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安中心小学“1530”安全教育 30 条:第 一 条 交 通 安 全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一般是走路精神不集中;我们不能为了赶时间或缺乏耐性、贪图方便,而不遵守交通规则。认识不到交通规则的重要性,认为不遵守交通规则并不是什么大过错,等等。 自我防护 为了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我们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必须在人行道内行走。人必须在马路两边的人行道步行,一切机动车辆都不准走人行道。要各行其道。 在横穿马路时,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不要乱闯乱碰。应走人行横道(斑马线),在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按信号灯的指示通过;在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人行横道,须注意车辆,不要追逐猛跑。 小朋友们在没有人行横道的路段,更应
2、遵守交通规则,必须直行通过,不要斜穿猛跑。这样会使交通发生混乱,更影响司机的心情,从而大大增加了交通事故的发生几率。不要在车辆临近时突然横穿,要注意避让车辆。通过时,先看左边的来车,因为首先威胁自己的是左边来的车辆;到了路中间就看右边的来车,目测车速和距离,确认安全时才可以通过。 过马路时要耐心等待绿灯,不要急着乱闯,更不能翻越护栏或坐在马路上。穿越栏杆,使人车混行,会增加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最危险的是穿越铁路道口护栏与火车争道抢行,这样可能会被火车卷入轮下。 绝对不准在道路上扒车、追车、强行拦车和抛物击车。这样做是非常危险的,会有造成死亡的危险。 爱心提示 你过马路时,一定要精神集中。不能边听
3、音乐,边过马路,不在马路上跑和玩;更不能为了赶时间或贪图方便翻越防护栏,要走人行横道、立交桥或地下通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我国交通法规定,我国在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必须遵守右侧通行的原则,机动车司机和前排座位乘客必须系安全带。第 二 条 行 走 安 全同 学 们 上 学 和 放 学 的 时 候 , 正 是 一 天 中 道 路 交 通 最 拥 挤 的 时候 , 人 多 车 辆 多 , 必 须 十 分 注 意 交 通 安 全 。 ( 1) 在 道 路 上 行 走 , 要 走 人 行 道 ; 没 有 人 行 横 道 的 道 路 , 要靠 路 边 行 走 。 ( 2) 集 体 外 出 时 , 最 好 有
4、 组 织 、 有 秩 序 地 列 队 行 走 ; 结 伴 外出 时 , 不 要 相 互 追 逐 、 打 闹 、 嬉 戏 ; 行 走 时 要 专 心 , 注 意 周 围 情况 , 不 要 东 张 西 望 、 边 走 边 看 书 报 或 做 其 它 事 情 。 ( 3) 在 没 有 交 通 民 警 指 挥 的 路 段 , 要 学 会 避 让 机 动 车 辆 , 不与 机 动 车 辆 争 道 抢 行 。 ( 4) 小 学 生 在 放 学 排 路 队 时 要 头 戴 小 黄 帽 , 在 雾 、 雨 、 雪 天 ,最 好 穿 着 色 彩 鲜 艳 的 衣 服 , 以 便 于 机 动 车 司 机 尽 早 发
