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自行采购招标信息表一、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二、项目背景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第八条规定:“市政府对建筑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应当给予政策优惠或者资金补贴。 ”但激励 标准和方式等关 键问题尚未解决。根据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处置工作方案中规定的政策法规和技术标准项目清单,需制定我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土地使用、产品应用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本课题将调研国内其它先进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标准及方式,分析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三、工程内容/服务内容序号 工作阶段 主要工作内容 成果构成
2、1 调研阶段调研不同城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并着重调研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的立项、审批、税收等激励标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调研报告用激励措施,政府部门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的管理范围等内容。2 分析阶段整理不同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激励机制,分析我市与其他城市激励机制的差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初稿。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初稿3完善补充阶段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对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进行补充完善,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送审稿。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
3、法送审稿四、投标条件 1、投标人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团法人或港澳台地区合法注册的企业;2、投标人单位在深圳市有固定营业场所【自有场所要求提供产权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租赁场所要求提供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产权证明文件及租赁合同)扫描件】;3、投标人单位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无行为处罚、惩戒等不良执业记录及不良反映,业内拥有良好的声誉;4、投标人单位的授权代表应为该单位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该单位员工;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5、定标方法一次票决法6、投标报价本次项目服务的控制金额为人民币 15 万元以内,参加单位的报价不可高于控制金额,否则参
4、加单位的投标文件视同无效。7、投标资料(一)投标文件的组成和格式(包括但不限于)1、投标报价(格式见附件 1、附件 2) 。2、详细的工作方案(格式见附件 3) 。3、其他业绩证明材料,可提供同类型项目案例证明文件或相关业务工作经验证明资料,提供相应案例合同关键页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参加单位公章。专业顾问参与项目,且顾问需有完成政府或行政事业单位的相关案例介绍,需提供案例说明并加盖公章。4、投标承诺函(参考附件 4) 。5、其它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及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内容(格式自定) ,提交的资料应加盖公章。6、投标资格证明文件(参考附件 5) 。(1)工商登记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5、证或三证合一资质文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书、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加盖公章。(二)投标文件的份数及装订、密封要求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和副本三套,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的名称、项目名称。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当正本与副本有一不致时,以正本为准。2、投标文件正、副本均应使用 A4 纸统一装订,且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签字。3、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必须密封,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并在密封口骑缝加盖法人公章。八、提交投标资料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振华路 8 号设计大厦 506 室咨询电话:姬先生,
6、83786480;钟先生,8378873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九、截标时间2016 年 3 月 28 日(星期二)下午 18:00十、合同格式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合同书(格式合同,供投标人参考)委托方(甲方)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承接方(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文件和投标约定的有关内容,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项目(以下称为“ 本项目” )工作事宜, 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约定如下: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1.1 项目名称: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 。1.2 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第二条 项目内容
