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安分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安分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实施方案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和区委一届九次全会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中共 xx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x 委组2019x号)要求,结合分局实际,制定 xx 公安分局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实施方案。 一、基层党组织组织
2、生活会的主题 做好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的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党章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有关要求,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的重要举措;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分局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的必然要求。 2018 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的主题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强化创新理论武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
3、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努力把每个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战斗堡垒,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改革发展的新篇章,努力实现 xx 发展新局面。 二、基本要求 1、集中学习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适当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结合本部门实际和职能职责,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
4、支部工作条例(试行)。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谈心谈话要坦诚相见、注重效果。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流动党员、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
5、,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 3、述职评议要联系自身、找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
6、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4、评定党员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给予表扬褒奖。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按规定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分局党委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 在党员对党支部开展民主评议后,每个党支部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和民主评议结果,开展自查自评。 5、整改问题要言出必行、真抓实改。根据查摆出
7、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向上级党组织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年底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6、领导干部要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分局党委成员应参加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并指导分管联系部门党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时,要以普通党员身份认真倾听其他党员的意见建议,不能以领导身份提要求、作指示;以实际行动带动组织生活会的正常
8、开展,指导分管联系部门组织生活会时,要进行点评。 三、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总体安排 此次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共分为三个阶段。 (一)会前准备阶段 1、认真学习交流,打牢思想基础。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切工作的根本遵循和行动纲领,要原原本本学习、专心致志研读,用心感悟思考,真正做到学深悟透、弄懂做实。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一届市委六次全会精神和全会通过的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奋力谱写新时代上海改革发展新篇章的意见要求,立足四个放在谋发展,坚持全面对标抓落实,特别是聚焦习近平总书记交给上海的三项重大任务和五方
9、面重要工作要求,攻坚克难、创新突破,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要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搞清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要求、目的和方法。 2、梳理有关情况,明确工作节点。党支部要梳理一年来党员按期缴纳党费、参加组织生活、接受党组织交办任务和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参加志愿服务、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守法自律、自觉维护党员形象等情况,为民主评议党员做好准备。对卧病在床、年老体弱,确实不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党员,要及时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的相关要求。明确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各项工作的时间节点,并报分局党委备案。 3、开展谈心谈话,
10、增强党的凝聚力。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为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4.查摆存在问题,找到工作差距。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并列出整改措施、完成整改的时间节点,形成工作小结。党员要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1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 (二)会议召开和民主评议党员阶段 1、通报一年工作情况。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通报上一年度整改措施落实情况,报告一年来支部工作情况。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 2、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逐个进行,书记要带头,按先支委、再其他党员的顺序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 3、开展民主评议党员。一般以党员大会形式开展个人自评、党员互
12、评、民主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党小组为单位开展。可邀请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并参加民主测评。兼职委员到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参加测评。自评要实事求是,多做自我批评。互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评功摆好、不搞人身攻击。民主测评采取无记名方式,分类别组织党员填写测评表。同时,要组织党员、群众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评议,填写对党支部的评议表,评议结果报分局党委备案。在此基础上,各党支部要结合日常工作实际,开展自查自评。 4、书记讲评,褒扬先进鞭策落后。党支部书记对表现特别突出的党员进行表扬,弘扬正能量。对长期不发挥作用甚至起负作用的党员,提出批评意见。 (三)评定整改阶段 1、 确定评定等次。党支部在统计测评
13、表的基础上,根据党员日常表现,客观公正作出评价、确定 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等次。评为优秀的比例一般不超过10%。预备党员不评定等次。 2、列出整改事项,明确整改措施。 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整改措施要向党员群众公开,并向分局党委报备,接受各方面监督。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分局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3、公开整改承诺,报告整改成效。整改措施要在党务公开栏上向党员群众公开,并向分局党委报备。支部书记要在年底的述职评议会上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4、反馈评议结果。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并在党员活动手册上体现。被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分局将给予一定形式的奖励,并在职级晋升工作中作相应加分,且将作为本年度两优一先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依据。被评定为优秀、不合格的党员要在党务公开栏内向党员、群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