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三滧河路修复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标人:启 东 市 东 海 镇 云 祥 村 村 民 委 员 会 ( 盖 章 )日 期: 2019 年 3 月 21 日2第一章 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号 条款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1.1 工程名称 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三滧河路修复工程2 1.1 建设地点 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村民委员会3 1.1 建设规模 发包价 34566 元4 1.1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1.1 质量标准 合格工程6 1.1 工期要求 20 日历(具体开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7 1.1 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8 1.2 招标范围 启东市
2、东海镇云祥村三滧河路修复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9 16 工程报价方式 固定单价10 13 投标有效期 为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 9.3.1 投标担保金额投标保证金为:1000 元人民币 (中标后转为履约保证金) 递交形式:现金递交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前12 14.1 踏勘现场、投 标答疑1、投标申请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9 年 3 月 25 日 16时 0 分前,以书面形式提交启东市东海镇人民政府,招标人经整理后在“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公布需澄清的内容。2、踏勘方式:自行踏勘 踏勘地点: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村民委员会13 20.
3、1 投标文件份数 一份正本,一份副本14 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投 标 文 件 组 成 : 投 标 文 件 、 原 件 包 、 投 标 保 证 金截止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前提交地点: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村民委员会15 24 开 标 开标时间:2019 年 3 月 29 日 9 时 0 分开标地点:启东市东海镇云祥村村民委员会16 36 履约担保金额 投标人提供的履约担保金额为 6000 元人民币 17 24.2 发包价 34566 元3二、投标须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1.2 招标范围:见本
4、须知前附表第 8 项。1.3 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现状,由投标人自行踏勘了解现场,所需额外措施费列入投标报价内,结算时不作调整。(2)施工用水、电: 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接入,水、电、电讯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3)场内外道路:现况,由投标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自行考虑,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投标人在投标时综合考虑此项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结算时不作调整。(4)其他:投标人务必自行认真踏勘现场条件,一旦中标不得对现场条件提出额外要求,不得要求增加费用。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房屋建筑和市
5、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1)资质条件: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2)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无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且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或者至投标截止日仍在处理期内的。(3)项目负责人资格: 小型项目管理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4)其他要求:具体详见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3、 踏 勘 现 场3 1 投标人可按前附表第 12 项所
6、述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4、 投 标 费 用4 1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其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以 及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等 参 与 本 工 程 投 标 所 涉 及 的 一 切 费 用 。 无 论投 标 结 果 如 何 , 招 标 人 对 上 述 费 用 不 负 任 何 责 任 。4 2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费 用 300 元 。 无 论 是 否 中 标 , 该 费 用 不 予 退 还 。4(二)招标文件5.招标文件的组成5.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须知第二章:评标
7、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工程建设标准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第六章:工程量清单5.2 除 上 述 5.1 款 内 容 外 , 招 标 人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1 日 前 在 “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发出的对招 标 文 件 的 澄 清 、 修 改 、 补 充 内 容 ( 如 有 ), 均 为 招 标 文 件 的 组 成 部 分 , 对 招 标 人 和 投 标 人 起约 束 作 用 。5.3 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 应 仔 细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所 有 内 容 , 如 有 残 缺 及 自 行 踏 勘 现 场 后 有 疑 问的 须 在 前 附
8、表 第 12 项 规 定 时 间 内 通 过 书 面 形 式 发 送 启 东 市 东 海 镇 人 民 政 府 。 否 则 , 由 此 引 起 的 损 失 由 投标 人 自 己 承 担 。 投 标 人 同 时 应 认 真 审 阅 招 标 文 件 中 所 有 的 事 项 、 格 式 、 条 款 和 规 范 要 求 等 , 若 投 标 人 的投 标 文 件 没 有 按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提 交 全 部 资 料 , 或 投 标 文 件 没 有 对 招 标 文 件 做 出 实 质 性 响 应 , 其 风 险 由 投标 人 自 行 承 担 。6.招标文件的澄清6.1投 标 人 从 “启东市人民政府信