7、(一)课题开展方式:本课题所有事项拟委托专门的科研机构。(二)工作框架:主要工作框架包括制定调研计划和完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 。(三)内容构成:1.调研不同城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并着重调研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企业和项目的立项、审批、税收等激励标准,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创新和推广应用激励措施,政府部门在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的管理范围等内容;2.整理不同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分析不同城市激励机制的差异;3.编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 。第三条 预期目标与成果形式(一)项目预期目标根据调研计划,调研国内外其它先进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
8、机制,结合我市的经济水平及建筑废弃物减排和综合利用现状,为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的制定提出建议,促进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完成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 。(二)项目预期成果编制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 ,并达到深圳市住房建设局验收要求。第四条 研究方法及创新点研究方法:(1)研讨论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学者,通过研讨会、论证会、意见征集等方式,对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的相关问题提出专业化意见和建议。(2)学习调研。组织研究人员参加全国性的学术会议、调研,了解国内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的最新发展动向。(3)文案检索。通过电子数据库、实体资料库
9、等,全面搜集和梳理国家、广东省以及深圳市涉及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的各项法律、法规文件,形成本项目的法律基础。项目研究创新点:(1)分析国内先进城市的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激励机制;(2)调研不同政府部门激励机制的职能分工;(3)创新性提出激励方法。第五条 项目组织及进度安排(一)项目人员组织课题组成员不少于 14 人(含) ,项目总负责人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研究员需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项目负责人或研究团队在法规修订研究方面需具有相关经验。(二)项目进度安排1、前期准备阶段时间:合同签订之后 4 个月内工作内容:拟定调研方案,落实经费及工作人员安排,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目标。2、实施阶段时
10、间:合同签订之后 6 个月内工作内容:完成调研工作,整理、分析调研内容。3、成果汇编阶段时间:合同签订之后 12 个月内工作内容:按照有关规定完成征求意见工作,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送审稿并通过市法制办审查。第六条 合同价款及支付方式合同总额 15 万元。本合同总价款分_两 期付款:首期: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人民币肆万伍仟元整 ,小写 45,000 元(占合同总价款的 30 %) 。末期:乙方完成本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内容,形成深圳市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项目激励办法送市法制办审查稿,根据乙方提出的付款申请,甲方支付乙方甲方支
11、付乙方人民币壹拾伍仟元整,小写 105,000 元(占合同总价款的 70 %) 。第七条 双方的责任(一)甲方将对中标人提供以下条件:1.指定相对固定人员为本项目的甲方负责人,代表甲方与乙方接洽并负责本工作内容的决策、协调、发出指令和接收乙方的报告。2.确定项目进展期间的各项沟通计划,负责甲方各项要求的下达。3.协调技术指引使用部门及人员、被检查与评价项目参建方等与乙方的配合工作。4.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的技术资料。5.按本合同按期支付咨询服务费用。6.力所能及的为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工作条件。(二)乙方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应符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2.乙方应保证咨询团队人员的稳定性,
12、若因特殊原因需临时替换或变更咨询人员时需征得甲方代表的同意。乙方人员如不称职,甲方有权提出更换。3.乙方指定固定的有丰富项目管理经验人员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代表乙方对本工程咨询服务工作负责,并接受和贯彻甲方的指示,按时向甲方呈交评价报告。乙方还应指定一名公司高管人员作为项目的总统筹,参加重大会议。4.乙方所提供的建议、请示、报告和通知均应采用书面形式。5.乙方应对本项目管理、技术、经济资料保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6.乙方应独立完成咨询服务工作;不得接受被检查项目参建单位的礼品馈赠、宴请及其它不当利益,若经甲方查证发生此类不当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移交廉政部门。7.乙方
13、应按照合同的内容和要求完成各项咨询服务内。针对工程系统第三方检查评价工作,乙方应提前计划检查评价行程安排,为评价工作做好准备。8.充分了解甲方意图和思路,认真研讨工作方案,开展各项工作。9.及时完成各项工作,应充分考虑甲方评审所需时间要求。10.充分协调内部资源,保证工作质量。11.协助甲方定期召开总结协调会。12.最终成果通过市法制办审查后,乙方应完成后续修改完善工作,按要求组织政策宣贯。13.乙方应积极为甲方的日常有任务和专项工作提供技术支持。第八条 成果权属8.1 甲方拥有本合同项下的所有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包括为售后服务所编制的文件)及相关数据、资料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与之相关的所有
14、权利。8.2 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享有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的下列相关权利: 利用本合同项目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用于学术研究,发表论文或著作; 以受委托人的身份利用甲方已公开的成果对外宣传的权利;8.3 乙方保证所提交的全部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文件及相关数据、资料等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由于使用该等文件或资料所导致的任何索赔或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处理、应诉或赔偿责任,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改成果至不侵权或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第九条 保密条款9.1 双方应遵守国家的有关保密规定。妥善保管对方提供的资料,保守对方的各项秘密,并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9.