5、 现 目 标 , 提前 采 取 安 全 措 施 。 (5)骑自行车时,不要骑速过快,要小心避让,要骑在自行车道上。 (未满十二岁的,不可骑自行车上路) 第三条 横 穿 马 路横 穿 马 路 , 可 能 遇 到 的 危 险 因 素 会 大 大 增 加 , 应 特 别 注 意 安全 。 ( 1) 穿 越 马 路 , 要 听 从 交 通 民 警 的 指 挥 ; 要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做 到 “ 绿 灯 行 , 红 灯 停 ” 。 ( 2) 穿 越 马 路 , 要 走 人 行 横 道 线 ; 在 有 过 街 天 桥 和 过 街 地 道的 路 段 , 应 自 觉 走 过 街 天 桥 和 地 下
6、通 道 。 ( 3) 穿 越 马 路 时 , 要 走 直 线 , 不 可 迂 回 穿 行 ; 在 没 有 人 行 横 道 的路 段 , 应 先 看 左 边 , 再 看 右 边 , 在 确 认 没 有 机 动 车 通 过 时 才 可 以穿 越 马 路 。 ( 4) 不 要 翻 越 道 路 中 央 的 安 全 护 栏 和 隔 离 墩 , 更 不 能 在 马 路上 滑 滑 板 。 ( 5) 骑 自 行 车 横 穿 马 路 , 要 下 车 扶 车 横 穿 。 ( 未 满 十 二 岁 的 ,不 可 骑 自 行 车 上 路 ) 第 三 条 食 品 安 全预防食物中毒,首先要讲究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澡、勤洗衣
7、服、勤剪指甲、勤理发,勤换床单和被盖(一月一次)。养成饭前便后洗手、不暴饮暴食的良好习惯。其次做到六不吃:不吃生冷食物、不吃不洁瓜果、不吃腐败变质食物、不吃未经高温处理的饭菜、不喝生水、不吃零食。再就是要从食品标签上注意识别食品质量,选择安全的食品是把住病从口入的第一关。 第四条 个 人 怎 样 预 防 食 物 中 毒1、 饭 前 便 后 要 洗 手 ; 2、 瓜 果 洗 净 并 去 除 外 皮 后 才 食 用 ; 3、 不 购 食 来 路 不 明 和 超 过 保 质 期 的 食 品 ; 4、 不 购 食 无 卫 生 许 可 证 和 营 业 执 照 的 小 店 或 路 边 摊 点 上 的 食品
8、 ( 尤 其 是 这 些 店 、 摊 上 没 有 密 封 包 装 的 食 品 ) ; 5、 不 吃 已 确 认 变 质 或 怀 疑 可 能 变 了 质 的 食 品 ; 6、不吃明知添加了防腐剂或色素而又不能肯定其添加量是否符合食品卫生安全标准的食品; 第五条 认 识 食 物 中 毒 特 征潜 伏 期 短 : 一 般 食 后 几 分 钟 到 几 个 小 时 发 病 。 胃 肠 道 症 状 :腹 泻 、 腹 痛 , 有 的 伴 随 呕 吐 、 发 热 。 提 高 自 我 救 护 意 识 出 现 上 述症 状 , 应 怀 疑 是 否 食 物 中 毒 , 及 时 向 班 主 任 汇 报 , 由 班 主
9、 任 做 出相 应 的 措 施 , 在 家 要 及 时 到 医 院 就 诊 。 预防发生食物中毒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特别是饭前便后,用除菌香皂,洗手液洗手;不吃生、冷、不清洁食物;不吃变质剩饭菜。 第六条 发 生 食 物 中 毒 时 怎 样 进 行 急 救一 旦 发 生 食 物 中 毒 , 马 上 到 医 院 就 诊 , 不 要 自 行 服 药 , 若 无法 尽 快 就 医 , 可 采 取 如 下 急 救 措 施 : 1、 催 吐 : 如 食 物 吃 下 去 的 时 间 在 1 至 2 小 时 内 , 可 采 取 催吐 的 方 法 , 取 食 盐 20 克 , 加 开 水 200 毫 升
