8 日。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收入权益法。主要技术参数:截止储量核实基准日止 2009 年 12 月 31 日,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矿区范围内,保有资源储量(111b+122b+333)129.7 万吨,金属量(111b+122b+333)锑 19398 吨、钨 4665 吨,平均地质品位:锑(Sb)1.5%、钨(WO 3)0.36%;伴生矿种铅、锌、银资源储量( 333)矿石量:129.7
3、万吨,伴生矿种(333)金属量:锌 11414 吨,铅 7653 吨、银 20.14 吨;评估利用的资源储量矿石量:110.86 万吨;可采储量矿石量:99.77 万吨,可采储量金属量:锑 14119.92 吨,钨 3625.74 吨,锌 6848.40 吨,铅 4591.80 吨,银12.08 吨;可采储量平均地质品位:锑(Sb)1.42% 、钨(WO 3)0.36%、锌(Zn) 0.62%、铅(Pb)0.41 %、银(Ag)10.90 克/ 吨;生产规模:20 万吨/年;采矿回采率 90%;矿石贫化率 15%。2006 年 9 月 30 日至储量核实基准日止 2009 年 12 月 31
4、日采出矿石量 39.23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万吨,矿石贫化率 15%,采出矿石消耗资源储量矿石量 33.35 万吨,消耗资源储量平均地质品位:锑:(Sb)1.76%、钨(WO 3 )0.35%,伴生锌、铅、铜、银分别为锌(Zn)0.88% 、铅( Pb)0.59%、银(Ag)15.53(g/t) 。矿石贫化率 15%;生产规模:2009 年 18 万吨、2008 年 20 万吨、2007 年 1.13 万吨、2006 年 912月 0.1 万吨。产品方案:锑精矿(锑品位 40%) 、钨精矿(钨品位 65%) 、锌精矿(锌品位4
5、5%) 、铅精矿(铅品位 46%) 。选矿回收率:锑 82%、钨 60%、锌 86%、铅 70%、锑精矿含银选矿回收率 71.11%。主要经济参数: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服务年限 5.87 年,技改基建期 1.2 年;固定资产投资:原值 2952.96 万元,净值:1661.54 万元;流动资金:531.53 万元;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精矿不含税销售价格:锑精矿 32364.67 元/金属.吨、钨精矿 85470.09 元/金属.吨、锌精矿 8547.01 元/金属.吨、铅精矿 9401.71 元/金属.吨、锑精矿含银 4200.00 元 /千克;单位总成本费用:518.27
6、 元/吨.原矿,单位经营成本费用:508.05 元 /吨.原矿;折现率 8%。消耗资源储量计算年限 3.25 年;消耗资源储量年开采矿石量及精矿不含税销售价格见下表:项目名称 合计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原矿产量 (万 t) 39.23 0.10 1.13 20.00 18.00 锑精矿售价 元/金属吨 20707.96 20707.96 15929.20 17756.41 钨精矿售价 元/金属吨 88495.58 87522.12 73982.30 58974.36 锌精矿售价 元/金属吨 16327.43 16760.18 5752.21 6666.67 铅
7、精矿售价 元/金属吨 8333.63 12059.82 10555.75 8222.31 锑精矿含银售价 元/千克 3270.00 3300.00 3250.00 2700.00 折现率 8%;2006 年 1012 月、2007 年、2008 年、2009 年各年折现系数分别为:1.3692、1.3431、1.2437 和 1.1515。评估结论:本公司评估人员在调查、分析评估对象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依据科学、合理的评估程序和方法,经过评定估算,确定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委托,因采矿权出让涉及交纳采矿权价款的“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价值为 2886.35 万元人
8、民币,大写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陆万叁仟伍佰元整,其中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 2009 年 12 月 31 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值 2171.23 万元, 2006 年 9 月 30 日至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消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耗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值 715.12 万元。评估有关事项声明:评估结论的有效期为一年,即从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内有效。超过一年此评估结果无效,需重新进行评估。本报告仅供委托方为本报告所列明的评估目的以及报送有关主管部门机关审查而作。评估报告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向他人提供或公开。除依
9、据法律须公开的情形外,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不得发表于任何公开的媒体上。重要提示:以上内容摘自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应认真阅读该采矿权评估报告书全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注册矿业权评估师: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二一二年二月八日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目录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目 录一、正 文 .-11、评估机构 .I-1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 .I-13、评估目的 .I-24、评估对象和范围 .I-25、评估基准日 .I-36、评估原则 .I-37、评估依据 .I-48、采矿权概况 .