9、息公开”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后 应 仔 细 阅 读 和 检 查 招 标 文 件 的 全 部 内 容 。如 发 现 缺 页 或 附 件 不 全 , 应 及 时 向 招 标 人 提 出 , 以 便 补 齐 。 投 标 人 应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进 行 认真 细 致 的 复 核 。 这 种 复 核 包 括 对 招 标 人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中 的 项 目 编 码 、 项 目 名 称 、 项 目 特 征 描 述 、 计量 单 位 以 及 可 能 存 在 的 任 何 书 写 、 打 印 错 误 进 行 检 查 和 复 核 , 特 别 是 对 “分 部 分
10、项 工 程 和 单 位 措 施 项 目清 单 与 计 价 表 ”中 每 个 清 单 项 目 的 工 程 量 进 行 重 新 计 算 和 校 核 。 如 果 投 标 人 经 过 检 查 和 复 核 以 后 认 为 招标 人 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存 在 差 异 , 则 投 标 人 应 将 此 类 差 异 的 详 细 情 况 连 同 按 投 标 人 须 知 规 定 提 交 的 要 求招 标 人 澄 清 的 其 他 问 题 一 起 提 交 给 招 标 人 , 招 标 人 将 根 据 实 际 情 况 决 定 是 否 发 布 工 程 量 清 单 的 补 充 或 修改 文 件 。6.2 投标人对
11、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7.招标文件的修改57.1 招 标 文 件 发 出 后 , 在 提 交 投 标 文 件 截 止 时 间 1 日 前 , 招 标 人 可 对 招 标 文 件 进 行 必 要 的 澄 清 或 修 改 。7.2 招标文件的修改在“启东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上发布。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7.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
12、在招标文件的修改、补充通知中予以明确。(三) 投标文件8.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内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9.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原件包及投标保证金三部分组成。具体应包括以下内容:9.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申请书;资格审查标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投标函;诚信承诺书。9.2 原件包(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 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9.3 投标保证金9.3.1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有关规定提交前附表第 11 项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
13、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9.3.2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投标人应先将投标保证金单独密封在信封里,并在信封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及投标人名称。用途:投标保证金。9.3.3 评审结果公布后,未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9.3.4 中标公示期结束后,未中标的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将尽快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6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9.3.5 除不可抗力情况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核实后,招标人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如为中标人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
14、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的;(4)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5)中标项目负责人被反映或投诉有在建工程,并经查属实的;(6)投标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或串标、围标,恶意投诉,干扰招投标活动的;10.招 标 文 件 提 供 的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人 必 须 使 用 , 但 表 式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进 行 扩 展 。11.投 标 文 件 正 本 须 用 不 能 擦 去 的 墨 水 书 写 或 打 印 , 投 标 文 件 副 本 可 以 复 印 , 其 正 、 副 本 都 应
15、 装 订成 册 , 并 在 封 面 上 正 确 标 明 “正 本 ”、 “副 本 ”字 样 。12.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鉴。13.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本须知前附表 10 项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4.踏勘现场14.1 投 标 人 可 按 本 须 知 前 附 表 第 12 项 所 述 对 工 程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踏 勘 , 以 获 取 有 关 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签 署 合 同 所 涉 及 现 场 的 资 料 。 投 标 人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自 身 费 用。14.2 招标人
16、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14.3 经 招 标 人 允 许 , 投 标 人 可 为 踏 勘 目 的 进 入 招 标 人 的 项 目 现 场 , 但 投 标 人 不 得 因 此 使 招 标 人 承 担有 关 的 责 任 和 蒙 受 损 失 , 投 标 人 应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的 责 任 和 风险。14.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标书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标书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相应程度。(四) 投标报价15 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相应图纸及相关资料的全部内容,
17、以及为完成7上述内容所必须的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材料、劳务、税金及所需的全部费用。16.投标报价方式16.1 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风险,除设计变更、招标人要求变动的外. 其他风险在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17.发 包 价 的 确 定 方 法按 照 国 家 统 一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 根 据 初 定 的 工 程 量 , 找 别 人 编 制 标 底 价 后 确 定 发 包 价 。 本 工程 发 包 价 为 34566 元 。18.1 标 底 编 制 依 据18.1.1 本 工 程 招 标 文 件 、 施 工 图 纸 。18.
