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保靖县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评价类型:实施过程评价 完成结果评价 项目名称 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 项目单位法人代码 支出科目编码 项目单位 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主管部门 保靖县公安局 评价机构:中介机构 专家组 评价组 2017 年 7 月 30 日保靖县财政局(制)2项目负责人 王先华 联系电话 07437723241地 址 保靖县迁陵镇魏竹南路 41 号 邮编 416500项目起止时间 2017 年 1 月-2017 年 12 月计划投资额(万元) 299.31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299.31其中:中央财政 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 省财政州财政
2、 州财政县财政 299.31 县财政 299.31单位自筹 单位自筹其他 其他基本概况近来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道路通车理程的不断延长和机动车保有量的急剧增长,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愈加突出,我大队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检查,维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普及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依法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依法处理道路交通事故,一年来,在“保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项目绩效目标在机动车保有量、交通流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确保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交通秩序焕然一新,有效预防减少我县辖区内的交通事故发生数。项目 完成 情况2017 年 1-10
3、月止,上报事故 19 起,实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747 起;2017 年车驾管共完成小车类、摩托车类注册登记 3396 台,办理驾驶证1262 人,检车 3701 台,截止 2017 年 10 月,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6551 起。资金投入情况共拨付专项资金 2993100.00 元,具体投入使用情况如下:设备购置费 441655.00 元;基础设施建设费 200393.58 元;治超行动 2700.00 元;被装购置费 135428.00 元;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 1329429.21 元;劳务费 260484.00 元,停车场修建工程款 300000 元;共计 2694389.
4、79 元,余 298710.21 元项目执行情况 绩效目标实现情况在县委、县政府及县公安局的强有力领导下,组织开展了“百日会战”、“城市道路交通秩序大整治”“打非治违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实现了“交通秩序好,交通事故少、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3经济效益分析通过此项目的实施,推动交通安全社会化进程,普及交通法律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交通法制、安全、文明意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我县经济建设发展打造了一个安全、通畅、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间接促进了经济的发展。社会效益分析通过此项目的实施,综合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完善道路设施,使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焕然一新,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
5、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保护常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和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项目组织管理情况1、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机构健全、分工明确。2、立健全了专项经费管理制度,完善了专项资金管理流程。3、对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4、但是缺乏多形式开展项目建设监督工作。项目财务管理情况1、资金管理、费用支出等制度已建立、健全。2、专项经费严格管理,加强监督,做到专款专用,合理使用。3、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账务处理,做到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4、但是未做到专项资金专户专账管理。存在问题及分析存在问题:该项目资
6、金与部门整体统一进行财务核算,不利于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未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未将项目计划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未将项目计划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通过评价组的评价,本单位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绩效评价得分为自评结论 优 良 合格 不合格有关建议建议对专项资金用专户核算,利于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情况。建议年初设立绩效目标与计划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相匹配。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目标与计划的作用,也利于年终总结
7、年度工作。4姓名 职称/职务 单 位 签字评价人员专家组(评价组)组长(签字):年 月 日项目单位(中介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年 月 日项目单位(中介机构)名称(公章)签字 年 月 日主管部门意见负责人(签字并盖章) 年 月 日财政局预算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财政局预算绩效管理科审核意见负责人(签字公章) 年 月 日5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 年度罚没专项资金(县本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报告为响应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县本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自评。保
8、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评价是根据财政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 号)、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82 号)文件等相关规定进行。在评价过程中,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对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和分析,结合案卷资料、实地调查资料及调查问卷等有关资料最终形成了评价报告,现将评价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概况(一)立项概况近几年来,随着城乡经济建设的迅猛发展,城乡道路状况的不断改善,车辆和驾驶人的急剧增加,特别是部分农村人对交通安全意识淡薄,县乡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较滞后,无牌无证、套装改
9、装车辆及低速客车违法载人6现象严重,道路交通事故多发,人、车、路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交通安全问题亟待解决,给交通管理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作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目前的交通安全管理状况,要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服务。由于我大队警力严重不足,2017 年度又新增辅警人员 5 名,临聘人员 13 名。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现有民警 19 人,职工 1 人,网格化 26 人,辅警 29 人,临聘 13 人。2017 年度县财政局拨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 2,993,100.00元,用于弥补工作经费不足及停车场和车辆管理所建设,以确
