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13 页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技术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一、为明确工程相关单位、业主(或称发包人、甲方、招标人、建设单位,下同)内部各部门的职责范围及权限,规范工程变更(简称变更)的分类及申报审批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与进度,有效控制工程投资,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二、本办法适用于致远地产有限公司工程设计变更。工程变更所遵循的原则为优化设计、不降低原设计使用要求、尽量降低或少增加工程成本,并按分类、分级的原则快速、准确、有序地予以处理。三、所有工程设计变更,按本办法经批准后由工程部下发变更指令并经过公司领导审批后,施工单位(或称承包人、中标人、乙方,下同)依据变更指令进行工程变更。没有变
2、更指令,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上述变更。任何工程变更均不表示,也不应以任何方式使原施工合同作废或无效。四、由于施工单位过失、违约或毁约及施工方法或工序引起的变更指令,变更增加的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业主有权不予认可和支付相关的变更费用,且工期不得顺延。五、所有工程都须编制施工预算和施工图预算。施工预算是指根据合同、施工图纸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中标文件第 2 页 共 13 页(如投标原则及单价等)及招标文件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施工图预算是指编制单位根据合同、施工蓝图、定额文件及定额计价法的计价原则和有关规范等编制而成的造价文件。六、增加合同外项目,引起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同总价变化,应按照本办法的
3、有关程序确定费用。七、工程项目变更须有技术论证和经济分析,并按程序报批后实施。对于某些特殊的工程变更(如抢险等时间上不允许的) ,经济分析未能及时与技术论证同步报送的,可先报该项目投资估算,但经济分析应在技术论证上报 7 天内报审,经审批的经济分析作为投资控制的依据。八、工程变更是指经批准后由监理单位根据规定下发指令的任何工程改变。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为基础,凡相对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发生工程数量变化的项目均为工程变更项目。工程变更造价控制以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编制的施工预算为基础,单项金额相对于施工预算对应项目变动的金额作为工程变更审批权限依据。施工预算仅因与会审确认后的施工图数量发生变动差异
4、的,按有关规定报批。在施工预算报批之前,出现与中标造价、合同造价有变动的项目应按工程变更程序报批。工程变更具体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设备材料变更、新增项目等。九、监理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加强工程变更管理,建立工程变更台账,按月度对各类变更项目、原因、工程数量、第 3 页 共 13 页费用增减额进行统计、分析,严格控制投资。第二章 工程变更管理的职责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任何变更,均应在其申请报告中列出前附表,并附上相应的支持材料。这些材料必须包括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及责任归属。变更必须考虑引起相关工程费用等变化的情况,不得分解属于同一单项变更(以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中的子项目为依据作
5、为一个单项)的内容、工程量及费用。变更提出单位如有化整为零、故意规避审批权限的行为,业主将视为违约,并保留追索相应损失的权力。所有变更报告均应按单项和规定的统一格式(附后)填报,在可预见出现变更的情况下,应立即填报变更报告,使变更审批留有足够的处理时间,不得无故拖延影响变更审批。若非合同规定的特殊情况,施工单位不得因工程工期或工序等原因擅自进行变更处理,否则若因施工单位延误处理时机,责任由施工单位承担。驻地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驻地监理工程师必须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对施工单位进行督促与指导。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将对施工单位和驻地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督检查。一、设计单位职责第 4
6、页 共 13 页设计单位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一)设计单位应派人常驻现场,通力协作,及时处理工程变更的有关问题。(二)审查设计变更,对工程变更在设计上的必要性和施工方案的可行性负责。(三)负责完成具体的设计变更工作,并应发出正式的设计变更( 含修改) 通知书( 包括施工图纸 )。(四)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及时按规定编制设计变更文件。(五)在编制设计变更文件时应附上投资估算。二、施工单位职责施工单位(包括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设备供货单位等)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审和工
7、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一)施工单位必须在收到施工图后的 30 天内,结合中标文件和合同编制施工预算,按程序进行报批。并将施工预算与中标造价进行比较分析,报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审核,经业主审批后方可有效。(二)按本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变更情况,按合同实施变更等,不得因费用负担原因而拖延工程进度;(三)根据不同的变更情况,在提交变更申请报告时必第 5 页 共 13 页须提供技术、经济两方面的分析报告,按程序进行报批。(四)每月 20 日前整理汇总和编写工程月度变更价款分析报告,并及时报送。三、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是工程变更的第一核查责任人,必须全面及时履行合同及本办法规定的义务和职责,对图纸会
8、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一)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管理办法规定及时处理变更工作,督促施工单位按管理办法规定申报变更情况;(二)按规定主持变更处理会议,审核施工单位提交变更申请报告并提出意见,按合同的工作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有责任和义务避免因变更引起的损失或延误等;(三)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工程变更进行经济与技术分析,并对于非施工单位提交的各种工程变更进行经济与技术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四)负责主持协助项目各管理单位与施工单位进行因各种工程变更费用的谈判及办理相关手续;(五)必须在收到施工图后的 30 天内编制施工图预算;并与施工预算进行比较分析。凡以招标图进行招标的
