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湖北省中医院院感科 万菊华,前言,医疗废物管理的相关背景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政府就已将医疗废物管理列入议事日程: 1989年4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粪便必须按照卫生防疫机构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处理。 1994年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规定:二级以上医院必须设置焚烧炉;各种废弃的标本、锐利器具、感染性敷料等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一次性医疗器具必须焚烧。 2001年11月卫生部发布的医院感染管理(试行)中规定: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使用后,必须进行消毒、毁形,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社会。,2003
2、年6月4日经国务院第十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于6月16日以380号国务院令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医疗废物的管理步入法制化管理轨道。,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分别或者联合制定以下配套文件: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医疗废物分类目录 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标准和警示标识规定 ( HJ 421-2008 代
3、替环发2003188)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章 附 则,第二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 第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确保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 第五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并落实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要求
4、、有关人员的工作职责及发生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内容包括:。 第六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设置负责医疗废物管理的监控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履行的职责: 负责指导、检查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机构内处置过程 各项工作的落实,职业防护,事故的处理,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 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的报告要求,48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1人以上死亡或者3人以上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24小时内向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
5、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其他各级12小时内向上报。 第九条 医疗机构对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职业安全等进行培训,第三章 分类收集、运送与暂时贮存 第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第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
6、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 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六) 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七)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八)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
7、,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九)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十)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第十二条 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第十三条 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第十四条 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第十五条 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应当
8、系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等。 第十六条 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第十七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第十八条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第十九条 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
9、消毒。 第二十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第二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达到以下要求: (一)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二)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三)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四)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五)易于清洁和消毒; (六)避免阳光直射; (七)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第二十二条 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
