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 江 省 突 发 环 境 污 染 事 故 应 急 预 案编 制 导 则 ( 试 行 )(企业版)浙 江 省 环 境 保 护 局二六年十一月前 言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应急预案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国家和浙江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制定的,是作为浙江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时使用的技术规范。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执法稽查总队提出。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局监测科技处归口。本规范起草单位: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局 2006 年 11 月 13 日批准,2006年 12 月 1 日实施。本规范由浙江省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目 录1 范围
2、.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名词定义 .33.1 环境保护目标 .33.2 环境敏感区 .33.3 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 .33.4 污染源 .43.5 危险化学品 .43.6 危险废物 .43.7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 .43.8 应急救援 .43.9 预案 .43.10 分类 .43.11 分级 .53.12 应急监测 .53.13 应急演习 .5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 .5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 .64.2 基本情况调查 .64.3 环境保护目标潜在的危险性分析 .84.4 危险分析和应急能力评估 .94.5 编制应急预案 .94.6 应急预案的评审与发布更新 .94.7
3、应急预案的实施 .105 预案的主要内容 .105.1 总则 .105.2 基本情况 .105.3 危险目标及其危险特性、对周围的影响 .105.4 保护目标 .115.5 组织机构和职责 .115.6 应急设施(备)与物资 .125.7 报警、通讯联络方式 .135.8 应急响应和措施 .135.9 应急监测 .155.10 人员紧急撤离和疏散 .165.11 现场清洁净化和环境恢复 .165.12 信息报告和发布 .175.13 应急培训和演练 .175.14 预案的评审、发布和更新 .185.15 预案实施和生效的时间 .185.16 附件 .186 预案格式和要求 .196.1 格式
4、.196.2 基本要求 .1911 范围本导则规定了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要求,使一个单位能够根据法律、法规和它应遵守的其他要求,以及关于重大环境风险分析的信息,规定响应措施,并对实际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和紧急情况作出响应,以预防和减少伴随的环境影响。所制定的应急预案应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边界、现场区域生产活动领域和所覆盖的时期, 应考虑邻近单位周边设施(如工厂、道路、铁路等)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带来环境风险的防范和响应措施。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向环境排放污染物和可能因爆炸、井喷 、火灾、泄漏等造成 对环境( 或健康 )影响的生产经营单位。国家和省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
5、依照其规定。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2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8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70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83 号);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 302 号);2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 352 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344 号);国家突发环境事
6、件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关于防范环境风险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发2005152 号);关于督促化工企业切实做好几项安全环保重点工作的紧急通知(安监总危化200610 号);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第 216 号令);危险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3 第 1 号);剧毒化学品名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 8 部门公告2003 第 2 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发1998089 号国家环保局、国家经贸委、外经贸部、公安部颁布);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条例(2006 年 3 月 29 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
7、过);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建设 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T169-200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3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等。3 名词定义3.1 环境保护目标在突发环境污染事故中,急需保护的环境敏感区域中可能受到影响的对象。3.2 环境敏感区
8、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规定,指具有下列特征的区域: (1)需特殊保护地区:国家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规划确定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的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 风景名 胜区、生 态功能保护 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世界遗产地、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保护地等。 (2)生态敏感与脆弱区:沙尘暴源区、荒漠中的绿洲、严重缺水地区、珍稀动植物栖息地或特殊生态系统、天然林、热带雨林、红树林、珊瑚礁、鱼虾产卵场、重要湿地和天然渔场等。 (3)社会关注区:人口密集区、文教区、党政机关集中的办公地点、疗养地、医院等,以及具有历史
9、、文化、科学、民族意义的保护地等。 3.3 环境污染事故危险源可能导致环境污染事故的污染源,以及生产、贮存、经营、使用、运输或产生、收集、利用、 处置危险物质(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其中含4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等)。3.4 污染源产生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3.5 危险化学品指属于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的化学品。3.6 危险废物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3.7 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指由于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经济、社会活动与行为,以及意外因素
10、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人体健康受到危害,社会经济与人民财产受到损失,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事故)。3.8 应急救援指在发生事故时,采取的消除、减少事故危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的措施。3.9 预案指根据预测可能发生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类别、危害程度,而制定的事故应急救援方案。要充分考虑现有物质、人员及危险源的具体条件,能及时、有效地统筹指导事故应急救援行动。3.10 分类根据突发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对不同突发环5境污染事故而划分的类别。 3.11 分级按照事故严重性、紧急程度及危害程度划分的级别。3.12 应急监测环境应急情
11、况下,为发现和查明环境污染情况和污染范围而进行的环境监测。包括定点监测和动态监测。3.13 应急演习为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应急准备的完善性、应急响应能力的适应性和应急人员的协同性而进行的一种模拟应急响应的实践活动,根据所涉及的内容和范围的不同,可分为单项演习(演练)、综合演习和指挥中心、 现场应急组织联合进行的联合演习。 4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专业性强的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了确保预案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预案编制人员需要具备环保、安全、工程技术、环境恢复、组织管理、医 疗急救等各方面的知识,因此,预案编制小组人员要由各方面的专业
12、人员或专家组成,对于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机构进行编写。具体编制工作程序如图1所示。 6开始编制基本情况调查 应急能力评估 危险辨识与分析预案实施编制应急预案预案评审与发布更新应急资源分析 应急能力分析成立编制小组、 选定负责人图1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程序4.1 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小组针对生产经营单位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别和应急职责,成立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明确编制任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计划。4.2 基本情况调查4.2.1 单位的基本情况的调查(1)单位名称,法人、法人代码、 详细地址,邮政编码、地理位置(经纬度), 详细位置图,所处地形地貌、厂址的特殊状况(如上坡地)等;(2)单位经济性质隶属关系、正常上班人数,来往人数(原料供应商及客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