10、I-59、评估实施过程 .I-1410、评估方法 .I-1511、勘查工作及开发利用方案评述 .I-1512、主要技术经济参数依据 .I-1713、主要技术方案及参数 .I-1714、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价款评估 .I-2015、矿山消耗的资源量价款评估 .I-3716、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 .I-4317、评估结论 .I-4318、特别事项说明 .I-4319、有关问题的说明 .I-4420、采矿权评估报告日 .I-4421、评估责任人员 .I-4422、评估工作人员 .I-45二、附 表 .-1茶山锑矿采矿权价款评估值汇总表 .-1附表一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
11、款评估价值估算表 .-2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目录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附表二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锑、钨)可采储量计算表 .-3附表三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4附表四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固定资产折旧费用估算表 .-5附表五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单位成本费用估算表.-6附表六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总成本费用估算表 .-7附表七 当前储量估算基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8附表八 当前储量估算基
12、准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税费估算表 .-9附表九 消耗资源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价值估算表 .-10附表十 消耗资源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销售收入估算表 .-11三、附 件 .-1附件一 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1附件二 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 .-2附件三 注册矿业权评估师资格证书 .-3附件四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 61 号) .-5附件五 采矿许可证(副本,证号:4500000620131) .-12附件六 关于延期申报采矿权登记申请材料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采延201157 号、桂国土资采延20
13、10211 号) .-13附件七 “关于广西南丹县茶山矿区锑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证明” (桂资储备案201097 号) .-15附件八 广西南丹县茶山矿区锑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意见书(桂储伟审2010101 号) .-16附件九 广西南丹县茶山矿区锑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 .-34附件十 “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开采设计方案评审意见书(桂国土矿开审201118 号) .-81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目录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附件十一 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开采设计方案 (摘要) .-91附件十二 南丹县南星锑业
14、有限责任公司 20082010 年企业财务报表 .-161附件十三 固定资产原值、折旧清单(2011 年 6 月) .-208附件十四 锑、钨矿销售合同(2010 年) .-213附件十五 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 .-222附件十六 关于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申请办理采矿权延续登记调查意见的函(桂国土资函20111598 号) .-223附件十七 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证明(桂国土资矿评备字2010第 27 号) .-225附件十八 矿业权评估项目胜任能力自述 .-227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I-1I 正文广 西
15、 南 丹 县 南 星 锑 业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茶 山 锑 矿采 矿 权 评 估 报 告 书天易衡评报字2012 第 0201 号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接受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的委托,根据国家有关矿业权评估的规定和中国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本着客观、独立、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矿业权评估准则的相关规范,选择适当的矿业权评估方法,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因采矿权出让涉及的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进行评估。本公司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进行了实地查勘、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托评估的采矿权在 2011 年 10
16、月 31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做出了估算。现将采矿权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1、评估机构机构名称: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内西顺城街 46 号南 213 室;法定代表人:张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110102010790190。探矿权采矿权评估资格证书编号:矿权评资2008013 号。2、评估委托方及采矿权人2.1 评估委托方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2 采矿权申请人采矿权申请人: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工商注册号:451221000000966;注册资本:壹仟捌佰万元人民币;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南丹县城关镇民行北路;经营范围:销矿开
