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码头至吕山公路 工程情 况 说 明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码头至吕山公路工程处于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规划控制范围内,起于长兴物流园区,与现状园区码头道路永畅路形成“T”形平面交叉,向南延伸下穿申苏浙皖高速公路,上跨李湖南线,与新 318 国道“ 十” 字平面交叉, 终点位于 长兴乡吕山乡戚吕公路,与戚吕公路、前进桥接线形成“十”字平面交叉口,是湖州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码头与外部交通便捷沟通、物流转运的疏港公路,也是连接分区码头、长兴李家巷区块、长湖申线航道临港规划产业区、综合物流园区及渤海现代物流园区、小 城 镇 规 划 及 新 村 安 置 区 的连
2、接道路。项目的建设:1、是加快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码头建设及发挥码头物流转运功能的需要;2、建设集聚区路网,强化码头配套交通条件,改善投资环境的需要 3. 是加快沿线土地开发,带动区块全面发展的需要 4.实现长兴县经济发展总体战略的需要。本项目建成后,将与新 318 国道和新 104 国道形成围绕集聚区东部区域而布置的环线,对集聚区长兴分区及分区码头今后的投资发展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加强完善疏港公路交通集散及区域配套服务功能的同时,也为吕山乡小城镇规划及新村安置区的发展建设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对带动吕山乡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一、项目规划依据:1.项目委托书;
3、2.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交通部2010.4);3.浙江省公路水路交通建设规划纲要(20032020);4.浙江省公路水路民用机场交通运输“十二五” 发展规划;5.湖州市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6.长兴县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结合“十三五” 规 划编制阶 段文本);7.长兴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8.长兴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9. 湖州市南太湖产业集聚区总体规划;10.公路工程建设用地指标(建标 2011124号);11.内河通航标准(GB20139-2004)12.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13.公路路
4、线设计规范(JTG D20 2006);14.其他有关标准、法规。二、技术标准和建设规模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拟定本项目为集散公路,其中码头至 G318 段为主要集散公路,按设计速度 80km/h 的双向四车道一级 公路标准建设;G318至吕山段为次要集散公路,按设计速度 60km 的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荷载公路级,其它技术指标按有关规范、标准执行本项目建设规模总里程 5.984km(码头至 G318 国道段路线长 5.245km,G318 至吕山段路线长 0.739km)。码头至G318 国道段全线共有大桥座 410m/1 座,中小桥 179m/
5、6 座,涵洞 25 道 500m。 主要技术指标表 规 定项 目 单位码头至 G318 段 G318 至吕山段公路等级 一级 二级地形类别 平原 平原设计速度 km h 80 60停车视距 m 110 75极 限 值 m 250 100最小平曲线半径一 般 值 m 400 300不设超高最小平曲线半径 m 2500 1500平面线形最小缓和曲线长 m 70 50最大纵坡 % 5 6纵面线形 最小坡长 m 200 150一般最小值 m 4500 2000凸 形极限最小值 m 3000 1400一般最小值 m 3000 1500竖曲线半径 凹 形极限最小值 m 2000 1000项 目 单位 规
6、定码头至 G318 段 G318 至吕山段竖曲线最小长度 m 70 50路基宽度 m 24.5 12中央分隔带宽度 m 2 行车道宽度 m 223.75 23.75左侧路缘带宽度 m 20.5 右侧硬路肩宽度 m 22.5 21.5土路肩宽度 m 20.75 20.75路拱横坡 % 2 2桥涵设计车辆荷载 公路级 桥梁、路基设计洪水频率 1/100 1/50路面结构类型 沥青砼 沥青砼三、征用土地情况总用地拟建项目用地总规模 25.7629 公顷,拟占农用地 22.8346公顷(其中耕地 18.4621 公顷,基本农田 15.2542 公顷,园地0.3328 公顷),占建设用地 1.5458
7、公顷,占未利用地 1.3825公顷,其中主线工程用地 24.6176 公顷,拆迁安置用地1.1453 公顷四、筑路材料来源及运输条件本工程附近矿产资源十分丰富,建材工业都较发达,水泥、石灰等产量丰富,且运输方便。圬工用料、水泥、石灰数量充裕,木材、钢材、沥青等需外购。1.粘土平原区表部硬壳层粘性土,清表的表土可作边坡绿化填土及其他绿化用土。2.块片石和碎石块片石和碎石就近在附近城市购买,用于混凝土骨料、填方、挡墙、桥涵等工程所需的碎石料,项目附近有新老 318国道、戚吕公路、长湖申线,交通方便。3.宕渣长兴现有料场较少,原有部分料场大多不允许开采,李家巷、吕山一带有少量可提供,可部分考虑外购。
