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兴国县将军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兴国大道至将军园)检测二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 赣建兴检招字2017第 002 号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的 兴国县将军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兴国大道至将军园) 已由有关行政主管单位同意准予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质量检测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一、检测招标项目概况1、招 标 人: 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招标项目: 兴国县将军大道提升改造工程(兴国大道至将军园)检测二次招标3、工程地址: 兴国县4、工程规模: 本项目建设规模根据城市主干路改造设计主要内容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绿化工程、路灯照明等工程;5、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6、
2、项目总投资: 约 9000 万元;本项目投资:约 65 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7、检测工期: 检测招标范围内对应施工形象进度。8、招标范围: 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土工试验、见证取样检测等资质等工作内容。9、工程质量要求: 满足质量检测标准要求 。二、对投标人要求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企业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是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和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3、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包含见证取样检测)。4、资
3、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认证范围及内容对应招标范围);5、拟派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土工试验检测、沥青及沥青混合料检测考核证书;26、拟派具有沥青及沥青混合料,土工试验、见证取样检测等检测人员 5 名,每项至少需要有1 名,不含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各人员的考核合格证书;7、拟派本工程项目人员需提供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或提供近二十天内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三、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材料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方式凡符合本公告第二条和第三条要求的,且有意参
4、加本工程检测投标的检测企业,请于 2017 年5 月 27 日至 6 月 25 日,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自行下载招标文件。五、其他(1)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兴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 )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上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2)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招 标 人:兴国县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章) 法定代表人: 赖如钦 办公地点: 兴国县 联 系 人: 陈琳 联系电话: 13870795310 招标代理单位:兴国县恒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章)法定代表人: 蔡乐英(章)办公地址: 兴国县火车站站前东路 1121 房 联 系 人: 彭冬梅 联系电话: 0797-5334398、18707972520招投标监督单位:兴国县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受理举报电话:0797-7798621 12017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