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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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培训,一、概述,1995年11月9日,卫生部与公安部联合发文指出,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的人口,统一使用依法制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其他有关出生人口的医学证明一律废止。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凭出生医学证明到新生儿常住户口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户口登记机关凭出生医学证明办理出生登记手续。1996年1月1日(边远地区3月1日)启用第一版出生医学证明。2000年1月启用第二版出生医学证明。2003年1月1日启用第三版出生医学证明。2004年12月启用第四版出生医学证明。2014年1月1日启用第五版出生医学证明。,自1996年至1999年,出生医学证明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位统一编码

2、,其中前二位号码为省级行政编码,后七位为顺序编码。2000年,出生医学证明编号共10位:(1)第1位是大写英文字母,代表不同印制年份,如2000年为“A”, 2001年为“B”,依此类推(见下表);(2)第2-3位是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编号,陕西省为61;(3)第4-10位是0000001号起始的顺序编码。出生医学证明由卫生部统一制发,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印制,私自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无效。,二、机构职责,1、管理机构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机构、负责辖区内出生医学证明的管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书面委托相关机构负责出生医学证明的事务性管理工作,明确受委托机构的职责。富平县

3、卫生局于2010年10月26日委托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负责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和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法律证件的管理工作。,2、签发机构职责,签发机构: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卫生行政部门或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的其他机构。(1)按照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见附表1),报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2)建立健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及签发的各项制度(申领、出入库、保管、签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档案管理、信息管理等)(3)实行专人分别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印章。(4)加强宣传告知工作。(5)严格签发流程,落实相关人员职责,规范

4、出具出生医学证明,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相关工作,并接受上级管理机构的监督检查。,各级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建立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的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签订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见附表16)。,附表16:,出生医学证明终身责任制承诺书,出生医学证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出具、证明新生儿出生状况和血亲关系、具有法律效力的医学证明文书,对保护新生儿合法权利具有重要意义。本人承诺在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和签发过程中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并终身承担相应责任。,1、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相关管理规定。,2、秉持守法、敬业、诚信的职业精神,尽职尽责完成出生医学证明各项

5、管理和签发工作。,3、拒绝和抵制利用职务之便盗取、转卖、签发虚假内容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违法违纪行为,依法承担相应行政和法律责任。,4、对工作中知悉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本承诺书一式三份,一份由承诺人本人留存,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构机备案,一份由承诺人所在机构的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存档。,承 诺 人:,机构盖章:,日 期:,三、证件管理,(一)空白证管理,申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上报计划申领(见附表2)。,各级管理机构和单位依据上一年度活产数和出生证使用情况、,当年库存数,按季度上报申领计划。,附表2: 年度出生医学证明申领计划表 上报单位(盖章):,负责人: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2.

6、入库:在接收证件入库时至少有2名证件管理人员在场验收。按清单核实数量、编号、填写入库登记本(见附表3)。验收时发现有损坏、编号有误或遗失的,要查找原因并上报。3.保管:落实专人保管。防潮、防虫、防火、防盗。4.出库:落实专人负责证件出库。规范发放、完善领取手续。 设立出库登记本(见附表4):证件编号、发放时间(领取)、发放机构和人员(领取机构和人员)。发放人和领取人在登记本上签字。5.调剂:各机构不得擅自跨机构借用。,附表3:出生医学证明入库登记本 单位名称:,附表4: 出生医学证明出库登记本,单位名称:,(二)废证管理,废证是指在运输、存储、发放过程中毁损、遗失的空白证或因打印、填写错误未签

7、发的出生证。1、要求:严控废证率,对年度废证率超过1%的要予以整改。2、登记:建立废证登记本(见下表):编号、作废原因、日期。,3、空白证遗失、被盗:要上报并进行公开声明作废(登报),必要时需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护现场,做好调查取证;4、废证要在三联上作标识并于次年逐级上报上缴。由市统一报省销毁。,(三)印章管理,出生证印章包括专用章及补发专用章。专用章由各区、县级市、单位按照原卫生部、公安部规定的印章规格及式样刻制,并将式样抄送同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机构变更和印章损毁要及时报告并申请刻制新印章。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首次签发和换发。补发专用章主要是各地卫生行政部门或妇幼保

