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

上传人:坚持 文档编号:2100011 上传时间:2019-04-24 格式:XLS 页数:49 大小:16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_第1页
第1页 / 共49页
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_第2页
第2页 / 共49页
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_第3页
第3页 / 共49页
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_第4页
第4页 / 共49页
节能中心节能执法专业题题库.xls_第5页
第5页 / 共49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knowledge(试题类别)经信委节能监察类试题Question(题目)1、新闻媒体应当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发挥舆论监督作用。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每半年向国务院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3、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依法履行节能义务,有权检举浪费能源的行为。4、节能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向监督管理对象收取一定费用。5、国家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6、国家鼓励行业协会在行业节能规划、节能标准的制定和实施、节能技术推广、能源消费统计、节能宣传培训和信息咨询等方面发挥作用。7、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节能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8、国

2、家限制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的用能产品、设备。9、国务院统计部门会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主要耗能行业的能源消费和节能情况等信息。10、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国家能源效率标识管理产品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源效率标识,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并按照规定报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和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共同授权的机构备案。11、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应当对重点用能单位报送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进行审查。12、用能单位无需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13、国家支持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知识宣传和节能技术培训,提供节能信息、节能

3、示范和其他盈利性节能服务。14、能源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向本单位职工无偿提供能源。15、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质量的监督管理。16、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电力、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石油加工、化工、煤炭等主要耗能行业的节能技术政策,推动企业节能技术改造。17、国家鼓励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电动机、锅炉、窑炉、风机、泵类等设备,采用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洁净煤以及先进的用能监测和控制等技术。18、限制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19、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节能的监督管理工

4、作。20、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不得批准开工建设;已经开工建设的,应当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已经建成的,可以销售或者使用。21、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在建建筑工程执行建筑节能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22、国家推动和引导社会有关方面加大对节能的资金投入,加快节能技术改造。23、国家采取措施,对实行集中供热的建筑分步骤实行供热分户计量、按照建筑面积收费的制度。24、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城市节约用电管理,不包括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装饰性景观照明的能耗。25、国家鼓励在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中使用新型墙体材料等节能建筑材料和节能设备,安装和使用太阳能等可再生能

5、源利用系统。26、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指导、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建设节能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27、国务院有关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引导道路、水路、航空运输企业提高运输组织化程度和集约化水平,提高能源利用效率。28、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29、公共机构应当厉行节约,杜绝浪费,带头使用节能产品、设备,提高能源利用效率。30、公共机构应当制定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加强能源消费计量和监测管理,向上级人民政府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机构报送上年度的能源消费状况报告。31、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优先采购

6、列入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中的产品、设备。禁止采购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 32、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三千吨标准煤以上的用能单位为国家规定的重点用能单位。33、能源管理负责人无需接受节能培训。34、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把节能技术研究开发作为政府科技投入的重点领域。35、农业、科技等有关主管部门应当支持、推广在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储运等方面应用节能技术和节能产品,鼓励更新和淘汰高耗能的农业机械和渔业船舶。36、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节能专项资金,支持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技术和产品的示范与推广、重点节能工程的实施、节能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37、国家通过财政补贴支持节能

7、照明器具等节能产品的推广和使用。38、国家对能源矿产资源实行无偿使用制度。39、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少用电或不用电。40、各级人民政府对在节能管理、节能科学技术研究和推广应用中有显著成绩以及检举严重浪费能源行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41、生产、进口、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使用伪造的节能产品认证标志或者冒用节能产品认证标志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处罚。42、生产单位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情节严重,经限期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没有达到治理要求的,可以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提出意见,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

8、限责令罚款。43、未办理能源效率标识备案,或者使用的能源效率标识不符合规定的,由工商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44、从事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的机构提供虚假信息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不处以罚款。45、电网企业未按照节能法规定安排符合规定的热电联产和利用余热余压发电的机组与电网并网运行,或者未执行国家有关上网电价规定的,由国家电力监管机构责令改正;造成发电企业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6、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由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

9、发资质证书的部门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47、企业采购未列入政府采购名录的或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的,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并予通报。48、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49、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规定的节能管理措施都是强制性的。50. 修订后的节约能源法扩大了法律调整范围,削减了建筑节能、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等方面的内容。51、国家实行有利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产业政策,鼓励发展高耗能、高污

