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

上传人:坚持 文档编号:2101139 上传时间:2019-04-25 格式:DOC 页数:17 大小:75.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_第1页
第1页 / 共17页
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_第2页
第2页 / 共17页
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_第3页
第3页 / 共17页
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_第4页
第4页 / 共17页
监理的规划和原则问题的解析答案.doc_第5页
第5页 / 共17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工程进度的控制一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和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提出审查意见,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报建设单位。施工进度计划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施工合同中工期的约定。2. 施工进度计划中主要工程项目无遗漏,应满足分批投入试运、分批动用的需要,阶段性施工进度计划应满足总进度控制目标的要求。3. 施工顺序的安排应符合施工工艺要求。4. 施工人员、工程材料、施工机械等资源供应计划应满足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5. 施工进度计划应符合建设单位提供的资金、施工图纸、施工场地、物资等施工条件。5.4.3 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情况,发现实际进度

2、严重滞后于计划进度且影响合同工期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采取调整措施加快施工进度。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工期延误风险。5.4.4 项目监理机构应比较分析工程施工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预测实际进度对工程总工期的影响,并应在监理月报中向建设单位报告工程实际进展情况。5.5 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 a5.5.1 项目监理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职责;并应将安全生产管理的监理工作内容、方法和措施纳人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则。5.5.2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并应审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及施工单位项目经

3、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同时应核查施工机械和设施的安全许可验收手续。5.5.3 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审的专项施工方案,符合要求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后报建设单位。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应检查施工单位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的情况,以及是否附具安全验算结果。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按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调整时,施工单位应按程序重新提交项目监理机构审查。专项施工方案审查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1 编审程序应符合相关规定。2 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5.4 专项施工方案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 B.0.

4、1 的要求填写。5.5.5 项目监理机构应巡视检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情况。发现末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按专项施工方案实施。5.5.6 项目监理机构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并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送监理报告。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6.1 一般规定6.1.1 项目监理机构应依据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约定进行施工合同管理,处理工程暂停及复工、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解除等事宜。6.1.2 施工

5、合同终止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协助建设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施工合同终止的有关事宜。6.2 工程暂停及复工6.2.1 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时,可根据停工原因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确定停工范围,并应按施工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约定签发工程暂停令。条文解析 本条由原规范 6.1.1 和 6.1.3 合并修订而来,明确了由总监理工程师“确定停工范围”。6.2.2 项目监理机构发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1 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暂停施工的。2 施工单位未经批准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的。3 施工单位末按审查通过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的。4 施工单位末按批准的

6、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或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5 施工存在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或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3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的,应在事后及时向建设单位作出书面报告。6.2.5 总监理工程师应会同有关各方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因工程暂停引起的与工期、费用有关的问题。6.2.6 因施工单位原因暂停施工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检查、验收施工单位的停工整改过程、结果。6.2.7 当暂停施工原因消失、具备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的,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复工报审表及有关材料,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署审查意见,并应报

7、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施工单位未提出复工申请的,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指令施工单位恢复施工。复工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 B.0.3 的要求填写,工程复工令应按本规范表 A.0.7 的要求填写。6.3.1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1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申请,提出审查意见。对涉及工程设计文件修改的工程变更,应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修改工程设计文件。必要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建议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等单位召开论证工程设计文件的修改方案的专题会议。2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影响作出评估。3 总监理工

8、程师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共同协商确定工程变更费用及工期变化,会签工程变更单。4 项目监理机构根据批准的工程变更文件监督施工单位实施工程变更。6.3.2 工程变更单应按本规范表 C.0.2 的要求填写。6.3.3 项目监理机构可在工程变更实施前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协商确定工程变更的计价原则、计价方法或价款。6.3.4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费用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一个暂定价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作为临时支付工程款的依据。工程变更款项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6.3.5 项目监理机构可对建设单位要求的工程变更提出评估意见,并应督促施工单位按会签后的

