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一(注师用户)3.3 关系转移注册会计师用户进行注师关系转移。注册会计师用户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格式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相符) ,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首页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点击“关系转移” ,弹出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3.3.1 查询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1) 箭头标示 1 的部分为关系转移菜单。2) 箭头标示 2 的部分为查询条件。可根据查询条件进行单独查
2、询,也可以根据多个条件进行复合查询,不录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全部数据;3) 列表中默认显示 15 条数据记录,可根据需要设置每页显示的数据记录。当列表中的数据记录较多时,可以用翻页选项进行查看。3.3.2 新增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在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新增】按钮,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 (这里以注师身份为股东的注师为例)若登录用户(注师)为股东,点击【新增】按钮时,将弹出提示信息。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1上图中,点击【确定】后,弹
3、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注意红色字体部分的提示信息:请注意,该注师为股东) 。如下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1、填写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 、 “跨省转所” 、 “协会代管” ,由于上例的注师为股东身份,所以只能选择省内转所或跨省转所(总所或分所) 。2、填写中间的“关系转移”栏。点击“拟转入事务所编号”输入框后的按钮,弹出事务所信息对话框,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 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3弹出的网页对话框默认显示空数据记录,在【搜索】前的输入框输入完整的事务所名称或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支持模糊查询) ,点击【搜索】按钮,在对话框中
4、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网页对话框自动关闭,在图关系转移_新增_pic2中,显示注师姓名或注师执业证书编号的值,如果库中有和此值相关联的记录,将自动带出,带出值为事务所名称。3.3.2.1 保存在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将必填字段值输入完成后(输入值满足申请条件) ,点击【保存】按钮,弹出提示信息:保存成功。保存后,可以【修改】、 【删除】 、 【送审】所填申请信息。3.3.2.2 修改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 ;“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1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
5、11) 箭头标示 1 的部分为关系转移菜单。2)箭头标示 2 的部分为查询条件。可根据查询条件进行单独查询,也可以根据多个条件进行复合查询,不录入任何查询条件,查询全部数据;3)列表中默认显示 15 条数据记录,可根据需要设置每页显示的数据记录。当列表中的数据记录较多时,可以用翻页选项进行查看。在上图中,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 ,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 ,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修改】按扭。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2图关系转移_修改_pic2上图中,方框圈起来的输入项均可以修改。修改后,点击【保存】按钮,修改值满足设立条
6、件,提示保存成功。3.3.2.3 删除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 ,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 ,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删除】按扭,弹出提示信息:删除成功,自动关闭数据明细界面。返回到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理情况为“草稿”状态下的单据记录消失。3.3.2.4 送审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草稿”
7、,在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保存,但未送审) ,双击数据记录,弹出数据明细界面,在数据明细界面,点击【送审】按扭,弹出提示信息:送审成功。在送审成功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后,送审操作完成。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图关系转移_送审_pic1送审后,数据明细界面上方的【修改】 、 【保存】 、 【送审】等按钮消失,只留有【帮助】按钮,可以查看帮助文档。界面各个输入框为只读,不可更改,字体显示黑色。关闭数据明细界面后,在“注师管理”“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办理情况为“草稿”状态的单据记录消失,可在办理情况为“已办”状态的查询条件下,查询到已送审的单据记录。3.3.2.5 帮助在主界面的
8、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在列表界面,双击查询到的数据记录(办理情况为“已办”或“草稿” ) ,进入数据详细信息界面;在详细信息界面,点击【帮助】按钮,弹出帮助文档,用户可方便查看帮助文档。3.3.2.6 导出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审批”,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全选数据后点击【导出】 ,只导出当页数据;不选择任何数据,点击【导出】 ,导出所有数据;勾选部分数据后点击【导出】 ,导出勾选的数据记录。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图关系转移_导出_pic13.3.2.7 刷新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