17、采(限于茶山矿)锑精矿、锡精矿销售、铅锑合金冶炼、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I-2销售;铅、锌、铜矿产品购销;自营出口本企业自产的铅、镍、铟及其系列产品;钨矿开采、销售;银、铬矿销售;成立日期:1995 年 11 月 13 日。3、评估目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拟出让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对该采矿权进行价款评估,本项目评估目的是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确定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价款提供公平、合理的价值参考意见。4、评估对象和范围4.1 评估对象评估对
18、象: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 61 号)及原采矿许可证 (证号:4500000040061) ,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矿区范围由4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743 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由+600 米至-5 米(含 5井底水仓) 。采矿许可证 (证号:4500000040061)矿区登记面积为 2.843 平方公里,根据评估机构调查核实,系由采矿证原件丢失补办发生的错误。4.2 评估范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广西南丹县
19、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的矿区范围由 4 个拐点圈定,矿区面积2.743 平方公里,评估范围矿区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如下:评估范围坐标一览表北京 54 坐标 西安 80 坐标拐点号X Y X Y1 2749900 36462200 2749842.533 36462127.6482 2749900 36463000 2749802.556 36462927.6423 2747120 36462480 2747062.532 36462407.6324 2747370 36463700 2747312.529 36463627.643开采深度 由+600 米至-5 米标高本次委托评估
20、评估矿区范围与采矿许可证 (证号:4500000040061)原矿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I-3区面积一致,开采标高下调 5 米,即包含 5井底水仓。4.3 评估对象历史沿革根据资料茶山锑矿已开采 30 余年,现采矿权人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国有企业,成立于 1995 年 11 月 13 日,2000 年 11 月取得该矿采矿许可证,证号:4500000040061,面积 2.7434km2,开采标高 600 m0m,有效期2000 年 11 月至 2010 年 11 月。4.3 采矿权评估历史2009年12月14日由广
21、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公开选择评估机构的方式委托山西儒林资产评估事务所对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进行了采矿权评估,评估目的为茶山锑矿确定采矿权价款,2011年1月15日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 (儒林矿评字2010第001号) ,评估基准日为2009年10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采用广西壮族自治区二一五地质队2007年提交广西南丹县茶山矿区锑钨矿资源/储量核实报告为依据,储量核实基准日2006年12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333)矿石量:63.84万吨,评估报告扣除2006年9月30日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消耗的资源储量后确定评估基
22、准日2009年10月31日保有资源储量(333):21.34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14.93万吨,可采储量:13.13万吨;评估生产规模:15万吨/年;评估方法:收入权益法;保有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252.76万元;按照生产规15万吨/年和消耗资源储量计算期3年1个月计算确定的2006年9月30日至评估基准日2009年10月31日资源储量消耗量为46.25万吨,消耗资源储量采矿权价款评估结果为972.18万元;采矿权价款评估值合计:252.76万元+972.18万元=1224.94万元。5、评估基准日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桂国土资矿评
23、合字2011第61号)及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CMVS30200-2008) ,本项目评估确定评估基准日为2011年10月31日,即本评估报告中所采用的一切取费标准均为2011年10月31日的时点标准。6、评估原则本项目评估除遵循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的工作原则和预期收益、效用、广西南丹县南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茶山锑矿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正文北京天易衡矿业权评估有限公司 I-4贡献的经济原则外,根据采矿权的特性,又遵循如下原则:6.1 采矿权与矿产资源相互依存原则;6.2 尊重地质规律及资源经济规律原则;6.3 遵守矿产资源勘查规范原则。7、评估依据7.1 法律法规依据7.1.1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
24、资源法 ;7.1.2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7.1.3探矿权采矿权评估管理暂行办法 ;7.1.4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 ;7.1.5“关于印发矿业权评估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74 号) ;7.16关于规范矿业权评估报告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82 号) ;7.17关于加强矿业权评估行业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140 号) 。7.2 评估准则及规范依据7.2.1矿业权评估技术基本准则 (CMVS000012008) ;7.2.2矿业权评估程序规范 (CMVS110002008) ;7.2.3矿业权评估报告编制规范 (CMVS114002008) ;7.2.4收益途径评估方法规范 (CMVS121002008) ;7.2.5矿业权价款评估应用指南 (CMVS201002008) ;7.2.6确定评估基准日指导意见 (CMVS302002008) ;7.2.7矿业权评估指南 (2004 年修订版) 。7.3 经济行为依据7.3.1 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 61 号) 。7.4 权属依据7.4.1矿业权价款评估合同书 (桂国土资矿评合字2011第 61 号) ;7.4.2采矿许可证 (证号:4500000620131) ;7.5 取价依据及技术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