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目 录1 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工作原则2 组织体系和职责3 预警和预防机制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2 预防预警行动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4 地质灾害分级和预警预报4.1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4.2 预警预报5 应急响应5.1 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5.2 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5.3 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应急响应(级)5.4 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害应急响应(级)5.5 应急结束5.6 恢复与重建6 部门职责- 2 -6.1 紧急抢险救灾6.2 应急调查、监测和治理6.3 医疗救灾
2、和卫生防疫6.4 治安、交通和通信6.5 基本生活保障6.6 信息报送和处理6.7 应急资金保障7 应急保障7.1 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7.2 通信与信息传递7.3 应急技术保障7.4 宣传与培训7.5 信息发布7.6 监督检查8 责任与奖励8.1 奖励8.2 责任追究 9 附则9.1 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9.2 预案解释部门9.3 预案的实施1 总则- 3 -1.1 编制目的为高效有序地做好我县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特制定本预案。1.2 编制依据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
3、院令第 394 号)、 国家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95 号)、 江西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宜春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宜丰县重大突发性事件预案以及国家和省、市、县政府有关政策等,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用于处置本县行政区域内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石 流 、地 面 塌 陷 、地 裂 缝 等 与 地 质 作 用 有 关 的 地 质 灾 害 。1.4 工作原则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作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突发地质
4、灾害及其造成人员的伤亡和危害。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机构的作用,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 4 -防治工作。分级管理,快速应对。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联动协调和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快速、果断、准确有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2 组织体系和职责县人民政府成立宜丰县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县地灾 应急指挥部” )。县 地灾应急指挥部在宜丰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县应急委 员会” )的 领导下,负责组织 、指挥、协调全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县地
5、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如下:总 指 挥 :县人民政府分管国土资源工作的副县长副总指挥: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县 人 民 政 府 办 公 室 联 系 国 土 资 源 工 作 的 副 主 任成 员:县国土资 源局、县建设局、 县城管局、县交通局、县水务局、县民政局、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公安局、县经贸委、县卫生局、县文教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县 水 文 站 、县 地 震 局 、县 电 信 公 司 、移 动 公司 、联 通 公 司、县粮食局、县旅游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县供电公司、驻宜丰武警中队的负责人。县地灾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1、在省市地灾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组织特大型、大
6、- 5 -型、中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2、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小型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分析、判断成灾原因,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部署和组织有关部门、有关乡镇(场)进行紧急救援;协调驻宜丰武警部队参加抢险救灾。3、指导、协调和支持乡镇(场)做好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4、处理其他有关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的重要工作。县地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地质环境的副局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国土资源局秘书股和矿管股负责人担任。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指定联络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县地灾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职责是:制定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汇集、上
7、报地质灾害险情和应急处置、救灾进展情况;提出具体的应急处置措施与救灾方案建议;贯彻县应急委员会和县地灾应急指挥部的指示、部署,协调乡镇(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和县地灾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分析灾害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为县地灾应急指挥部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应急防治与救灾新闻发布;起草县地灾应急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承担县应急委员会和县地灾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各乡镇(场)应当参照县地灾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 6 -职责,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地灾应急指挥部。宜丰县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图省 突
8、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委 员 会省 地 质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市 突 发 公 共 事 件 应 急 委 员 会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县建设局 市 地 质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 县 级 应 急 委 员 会县城管局 县交通局县水务局 县民政局 县 地 质 灾 害 应 急 指 挥 部县发改委 县财政局 县经贸委 县卫生局 县文教局县农业局县气象局 县水文站县地震局县 电 信 公 司县 移 动 公 司县 联 通 公 司县 粮 食 局县 旅 游 局县安监局 县 供 电 公 司县 武 警 中 队现场应急指挥部 3 预警和预防机制3.1 信息监测与报告3.1.1 建立县乡镇(场)地
9、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与国土资源、气象、水务、建设、交通等部门地质灾害监测机构相办公室室专家组乡镇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挥部- 7 -结合的全县地质灾害监测体系。县人民政府在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编制全县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各乡镇(场)要建立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落实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危险区域的群测群防工作。国土资源、气象、水务、建设、交通等部门按照部门职责范围,建立本部门地质灾害监测网络,落实职能管辖范围内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监测工作。各乡镇(场)要和有关主管部门密切协作,逐步建成与防汛监测网络,气象监测网络互联,信息共享,连接国家有关部门和省、市、县的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及时沟通和传送地
10、质灾害险情、灾情、汛情和气象信息等综合信息。3.1.2 县 国土资源局是全县地质灾害监测单位,负责全县范围内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收集整理有关地质灾害防治的数据资料和相关信息,进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对全县群测群防网络和相关部门的地质灾害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建立全县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等数据库,开展地质灾害风险分析、评估。3.2 预防预警行动3.2.1 编 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县本级和基层国土资源所会同同级建设、水务、交通等部门每年年初编制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要明确辖区内主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段的分布、威胁对象和范围、重点防范期和防范重点,制定具体可行的地质灾害监测和防治-
11、8 -措施,落实监测、预防责任人。3.2.2 加 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建设、水务、交通主管部门,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段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上一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报告。当地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3.2.3 发 放“防灾明白卡”。各乡镇(场)要根据当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层层落实群测群防工作。将灾害危险点和隐患点的危险区范围、监测方法、预警方式、撤离路线和防灾任务
12、、要求、责任制成“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和 “地质灾害防灾避险 明白卡”发放到受威胁的居民手中,把防治责任落实到村、村民小组及相关单位的具体责任人。3.2.4 建立地 质灾害预报预警制度。县国土资源局和县气象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工作。当预测可能发生地质灾害时,预报预警结果要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同时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预报可能发生地质灾害区域的各级人民政府要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群众,该区域内的单位和群众要按照“防灾明白卡” 的- 9 -要求,做好防灾的各项准备工作。3.3 地质灾害速报制度3.3.1 速 报时限要求。各乡镇(场)
13、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各部门的监测机构,以及有关单位与个人发现重 要地 质 灾 害 险 情 和 灾 情 信 息 ,应 当 立 即 向 事 发 地 人 民 政 府 和 国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情 况 紧 急 时 ,在 向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报 告的 同 时 ,可 直 接 向 省 、市 国 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报 告 。各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接到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 4 小时内速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 源 局 ,同 时 直 接 速 报 市 国 土 资 源 局 和 省 国 土 资 源 厅 。各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接到出现中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 4 小
14、时内速报同级人民政府和县国土资源局,同时直接速报市国土资源局和省国土资源厅。各乡镇(场)国土资源所接到出现小型地质灾害报告 后 ,应 在 12 小 时 内 速 报 同 级 人 民 政 府 和 县 国 土 资 源 局 。3.3.2 报 告的内容。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和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对于已发生的地质灾害,速报内容还包括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已采取的救灾措施等。根据险情、灾情发生、发展和抢险救灾的最新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后续报告。4 地质灾害分级和预警预报- 10 -4.1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特大型
15、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0 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1 亿元以上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地质灾害死亡 30 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0万元以上的地质灾害; 或者因地质灾害造成大江大河支流阻断,严重影响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地质灾害。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500 人以上、10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0 万元以上、1 亿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地质灾害死亡 10 人以上、3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500 万元以上、1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或者造成国家高速公路网线路中断,严重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地质灾害。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上、500 人以下,或者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在 500 万元以上、50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险情;因地质灾害死亡 3 人以上、10 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 100 万元以上、500 万元以下的地质灾害。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级)受地质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 100 人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