18、1.2 建 设 工 程 工 程 量 清 单 计 价 规 范 GB50500-2013、 江 苏 省 市 政 工 程 计 价 定 额 ( 2014) 、 及 配 套的 费 用 定 额 及 现 行 的 有 关 规 定 。18.1.3 材 料 价 格 按 启 东 建 设 工 程 造 价 信 息 ( 2019 年 第 2 期 ) 。18.1.4 人 工 参 2018 年 9 月 苏 建 函 价 2018( 761) 号 文 件 。18.1.5 增 值 税 计 价 执 行 苏 建 函 价 ( 2018) 298 号 文 件 。(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9.1 投标人应准备
19、 贰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 份,副本壹 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2 投 标 人 应 将 : 投 标 文 件 ( 正 、 副 本 ) 密 封 在 标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袋 里,投 标 保 证 金 单 独 密 封 , 在递 交 投 标 文 件 同 时 递 交 给 招 标 人 。 密 封 袋 上 标 明 : 招 标 人 名 称 、 工 程 名 称 、 投 标 人 名 称 、 投 标 文 件字样。19.3所 有 投 标 文 件 的 密 封 袋 封 口 处 均 应 加 盖 投 标 人 印 章 并 经 法 定 代 表 人 或 其 委 托 代 理 人 签 字 或 盖章
20、。19.4如果投标文件不符合本投标须知第19.1款、第19.2款、第19.3款规定要求的,招标人将拒绝或者告知投标人,招标人将不承担投标文件错放或提前开封的责任。对由此造成的提前开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5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须在前附表中第 14 项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投 标 文 件 必 须 由 授 权 委 托 人 递 交 , 递 交 时 须 出 示 法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原 件 和 被 授 权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法 定代 表 人 递 交 投 标 文 件 的 , 必 须 出 示
21、法 定 代 表 人 身 份 证 明 书 原 件 和 本 人 身 份 证 原 件 , 否 则 , 其 投 标 文 件 不8予 受 理 。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开标、评标和定标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评标办法。 (详见第二章)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5 项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人主持,由推选
22、的投标人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24.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份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未能在实质上进行响应的投标,应作废标处理。25.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同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按废标处理。 25.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及企业法定代表人印章的,或者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印章的;25.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5.3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2
23、5.4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25.5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25.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25.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 25.8 投标报价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发包价报价的;25.9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25.10 递交投标文件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不一致的;25.11 投 标 文 件 载 明 的 货 物 包 装 方 式 、 检 验
24、 标 准 和 方 法 等 不 符 合 招 标 文 件 的 要 求 ;25.12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支付办法;925.13 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6.评 标 、 定 标 工 作 由 招 标 人 组 织 进 行 。27.投标文件的澄清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人应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有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书面答复须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或加盖印
25、鉴,签字或加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被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后,投标人对投标报价或其他实质性内容修正的函件和增加的任何优惠条件,一律不得作为评标、定标的依据。28.投 标 文 件 如 果 遗 漏 招 标 文 件 指 定 的 清 单 项 目 , 视 为 该 项 目 单 价 已 含 在 其 他 子 目 项 内 , 不 作 调 整 。29.评标委员会在对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报价评估时,除招标文件另有约定外,应当按下列原则进行修正:(一)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以大写金额为准;(二)总价金额与单价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三)对不同文
26、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30.在 投 标 文 件 的 审 查 、 澄 清 、 评 价 和 比 较 以 及 授 予 合 同 的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对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组 织 成员 施 加 影 响 的 任 何 行 为 , 都 将 导 致 取 消 其 中 标 资 格 。31. 在 投 标 文 件 的 评 审 和 比 较 、 中 标 候 选 人 推 荐 以 及 授 予 合 同 的 过 程 中 , 投 标 人 向 招 标 人 和 评 标 委员 会 施 加 影 响 的 任 何 行 为 , 都 将 会 导 致 其 投 标 按 废 标 处 理 。(七)授予合同32、定
27、标后,招标人应在 15 日内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施工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应包括下列内容:32.1 施工招标投标的基本情况,包括施工招标范围、施工招标方式、资格审查、开标评标过程和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等。32.2 相 关 的 文 件 资 料 包 括 招 标 公 告 、 投 标 文 件 、 招 标 文 件 、 评 标 委 员 会 的 评 标 报 告 (设 有 标 底 的 ,应 当 附 标 底 )、 中 标 人 的 投 标 文 件 。 委 托 工 程 招 标 代 理 的 , 还 应 当 附 工 程 施 工 招 标 代 理 委 托 合 同 。3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将中标结果
28、在公示栏公示,在规定时间内无异议,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发出 3 日内,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施工合同,中标人如不按约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方有充分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保证金数额的,10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4、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签订施工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本须知前附表第 16 项规定的金额将履约保证金汇入招标人指定的帐户。35、若中标人不能按本须知第 34 条款的规定执行,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解除合同,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人造成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招标人将宣布由评标委员会
29、推荐的第二中标侯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36、其它36.1 中标人在中标后或施工期间不得随意变更中标项目负责人。如果出现特殊情况,确需更换的,应当经招标人同意。36.2 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建筑施工企业,给予记不良行为,予以网上公示,并列入建筑领域诚信体系建设“黑名单” ,暂停其在本市一定时期投标准入资格的处罚。第二章 评标办法确定发包价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一)开标程序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凭公司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进行登记。当投标人数量大于十家的,现场随机抽取十家(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 。没有被抽到的投标人,不进入开标程序。抽到的投标人,递交投标的相关材料,如上交材
30、料不全的,作废标处理。2、被抽到的十家投标人进入开标流程。(二)评标程序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递交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评审,确定有效投标人;(三)抽签程序4、有效投标人仍以登记顺序号为代表公司的号码球,招标人当场公布并再次登记每个号码所对应的投标人。5、招标人用随机方式公开抽取三个号码,第一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三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四)其他6、投标人不足三家或经评审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开标(评标)程序继续进行;如只有一个合格投标人,该投标人即为中标候选人。7、若第一中标候选人毁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由监管部门对其记不良记录一次,并取消其在启东市招投标市场 3 年的投标准入资格,并在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