10、 , 冷 却 后 一 次 喝 下 ;如 不 吐 , 可 多 喝 几 次 , 以 促 呕 吐 。 亦 可 用 鲜 生 姜 100 克 , 捣 碎 取汁 用 200 毫 升 温 水 冲 服 。 如 果 吃 下 去 的 是 变 质 的 荤 食 , 则 可 服 用“十 滴 水 ”来 促 进 呕 吐 。 也 可 用 筷 子 、 手 指 等 刺 激 喉 咙 , 引 发 呕吐 。 2、 导 泻 : 如 果 病 人 吃 下 食 物 的 时 间 超 过 两 小 时 , 且 精 神 尚 好 ,则 可 服 用 些 泻 药 , 促 使 中 毒 食 物 尽 快 排 出 体 外 。 一 般 用 大 黄 30克 , 一 次
11、 煎 服 能 达 到 导 泻 的 目 的 。 3、 解 毒 : 如 果 是 吃 了 变 质 的 鱼 、 虾 、 蟹 等 引 起 的 食 物 中 毒 ,可 取 食 醋 100 毫 升 , 加 水 200 毫 升 , 稀 释 后 一 次 服 下 。 此 外 , 还可 采 用 紫 苏 30 克 、 生 甘 草 10 克 一 次 煎 服 。 若 是 误 食 了 变 质 的 饮料 或 防 腐 剂 , 最 好 的 急 救 方 法 是 用 鲜 牛 奶 或 其 他 含 蛋 白 质 的 饮 料灌 服 。 第 七 条 用 电 安 全认 识 了 解 电 源 总 开 关 , 学 会 在 紧 急 情 况 下 关 断 总
12、 电 源 。 ( 1) 不 用 手 或 导 体 ( 如 金 属 类 制 品 、 液 体 、 气 体 等 一 系 列 导体 ) 去 接 触 、 探 试 电 源 插 座 内 部 。 ( 2) 不 用 湿 手 触 摸 电 器 , 不 用 沾 水 的 物 品 擦 拭 电 器 。 ( 3) 电 器 使 用 完 毕 后 应 拔 掉 电 源 插 头 ; 插 拔 电 源 插 头 时 不 要用 力 拉 拽 电 线 , 以 防 止 电 线 的 绝 缘 层 受 损 造 成 触 电 ; 电 线 的 绝 缘皮 剥 落 , 要 及 时 更 换 新 线 或 者 用 绝 缘 胶 布 包 好 。 ( 4) 发 现 有 人 触
13、电 要 设 法 及 时 关 断 电 源 ; 或 者 用 干 燥 的 木 棍等 物 将 触 电 者 与 带 电 的 电 器 分 开 , 不 要 用 手 去 直 接 救 人 ; 年 龄 小的 同 学 遇 到 这 种 情 况 , 应 呼 喊 成 年 人 相 助 , 不 要 自 己 处 理 , 以 防触 电 。 ( 5) 不 随 意 拆 卸 、 安 装 电 源 线 路 、 插 座 、 插 头 等 。 哪 怕 安 装灯 泡 等 简 单 的 事 情 , 也 要 先 关 断 电 源 , 并 在 家 长 的 指 导 下 进 行 。 ( 6) 使 用 中 发 现 电 器 有 冒 烟 、 冒 火 花 、 发 出
14、焦 糊 的 异 味 等 情况 , 应 立 即 关 掉 电 源 开 关 , 停 止 使 用 。 ( 7) 睡 觉 前 或 离 家 时 切 断 电 器 电 源 。 ( 8) 不 要 捡 断 落 的 电 线 。 第 八 条 校 外 安 全如 果 遇 到 歹 徒 , 要 保 持 冷 静 , 不 要 害 怕 , 尽 量 说 好 话 , 跟 他们 说 明 自 己 没 带 钱 , 避 免 被 他 们 绑 架 。 如 果 他 们 继 续 坚 持 要 钱 ,就 向 你 认 识 的 人 求 助 帮 忙 。 如 果 一 人 遭 挟 持 , 不 要 “硬 碰 硬 ”,可 以 给 钱 , 但 要 记 住 对 方 的 相
15、 貌 和 特 征 , 事 后 向 公 安 局 报 案 。 第 九 条 独 自 在 家我 们 独 自 在 家 时 , 应 及 时 把 门 反 锁 锁 好 。 如 果 听 到 有 人 敲 门 ,要 通 过 门 镜 辨 认 来 人 。 对 不 认 识 的 人 , 不 管 他 有 什 么 理 由 , 也 不管 他 是 什 么 身 份 , 都 不 要 给 他 开 门 。 而 且 可 以 像 父 母 在 家 一 样 ,喊 爸 爸 妈 妈 , 说 有 不 认 识 的 人 来 敲 门 , 把 坏 人 吓 跑 。 (1)有 的 坏 人 冒 充 邮 递 员 、 推 销 员 、 检 修 工 人 等 , 骗 开 了