10、染行业,发展节能环保型产业。52、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节能监督管理工作,并接受同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的指导。53、国家开展节能宣传和教育,将节能知识纳入国民教育和培训体系,普及节能科学知识,增强全民的节能意识,提倡环保型的消费方式。54、节约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实施开发为主,合理利用的能源发展战略。55、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每年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56、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严于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地方节能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57、国家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

11、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58、国家对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实行淘汰制度。59、生产过程中耗能高的产品的生产单位,应当执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60、国家对家用电器等使用面广、耗能量小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管理。61、国家鼓励节能服务机构的发展,支持节能监察中心开展节能咨询、设计、评估、检测、审计、认证等服务。62、用能单位应当按照合理用能的原则,加强节能管理,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降低能源消耗。63、国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用能审查制度。64、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国务院科技主管部门发布节能产品目录 ,指导节能技术研究、开发和推广应用。65、

12、节能监察机构进行监督检查不得向监督对象收取费用66、国家运用税收等政策,鼓励先进节能技术、设备的进口,控制在生产过程中耗能低、污染重的产品的出口。67、国家对生产、使用推广目录的需要支持的节能技术、节能产品,实行税收优惠等扶持政策。68、国家运用财税、信贷等政策,支持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协议等节能办法。69、国家工作人员在节能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直接辞退。70、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节能产品、设备政府采购名录,应当优先列入取得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产品、设备。71、国家实行峰谷分时电价、季节性电价

13、、可中断负荷电价制度,鼓励电力用户合理调整用电负荷72、国家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对节能项目的信贷支持,为符合条件的节能技术研究开发、节能产品生产以及节能技术改造等项目提供融资担保。73、禁止新建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燃煤发电机组、燃油发电机组和燃煤热电机组。74、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销售房屋时,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房屋的节能措施、保温工程保修期等信息,在房屋买卖合同、质量保证书和使用说明书中载明,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75、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具体实施办法可由地级市人民政府制定。76、本省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将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

14、容。77、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每年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的履行情况,并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年度节能工作。7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国家的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加强对用能单位的能源计量器具和能源消费计量的检测与监督管理,建立健全能源计量数据的监督核查制度。79、设计、建设等单位应当遵守合理用能标准和节能设计规范,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强制性能源效率标准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80、国家鼓励开发和推广应用交通运输工具使用的清洁燃料、石油替代燃料。81、生产能耗高产品的生产单位,应执行国家或者省制定的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82、用能单

15、位应当建立和完善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监测和管理制度,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配备相应的计量器具和必要的检测设备,不定期对主要用能设备以及本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进行技术分析和抽查。83、 鼓励利用余热、余压、垃圾、农作物秸秆和低热值废弃物生产电力、热力;生产的电量符合上电网要求的,由电网经营企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招标认购。84、节能服务机构提供虚假的数据和分析报告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85、节能工作应当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调节、结构优化、技术推动、公众参与的原则。86、用能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加强科学管理,优先使用清洁能源和

16、可再生能源,采用节能新技术、新工艺,加快淘汰能耗高的旧设备。87、让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的,由节能主管部门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88、重点用能单位每两年应当安排一定数额资金用于节能技术改造。89、重点用能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节能宣传,组织能源计量、统计、管理和耗能设备操作人员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90、对钢铁、有色金属、建材、化工和其他主要耗能行业的企业,分淘汰、限制、允许和鼓励类实行峰谷电价政策。91、我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工业企业采用高效节能的用能设备、先进的能源监测、控制、综合利用技术,加强对淘汰落后产能、实施能耗限额管理等节能工作考核和监督管理。92、用能单位应当安排一

17、定的资金用于本单位的节能奖励。奖励资金从所节约的能源价值中依法提取,计入生产成本。93、被监督检查单位不得拒绝监督检查。94、被监督检查单位拒绝、阻碍节能监督检查的,由节能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95、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和实施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准入制度,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加强对交通运输营运车船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加快淘汰、更新高耗能的老旧营运车船,推广节能环保型运输装备。96、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优化用能结构和商业布局,推进有利于节能的行业结构调整,引导和鼓励发展循环经济、绿色经济,严格限制高能耗投资项目。97、鼓励和引导铸造、锻造、电镀、热处理等高能耗、易污染的行业实行专业化生产,加快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降低能耗。98、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后勤机构负责本级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公共机构节能规定和标准,组织实施能源消费统计、能源审计、能效公示和既有办公建筑节能改造等节能管理事务。99、新建的开发区和有条件的住宅区、城镇,应当集中供热。100、鼓励、支持发展低附加值、低能耗的产业和产品。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试题真题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