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照明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单 位 : 温 岭 市 铁 路 新 区 开 发 建 设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陈 先 生 联 系 电 话 : 0576-80681323招 标 代 理 : 浙 江 恒 超 工 程 管 理 有 限 公 司联 系 人 : 陈 威 宇联 系 电 话 : 0576-86109806日 期 : 二 0 一 六 年 十 一 月1前 附 表项号 内 容 规 定1工程综合说明工程名称: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照明工程建设地点: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工程造价:961502 元质量标准:合格2 工期要
2、求:45 天内(含 45 天)3 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电气景观照明工程。4 资金来源:自筹5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台州市内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 上; 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 以上;7 工 程 发 包 价 : 884582 元 ( 固 定 下 浮 率 -8.0%) 8 有效投标工期 :45 天内(含 45 天)9 投标有效期为: 56 日历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算起)10 投标保证金数额为:贰万元整11 投标文件份数:商务标壹份,附件资料壹份,投标保证金壹份12 投标文件递交至:温岭市铁路新区管委会会议室(万昌中路 1
3、201 号 5 楼)13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14 开标时间:2016 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 时 30 分整地点:温岭市铁路新区管委会会议室(万昌中路 1201 号 5 楼)15 评标办法:单因素评标法(详见投标须知第六条评标第三款评标办法)16 合同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伍万元整 2第一章、 投标须知一、总 则(一) 、工程说明:1、本工程说明详见前附表第 1 项所述。2、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照明工程。3、本工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现采
4、用公开招标形式择优选用施工企业。 (二) 、招标范围、工期及承包范围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承包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电气景观照明工程。(三) 、投标费用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提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工程招标文件每份300 元。2、在合同签订之前,由中标人向浙江恒超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以中标价的 5收取。二、标底及投标报价编制依据1、 计 价 依 据 :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13) 、 房 屋 建 筑 与 装 饰 工 程 工 程 量 计
5、 算 规 范 (GB50854-2013) 、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计 价 规 则 ( 2010) 、 浙 江 省 建 筑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2010) 、 浙 江 省 安 装 工 程 预 算 定 额 ( 2010) 、 浙 江 省 施 工 机 械 台班 费 用 参 考 单 价 ( 2010) 、 浙 江 省 建 设 工 程 施 工 取 费 定 额 ( 2010) 、 建 建 发 ( 2016) 144 号 、 浙 建 站 定 ( 2016) 23 号 、 浙 建 站定 ( 2016) 35 号 、 浙 建 站 信 ( 2016) 25 号 、 台 建 ( 2016) 52
6、号 及台 州 市 有 关 补 充 规 定 及 本 省 、 市 有 关 综 合 解 释 、 补 充 规 定 。2、 计 价 方 式 : 采 用 综 合 单 价 法 计 价 。3、 取 费 标 准 : 按 安 装 三 类 工 程 计 取 : 企 业 管 理 费 三 类 中 值30.415%, 利 润 中 值 10%计 取 ; 施 工 措 施 费 中 计 取 : 安 全 文 明 施 工 费14.34%, 提 前 竣 工 增 加 费 (20%)3.78%, 二 次 搬 运 费 0.48%, 已 完 工 程及 设 备 保 护 费 0.13%, 冬 雨 季 施 工 增 加 费 0.24%, 工 程 定 位
7、 复 测 费30.04%。 规 费 按 11.96%计 取 , 民 工 工 伤 保 险 费 按 0.165%计 取 , 税 金 按11.07%计 取 。 本 工 程 施 工 取 费 按 定 额 价 的 人 工 费 及 机 械 费 为 取 费 基 数 。4、 工 程 有 关 事 项 说 明 ( 详 见 预 算 编 制 说 明 ) :4.1 配 电 箱 ( 柜 ) 内 电 气 元 器 件 ( 含 浪 涌 保 护 器 ) 数 量 及 附 件 按 系统 图 纸 设 置 计 入 本 次 清 单 内 , 其 中 浪 涌 保 护 器 必 须 符 合 当 地 气 象 部 门 要求 。4.2 配 电 箱 进 线
8、 套 管 及 进 线 电 缆 暂 估 100 米 计 入 预 算 。4.3、 埋 套 管 挖 填 土 方 按 挖 深 0.7 米 、 宽 0.6 米 计 入 预 算 。5、 本 工 程 人 材 机 价 格 参 考 台 州 市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 2016年 第 9 期 温 岭 除 税 价 ) 及 市 场 价 。6、 工 程 材 料 使 用 品 牌 , 具 体 如 下 : 序 号 材 料 名 称 品 牌 、 型 号1 配 电 箱 杭 州 欣 美 成 套 电 器 制 造 有 限 公 司 、 宁 波 天 安 电 气 集团 有 限 公 司 、 台 州 广 鸿 电 气 有 限 公 司2
9、电 线 电 缆 万 光 电 缆 、 浙 江 亘 古 电 缆 、 江 苏 远 东 电 缆 、 江 苏 上上3 灯 具 广 州 亮 美 集 、 深 圳 星 汉 、 上 海 大 峡 谷 、 鹤 山 银 雨 、深 圳 可 耐4 钢 管 浙 江 金 洲 、 天 津 利 达 、 天 津 友 发5 塑 料 管 杭 州 达 富 、 临 海 伟 星 、 上 海 白 蝶7、 发 包 价 =工 程 总 造 价 ( 1-K) 。 K 值 由 招 标 人 确 定 。 ( K 值 为8.0%; 发 包 价 为 884582 元 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一).投标文件的组成1、本工程投标文件由商务标、附件资料和投标保证金
10、等三部分组成。2、商务标由投标承诺书(附件一) 、投标报价计算书(附件二)两部分组成。3、附 件 资 料 由 以 下 两 部 分 组 成 : 提供拟派本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名单;投 标 授 权 委 托 书 。4、 投 标 保 证 金 采 用 现 金 。45、投标人须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表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按同样格式扩展。(二).投标报价、投标工期及质量承诺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招标人的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应是完成本须知第 2 条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招标工程范围及工期的全部。2、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其应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