8、4.砂料本工程所需砂料可从泗安砂场采购,储量大、质量好。可通过 318 国道、104 国道等公路运输为主。五、路线起终点及主要控制点1. 路线起点本项目起点位于长兴综合物流园区码 头 东 侧 ,与现状新建永畅路形成 “T”形交叉,永畅路为 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为 60km/h,路基宽度 为 33m,双向六车道,永畅路起点位于物流园区码头,西向东下穿宣杭铁路,贯穿物流园区,终点与 104 国道相接。2. 路线终点本项目终点位于吕山乡政府东侧,与戚吕公路、前进桥接线相交,呈“十” 字交叉。 长湖申航道、新 318 国道及本项目围成的区块为吕山乡小城镇规划及新村安置区,为南太湖产业集聚区长兴分区东侧
9、片区内的拆迁民众提供安置区域,该区块目前交通不便,发展建设进展缓慢,本项目终点的设置,在满足码头疏港公路功能的同时,也为吕山乡小城镇规划及新村安置区的发展建设提供便利的交通条件,对带动吕山乡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积极的作用。3.主要控制点本 项 目 主 要 控 制 点 :起点永畅路、长兴物流园区、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李湖南线、渤海物流园区、新 318 国道、小 城镇 规 划 及 新 村 安 置 区 、终 点 戚 吕 公 路 以 及 前 进 桥 。主要村镇有:蒋家村、董家渎、周家浜、陈家浜、吕山村、桃源村等。主要相关道路有:永畅路、申苏浙皖高速公路、新 318 国道、戚吕公路等。主要河流有:李湖南线(
10、现状级航道,规划级航道)。六、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根据国家“三委” (86)国环第 003 号文件和交通部 环保办公室(87)交环字 97 号文的精神,要求认真做好环境影响验测和评价工作,以便事先采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利因素。(一)施工期间的环保和水保施工期间对环保和水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取土、填土:在自然条件下,降水所形成的地表径流会冲走一些土壤颗粒,在土壤有良好植被保护下,水土流失速度非常缓慢,这属正常现象。但在施工时填方、挖方过程中使土壤覆盖的植被遭到破坏,暴雨冲刷,随流带走土粒,淤塞河道,污浊水体。该公路位于平原微丘区,地势平缓,径流冲刷力小,水土流失较少,但仍需
11、采取保护措施。本公路路基所需填土可以就近在沿线的小山丘开取,开挖取土时会有短期的、小范围的水土流失,应注意尽可能采取有效措施保持水土。山丘开挖后,要重新覆盖植被;路基填土时,对水体有一定的污浊现象,要求边坡夯实。2、材料运输:大量的土方、石料、砂、石灰、粉煤灰、水泥、沥青等材料运输会给相应的道路网带来交通压力,给环境带来一些不便,应注意防止扬尘、跑、冒、滴、漏等现象发生。3、清淤、疏浚:路基填筑前,需要开挖、清淤,会对水体有轻微污浊,桥梁修建前,可能需要疏浚、拓宽河道,对河流有短期影响,而从长远来说,河道疏浚对水体改善有利。4、施工机械噪声:施工时机械的噪声突发无规则、不连续、强度高,可能对附
12、近的居民有些影响,施工时可考虑一些现实有效的措施,以尽可能减少干扰,如调整噪声作业时间,选择石料加工场地时远离居民区等。5、沥青拌和时的污染:无论是采用厂拌还是现场搅拌,摊铺沥青,均会有烟尘、气味排放,要求宜采用封闭式拌和工艺,同时选择拌和场地时应远离居民点,其距离不得小于1km,并应设在村庄的下风方向。(二)营运期间的环保和水保营运期间对环保和水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1、车流噪声:交通噪声最根本的声源是汽车本身及其车流所构成。汽车噪声本身含有多个声源:发动机噪声、排气噪声、进气噪声、冷却风扇噪声、道路激起的车体振动噪声和轮胎与路面摩擦的噪声等。道路噪声的评价标准,对一般区段采用 GB
13、3096-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 4 类标准,即交通干线道路两侧,距公路路肩 50 米处,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而对环 境敏感区采用 1 类 区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该标准。在公路两侧各 300米范围内控制用地,不要建设噪声敏感建筑。以此类比,本项目仅能影响到少数离公路很近的村庄和居民区,只要采取有效隔音措施,即可达到降噪目的。2、废气污染:汽车排出尾气中有氮氧化物(NO)、碳氢化合物、二氧化硫和铅等。铅对土壤、植物的影响范围仅在2050m 之内, 对蚕桑也无明 显影响;因此,在公路两侧布置林带,即可达到减轻废气、净化空气的目的。本道路两侧布设的
14、绿化带,不仅对防止车流噪声、废气污染有保障,更重要的是对美化和保护环境有良好的作用。3、对水土影响:公路降水径流中以油的污染为主,只要作好纵向排水沟的隔油措施和正常维护,防止油污进入鱼塘,这种污染完全可以控制,因此,沿线植物基本上不会受影响。综合上述几个方面,无论是施工期还是营运期,本道路对水环境的影响评价按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8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渔业水质标准(GB11607-89)等有关 规定要求执行;对环境空气的影响评价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的规定执行;对农业土壤与农作物中铅含量的影响评价按食品中铅限量卫生标准(GB14935-94)有关 规定执行;对环境噪声的影响评价选择重点评价对象,执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中的类标准。长兴县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