8、健院。补发专用章用于出生证的补发。出生证的正页、副页和存根上分别加盖出生证专用章或出生证 补发专用章。 使用红色印泥,不得涂抹,不得盖其他印章或骑缝章。加盖印章前要认真核实信息,严禁在空白出生证上盖章。各单位要落实专人管理印章,实行证章分别管理。现我县补发出生证的单位: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四、出生证的签发,出生证签发包括:1、首次签发2、换发3、补发4、医疗机构外的签发,1、首次签发:签发机构第一次为新生儿出具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机构: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要为本机内构出生的新生儿首次签发出生证。 在途中急产分娩并经具有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处理的新生儿由该机构签发。首次签发:出生证首次

9、签发登记表(见附表6)和首次签发登记本(见附表7) 。首次签发登记表:分娩信息、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出生证存根粘贴处。分娩信息由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由领证人填写并签字确认。,附表6: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注:,1.在首次签发登记表背面粘贴出生医学证明存根、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 。,2.表中的分娩信息和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分别由接生人员和领证人填写,所有项目要字迹清楚。若出现涂改,相应内容须由接生人员或领证人签字确认。,Thanks!,签发程序:,接生人员填写并确认分娩信息、领证人填写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登记表)签发人员审验

10、(领证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材料,收取复印件)领证人(确认新生儿姓名及其父母相关信息)签发人员(打印出生证)盖章人员(核实无误)盖章(发证,存根、资料留底)登记信息(首次签发登记本)。从2014年1月1日起,除领证人和签发人员签字外,其它项目内容必须使用计算机网络规范打印,手工签发的无效,注意:审验新生儿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薄、港澳台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确认新生儿父母的主要依据是结婚证。,(1)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及领证人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并复印留底。(委托书见附表8) (2)对于不提供新生儿父亲信息的,新生儿母亲须提供书面声明,签发机构可在

11、父亲信息处填写“/”。(3)对于未婚生育的,父母双方提出书面说明情况,提供户籍地民政部门出具的未婚证明,父母双方在首签表上签字并盖手印。,(4)对于父母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住院分娩登记的父母信息不一致的,领证人需提供户口登记机关的相关证明。如户口登记机关不能证明是同一人的,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252号)(卫函201445号)要求,应当说明使用虚假信息住院分娩的情况,并提供由法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材料齐全后再签发。,根据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01352号)规定: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严格

12、信息变更:出生证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对申请人申报新生儿出生登记欲变更新生儿姓名的,由户口登记机关按照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姓名”办理出生登记后再按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姓名变更手续,将出生医学证明记载的新生儿姓名登记为曾用名。,Thanks!,2.换发:是指签发机构为因当事人或签发机构责任导致原出 生证无效;或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要求更改新生儿出生证信息的:,(1)由户口登记机关提供相关证明不能进行出生登记而需变更新生儿姓名的;(2)当事人提供法定鉴定机构有关亲子鉴定的证明,要求变更父亲或母亲信息的;无效证件类型,共5种:(1)出生证手写;(2)出生证被涂改的、填写字迹不清

13、的、有关项目填写不真实的;(3)私自拆切出生证副页的;(4)出生证未加盖出生证专用章 ;(5)其他原因导致无效的。,换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换发程序和要求: 根据当事人提供的出生证正、副页完整情况,按换发原因核定相应材料给予换发(换发申请表) 换发后原证件由原签发机构归档保存,并做好换发登记(换发登记本)。,换发注意事项:适用于1996年以后的新生儿,由于新生儿父母因不再使用军官证、身份证号码升位等理由即之前使用有效证件 (含军官证和旧版身份证)办理的出生证要求更改父母信息栏中身份证编号要求换发出生证的,不予换发。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安部 关于启用和规范管理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的通知(国卫妇幼发2

14、01352号)明确了有效身份证件类别且要求严格信息变更,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予变更。),3、补发:是指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卫计行政部门(或指定机构)为因遗失、被盗等情况造成出生证丧失的新生儿补办出生证。,(1)补发机构:为原签发机构所在地的卫计行政部门或委托的妇幼保健机构承办。其他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擅自补发。目前我县的补发机构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2)补发的程序和要求,补发的出生证只适用于1996年以后出生的;原签发机构提供的签发记录等相关材料;补发申请表(见附表11);补发的出生证内容须与原证信息一致;未入户口前遗失的补发出生证正副页, 办理入户的只补发正页;加盖出生证补发专用章做好补发

15、登记(补发登记表)(见附表12),(3)由于父母离异或未婚先孕(首次签发提供双方信息)单方提出要求补发出生证但不能完整提供父母双方资料的,要提供以下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和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单方提出的原因证明:由公安、法院出具的未提出申请 一方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证明、无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失踪证明、死亡证明等,4、医疗机构外出生的签发,(1)签发对象:是指1996年1月1日以后在具有助产技术服务资质医疗保健机构处出生的新生儿,包括由家庭接生员接生的新生儿。(2)签发机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或指定的管理机构出具。目前我县医疗机构外签发的机构为: 富平县妇幼保健院,(3)签发程序

