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新田县计生委责任清单一、部门职责序号 主要职责 具体工作事项 备注1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贯彻执行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政策、规划、技 术标准和规范并组织实施2负责组织拟订并实施基层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工作制订促进优生优育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科技股3提出完善生育政策建议,组织实施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的政策措施承担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加大打击“两非”力度社征局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及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制度并组织实施利导股4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
2、困难家庭扶助机制。加强计生综治工作完善部门、区域协作机制,推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法制股2建立和完善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5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指导基层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 流管站与相关部门的职责边界序号管理事项相关部门 职责分工 相关依据 案例1出生人口性别比治理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局纪委监察局1、人口计 生委、 卫 生局负责建立完善孕产期全程服务管理、B 超管理、凭证引产管理等制度,加强对 医疗机构的监 管,加大对非法行医的打击力度。2、公安局负责 依法打击虐待、遗弃、溺杀、 贩卖婴 儿以及非法施行 终止妊娠手术等违法犯罪
3、行为。 3、食品 药品 监督局负责对终止妊娠药品、促排卵药品流通、销售、使用单位的管理。 4、纪 委监察局 负责对“两非”有关案件的查处进行协调,必要时直接参与重大案件的查处,依法依 纪处理有关 责任人员。1、中 华 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条例;3、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4、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5、湖南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省政府令第 194 号);6、关于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的意见(国计生发2002111 号);7、国家六部委关于印发集中整治“两非”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人口
4、宣教 201169 号)专门成立性别比专项整治办公室,抽调卫生计 生、公安、药监、 监 察等部门 工作人员组成“ 两非 ”案件查办专 案组,建立联合办案机制。 计生部门摸排查找“两非 ”案件线索,公安、监 察、 计生部 门共同对有关案件线索进行调查取证,并作出处理。公安部门严肃查处妨碍卫生计生、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工作人员执行整治“两非” 公 务的违法犯罪行为。食品 药 品监管部门负责清理整顿终止妊娠药品批发零售市场,对非法批发、销 售 终止妊娠 药品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32 流动人口管理人口计生委卫生局公安局发改委教育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社保局住建局交通局工商局1、人口计 生委负责 流动人口的健
5、康 检查、疾病预防控制管理服务工作;为流动人口提供妇幼保健、生殖健康服务和管理;负责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信息管理,核发和查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证明;开展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为流动人口中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推进流动人员卫 生和计划生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公安局负责 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及时为申请落户并符合落户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及时受理、调处涉及流动人口的治安纠纷;实行流动人口暂住登记和居住证制度 。3、发 改委参与流 动人口的服务 和管理有关政策的研究制定工作,配合教育、卫生等部门研究编制包括为流动人口服务的相关设施在内的建设规划,安排本级人民政府
6、事权范围内的建设投资。4、 教育局。指导和督促中小学校做好流动人口义务教育工作,保障流 动人口享有与常住人口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5、民政局。负责向遭遇临时性困难的城市流浪、乞讨 人员提供临时性救助,完善社区在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工作中的各项制度6、人力社保局。监督用人单位维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流动人口可按照有关规定享受职业培训和职业鉴定补贴。7、住建局负责对 房屋租赁的登 记备案和监督管理;加强对流动人口聚集地的规划管理和小城镇建设管理,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协助有关部门落实流动人口服务和管理的各项措施。8、工商局督促流 动人口经商人 员依法办理营业执照,并对其经营行为进 行监督
7、管理;组织开展流动人口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主的职业道德和遵纪守法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出租房屋的管理,依法查处流 动人口利用出租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 。1、流 动 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2、湖南省流 动人口服务和管理规定;3、省公安厅关于印 发湖南省流动人口暂住登记与居住证发放办法的通知(湘公通2011 102 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口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向育龄流动人口宣传人口计划生育政策法规、避孕 节育、生殖保健、优生优育知识,向育龄流动人口提供与常住人口同等待遇的计划生育服务。已婚流 动人口拟在居住地生育第一个子女并符合国家有关条件的,可以向居住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生育证。4三
8、、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对行政审批事项受委托机关的后续监督县人口计生委委托乡镇计生办和计生事务中心办理的事项主要有社会抚养费征收(属行政执法)、一孩生育证办理(属行政确认)、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属行政确认)等三项。行政审批无受委托机关。(二)对属地管理的行政执法职权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依法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从事行政执法活动的计生监督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本制度所称的行政执法活动,包括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调解以及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的其他行政执法活动。