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 年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工作指南一、关于资助申请范围和条件问题 1.我省哪些高校能申请资助?问题 2.高校中哪些人员能申请资助?二、关于培养方式和研修要求问题 3. 作国内访问学者有哪些研修任务?是听课还是做科研?问题 4. 我省对国内访问学者有哪些研修要求?三、关于资助申请办法问题 5、资助申请有哪些流程?问题 6、如何查询和联系接收学校、导师?问题 7. 申请者中意的学校、导师,如果不在数据库里怎么办?问题 8. 申请者如何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接收学校、导师? 问题 9.申请志愿是如何录取的?申请者能否更换已选定的导师?问题 10.申请者
2、中意的学校、导师,如果不在数据库里如何注册?问题 11.申请者如何查询录取情况?问题 12.学校不提供住宿怎么办?问题 13.接收学校在申请中提出特殊要求如何处理?问题 14.访学申请过程中各环节疑难问题如何获得咨询和帮助?四、关于经费及使用问题 15.哪些费用可以在资助经费中使用?费用超过或节余怎么办?五、附件附件一: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附件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工作流程2一、关于资助申请范围和条件问题 1.我省哪些高校能申请资助?答:我省除部委属普通高等学校外的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均可以申请资助。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高等学校。问题 2.高校中哪些人员
3、能申请资助?答:我省高等学校中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在职中青年教师。一般要求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及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硕士研究生毕业,年龄不超过 45 周岁,身体健康。师德表现优秀或有突出创新能力的优秀中青年教师,可突破有关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要求。兼职教学科研人员不能申请资助。二、关于访问学者培养方式和研修要求问题 3. 国内访问学者有哪些研修任务?是听课还是做科研? 答:国内访问学者的培养工作实行导师负责制。在指导教师指导下,共同协商制订研修计划,以参加科研为主,可进入导师的学术团队,参与课题研究,完成相关论文;协助指导研究生、参与课程讲授、辅导或其他教学工作等,资助访学
4、期限为一年。对于听课,不作硬性要求。访问学者可根据导师要求和自身需要,选听相关课程。问题 4. 我省对国内访问学者有哪些研修要求?3答:首先,获得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选派资格的教师均需在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注册;其次,受资助教师与选派学校签订培养合同。合同中要约定研修目标、预期成果、考核方式、研修期间费用的分担办法、研修结束后回校工作的承诺及违约责任等。访学教师进修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国家关于教师脱产学习的有关规定执行。再次,受资助教师在访学开始、学期结束、学年结束时,要及时登录教育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提交研修工作计划表 、 中期检查表和
5、结业考核表 。省教育厅将在教师访学期间通过系统跟踪管理访问学者的研修进展。三、关于资助申请办法问题 5、资助申请有哪些流程?答:个人申请首先需要了解和征求接受学校、导师的意见;其次资助申请的主要流程为:个人申请所在学校同意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审批、公示拟资助名单教育部武汉中心投递和协调接收学校录取访问学者注册入学省教育厅和财政厅公示确定资助名单省财政厅向派出高校核拨经费。详细流程见附件二。问题 6、如何查询和联系接受学校、导师?答: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4(http:/ 年接受计划查询”栏目,进入接受计划查询页面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此外,某些具体问题的咨询,可与各接受高校工作职能
6、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一。问题 7.申请者中意的学校、导师,如果不在数据库里怎么办?答:申请者拟访问学校一般为“985 工程”或“ 211 工程 ”重点建设的学校及全国示范性高职院校。访问的学科是这些学校的国家重点学科,国家、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等重点科研基地,以及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优势学科。英语类、艺术类、体育类和民族类专业可放宽至博士点学科。只要符合以上条件(不含中科院、农科院、社科院)均可申请。如需申请不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库里的访问学校、导师(即导师与学校都不在系统或学校在而导师不在系统) ,请在提交申请
7、时学校务必在报送文件中书面注明。问题 8.申请者如何在“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选择接受学校、导师?答:“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教育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拟资助人选必须在 “访问学者查询”数据库中选择带“*”的导师,才能获得教育部经费资助;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拟资助人选可选择“访问学者5查询”数据库中所有导师。问题 9.申请志愿是如何录取的?申请者能否更换已选定的导师?答:访问学者志愿是按照志愿先后顺序进行投递与录取协调的,先投递志愿一,接受学校将意见反馈至武汉中心,如不同意接收,武汉中心将投递志愿二,直到完成三个志愿投递;如都不成功,武
8、汉中心将与申请者联系反馈。申请者在填报志愿前,请务必与接受学校和导师达成初步意向,志愿一旦填报不允许修改,且需确保纸质申请材料与网上申报系统志愿填报完全一致。对于纸本与网报信息不一致的申请者,武汉中心将不予投递。问题 10. 申请者中意的学校、导师,如果不在数据库里如何注册?答: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项目的所有申请者均需要在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信息管理系统”中注册,不在数据库里的访问学校、导师,按照“国内访问学者系统”注册相关要求进行。问题 11.申请者如何查询录取情况?答:申请者可登陆“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查看“个人状态”或直接与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联系了解
