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实验室 管理制度 1 实验者申请动物实验室 前 ,须提交广东药学院动物实验申请表 和广东药学院实验动物福利伦 理审查申请表, 审核 并经动物中心培训考核合格后 , 方可进入 动 物实验室。 2 凡进入本中心实验室的动物必须来源于 有实 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 位, 同时 提供实验动物 质量合格 证 , 并且动物 在 检疫期内 观察无异常 , 方可 准许 进入实验 室 ;对特殊来源的 动物 ,须经主管领导 审核 批准 , 经过检疫 合 格后 ,可 进入 指定 实验室 饲养 。 3 实验人员严格 遵守工作区域要求, 只能在指 定的 工作区域 开展实验 ,不得随意进入其它区域 ,动物 实验室应尽量
2、减少频 繁出入 ; 禁止 动物室人员交叉进入 不同级别的 实验 区域 ;实验室内保持安静,禁止大声喧哗、谈笑 ; 禁止在 实验工作区域进食、饮水、吸烟 、化妆和处理隐形眼 镜等,禁止储存与实验无关的物 品 ; 实验人员进入实 验室,必须着本中心的工作服; 严禁穿着工作服离开 实验区域;凡进入动物实验室的 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动 物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按照动 物中心要 求 ,严格填写相关登记表格。 4 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器械、药品和动物尸体及组织废弃物;器械 应及时清洗干净,垃圾倒入指定 地点,动物尸体存放 在动物废弃物冷藏室的冰柜内 ; 操作完毕后,要认真填写相关的记录,确保实验资料的完整 ;工作结束后进 行安全检查,离开时关闭水源、 气源、电源 , 关好门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