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

上传人:11****ws 文档编号:2115458 上传时间:2019-04-29 格式:DOC 页数:35 大小:703.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规划.doc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1、监申桥城市棚改安置房小区第二期工程(二标段)节能监理规划项目监理机构:湖 南 天 鉴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编 制 人: 日 期: 批 准 人: 日 期: 目录前 言 .1一、编写依据 .1二、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概况和特点 .22.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 .22.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量概况表 .2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 .2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2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 .23.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 .3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34.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 .34.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2、 44.2.1 墙 体节能工程 .44.2.2 幕墙节能工程 .54.2.3 门窗节能工程 .54.2.4 屋面节能工程 .64.2.5 地面节能工程 .64.2.6 采暖节能工程 .64.2.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 .64.2.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 .64.2.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 .64.2.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 .7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 .75.1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 .75.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 .75.1.2 施工阶段的监理要点 .85.1.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要点 .95.2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95.2.1 墙体节能工程监理工

3、作措施 .95.2.2 幕墙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15.2.3 门窗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35.2.4 屋面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45.2.5 地面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55.2.6 采暖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65.2.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185.2.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215.2.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235.2.10 监测与控制能工程监理工作措施 .255.3 建筑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验收 .27附录 A 建筑节能工程进场材料和设备的复验项目 .28附录 B 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表 .29

4、1前 言本监理规划是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和项目监理工作要求,由项目监理机构参照本公司的监理规划范本,结合本项目专业工程的特点和监理工作实际情况编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生效。建筑节能,是指在建筑物的设计、施工、安装和使用过程中,按照有关建筑节能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对建筑物围护结构采取隔热保温措施,选用节能型用能系统、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及其维护保养等活动。一、编写依据1.1 经批准的本项目监理大纲 。1.2 经建筑节能专项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1.3 经批准的建筑节能专项施工和技术措施。1.4 适用于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监理的相关现行标准如下表。1.5 其他1.5

5、.1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标准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建办市68 号)1.5.2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 (国发28 号)1.5.3 建设部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的实施意见 (建科231 号)1.5.4 建设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等 5 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 (建质1 号)1.5.5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 143 号令)1.5.6民用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监督工作导则 (建设部、建质200819 号)序号 标准等级 标准名称 标准代号1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2 建筑节能工程施

6、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411-20073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4-20044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20025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6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2-20027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JGJ134-20018 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 JGJ129-2000 J68-20019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 JGJ144-200410行业标准地面辐射供暖技术规程 JGJ142-200411 省级标准 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DBJ43/001-20042二

7、、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概况和特点为了加强建筑节能工程的施工管理,统一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提高建筑工程节能效果,将建筑节能工程划分为单位建筑工程的一个分部工程,民用建筑工程中的墙体、幕墙、门窗、屋面、地面、采暖、通风与空调、空调与采暖系统的冷热源及管网、配电与照明、监测与监控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必须符合要求,同时强调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应在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合格后进行。2.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特点、难点外墙砂浆采用纤维砂浆,砂浆中增加覆裹四角镀锌钢丝网一层及固定锚柱的加强措施。外墙面砖需采用超强粘合剂粘贴。相关专业施工队应确保其安全可靠,外墙内保温系统所有组成材料应由材料供应商成套

8、供应,同时提供法定检测部门出具的检测报告和出产合格证等相关证明,并需对系统产品的黏结强度耐冻融等项目进行检测并认定合格,并应进行相关施工安全措施审查,确保其不掉落。三、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流程3.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3.1.1 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节能法规文件与本工程相关的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参加施工图会审和设计交底。3.1.2 审查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符合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的施工图不得使用。3.1.3 建筑节能设计交底。项目监理人员参加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建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总监理工程师对建

9、筑节能设计技术交底会议纪要进行签认。并对图纸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3.1.4 建筑节能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承包单位报送建筑节能专项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提出审查意见。3.2 施工阶段的监理工作3.2.1 监理工程师应按下列要求审核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表(包括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部品、采暖空调系统、照明设备等)及其质量证明资料,具体如下:(1)质量证明资料(保温系统和组成材料质保书、说明书、型式检验报告、复验报告,如:现场搅拌的粘结胶浆、抹面胶浆等,应提供配合比通知单)是否合格、齐全,是否与设计和产

10、品标准的要求相符。产品说明书和产品标识上注明的性能指标是否符合建筑节能标准。(2)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3)有无建筑材料备案证明及相应验证要求资料。(4)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及建筑节能标准有关规定的比例,进行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送样检测。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安装;对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不得签认,并应签发监理3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建筑节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3.2.2 当承包单位采用建筑节能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时,应要求承包单位报送相