9、项目,还应将招标图预算和施工图预算进行比较分析,报项目管理单位审核,最后由业主审批;(六)编审工程变更文件,发出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第 6 页 共 13 页执行;变更文件包括:1. 工程变更令。应按固定格式填写,说明变更的理由、变更概况、变更估价和对合同价款的影响。2.工程量清单。填写工程变更前、后的工程量、单价和金额,并对未在合同中规定的方法予以说明。3.新的设计图纸及有关的技术标准。4.涉及变更的其他有关文件或资料。(七)收到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月度变更价款分析报告后须于 2 日内审核完毕,提交给项目管理单位复核。四、业主各部门内部职责:本办法中的业主是指广交会琶洲展馆二期工程及配套项目的投
10、资方及使用单位,即中国对外贸易中心(集团) 。中心(集团)下设项目办,项目办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履行各自的相应职责。(一)总工室:必须对图纸会审和工程变更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负责审查变更技术方案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会同有关单位对变更方案从工程技术及经济上进行总把关。对任何涉及设计变更方案从技术上进行审批,从经济上提出审查及投资控制意见。负责组织并督促审查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二)招标部:提供并确认相关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作为变更对比的依据。确定工程变更涉及的合同内项目、合同外项目是否需要按有关程序招标。第 7 页 共 13 页(三)合同预算部:作为工程变更造价审核的职能部门,必须对图
11、纸会审和工程变更造价认真审查、严格把关。负责审查各种变更相应计量与支付的正确性与准确性,负责会同工程主管部门对合同价款及合同范围的影响作出预测和判断,负责审定变更工程项目的合理单价,在变更的投资控制上把关。负责施工图预算、施工造价预算及有关对比分析的审核,报批后作为工程变更和投资控制依据。负责将施工图预算和施工预算报项目办和公司审批。第三章 工程变更的分类及审批权限一、工程变更分类(一)按变更项目归属,即是否有合同约定,可分合同内项目与合同外项目。合同内项目是指合同中工程承包范围内包含的工程项目,包括各项目及子项目的工程数量和相应的单价、合价及其按业主最新确认的施工图(包括施工图纸会审和设计变
12、更通知单)重新计算并经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和业主审核确认的工程量及价款。合同外项目是指合同以外新增的工程项目。(二)按变更性质分类,可分为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对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等引起的变更,包括优化设计、完善设计和新增工程。设计变更分为特定设计变更和非特定设计变更,特定设计变更的项目必须符合必要性和唯一性原则,即满足必须第 8 页 共 13 页做且必须这样做的项目。必要性是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非变更不可,不变更则绝对不行;唯一性指拟变更的工程项目的变更方案是特定的、唯一的。施工变更是指在施工中实际遇到的现场条件同招标文件中描述的现场条件有本质的差异,或有
13、经济更优的施工方案而发生的工程变更。除设计变更外的工程变更都归属于施工变更。(三)按变更提出单位分类,可分业主提出的变更、项目管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和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四)按单项审批权限大小分类,可分为 I 类、II 类、III类,即重大变更、重要变更和一般变更,其中 II 类变更按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大小又分为 A、B、C 三级。各类变更定义如下:1、 I 类变更,即重大变更符合下列任一条件者为 I 类变更(1 )涉及建设规模、基本原则、技术规范、重大方案等与既定设计或合同发生变化的变更,或造成与初步设计审查意见不一致的变更。(2 )不改变
14、审查意见,只改变签订合同时确定的主要施工方案、一般设计原则方案、技术比较复杂的合同变更。(3 )合同外项目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人第 9 页 共 13 页民币(下同)在 50 万以上(含 50 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4 )合同内项目在 100 万以上(含 100 万元)的工程变更项目。2、 II 类变更,即重要变更 除 I 类、III 类变更情况外,凡单项变更费用在人民币 3万元以上者(含 3 万元)的工程变更。该类变更根据金额大小又分为 A、B 、C 三级。3、 III 类变更,即一般变更指变更费用在人民币 3 万元以下者(不含 3 万元)的工程变更。包括变更技术简单以及辅助工程
15、设计、附属工程、临时工程或需要补充勘察资料等,不降低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不影响主体工程等的简易工程变更项目。二、变更审批权限:审批权限根据不同变更类别和级别设置,分为五级审批,审批主体为监理单位、工程部、合同预算部、总工、总经理。I 类、II 类、III 类变更项目在业主授权范围内由工程部、合同预算部、总工审查批准,报总经理审批。工程部需每月 25日前公司书面汇总报告本月全部变更情况。1、合同内项目:(1 ) A(3 万至 20 万) (含 3 万元,不含 20 万元)级:变更工程部形成书面意见(会议纪要或变更处理表等) ,由工程部总工审签后,报总经理审批(以签名及盖项目办章为准)第 10 页
16、 共 13 页即可实施,但要及时将每单工程变更情况报合同预算部审阅备案。(2 ) B(20 万至 50 万) (含 20 万元,不含 50 万元)级:工程部及合同预算部及总工讨论并形成意见,由总工签名后,总经理提出审签意见,由董事长审批(以项目办主任签名及盖项目办章为准) 。(3 ) C(50 万至 100 万) (含 50 万元,不含 100 万元)级:公司领导讨论并形成意见,由总经理签名后,主管工程总工提交公司以上人员参加的会议上讨论,形成会议决定,由董事长签批(以前期经理签名及盖项目办章为准) 。(三)III 类变更(即一般变更)的审批权限1、 III 类变更,总经理审批,但须向公司报告此类变更具体的审批方案。工程部须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接受合同预算部预算监督检查。2、 III 类变更,变更工程项目累计审批额达到或超过合同总造价的 3%(不含预留金)时,这时及以后的所有 III 类变更均须公司上会讨论。(四)设备材料的变更,涉及单项造价(或投资估算)增(减)额审批的,按本办法规定执行;涉及变更设备材料的选定按有关规定执行。(五)同一项目若发生两次以上(含两次)的变更,则从第二次变更起,按该项目累计金额(或估算金额)来归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