11、维护、保险、利润、开办费、技术措施费、招标代理服务费、大型机械进退场费、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所有费用。3、投标人质量承诺低于前附表中规定的质量标准的,视为无效标。4、投标工期应是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承包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工期表现,其应包括法定节假日等停工因素。5、本工程报价方式采用明标暗投方式,即招标人公布本工程总价及发包价,由投标单位按发包价填写工期、质量承诺等。6、投标人可自行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的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7 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
12、合价等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三).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采用形式:现金。2、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作为投标文件组成一并向招标人递交。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拒绝。4、未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6、如投标人有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1)投标人在定标前撤回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3)投标人在投标期间内有串标、哄抬标价等违规违法行为。(四)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1、投标人按本须知投标文件的组成规定,编制前附表第 11 项规定份数的投标文件。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进行密
13、封,并在密封袋封面标明“工程名称”和“投标人名称” 。密封袋封口接缝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3、投标文件应使用不能擦去的墨水打印或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投标文件商务标中的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计算书应注明投标人名称(或加盖5投标人公章) ,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或加盖印章) 。4、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或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的须同时递交投标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印章)投标文件并参加开标、询标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可不提供。5、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人的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
14、的公章或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6、投标文件中以文字表示的量与以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一)投标截止期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必须按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2、招标人可以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上述情况下,招标人与投标人以前在投标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 3、到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止,招标人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 3 个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4、投标人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编制,并在招标人规定的商务标交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二)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提交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的通知。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能更改投标文件。2、投标人的补充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规定编制、标志和递交,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3、在投标截止日期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有效期终止日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能撤回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五、开 标(一)开标1、招标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会议。参加开标的投标6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带有效身份证件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达到上述要求将被取消投标资格。2、开标会议由招标人组织并主持进行。(二)投标文件
1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无效:1、投标承诺书、投标报价计算书未注明投标人名称(或未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3、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未参加开标会议的或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未提供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的;5、未提供管理人员名单的;6、投标人的报价、工期、质量承诺不符合前附表规定的;7、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或关键内容字迹模糊辩认不清的;8、投标人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9、投 标 人 擅 自 调 整 投 标 报 价 计 算 书 中 招 标 人 提