9、录取进展。如有需要,派出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协助申请者联系接受学校主管部门工作人员。6问题 12.部分学校不提供住宿怎么办?答:目前,部分高校因校内住宿资源紧张,无法为访问学者提供住宿。申请者填报志愿前需认真了解接受学校的住宿提供情况,派出学校师资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应制定相应措施解决申请者访学期间租房的费用报销及安全管理等问题,多方理解配合争取不因为住宿问题影响学者派出。问题 13.接收学校有没有其它的要求?答:部分接受高校对访问学者的接受标准和申请材料有额外要求,如北京个别高校还同时需要在其学校管理系统注册并提交体验等相关材料。请申请者与接受高校联系咨询并按要求及时提供所需材料,以免影响
10、录取进程。问题 14:访学申请过程中各环节疑难问题如何获得咨询和帮助?答:访问学者在申请初期,对于选派资格、遴选条件、申报流程、经费资助、考核管理等方面的疑问,可联系广东省高师中心。对于信息系统使用、志愿填报和材料投递方面的疑问,可联系武汉中心。对于接受学校的特殊接受条件和申请材料的要求、收费标准、住宿条件及其他学习生活设施、录取进展、报到事项等方面的疑问,可联系各接受学校。联系方式见附件一、附件二。四、有关经费及使用问题 15.哪些费用可以在资助经费中使用?费用超过或节余怎么办?7答:访学人员资助经费由学校统筹使用,一是用于访学人员访学期间的培养费、住宿费、两次往返的交通费,以上费用实报实销
11、。二是访学费用超过资助费用或有节余部分,由学校在资助经费中统筹使用。五、附件附件一:2014 年全国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单位名称 职能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 师资培训办公室 龙 淳 027-68752845 430072广东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 培训部 王中向 020-85213353 510631学校名称 职能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北京大学 继续教育部 焦云侠 010-62767344 100871北京大学医学部 继续教育处 胡 玮 010-82802256 100083清华大学 教育培训管理处
12、 王 佳 010-62782411 100084中国人民大学 教务处 冯雁宁姜 冰 010-62515217 100872北京交通大学 人事处 沙 龙 01051688561 100044北京科技大学 人事处师资科 陈 旭 010-62332213 100083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教育培训中心访问学者办公室 林 红 13661023838,010-82338286 , 100191北京化工大学 人事处 刘传宇 010-64434843 转 807 L 100029北京邮电大学 教务处 李慧娟 010-62282067 100876中国农业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王东宁 010-62732
13、591 100094北京林业大学 人事处 张向辉 010-62338258 100083学校名称 职能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北京中医药大学 教务处 穆 燕 010-64286980 muyan_ 100029北京师范大学 继续教育与教师培训学院 吕红峰 010-58807748 100875北京外国语大学 教务处 崔学军 010-88816443 100089北京语言大学 研究生院 高 丽 010-82303913 100083中国传媒大学 人事处 李 楠 010-65779225 100024中央财经大学 人事处 徐则宁 010-62289100/8314
14、10008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人事处 褚洪生 010-64492149 100029中国政法大学 研究生院培养办 肖宝兴王鹏昊 010-58908067 100088中央民族大学 组织部人事处 赖力静 010-68932478 100081北京体育大学 研究生院招生办 殷泽锋马 良 010-62976641 100084北京理工大学 研究生院培养处 刘 欣 010-68918208 100081北京工业大学 人事处 陶明法 010-6 7391979 100124首都医科大学 继续教育处 朱 淼 010-83911356 100069首都师范大学 北京市高校师资培训中心 刘书莉
15、010-68901097 100048 中央美术学院 培训部 马雪峰010-64771281/602,010- 100102北京电影学院 研究生部 李 云 010-82283276 100088中央音乐学院 人事处 桂小珍 010-66425695204 100031学校名称 职能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邮政编码中国音乐学院 研究生处 李 欢 010-64887364 100101中央戏剧学院 人事处 申振华贾姗姗 010-64071253 100710南开大学 教务处 索海军 022-23503912 300071天津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程航东 022-27400867
16、 300072天津工业大学 人事处 邵 伟 022-83955140 tjpu_ 300387天津医科大学 继续教育学院 安学宇 022-60357207 300070天津师范大学 人事处王永春、王文渊022-23766263 Rsc_ 300387天津中医药大学 人事处 王 芬 022-59596113 feifen 300193天津科技大学 人力资源处 彭洪斌 022-60273323 300222天津财经大学 人事处 李素梅 022-88186152 300222燕山大学 人事处 周高仪 0335-8074531 066004山西大学 人事处 沈大维 0351-7010277 030006山西财经大学 人事处 殷丽娟 0351-7666238 030006内蒙古大学 人事处 王 丽 0471-4992415 010021东北大学 人事处 山 姗 024-83681236 110819大连理工大学 人事处 姚 岚 0411-84708710 116024大连海事大学 人事处 张 弘 0411-84724582 116026辽宁大学 人事处 吴 优 024-62202273 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