16、门 ,入 室 抢 劫 或 做 其 他 坏 事 。 同 时 要 留 心 观 察 , 记 住 陌 生 人 的 身 高 、面 相 、 衣 着 等 , 以 便 必 要 时 报 警 。 也 可 以 给 父 母 、 邻 居 、 居 委 会或 派 出 所 打 电 话 。 (2) 如 果 来 人 声 称 是 你 父 母 的 同 事 , 并 能 叫 出 你 的 名 字 和 你父 母 的 名 字 , 也 要 提 高 警 惕 , 不 能 开 门 , 但 可 以 问 他 有 什 么 事 ,记 下 来 打 电 话 告 诉 父 母 。 (3) 如 遇 到 坏 人 以 各 种 理 由 闯 入 家 中 , 保 证 人 身 安
17、 全 , 不 要与 坏 人 斗 勇 。 如 将 自 己 的 屋 门 反 锁 后 , 迅 速 用 电 话 报 案 , 要 注 意说 清 楚 自 己 的 详 细 地 址 ; 也 可 用 计 将 坏 人 吓 跑 , 但 要 记 住 坏 人 的身 高 、 外 貌 特 征 , 并 迅 速 报 案 。 一 定 记 住 不 要 与 坏 人 硬 拼 , 要 注意 保 护 自 己 的 生 命 及 人 身 安 全 。 第 十 条 校 园 安 全 的 法 则1、 上 课 要 遵 守 纪 律 , 听 从 老 师 指 挥 , 体 育 课 、 活 动 课 上 应在 老 师 的 指 导 下 正 确 地 使 用 体 育 器
18、材 。 2、 课 间 玩 耍 不 打 闹 追 逐 , 严 禁 爬 围 墙 、 爬 树 、 爬 走 廊 栏 杆 、攀 校 门 等 。 3、 上 下 楼 梯 靠 右 走 , 不 在 楼 道 内 玩 耍 , 严 禁 在 楼 梯 扶 手 上 嬉戏 。 4、 不 带 利 器 及 易 燃 易 爆 物 品 来 校 , 不 做 危 险 游 戏 。 5、 注 意 用 电 安 全 , 不 要 乱 摸 乱 动 教 室 、 走 廊 等 公 共 场 所 的 电器 设 备 。 6、 放 学 要 按 时 回 家 , 不 要 在 教 室 、 校 园 内 逗 留 , 也 不 要 在 街头 闲 逛 。 7、 上 学 、 放 学
19、要 遵 守 交 通 规 则 , 过 马 路 时 看 清 来 往 车 辆 , 要走 人 行 横 道 。 学 生 乘 车 一 定 要 遵 守 交 通 法 规 , 不 乘 坐 不 符 合 规 定 的 车 辆 , 超 载 车 辆 。 8, 不 能 再 马 路 上 玩 耍 , 打 闹 。第十一条 行走须知 1、行人须在人行道内行走,没有人行道的要靠路边行走; 2、行人不准在车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准在车辆临近时突然猛拐横穿; 3、不准在道 路上扒车、追车,不准强行拦车或抛物击车; 4、不准在公路上玩耍、嬉闹; 5、学龄前儿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须有成年人带领; 第十二条 乘车须知 1、不准在道路中间招呼
20、车辆; 2、机动车在行驶中不准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车时,不准站立,不准在车内吃东西; 4、不强行上下车,做到先下后上,候车要排队,按秩序上车;下车后要等车辆开走后再行走,如要穿越马路,一定要确保安全的情况下穿行; 5、不乘坐超载车辆,不乘坐无载客许可证、运动证的车辆; 第十三条 骑车须知 1、未满十二周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 2、拐弯前须减速慢行,向后了望,伸手示意,不准突然拐弯; 3、不准双手离把,不准攀扶其他车辆或手中持物; 4、不准车辆并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竞驶; 5、要经常检查车子性能,响铃、刹车或其他部件有问题时不能骑车,应及时修理; 6、不准撑伞骑车,不