16、和要求:,A.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出具的“亲子关系声明”(见附表13)B.新生儿父母或监护人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村委(居)委会或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说明其机构外分娩情况和原因;C.提交法定鉴定机构出具的新生儿与其父母亲子鉴定的证明。 签发机构依据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出生证签发登记表(见附表14),按相关签发要求规范出具出生证,并做好签发登记(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出生证签发登记本)(见附表15)。,附表14:,五、信息管理,1、各级管理和签发机构及工作人员对因管理、签发出生证而掌握的公民的个人信息应予保密,不得泄露。2、各医疗卫生单位于1月10日、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前将废证季度统计表(见附

17、表17)及季度配发表报(见附表18)市妇幼保健院(根据国家卫计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通知(国卫办妇幼发201513号)要求。,附表17:,六、宣传:,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须知出生医学证明是宝宝的人生第一证。当你们在为宝宝准备一切生活必备品时,请别忘了为宝宝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信息填报准备。一、出生医学证明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规定的法定医学证明,也是每个新生婴儿的第一份人生档案。因此,你们必须认真阅读本须知,如实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中新生儿及其父母相关信息项目,并在出院前将签字后的首次签发登记表交给医院。二、在填写首次签发登记表的相关信息时,需确定婴儿姓名。按照目前户籍登记

18、规定,婴儿可以随父姓或母姓。因此,请事先与家人一起商定婴儿姓名。若领证人不是新生儿母亲,还需提供新生儿母亲签字的委托书以及领证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出生医学证明一经打印不作更改。三、出生医学证明由接产医院在婴儿出院前发放。你们应携带夫妇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按要求办理申领手续。如不能提供有效证件或婴儿出院前未能确定姓名,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于新生儿出生30日内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四、因遗失、被盗等丢失出生医学证明的由父母或监护人在保健院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表如实填写相关内容,凭有效身份证向户籍地妇幼保健院提出申请,根据情况提供有关材料。五、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19、的新生儿。如出国等需要时,可去当地“公证处”开具出生公证。六、当收到出生医学证明后,请认真核对,如发现有打印错误,应及时向医院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严禁擅自涂改,一旦涂改,视为无效。七、出生医学证明是证明婴儿出生地和申报户籍的有效法律凭证,请妥善保管。按照国家和本县户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应凭出生医学证明到婴儿父母一方户籍所在地派出所为婴儿办理户籍登记手续。八、如单亲或采取辅助生殖技术出生的婴儿,如其父母信息不能完整填写,由父母其中一方写出书面情况说明并签字,签发单位在存根上注明有关情况,并将书面情况说明与存根一并保存。九、收养查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不予办理出生医学证

20、明,其户籍登记问题,按照公安部门有关要求办理。,七、出生证的档案管理:,1.档案分类:管理机构的管理类资料和签发机构的管理类资料 、签发类资料等。 2.归档要求:分类归档。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将出生证存根及其相关资料按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分类进行归档,永久保存。3.管理机构归档的资料内容(卫计行政或妇幼保健院):包括管理工作委托相关文书、出生证签发机构及印章备案表、入库登记本、出库登记本、废证登记本、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年度申领计划表、追加申领和废证上缴记录等资料。,4.签发机构归档的资料内容:,A.管理类资料包括:出生证出、入库登记本、废证登记本、管理使用情况年度统计表等相关资料。B.签发

21、类资料包括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四类:首次签发资料包括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表、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本、办理出生证授权委托书等。换发资料包括出生证换发登记表、换发的原证、相关证明材料、出生证换发登记本等。,补发资料包括出生证补发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提交的书面申请、原签发机构的签发记录复印件、出生证的补发登记本等。医疗机构外出生的签发资料包括亲子关系声明、旁证、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表、医疗机构外出生的出生证首次签发登记本等。 管理机构和签发机构要定期核查领取数、发放数、废证数和库存数,做到底清账明。,八、监督管理:,1.方式:卫生计生行政、委托机构、卫生监督及相关专家组成检查小组,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监督管理工作。,2.内容:,(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项目和人员许可审批情况(2)检查出生证的发运及使用情况;(3)检查出生证的首次签发、换发、补发、印章管理、废证管理、信息管理、档案管理等情况;(4)检查出生证管理人员和签发机构人员的培训考核以及了解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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