9、工程变更单组织施工。6.4 费用索赔6.4.1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收集、整理有关工程费用的原始资料,为处理费用索赔提供证据。6.4.2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费用索赔的主要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1 法律法规。2 勘察设计文件、施工合同文件。3 工程建设标准。4 索赔事件的证据。6.4.3 项目监理机构可按下列程序处理施工单位提出的费用索赔:1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 收集与索赔有关的资料。3 受理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交的费用索赔报审表。4 审查费用索赔报审表。需要施工单位进一步提交详细资料时,应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发出通知。5 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

10、协商一致后,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签发费用索赔报审表,并报建设单位。6.4.4 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应按本规范表 C.0.3 的要求填写;费用索赔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 B.0.13 的要求填写。6.4.5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单位费用索赔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费用索赔。2 索赔事件是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且符合施工合同约定。3 索赔事件造成施工单位直接经济损失。6.4.6 当施工单位的费用索赔要求与工程延期要求相关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提出费用索赔和工程延期的综合处理意见,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6.4.7 因施工单位原因造成建设单位损失,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时

11、,项目监理机构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处理。6.5 工程延期及工期延误6.5.1 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施工合同约定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以受理。6.5.2 当影响工期事件具有持续性时,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阶段性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临时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当影响工期事件结束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进行审查,并应签署工程最终延期审核意见后报建设单位。工程临时延期报审表和工程最终延期报审表应按本规范表B.0.14 的要求填写。6.5.3 项目监理机构在作出工程临时延期批准和工程最终延期批准前,均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6.5

12、.4 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延期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 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提出工程延期。2 因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进度滞后。3 施工进度滞后影响到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6.5.5 施工单位因工程延期提出费用索赔时,项目监理机构可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6.5.6 发生工期延误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进行处理。6.6 施工合同争议6.6.1 项目监理机构处理施工合同争议时应进行下列工作:1 了解合同争议情况。2 及时与合同争议双方进行磋商。3 提出处理方案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进行协调。4 当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提出处理合同争议的意见。6.6.2 项目监理机构在施工合

13、同争议处理过程中,对末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暂停履行合同条件的,应要求施工合同双方继续履行合同。6.6.3 在施工合同争议的仲裁或诉讼过程中,项目监理机构应按仲裁机关或法院要求提供与争议有关的证据。6.7 施工合同解除6.7.1 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从下列款项中协商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并签认工程款支付证书:1 施工单位按施工合同约定己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2 施工单位按批准的采购计划订购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款项。3 施工单位撤离施工设备至原基地或其他目的地的合理费用。4 施工单位人员的合理遣返费用。5 施工单位合理的利润补偿。6 施

14、工合同约定的建设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6.7.2 因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从下列款项中确定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的款项,并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后,书面提交施工单位应得款项或偿还建设单位款项的证明:1 施工单位已按施工合同约定实际完成的工作应得款项和已给付的款项。2 施工单位己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和临时工程等的价值。3 对已完工程进行检查和验收、移交工程资料、修复已完工程质量缺陷等所需的费用。4 施工合同约定的施工单位应支付的违约金。6.7.3 因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原因导致施工合同解除时,项目监理机构应按施工合同约定处理合同解除后的有关事

15、宜。监理文件资料管理7.1 一般规定7.1.l 项目监理机构应建立完善监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宜设专人管理监理文件资料。7.1.2 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准确、完整地收集、整理、编制、传递监理文件资料。7.1.3 项目监理机构宜采用信息技术进行监理文件资料管理。7.2 监理文件资料内容7.2.1 监理文件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 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2 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3 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会议纪要。4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报审文件资料。5 分包单位资格报审文件资料。6 施工控制测量成果报验文件资料。7 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复工令,开工或复工报审文件资料。8.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文件资料。9. 见证取样和平行检验文件资料。10 .工程质量检查报验资料及工程有关验收资料。11. 工程变更、费用索赔及工程延期文件资料。12 .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文件资料。13. 监理通知单、工作联系单与监理报告。14 .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专题会议等会议纪要。15 .监理月报、监理日志、旁站记录。16 .工程质量或生产安全事故处理文件资料。17 .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及竣工验收监理文件资料。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教学资料库 > 试题真题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