10、保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二)执行概况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2017年 1-12 月累计拨款 2,993,1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底已使用2,694,389.79 元,剩余 298,710.21 元,由于停车场建设还没有完工结算,该专项资金结转下年用于支付停车场修建工程款,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 2,993,100.00 元全部拨付至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 年度共支付罚没专项资金 2,694,389.79 元。其中:设备购置费 441,655.00 元,基础设施建设费 2 00,393.58 元;治超行
11、动 2,700.00 元;被装购置费 135,428.00 元;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等 1,329,429.21 元;劳务费 260,484.00 元;停车场修建工程款 300,000 元。二、评价依据1、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 年度财务资料。2、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3、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其他相关资料。三、评价方法及过程保靖县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财政性资金绩效评价的通知(保财绩20182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制定了罚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的工作方案、评价指标,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7领导小组、绩效评价工作组,2018
12、年 7 月 20 日召开了现场评价工作安排部署会,于 7 月 30 日完成自评工作。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如下:(一)核实数据。对 2017 年度罚没专项资金数据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核实。(二)查阅资料。查阅 2017 年度罚没专项资金相关文件资料和财务凭证。(三)发放调查问卷。对 2017 年罚没专项资金履行职责情况的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四)归纳汇总。对提供的材料及自评报告,结合现场评价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归纳汇总。(五)评价组对各项评价指标进行分析讨论。(六)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四、项目实施情况分析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 年度收到财政拨入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县本级专项资金
13、)共计 2,993,100.00 元,该笔资金于 2017 年全部拨付到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7 年度共支出罚没专项资金 2,694,389.79 元,剩余 298.710.21 元。项目内容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基础设施建设费、治超行动经费、被装购置费、办公费、业务委托费、劳务费、停车场修建款等。项目安排的预算资金情况如下: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 2,993,100.00 元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设备购置费 441,655.00 元,主要是用于购置电子警察系统、机动车查验系统、考场监控设备、停车场照明系统等设备。2、基础设施建设费 200,393.58 元,主要是
14、用于停车场建设设计费、监理费、毛沟办公用房防雷设施安装等。3、超载超限行动经费 27,000 元。4、被装购置费 135,428.00 元,主要是为网格化、辅警、临聘人员8的服装费。5、办公费、差旅费、业务委托费等 1,329,429.21 元。主要是正常工作运转经费。6、劳务费 260,484.00 元,主要为临时聘用人员工资。7、停车场修建工程预付款 300,000.00 元。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已支出 2,694,389.79 元。五、项目绩效情况分析1、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未使用专户核算。2、资金使用符合相关制度。该专项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
15、格执行专项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无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存在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押等现象。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不存在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专项资金报账均附有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该专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制度。3、通过此专项资金的实施,综合整治了道路交通秩序,完善道路设施,使我县城区交通秩序焕然一新,同时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工作,让广大群众掌握基本的交通安全保护常识,培养良好的交通行为和习惯,有效预防和减少了交通事故。六、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一)绩效评价目的全面分析和综合评价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为以后年度财政资金的相关投入提供参
16、考依据。(二)绩效评价过程评价小组参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1285号)和保靖县市财政局关于开展 2017 年度财政资金绩效的通知(保财绩20182 号)对绩效评价框架进行了设计,围绕项目目标、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管理、组织实施、项目产出、项目效果 8个关键评价问题,设计了 30 个评价指标,制定了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9理大队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分别明确了证据和证据来源。在比较分析各种证据收集方法优缺点的基础上,评价小组设计了案卷研究、问卷调查、座谈会以及实地调研等方式对证据进行收集和核实。在问卷调查这
17、个环节中,评价小组为直观的反映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的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社会经济效益,科学制定了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7 年度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自评调查问卷,共发放调查问卷 30 份(收回问卷 30 份),调查对象为社会群众及内部员工。问卷采取定向发放的方式,有效确认调查问卷反映的真实性,确保绩效评价的客观、公正、有效。评价小组对回收的调查问卷进行分类整理、统计评分,认真归纳意见及建议,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最后评价小组对收集到的各项证据资料进行了认真的整理和分析,谨慎地对该项目进行评级,形成了评价结论
18、。(三)评价结论本项目旨在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资金对交通管理大队罚没专项资金的作用。根据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的评分,该项目得分为 90 分(见附件: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评价结果为“优”。七、存在的问题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方面得到显著成绩,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重点主要表现在:(一)该项目资金与部门整体统一进行财务核算,不利于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运行的控制情况。(二)未将项目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未将项目计划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未将项目计划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八、有关建议10对于以上问题,有如下建议:1、建议专项资金用专户核算,利于反映和考核项目实施单位对资金的使用情况。2、建议年初设立绩效目标与计划时,将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予以体现;与项目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项目预算资金相匹配。利于最大限度发挥项目目标与计划的作用,也利于年终总结年度工作。附件:1、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拨款罚没专项资金(县级配套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表。保靖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2018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