10、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第二十三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取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依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填写和保存转移联单。,第二十四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第二十六条 禁止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第二十七条 不
11、具备集中处置医疗废物条件的农村地区,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要求,自行就地处置其产生的医疗废物。自行处置医疗废物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一) 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应当消毒并作毁形处理; (二) 能够焚烧的,应当及时焚烧; (三) 不能焚烧的,应当消毒后集中填埋。,第二十八条 医疗卫生机构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一)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二)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按照应急方案,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
12、三)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应当尽可能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其它现场人员及环境的影响; (四)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者其他无害化处置,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扩大污染; (五)对感染性废物污染区域进行消毒时,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六)工作人员应当做好卫生安全防护后进行工作。 处理工作结束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第四章 人员培训和职业安全防护 第二十九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本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
13、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第三十一条 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接触医疗废物种类及风险大小的不同,采取适宜、有效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为机构内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第五章 监督管理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对所辖区域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六章 罚 则 第七
14、章 附 则,医疗废物分类 医疗废物定义: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 分类: 感染性废物 病理性废物 损伤性废物 药物性废物 化学性废物,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2003287号感染性废物: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1、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2、医疗机构收治的隔离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3、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4、各种废弃的医学标本。5、废弃的血液、血清。6、使用后的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视为感染性废物。, 1、被病人血液、体
15、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包括: - 棉球、棉签、引流棉条、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及一次性医疗器械; - 废弃的被服; 其他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物品。,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者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者卫生保健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是指临床用于病人检查、诊断、治疗、护理的指套、手套、吸痰管、阴道窥镜、肛镜、印模托盘、治疗巾、皮肤清洁巾、擦手巾、压舌板、臀垫等接触完整粘膜、皮肤的各类一次性使用医疗、护理用品。一次性医疗器械:指医疗器械管理条例及相关配套文件所规定的用于人体的一次性
16、仪器、设备、器具、材料等物品。,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1、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 器官等。2、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3、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等。,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卫办医政发201060号二、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杜绝发生此类事件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发生丢弃婴儿遗体事件,反映出该院日常管理存在漏洞,医院相关工作人员漠视生命尊严,缺失社会公德。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引以为戒,汲取教训,加强管理,落实责任,杜绝类似事件的发生。(一)依法妥善处置,实施责任追究。医疗机构
17、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根据尸体出入境和尸体处理的管理规定,严禁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从事患者尸体买卖和各种营利性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对违反规定的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要进行严肃查处。,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 卫办医函4338号江苏省卫生厅:你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的请示(苏办医便430号收悉,现