17、供 的 数 据 的 ;10、附件资料中的资料提供不符合要求或不全的;11、投标文件其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三)投标文件鉴定和公布当众宣布核查结果,并宣读有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工期承诺、质量承诺以及招标人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六、评 标( 一 ) 评 标 组 织招 标 单 位 据 实 际 情 况 组 成 评 标 委 员 会 。( 二 ) 评 标 原 则遵 循 公 开 、 公 平 、 公 正 、 诚 实 、 信 用 、 科 学 的 原 则 。( 三 ) 评 标 办 法1、 先 对 投 标 保 证 金 、 附 件 资 料 进 行 评 审 , 再 对 商 务 标 进 行 评 审 ,
18、商务 标 评 审 只 针 对 通 过 投 标 保 证 金 和 附 件 资 料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2、 对 商 务 标 进 行 评 审 , 商 务 标 有 以 下 情 况 的 , 评 审 不 予 通 过 :( 1) 商 务 标 的 关 键 内 容 字 迹 模 糊 、 无 法 辨 认 的 , 或 商 务 标 中 投 标承 诺 书 的 投 标 报 价 大 写 不 符 合 国 家 有 关 规 定 的 。7( 2) 投 标 人 擅 自 调 整 招 标 人 确 定 的 发 包 价 的 ;( 3) 商 务 标 附 有 招 标 人 不 能 接 受 的 条 件 ;3、 对 商 务 标 评 审 通 过 的
19、 单 位 , 公 开 随 机 抽 取 确 定 中 标 候 选 人 。3.1 随 机 抽 取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程 序 及 方 法3.1.1 未 通 过 附 件 资 料 、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商 务 标 评 审 的 投 标 人 不 进 入公 开 随 机 抽 取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程 序 ;3.1.2 随 机 抽 取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程 序 及 方 法3.1.2.1 按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先 后 顺 序 , 由 每 个 通 过 附 件 资 料 、投 标 保 证 金 及 商 务 标 评 审 的 有 效 投 标 人 的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20、 ,公 开 抽 取 、 登 记 代 表 该 投 标 人 的 号 码 , 并 当 场 公 布 每 个 号 码 所 对 应 的 投标 人 。3.1.2.2 招 标 人 公 开 随 机 抽 取 其 中 二 个 号 码 , 第 一 个 号 码 对 应 的 投标 人 为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 第 二 个 号 码 对 应 的 投 标 人 为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如 经 评 审 后 , 投 标 人 不 足 三 家 , 则 只 抽 取 一 个 中 标 候 选 人 。 如 参 加 的 投标 人 只 有 一 家 , 则 招 标 人 可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4、 中 标 候 选 人 的 确
21、 定招 标 人 确 定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 第 一 中 标 候 选 人 放 弃 中 标 ,因 不 可 抗 力 提 出 不 能 履 行 合 同 , 或 者 招 标 文 件 规 定 应 当 提 交 履 约 保 证 金而 在 规 定 的 期 限 内 未 能 提 交 的 , 或 者 经 公 示 后 被 取 消 中 标 资 格 的 , 招 标人 可 以 确 定 第 二 中 标 候 选 人 为 中 标 人 或 重 新 组 织 招 标 。( 四 ) 投 标 文 件 的 澄 清为 了 有 助 于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 、 评 价 和 比 较 , 评 标 小 组 可 以 个 别
22、 地 要求 投 标 人 澄 清 其 投 标 文 件 。 有 关 澄 清 的 要 求 和 签 复 , 应 以 书 面 形 式 进行 , 但 不 允 许 更 改 投 标 报 价 或 投 标 的 实 质 性 内 容 。( 五 ) 评 标 内 容 的 保 密 开 标 后 , 直 到 宣 布 授 予 中 标 人 合 同 为 止 , 凡 属 于 审 查 、 澄 清 、评 价 和 比 较 投 标 的 所 有 资 料 、 有 关 授 予 合 同 的 信 息 , 都 不 应 向 投 标 人 或与 评 标 无 关 的 其 他 人 泄 露 。 在 评 标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人 或 评标 小 组
23、 施 加 影 响 的 任 何 行 为 , 都 将 导 致 取 消 投 标 资 格 。8七、授予合同(一)合同授予标准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本须知第六条规定评出的投标人。(二)中标通知书l、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三)履约担保1、中标人应向招标人提供前附表第 16 项所规定的合同履约保证金。2、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3、中标人如未按上述规定提供履约担保,则招标人有充分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返还。(四)合同的签订1、招标人与中标人根据建设工程合同管理的规定,依据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
24、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2、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带合同履约保证金,准时到场签约。3、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拒绝与中标人签订合同,除双倍返还投标保证金外还赔偿由此造成中标人的有关损失。4、中标人拒绝在规定的时间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且赔偿由此造成的招标人的有关损失,同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八、其 它(一)其它须知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后不得放弃承包、不得转包及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项目部管理人员,否则招标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赔偿。2、本标书全部内容是工程签订承包合同依据之一。3、本标书由招标人负责
25、解释。9第二章 工程施工合同第一部分 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照明工程工程地点: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 工程内容:本工程为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照明工程。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发包人指定的电气景观照明工程。三、合同工期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 元(人民币)¥: 元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