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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监督行政处罚案件简介,云南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周一兵
2015年4月28日,,1,,内容,行政处罚情况简介
案件介绍,,2,,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立案查处情况
立案查处:31件,处罚经额283920元。
简易程序:
行政警告12件:医疗广告9家,放射3家。,,3,,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31件,处罚经额283920元。
1.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
14件:全部为民营医疗机构。,,4,,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2.违反《消毒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监测不符国家标准:
6件,其中
省级单位:政府举办机构5家;民营医院1家。,,5,,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3.违反《母婴保健法》相关规定案
机构未取得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人员未取得母婴保健考核合格证擅自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
云南xx医院(罚款58920元)(民营医院)。,,6,,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4.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案
(1)使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本专业以外的诊疗活动:昆明xx医院(民营);
(2)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独立从事诊疗工作:昆明xx医院(民营);,,7,,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4.违反《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案
(3)超出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违反《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经批准的临床技术未登记:昆明医科大学医附第x医院、云南省第x人民医院;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未核准有“医用X射线诊断”,擅自开展:云南xx医院(民营)。,,8,,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5.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案
(1)未按规定组织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介入治疗人员未按要求作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
昆明医科大学第x附属医院(罚款50000元)、云南省中x医院(罚款50000元);,,9,,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一般程序案件 :
5.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相关规定案
(2)放射诊疗设备未按规定作年度性能检测:昆明医科大学第x附属医院。
(3)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昆明xx医院(民营)。,,10,,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暴露出部分医疗机构(包括省管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意识不强,违规执业情况仍然存在,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隐患。
医疗监督任重道远!
2013年苏州,,11,,2014年云南省卫生监督局医疗卫生监督行政处罚情况,根据《云南省卫生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云卫卫监发[2014]21号)的规定,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在职权范围内主动公开卫生行政处罚信息(7项),主要通过网站、公告栏、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进行,我局专门召开通报会进行通报。,,12,,行政处罚案例介绍,一、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
二、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
三、XX省级医院妇科21人未持有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13,13,,行政处罚案例介绍,以上3个案件,被国家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局评为:
2013年度卫生计生监督执法优秀典型案例(国卫监督稽便函[2014]81号)。(云南省仅有3个获奖案例)。,14,14,,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一、案情介绍
2013年7月x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在开展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专项整治期间,发现xx市xx医院网站的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宣传内容涉嫌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7月23日,x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周xx、孙xx与xx市xx医院持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的罗xx院长,就xx市xx医院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宣传内容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15,15,,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二、违法事实
1.该院互联网站宣传的内容有:
(1)“领导信任、百姓信赖,昆明最权威的专业男科医院”;“全国百姓放心示范医院”、“昆明首家生殖医学实验室成立一周年”、“华希医院男科专家会诊基地,领航昆明男科之颠”、 “云南最权威的性功能障碍诊疗中心”、“昆明前列腺疾病研究所临床基地”、“国家生殖道感染干预工程防治医院”、“云南最早开展男性生殖整形的专业医院”; “云南康复率最高的性传播疾病诊疗基地”。
宣传牌匾:“云南不孕不育科研中心”、“疑难不孕不育诊疗国际合作医院”、“国际男科疑难病临床技术合作医院”等。,16,,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二、违法事实
1.该院互联网站宣传的内容有:
(2)男科专家有:官景印、马晓年、赵明正、宋宗禄、叶孙钦、张柏栋、聂新发、杨经安、严五一、李树昆、江进友。全国26家知名医院160位男科医学领域的教授、博导、国务院特殊津贴级的医疗专家组成强大的昆明男科专家顾问团,定期前来亲诊等。“不做快枪手、打响持久战,男性健康专家,成就健康男人”。,17,,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二、违法事实
1.该院互联网站宣传的内容有:
(3)开展的诊疗技术有:智源肽前列腺治疗系统,分型对症施治 疗效显著;显微 高选择敏感神经微控术,让早泄男,延时40分钟!DEA六联一体分型疗法,全程坚挺,硬度增加3倍!GPH基因康复技术,国际技术 根除尖锐湿疣 防复发;PVP睾丸激活疗法,治疗男性不育最好方法;韩式无痛包皮环切术,自然、微创、无痛、快速,等等。“治疗生殖系统感染 CRS光导基因治疗系统 三大突破 3-5天见效,针对性治疗: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梅毒、淋病等STD疾病,治愈率达到95.73%,18,,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二、违法事实
1.该院互联网站宣传的内容有:
(4)宣传有:男性生殖整形 依赖华希医院,阴茎延长术、尿道下裂整形、生殖器官短小等。
上述内容,经罗xx院长确认为该院网站上宣传的内容,并承认存在夸大宣传,有《询问笔录》(2013.7.23)为证。,19,,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二、违法事实
2.在该院网站主页上未见标明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审核同意书或复核同意书编号。
备注:该院持有有效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云卫网[2012]048号)。,20,,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三、相关证据
1.询问笔录
明确了:当事人存在在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宣传有权威专家、诊疗技术、诊疗效果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确认:本案的违法主体,21,,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三、相关证据
3.经该院确认的该院发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打印件24页
证实:当事人存在在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宣传有权威专家、诊疗技术、诊疗效果及存在虚假、夸大宣传的违法行为
4.《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复印件1页(云卫网审[2012]第048号)、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复印件2页
说明:当事人可在其网站发布经审核同意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22,,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三、相关证据
5.法人代表委托书(2013.7.23)
用途:受委托人员可有权确认该院发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真实性,有权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确认签字。
6.昆明xx医院关于互联网医疗广告的整改报告(2013.7.26)