21、准骑车带人; 7、不准在道路上学骑车; 8、不准在车行道上停车或与机动车争道抢行; 第十四条 应急事件处理 1、热水烫伤立即用冷水冲患处使之冷却,并脱去患处的衣服。 2、高处坠落,要立即使坠落者平静躺下;如有外伤,可用清水或药皂清洗伤口,用纱布包扎。 3、脱臼:让伤者保持舒服的姿势,用冷水敷患处,绝不能热敷。 4、中暑:迅速将中暑者移到通风凉爽处,解开上衣,用凉水擦头或用酒精擦身,中暑的让其多饮凉水,伴以十滴水等解暑药。 5、食物中毒:找救护车的同时,给患者灌服温水、盐水或牛奶;用手指等物品伸进患者嘴中刺激咽喉使其呕吐。 6、飞来物击中眼睛;用干净水冲洗眼睛,不要用手探,如果眼睛出血,可轻敷纱
22、布,再加上一层冷湿布,用绷带缠好。 第十五条 居家灭火法1、迅速拔打火警电话 119,讲清地点,去路口等候消防车。 2、用面盆、水桶等器皿传水灭火,能找到消防拴更好。 3、个别物品着火,要赶紧把着火物搬到室外灭火。 4、油锅起火,直接盖上锅盖,关掉电源。 5、家用电器着火,先切断电源,然后用毛毯、棉被窒息灭火,如仍未熄灭,再用水浇。 6、电视机着火用毛毯,棉被窒息灭火时、人要站在电视机侧后以防显像管爆裂伤人。 7、煤气、液化气灶着火,要先关闭阀门,用围裙、衣物、被褥等浸水后捂盖,往上浇水。 8、救火时门窗要开的慢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和火焰突然窜出伤人。 9、将燃烧点附近的可燃物或液化气罐及
23、时疏散到安全地点。 第十六条 家庭生活: (1)家庭所用电器的总功率必须小于进户线的总功率,防止因线路超负荷引起短路造成火灾。 (2)外出家中无人时,必须将所有电源断开,避免因电器长时间通电发热引起火灾。 (3)使用液化气时,现场必须有人监护,防止因刮风或液体将火扑灭,造成液化气泄漏,发生爆炸。 (4)家中不要存放大量的易燃易爆危险品。 (5)不要轻易将陌生人带入家中,以防万一。 第十七条 社会公约(1)外出上街时,一定要遵守交通法规,不要随便横穿马路或闯红灯,一定要一看二慢三通过。 (2)乘坐车辆外出时一定要注意乘坐汽车的安全状况,尽量不要乘坐个体私人车辆,以免发生交通事故。 (3)因天气变
24、化防碍交通时,一定要做好防范措施。 (4)放学后应及时回家,有特殊情况要及时与家人或同学、教师讲清楚。晚上尽量在九点之前回家,不走地处偏僻、人烟稀少的路巷。(5)女生外出尽量结伴而行,外出时不要轻信陌生人的活,以免上当受骗。 (6)在外吃饭,一定要食用卫生食物,不要在路边小吃摊吃饭,不吃半生不熟的食物,保证身体健康。 (7)紧急情况的处理: 如果发生火灾、交通事故、治安事故,应立即向当地消防、公安、交通部门联系请求援助:火警电话:119 交通肇事:122 急救电话:120 盗警电话:110 第十八条 家庭防火 “七忌”一忌家用电器故障引起火灾。使用电炉、电热毯、电熨斗等,要避免因线路老化、经 常搬运导致电线受损而引发火灾。 二忌乱扔烟头引起火灾。“一支香烟,能毁万丈楼”,不能乱扔烟头,尤其像厨房这样易燃物质多的地方要格外注意。 三忌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火灾。燃放烟花、爆竹要掌握正确的燃放方法,燃放后对现场要进行检查清理,消除火险隐患。 四忌烤火取暖引起火灾。冬季烤火取暖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物引火,火炉周围不要堆放可燃物品,取暖器材不要用来烘烤衣物。 五忌燃烧垃圾引起火灾。垃圾里可能有可燃可爆物,如液化气残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