15、2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项目的成果文件及任何数据、资料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项目外的其他项目。9.3 乙方须以保密方式处理在编制本项目成果文件过程中自甲方、甲方工作人员或甲方关联机构获得的相关信息、资料、数据等,或由甲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明确指明为秘密的任何信息,以及乙方因本项目工作内容所直接或间接取得、处理或接触的任何其他资料。即使向履行本协议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协议的必需范围,且这些人员应接受至少与本条款同等严格的保密条款的约束。未经甲方书面在先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与本项目有关的内容,或公开本项目任何中间成果或最终成果。9.4 如违反本保密条款约定,
16、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服务费并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项下服务费用总价款 20%的违约金,如果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甲方保留要求乙方赔偿全部损失的权利。9.5 无论本合同或本合同其他条款是否有效,本保密条款始终约束双方。第十条 合同变更10.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需求变更和进度调整,以甲乙双方达成一致的书面文件为准。10.2 乙方遇到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完成工作的理由、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延长完成时间。如同意延长,则乙方责任期相应延长。10.3 若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造成工作进度延迟,工作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采
17、购人工作需要和项目评审要求时,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根据成交人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按相应工作阶段支付服务费用。同时,成交人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给采购人。10.4 因非乙方责任造成项目进度推迟或延误,无法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日期完成相应工作,双方经过协商可以进一步约定完成的日期,乙方的责任期也随之顺延。10.5 甲方变更委托项目内容、规模、条件,或对所提供资料作较大修改时,应于确定修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乙方。因以上原因造成乙方返工,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未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含 10%)时,甲方应按乙方返工所耗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返工费;工作量按本合同规定的计费标准计算
18、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时,双方应另行协商确定。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11.1 甲方违约责任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乙方书面催告甲方并给予不少于 5 个工作日的履行期限后甲方仍未支付的,乙方有权自该期限届满之日起要求甲方支付该阶段合同价款每日 0.5的逾期违约金,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逾期超过 30(个)工作日(含 30 个工作日)以上时,乙方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甲方。因政府内部工作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乙方应给予最大程度的谅解。 其它: 11.2 乙方的违约责任11.2.1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
19、转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11.2.2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时间完成各阶段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有权在尚未支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合同总价款的 1,逾期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 10%。第十二条 合同解除12.1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形,任何一方可以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项目取消的;2)非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原因,项目长期暂停,超过 60 (个)工作日; 其它情形: 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甲方应按乙方已经完成的
20、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乙方同时负责将已完成的阶段性成果移交甲方。12.2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含协商延缓的日期) 提交工作成果,延误时间超过 30(个)工作日;2)因乙方工作的错误或遗漏造成成果质量损失,且乙方未按甲方要求采取及时有效的补救措施的; 3)乙方虽如期提交中间成果和最终成果,但连续二次未能通过本合同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验收程序的;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任何第三方,且未按甲方的要求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的;5)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承担本项目规划范围内与甲方利益冲突
21、的其他城市规划项目,且未按甲方要求回避的;6)乙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7)未经采购人许可,中标人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与任何第三方合作,或将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擅自转包给第三方。否则,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终止与第三方的合同。中标人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关责任,并向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除应在合同解除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款项外,还应在合同解除通知发出之日起 10 日内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20%的违约金。乙方应同时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12.3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
22、出现下列情形,乙方有权解除合同:1)甲方不审查本项目成果或暂停本项目,延误时间超过 60 (个)工作日;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逾期支付合同价款超过 60 (个)工作日;3)甲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本合同的;本合同履行期间,因上述情形造成合同终止的,乙方未开始规划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支付的款项;已开始规划工作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完成的实际工作量,不足或等于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合同价款的全部支付。乙方同时应将已完成的阶段成果移交给甲方,并将全部有关资料退还甲方。第十三条 项目服务条款13.1 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参加重大会议。13.2 售后服务内容:在售后服务期限内提供相关咨询、协调等技术支持。第十四条 合同特殊条款14.1.乙方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甲方有权即刻终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