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公寓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创****公 文档编号:209274 上传时间:2018-07-18 格式:DOC 页数:2 大小:2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博士后公寓管理制度.doc_第1页
第1页 / 共2页
博士后公寓管理制度.doc_第2页
第2页 / 共2页
亲,该文档总共2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博士后公寓管理制度 金属所博士后公寓(包括东北大学、顺发雅居、北区及南区其它住房)为所博士后专用住房,由研究生部负责管理。为保证博士后有一个安全、舒适的居住条件,特制订本制度。 一、进住博士后由研究生部负责安排,任何个人不得私自进住、调换住房或借他人使用。博士后进住前需签订住房协议书。 二、各套住房配备的家具、电器等设备由进住者负责保管,未经研究生部同意,严禁擅自调换公寓内配置的设施,严禁擅自装修房间或改变房间基本结构。人为损坏要负责修好,费用自理;如有丢失,由使用者照价赔偿。 三、进住博士后要安全使用水 、电、煤气等,发现不安全隐患或现象要及时处理或报告物业管理或公寓管理人员。 四、进住博士

2、后要注意保持公寓卫生和公共环境卫生,不得在楼道内堆放物品或随地倾倒垃圾。 五、进住博士后不得在公寓内从事任何违法乱纪活动。 六、进住博士后住房收费按金属所博士后公寓住房收费标准执行,包括房租费、房屋设施和设备使用折旧费、有线电视收视费和物业管理费。费用从博士后工资中按月扣除。 七、进住博士后负责按实际发生额自付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采暖费由所里统一支付。 八、博士后出站退房时,其公寓设施须经公寓管理人员验收检查,同时须将应支付的各项费用结算清楚。验收无误后方可办理退房手续。 九、博士后在完成出站报告之日或中途退站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必须办理退房手续。超期期间,东北大学公寓按 40 元 /天交纳房租,其它公寓按 20 元 /天交纳房租。 十、违犯上述规定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或收回住房。 十一、本制度自 2004 年 8 月 1 日起施行。原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中科院金属所研究生部 2004 年 7 月 29 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规章制度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