18、答复如下:根据卫生部、国家环保总局2003年10月颁布的关于印发医疗废物分类目录的通知(卫医发387号),对于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青霉素及头孢类抗生素的废弃瓶,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感染性废物,不必按医疗废物要求处理。二00四年八月四日,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环境保护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加强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工作,针对各地在医疗废物分类中存在的理解方面的差异,现对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属于医疗废物。根据卫生部和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联合
19、下发的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卫医发号)规定,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械,不论是否剪除针头,是否被病人体液、血液、排泄物污染,均属于医疗废物,均应作为医疗废物进行管理。 二、使用后的输液瓶不属于医疗废物。使用后的各种玻璃(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未被病人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不属于医疗废物,不必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但这类废物回收利用时不能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应符合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原则。二五年十二,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
20、疫苗、血液制品等。,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 医疗卫生机构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容器和警示标志标准,4 包装袋技术要求 4.1 包装袋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不应出现渗漏、破裂和穿孔。 4.2 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医疗废物时,包装袋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4.3 包装袋容积大小应适中,便于操作,配合周转箱(桶)运输。 4.4 医疗废物包装袋的颜色为淡黄
21、,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4.5 包装袋外观质量:表面基本平整、无皱褶、污迹和杂质,无划痕、气泡、缩孔、针孔以及其他缺陷。 4.6 包装袋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1 的规定。, 5 利器盒技术要求 5.1 利器盒整体为硬质材料制成,封闭且防刺穿,以保证在正常情况下,利器盒内盛装物不撒漏,并且利器盒一旦被封口,在不破坏的情况下无法被再次打开。 5.2 采用高温热处置技术处置损伤性废物时,利器盒不应使用聚氯乙烯材料。 5.3 利器盒整体颜色为淡黄,警示标志,警告语为“警告!损伤性废物”。 5.4 满盛装量的利器盒从1.2m 高处自由跌落至水泥地面,连续3 次,不会出现破裂、被刺穿等情况。 5.5 利器盒的
22、规格尺寸根据用户要求确定。,6 周转箱(桶)技术要求 6.1 周转箱(桶)整体应防液体渗漏,应便于清洗和消毒。 6.2 周转箱(桶)整体为淡黄,警示标志和警告语。 6.3 周转箱外观要求 6.3.1 周转箱整体装配密闭,箱体与箱盖能牢固扣紧,扣紧后不分离。 6.3.2 表面光滑平整,完整无裂损,没有明显凹陷,边缘及提手无毛刺。 6.3.3 周转箱的箱底和顶部有配合牙槽,具有防滑功能。 6.4 周转箱按其外形尺寸分类,推荐尺寸见表2。, 医疗废物专用警示标识如下图: 医疗废物 MEDICAL WASTE 2003,医院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 库房要求: 具有住院病床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建立专门的医疗废物
23、暂时贮存库房,并应满 足下述要求: 1 必须与生活垃圾存放地分开,防雨淋、防水浸泡; 2 必须与医疗区、食品加工区和人员活动密集区隔开,方便医疗废物的装卸、装卸人员及运送车辆的出入; 3 应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人管理,避免非工作人员进出,以及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 4 地面和1.0 米高的墙裙须进行防渗处理,地面有良好的排水性能,易于清洁和消毒,产生的废水应采用管道直接排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禁止将产生的废水直接排入外环境; 5 库房外宜设有供水龙头,以供暂时贮存库房的清洗用; 6 避免阳光直射库内,应有良好的照明设备和通风条件; 7 库
24、房内应张贴“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8 应按GB15562.2 和卫生、环保部门制定的专用医疗废物警示标识要求,在库房外的明显处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的警示标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场所标牌, 卫生要求: 1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库房每天应在废物清运之后消毒冲洗,冲洗液应排 入医疗卫生机构内的医疗废水消毒、处理系统。 2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柜(箱)应每天消毒一次。,暂时贮存时间 1 、应防止医疗废物在暂时贮存库房和专用暂时贮存柜(箱)中腐败散发恶臭,尽量做到日产日清。 2 、确实不能做到日产日清,且当地最高气温高于25时,应将医疗废物低温暂时贮存,暂时贮存温度应低于20,时间最长不超过4
25、8 小时。,常用消毒液选择与配制方法,、常用消毒液选择与配制方法(三)含氯消毒液v定义:指溶于水中能产生次氯酸者为含氯消毒剂。v有效氯指与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相当的氯量,其含量用mg/L或(g/100ml)浓度表示。v有效氯能反映含氯消毒剂氧化能力的大小,有效氯越高,消毒剂消毒能力越强。,含氯消毒液,适用范围适用于物品、物体表面、分泌物、排泄物等的消毒。v 使用方法1.消毒液配制根据产品有效氯含量,按稀释定律,用蒸馏水稀释成所需浓度。,含氯消毒液,2.消毒方法* 浸泡法将待消毒的物品浸没于装有含氯消毒液溶液的容器中,加盖。对细菌繁殖体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500 mg/L的消毒液浸泡10 m