说明:当事人对其违规发布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及时整改报告。,23,,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四、行政处罚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十三条及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给予该院警告,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2013年9月2日当事人自觉完全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本案结案。,24,,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五、案例评析
1.本案的行政处罚主体合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
2.本案在调查取证中的一大特点是:
证明该院违法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从互联网上打印的该院发布的医疗保健服务信息,该打印件通过该院x院长的《询问笔录》及在打印件上签字确认,与xx医院关于互联网医疗广告的整改报告、《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服务审核同意书》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有力的证明了该院的违法事实。,25,,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五、案例评析
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的审查重点是:
根据《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的规定,“医疗机构在本机构开设的网站中,登载本机构简介、专科特点、疾病防治知识以及专家门诊安排等内容暂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医疗机构提供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以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患者”。。,26,,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五、案例评析
3.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的审查重点是:
据此批复,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内容可超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的宣传内容。
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的宣传的审查重点是:(1)提供的医疗保健信息服务是否科学、准确,即信息应当真实准确,严禁以虚假信息欺骗误导患者;(2)是否持有有效的《互联网医疗保健信息审核同意书》;(3)是否在网站主页规定位置标明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审核或者复核同意书编号。,27,,xx市xx医院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办法》案,五、案例评析
4. 切实加强对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监管。
随着互联网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医疗机构建立了互联网网站,在其网站上发布医疗保健服务信息,越来越多的的患者通过互联网查询到相关医疗机构提供的宣传信息,但医疗机构违反《互联网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管理法办》、《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违规发布互联网信息的情况较为普遍,欺骗患者投诉举报的情况成上升趋势,故切实加强对医疗保健服务信息的监管已成为卫生监督机构的重点监督领域。,28,,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一、案情介绍及违法事实
2013年5月14日,X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对某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 该案于2013年5月20日起立案,经进一步调查核实:
1.该医院自2009年以来从未组织心内科从事介入放射学的在岗14名职工到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职业健康体检;,29,,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一、案情介绍及违法事实
2013年5月14日,X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卫生监督员对某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 该案于2013年5月20日起立案,经进一步调查核实:
2.该医院认为放射科的李某某、王某某、张某3人 在“试用期”不需要参加职业健康检查,在不能提供相应的上岗前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就安排三人从事放射诊疗工作。,30,,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二、相关证据,31,,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二、相关证据,32,,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二、相关证据,33,,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二、相关证据,34,,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三、行政处罚
XX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局最终认定,该医院未按规定组织医院从事放射诊疗工作的在岗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未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的行为: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八十九条、第七十六条第(七)项的规定,建议给予当事人:
罚款人民币15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35,,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三、行政处罚
本案于2013年8月5日举行听证。经过合议:一是该医院对自身存在问题及时纠正,及时整改,并已及时安排相关放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二是未对心内科和放射科人员及时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不存在主观故意原因,未造成任何危害。
经听证合议综合裁量认为:给予该医院罚款人民币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该案处罚决定最终以当事人完全自觉履行结案。,36,,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四、案情评析
3.本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有以下几个要点:
一是确认违法主体。
二是收集相关证据,通过现场检查笔录、对劳动者的询问笔录,相关书证来确定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三是经过听证程序,让事实认定更加清楚、适用法律条款更加明确。,37,,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四、案情评析
5.从轻处罚相关证据的认定,现由不充分。
本案中,当事人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涉及人员多,时间跨度长。并且当事人在2011年因相同情况、相同性质的违法行为已被我机关作过行政处罚,当事人此次属于再犯,应当从重处罚。在案件合议过程中,因为考虑到当事人在此次检查中,能积极配合监督检查,积极整改,最终合议建议给予一个中等偏下限(15万元)的处罚额度。
而“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是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之后,此外,因放射诊疗工作性质的特殊性,不能简单地得出:“未造成不良后果”的结论,因而其减免处罚的理由不充分。,38,,XX省某医院违反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规定案,四、案情评析
5.从轻处罚相关证据的认定,现由不充分。
此案经过听证,处罚额度发生了较大变化,说明进入听证程序的案件最终处罚结果,会受到……的影响和制约。,39,,XX省级医院妇科21人未持有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一、案情及违法事实
2013年5月21日,XX省卫生厅在对XX省某医院进行综合执法检查时发现:许xx、陆xx、戈x、自x等四人从事终止妊娠手术工作,不能提供《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经查,该院妇科20人的《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均已过期,自x一人未办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许xx为生殖二科医师,未在妇科从事终止妊娠手术。经核实,该院提供的妇科终止妊娠数据统计表显示:在5月21日检查并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后,该院5月24日及29日仍在做终止妊娠手术,应属情节严重。,40,,XX省级医院妇科21人未持有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二、相关证据,41,,XX省级医院妇科21人未持有效《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开展终止妊娠手术案,三、行政处罚案情介绍
该院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该院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8100.00元,罚款4050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
该案当事人完全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处罚。,42,,43,,谢谢! 2015年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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