二、监督检查内容对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内容主要包括:(一)行政执法主体的合法性;(二)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9、和适当性;(三)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四)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建立健全情况;(五)法律、法规、规章的施行情况;(六)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赔偿、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等有关情况;(七)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5三、监督检查方式及程序(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可以采取自查、互查、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以上几种方式结合进行。(二)县计生委根据上级机关部署或者根据需要,组织开展所辖区域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三)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有权调阅有关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件材料、实施现场检查。受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隐瞒、阻 挠或者拒绝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四)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
10、,执行监督检查的部门应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通报受查单位检查纠正,受查单位应当报告检查纠正情况。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县计生委在行使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上一级卫生计生委可以责令其纠正或者撤销。1.行政执法主体不合法的;2.行政执法程序违法或者不当的;3.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的;4.规范性文件不合法的;5.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的;6.其他应当纠正的违法行为。(二)建议纠正或者撤销前款所列情形,应当制作执法监督通知6(决定)书,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1.被检查的部门名称;2.认定的事实和理由;3
11、.处理的决定和依据;4.执行处理决定的方式和期限;5.执行检查的机构名称和做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日期,并加盖印章。接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单位,应在限定期限内按要求做出纠正,并书面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报告执行结果。被检查的单位对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之日起 10 日内向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申请复查。发出执法监督通知(决定)书的机构应当自接到复查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做出复查决定。对复查后做出的决定,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执行。五、监督检查处理(一)行使卫生计生属地管理事项职权即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政执法活动中,有
12、下列不履行法定职责或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造成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1.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的;2.超过法定权限或者委托权限实施行政行为的;3.违反规定跨辖区实施行政执法行为的;74.在办案过程中,为违法嫌疑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致使违法行为未受处理或者给办案造成困难的;5.无法定依据、违反法定程序或者超过法定种类、幅度实施行政处罚的;6.阻碍行政相对人行使申诉、听证、复议、诉讼和其他合法权利,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7.因办案人员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案件主要违法事实认定错误,被人民法院、复议机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8.无正当理由
13、拒不执行或者错误执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裁定、复议决定和其他纠正违法行为的决定、命令的;9.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实施行政许可的;10.对于需要按照规定上报或者通报的事项,没有及时上报或者通报的;1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其他行为。(二)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并可视情节单独或者合并使用:1.责令书面检查 ;2.通报批评;3.暂扣或者注销行政执法证件或者调离行政执法工作岗位;4.警告、记过、 记大过、降 级、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5.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执法过错引起行政赔偿的,承担全8部或者部分赔偿责任;6.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三)规范
14、行政处罚裁量权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的通知(湘政办明电201012 号)的要求,为促进行政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 执法,从源 头上防止和减少滥用行政处罚裁量权的行为, 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制定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制度。一、主要内容对法律、法规和规章中规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情节、性质和社会危害程度,以及从轻、减轻、从重 处罚等情形 进行细化,并归纳、分类;对法律、法 规、 规章 规定可以选择或并用行政处罚种类的,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情节、性质、社会危害程度和违法当事人主观过错、消除违法行为后果或影响等因素,确定适用该行政处罚种类的具体标准及单处、并 处
15、的行政处罚的标准;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政处罚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根据上述因素,细化具体的行政处罚幅度;对法律、法规、 规章没有规定行政处罚罚款的裁量阶次和幅度的,可以按照比例原则匡算出相对科学、合理的裁量阶次和罚款幅度,但均不得超过法定罚款限度。二、标准规范详见新田县计生委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三、有关措施9(一)县卫生计生委对本系统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并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规范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和废止以及经济形势、社会情形等变化作相应调整和完善。(二)计生部门在建立和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制度的同时,建立健全公开信息、说明理由等程序规定和执法投诉、案卷评查、教育培训、案例指导等配套制度。10公共服务事项序号服务事项 主要工作内容 承办机构 联系电话1受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政策咨询、来信来访、投诉建议接受流动人口提出的在计划生育生育服务登记、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等的咨询、来信来访、投诉,按法律规定及时处理流动人口管理站0746-47201332全县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负责全县计划生育药具的计划编制与执行、调拨与发放,开展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协同有关部门开展药械零售市场监督检查药具站 0746-4720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