26、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分枝杆菌、细菌芽孢污染物品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 mg/L5000 mg/L消毒液,浸泡30 min。* 擦拭法大件物品或其他不能用浸泡消毒的物品用擦拭消毒,消毒所用的浓度和作用时间同浸泡法。,含氯消毒液,2.消毒方法* 喷洒法对一般污染的物品表面,用含有效氯400 mg/L700 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10min30min;对经血传播病原体、结核杆菌等污染表面的消毒,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均匀喷洒,作用60min。喷洒后有强烈的刺激性气味,人员应离开现场。* 干粉消毒法对分泌物、排泄物的消毒,用含氯消毒液干粉加入分泌物、排泄物中,使有效氯含量达
27、到10000mg/L,搅拌后作用2h;对医院污水的消毒,用干粉按有效氯50mg/L用量加入污水中,并搅拌均匀,作用2h后排放。,含氯消毒液,注意事项* 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使用时限24h。* 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液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用于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液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含氯消毒液,v注意事项* 粉剂应于阴凉处避光、防潮、密封保存;水剂应于阴凉处避光、密闭保存。使用液应现配现用,
28、使用时限24h。* 配制漂白粉等粉剂溶液时,应戴口罩、手套。* 未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液对金属有腐蚀性,不应用于金属器械的消毒。加防锈剂的含氯消毒液对金属器械消毒后,应用无菌蒸馏水冲洗干净,干燥后使用。* 对织物有腐蚀和漂白作用,不应用于有色织物的消毒。,不是每个医务人员都知道手上有哪些细菌护士、医师和其他医务人员做一个简单的操作都可能增加手上的细菌100-1000个,如把病人从床上扶起来测量血压或脉搏接触病人的手给病人翻身接触病人衣服或床单接触床头柜、床垫、输液泵,手传播感染的5个环节医护人员的手将医院相关性病原体从一个病人传播至另外一个病人需要5个连续的要素:1、微生物出现在病人皮肤上,或已
29、经在传播到了病人周围的物品上;2、微生物必须传播到医护人员的手;3、微生物必须能够在医护人员的手上存活至少数分钟;4、医护人员洗手或手消毒一定是不正确的或完全被忽略了,或使用的手卫生产品不适当;5、污染的手或护理人员的手和另外的病人或物品直接接触,而这个物品会和病人直接接触。,护士手烧伤科同期两位患者床头柜陪护手 床架病历夹监护仪呼吸科同期一位患者监护仪面板床头柜陪护手7株环境MRSA,两位患者创面分泌物分离出的2株MRSA,A型基因图谱3株环境MRSA,患者痰标本分离出的1株MRSA,A型基因图谱李春辉,吴安华.耐甲氧西林金黄色葡萄球菌耐药性及分子流行病学研究.待发表,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30、不同手卫生指征下的依从性接触患者后脱手套后接触患者前接触其他病房物品后诊疗操作后诊疗操作前,有关手卫生的名词术语,手卫生(hand hygiene): 为洗手、手消毒或外科手消毒的总称。 洗手(handwashing):用不含抗菌剂的普通肥皂/液和流动水洗手,仅能去除手部皮肤污垢、碎屑和部分致病菌的过程。 手消毒(hand antisepsis):指用含抗菌剂肥皂/液清洗和消毒剂擦手的过程。 外科手消毒(surgical hand antisepsis):清除或杀灭暂居菌和减少常居菌。外科手消毒剂常含有持续抗菌因子。 普通皂/液(plain soap and detergent):指不含抗菌剂
31、或很低浓度仅起防腐作用的抗菌剂的肥皂和清洁剂。,有关手卫生的名词术语,抗菌皂/液(antimicrobial soap/ detergent):含有抗菌剂的肥皂或皂液。 手消毒剂(hand antiseptic agent):指用于手部皮肤以减少手部皮肤细菌包括暂居菌和部分常居菌数量的抗微生物物质,如乙醇、洗必泰、碘伏等。 速干手消毒剂(alcohol-based hand rub):指含有乙醇和护肤成分,并应用于手部,以减少手部细菌的消毒剂。在美国通常乙醇或异丙醇的含量为60%95%。 明显污染的手(visibly soiled hands):是指医务人员手上有可见污物或有病人的蛋白性物质、
32、血液或体液(粪便或尿液)等污染。,手卫生的管理与基本要求,1 医疗机构应制定并落实手卫生管理制度,配备有效、便捷的手卫生设施。2 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手卫生的全员培训,医务人员应掌握手卫生知识和正确的手卫生方法,保障洗手与手消毒的效果。3 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手卫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提高医务人员手卫生的依从性。4 手消毒效果应达到如下相应要求:A、卫生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10cfu/cm2。B、外科手消毒,监测的细菌菌落总数应5cfu/cm2。,手消毒剂擦手,手卫生设施,洗手与卫生手消毒设施应方便医务人员使用1、设置流动水洗手设施。2、重点部门如手术室、产房、导管室、层流洁净病房、骨
33、髓移植病房、器官移植病房、重症监护病房、新生儿室、母婴室、血液透析病房、烧伤病房、感染疾病科、口腔科、消毒供应中心等应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有条件的医疗机构在诊疗区域均宜配备非手触式水龙头。3、配备清洁剂。肥皂应保持清洁与干燥。盛放皂液的容器宜为一次性使用,重复使用的容器应每周清洁与消毒。皂液有浑浊或变色时及时更换,并清洁、消毒容器。4、配备干手物品或者设施,避免二次污染。5、配备合格的速干手消毒剂。6、卫生手消毒剂应符合下列要求: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宜使用一次性包装。可接受性,手消毒剂无异味、无刺激性等,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原则,手部有血液或其他体液等肉眼可见的污染时,应用肥皂(皂液)和流动水洗手
34、。手部没有肉眼可见污染时,宜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消毒双手代替洗手。医务人员在下列情况时应先洗手,然后进行卫生手消毒: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和分泌物以及被传染性致病微生物污染的物品后;直接为传染病患者进行检查、治疗、护理或处理传染患者污物之后。,洗手与卫生手消毒原则,在下列情况下,医务人员应选择洗手或使用速干手消毒剂:1、直接接触每个患者前后,从同一患者身体的污染部位移动到清洁部位时。2、接触患者黏膜、破损皮肤或伤口前后,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伤口敷料等之后。3、穿脱隔离衣前后,摘手套后。4、进行无菌操作、接触清洁、无菌物品之前。5、接触患者周围环境及物品后。6、处理药物或配餐前。,注意事项,1、洗手时应注意清洗容易污染致病菌的指甲、指尖、指甲缝和指关节等部位,做到彻底清洗。2)注意彻底清洗戴戒指等饰物的部位,因为这些部位容易藏污纳垢。3、注意随时清洁水龙头开关,最好采用脚踏式、肘式或感应式开关。4、手洗净后应用一次性纸巾、干净的小毛巾擦干双手,或用干手器干燥双手,小毛巾应一用一消毒。5、使用一次性包装液体皂。,谢 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