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无锡市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招标文件招 标 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二一九年三月2目录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 2第二章 项目要求 3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 6第四章 评分标准 11第五章 附 件 123第一章 投 标 须 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结合本 项目的特点,制定本招标文件。一、招标项目编号:二、招标内容: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三、投标人要求: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投标人必须是被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列入江苏省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工作技术承担单位中标结果公告中。( 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公告结果并盖投标单位公章)。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四、项目说明4.1 项目名称: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4.2 采购人:无锡市国土资源局新吴分局4.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4.4 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 24 万元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5.1 公开招标时间:2019 年 3 月 5 日至 3 月 11 日5.2 提疑 时间:2019 年 3 月
3、 12 日 9:00 至 11:00,以书面传真形式和4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给采购人,传真:85258705,电邮信箱:5.3 答疑时间:2019 年 3 月 12 日 17:00 前,传真或电子邮件回复5.4 投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 9:00 至 9:30 止,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5.5 投标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5.6 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 9:305.7 开标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5.8 评审时间:2019 年 3 月 14 日 9:305.9 评审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5.10 中标单
4、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5.11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新吴区龙山路 9 号 322 会议室5.12 投标文件正本份数:1 份,副本份数:2 份5第二章 项目要求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三、招标内容:为了细化三调工作安排,全国三调办于 2018 年下发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实施方案,在专项用地调查与评价内容第四条中对耕地质量调查评定做出具体要求:在耕地质量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将最新的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评价和耕地分等定级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对评价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在此基础上,2018 年 11 月,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
5、小组办公室印发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评价工作方案,明确了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以下简称“三调” )耕地分等 调查评价工作的相关内容。四、工作进度要求:根据关于转发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苏自然资调发20192 号)要求:2019 年 6 月 10 日前,基于国家下发的转换为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的 2016 年度耕地分等成果,新吴区在完成省级平衡和市级汇总后,将三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试算成果上报省厅。2019 年 12 月 10 日前,新吴区基于三调耕地图斑、全面细化完善补充耕地分等基础数据,形成三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上报省厅。2020 年 2 月 20 日前,新
6、吴区将基于三调统一时点耕地图斑(截止2019 年底)形成的统一时点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上报省厅。五、投标文件说明61、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1.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1.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2、投标文件的组成和顺序2.1、投标书(报价及相关资格部分):2.1.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2.1.2、投标函;2.1.3、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2.1.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7、书2.1.5、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2.1.6、资格证明材料2.1.7 、技术方案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黑色墨水书写或打印;4、数量要求为一本正本,二本副本, 须各自装订成册;5、需要盖单位公章的地方必须盖公章,需要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人)盖章或签名的文件必须按要求盖章或签名。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盖好投标单位公章。6、投标文件不应有涂改、增删和字迹潦草之处,如有必须修改的,修改处必须有法人或授权代表的签章;7、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自开标之日起 45 日;8、投标文件组成部分中如采购文件已给定格式的,采购方按给定格式提供,不得更改,如必须更改时, 须另行制作偏离说明,并作为投标文7件的组成部
8、分;9、开标时,供应商应自行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装在一个袋内密封完好或分别密封,投标文件响应报价部分、技术部分及资格证明文件可装订成一册,封口处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及法人章,袋面注明单位名称及标书编号;10、一经开标,除非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对采购文件的规定或条款有书面偏离或保留,否则应视为其全部接受和遵守。同时无论投标单位是否成交,其投标文件恕不退还;11、供方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供方与招标代理机构就有关文件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方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均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8第三章 合同主要条款甲方:乙方
9、: 为切实做好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保证全市成果的质量,现双方就有关事项签订协议如下:一、基本内容1、项目名称: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2、项目任务:在耕地分等调查评价的基础上,对现有成果进行更新完善,将最新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落实到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包括:1、完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参数体系规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的国家级和省级参数体系,全面构建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技术体系。以县为单位,更新和细化全国标准耕作制度二级区。更新新吴区气象站点气象资料,补充、更新和细化新吴区耕地光温(气候)生产潜力指数。采用统一的调查和测算方案,对产量比系数进行修订完善,每个标准
10、耕作制度二级区采用统一的产量比系数。采用农用地质量分等规程(GB/T 28407-2012)规定的综合法测 算土地利用系数,划定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规范土地利用系数等值区图的编制方法。92、完善现有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基础数据规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因素指标区,针对指标区内不同制定作物,规范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因素权重和赋分规则,完善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因素分级图和控制单元图。开展耕地分等指数与标准粮实际产量关系的调查,抽取典型控制单元进行实际产量调查,建立典型耕地分等控制单元分等指数与相对应的标准粮实际产量的关系模型。3、全面更新耕地分等成果基于三调耕地图斑,完成县级耕地分等成果的全面评价,并与完善后的现有
11、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成果进行对比分析。在此基础上,统一时点(2019 年 12 月 31 日) ,完成耕地分等成果的全面更新。4、建立耕地分等数据库国家编制统一的耕地分等数据库标准和建设规范(技术要求) ,以县(区、市 )为单 位组织开展县级耕地分等数据库建设。逐级对耕地分等数据库进行核查( 检查、自检),在此基础上构建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因素与评价参数一体化的全国耕地分等数据库。建设国家级耕地分等成果( 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 新吴区耕地分等成果的集成管理、综合查询、统计汇总、数据分析等功能。5、耕地分等成果汇总在耕地分等数据库的基础上,逐级汇总各级行政辖区内的耕地分等数据。开展耕地分等成果分析,对
12、耕地分等的构成、分布、变化趋势,结合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完成以来耕地分等年度更新评价等相关成果进行综合分析,编 制新吴区耕地分等调查评价报告,逐级编制系列图件、图集等。10二、双方职责(一)甲方职责1、组织成立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并落实联络人员;2、协助乙方收集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所需的相关基础资料,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配合协调工作;3、在乙方提交成果后,组织项目成果的审查工作,并及时将审查修订意见反馈给乙方;4、负责申请项目方案工作经费,并按本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委托经费给乙方。(二)乙方职责1、负责拟定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方案并组织相关业务培训;2、负责收集新吴区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耕地分等调查评价工作所需基础资料;3、完成相关技术报告、图件制作、表格成果,同期完成数据库建设;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和无锡市的有关文件规定、标准和要求;4、负责按照审查与论证意见修改完善成果和数据库成果,保证在部、省的规定时间内全面完成更新工作并通过审批;5、负责甲方所提供资料的保密,并不得将本合同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转包给第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