9、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直接点击【刷新】按钮,刷新列表界面。注册会计师转所操作步骤二(事务所用户)4.3 关系转移事务所用户可以帮助注师进行关系转移和确认注师关系转移。事务所用户登录系统,输入用户名、密码(格式正确,用户名和密码相符) ,用户登录系统后,看到的首页信息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图关系转移_登录_pic1关系转移流程介绍:一、关系转移方式:省内转所(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1、注册会计师(送审) 转出事务所(审核)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2、 (转出)事务所(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3、省注协(送审) 省注协
10、(审核)二、关系转移方式:省内转所(送审股东或协会代管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1、注册会计师(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2、省注协(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注意:股东只能转入本所或其分所,若需转他所,需要撤销股东身份)三、关系转移方式:跨省转所(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1、注册会计师(送审) 转出事务所(审核)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 转入省注协(审核)2、 (转出)事务所(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3、 (转出)省注协(送审) 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四
11、、关系转移方式:跨省转所(送审股东或协会代管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1、注册会计师(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2、省注协(送审) 转入事务所(审核)转出省注协(审核)转入省注协(审核)(注意:股东只能转入本所或其分所,若需转他所,需要撤销股东身份)五、关系转移方式:协会代管(送审正常状态的注师)不同角色送审主流程(不含分支):1、注册会计师(送审) 转出事务所(审核)省注协(审核)2、 (转出)事务所(送审) 省注协(审核)3、 省注协(送审) 省注协(审核)4.3.1 查询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
12、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同时,注册会计师送审的关系转移申请在此界面显示) ,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4.3.2 批量转移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事务所用户帮注师申请关系转移,如果待转移的注师数量很多,可直接在列表界面点击【批量转移】按钮,进行批量操作。弹出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在上图中,列表界面只显示本所的注师
13、信息(注师状态为“正常” ) 。箭头标示 1:用户勾选待转移注师前的选择框。关系转移方式:可选择省内转所、跨省转所、协会代管。标有*的输入项为必填项。上图中,红线框所标示项为必填项(关系转移方式、拟转入事务所编号) 。上图中,方框圈起的部分输入信息完成后,点击最上方的【批量转移】按钮,弹出提示信息:确定要批量转所吗?点击提示信息框中的【确定】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批量录入成功。图关系转移_批量转移_pic1所示界面自动关闭在 “关系转移”列表界面,查询条件选择办理情况为“已办” ,列表中显示满足条件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入所审核、待转出注协审核、待省注协审核、转入/转出所审核不通过) ,用户
14、可以在列表界面查看到“批量转移”的数据记录,双击一条记录,显示明细数据信息。4.3.3 批量批准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如上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所示。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勾选待事务所确认的数据记录前的选择框按钮,点击查询条件上方的【批量批准】按钮,给出提示是否执行批量批准操作的对话框,在对话框中点击【确定】后,系统提示:批量执行成功。批量批准操作完成后,系统自动刷新列表界面,在办理情况为“待办”状态下,勾选的数据记录消失,在办理情况为“已办”状态下,可查询到已批量批准的数据记录。4.3.4
15、事务所确认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只显示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用户送审的数据记录) ,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双击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列表界面中的数据记录(待转出/转入所审核) ,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确认_pic1上图中,明细数据信息不可更改,只读。上图中,事务所确认的操作步骤:1)事务所用户点击【事务所确认】按钮,弹出提示信息:提交成功;2)点击提示信息框中的【确定】按钮后,信息框自动关系
16、,详细信息界面中的【事务所确认】 、 【事务所不确认】按钮消失,只留下【流程跟踪】 、 【帮助】按钮,用户可以查看【流程跟踪】及【帮助】文档;3)在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选择办理情况为“已办” ,列表中显示满足查询条件的数据记录(待办情况下,数据消失) ,用户在此处可以查看到事务所审核的数据记录(申请状态为:待转入所审核/待省注协审核/待转出注协审核) 。4.3.5 事务所不确认在主界面的左侧菜单栏中,点击“注师管理”“关系转移”,进入注师关系转移列表界面,默认显示办理情况为“待办”条件的数据记录(只显示申请人为注册会计师用户送审的数据记录) ,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双击图关系转移_查询_pic1列表界面中的数据记录(待转出/转入所审核),弹出注师关系转移详细信息界面,如图所示:图关系转移_事务所不确认_pi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