11、应的施工工艺措施和证明材料,组织专题论证,经审定后予以签认。3.2.3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建设单位或施工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发现有违反建筑节能标准的,应提出书面意见加以制止。3.2.4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进行巡视检查。对建筑节能施工中墙体、屋面等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进行旁站或现场检查,符合要求予以签认。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不得签认,承包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3.2.5 对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隐蔽工程、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对承包

12、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验评资料进行审核和现场检查,应审核和检查建筑节能施工质量验评资料是否齐全,符合要求后予以签认。 3.2.6 对建筑节能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3.3 竣工验收阶段的监理工作3.3.1 参与建设单位委托建筑节能测评单位进行的建筑节能能效测评。3.3.2 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建筑节能工程竣工资料。3.3.3 组织对包括建筑节能工程在内的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签署建筑节能工程竣工报验单。3.3.4 出具监理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在监理质量评估报告中必须明

13、确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设计要求的情况。3.3.5 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工程监理单位在建筑节能备案登记表上签署建筑节能实施情况意见,并加盖监理单位印章。四、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1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根据监理合同、承包合同要求,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质量目标确定为:合格。44.2 本项目建筑节能工程主要分项工程监理控制要点及目标值4.2.1 墙体节能工程(1)主体结构完成后进行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墙体节能分项工程验收。与主体结构同时施工的墙体节能工程,应与主体结构一同验收。(2)

14、 墙体节能工程当采用外保温定型产品或成套技术时,其型式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安全性和耐候性检验。(3)墙体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保温层附着的基层及其表面处理;b.保温层粘结或固定;c.锚固件;d.增强网铺设;e.墙体热桥部位处理;f.预制保温板或预制保温墙板的板缝及构造节点;g.现场喷涂或浇筑有机类保温材料的界面;h.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i.保温隔热砌块填充墙体。序号 分项工程 主要验收内容1 墙体节能工程 主体结构基层;保温材料;饰面层等2 幕墙节能工程主体结构基层;隔热材料;保温材料;隔汽层;幕墙玻璃;单元式幕墙板块;通风换气系统

15、;遮阳设施;冷凝水收集排放系统等3 门窗节能工程 门;窗;玻璃;遮阳设施等4 屋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隔热层;保护层;防水层;面层等5 地面节能工程 基层;保温层;保护层;面层等6 采暖节能工程系统制式;散热器;阀门与仪表;热力入口装置;保温材料;调试等7通风与空气调节节能工程 系统制式;通风与空调设备;阀门与仪表;绝热材料;调试等8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系统制式;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管网;阀门与仪表;绝热;保温材料;调试等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低压配电电源;照明光源、灯具;附属装置;控制功能;调试等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冷、热原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空调水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通

16、风与空调系统的监测控制系统;监测与计量装置;供配电的监测控制系统;照明自动控制系统;综合控制系统等5(4)墙体节能工程的保温材料在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5)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面,每 5001000m 2面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b.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建设)单位共同商定。4.2.2 幕墙节能工程(1)附着于主体结构上的隔汽层、保温层应在主体结构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

17、后应进行幕墙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当幕墙节能工程采用隔热型材时,隔热型材生产厂家应提供型材所使用的隔热材料的力学性能和热变性性能试验报告。(3)幕墙节能工程施工中应对下列部位或项目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和保温材料的固定;b.幕墙周边与墙体的接缝处保温材料的填充;c.构造缝、结构缝;d.隔汽层;e.热桥部位、断热接点;f.单元式幕墙板块间的接缝构造;g.冷凝水收集和排放构造;h.幕墙的通风换气装置。(4)幕墙节能工程使用的保温材料在安装过程中应采取防潮、防水等保护措施。(5)幕墙节能工程检验批划分,可按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18、50210 的规定执行。4.2.3 门窗节能工程(1)建筑门窗进场后,应对其外观、品种、规格及附件等进行检查验收,对质量证明文件进行核查。(2)建筑外门窗工程施工中,应对门窗框与墙体接缝处的保温填充做法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3)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a.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b.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c.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

19、位和6施工单位协商确定。(4)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a.建筑门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并不少于 3 樘,不足 3 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10%,并不少于 6 樘,不足 6 樘时应全数检查。b.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 50%,并不少于 10 樘,不足 10 樘时应全数检查。4.2.4 屋面节能工程(1)屋面保温隔热工程的施工,应在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屋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屋面保温隔热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基层;b.保

20、温层的敷设方式、厚度;板材的缝隙填充质量;c.屋面热桥部位;d.隔汽层。(3)屋面保温隔热层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找平层和防水层的施工,避免保温隔热层受潮、浸泡或受损。4.2.5 地面节能工程(1)地面节能工程的施工,应在主体或基层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及时进行质量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施工完成后应进行地面节能分项工程验收。(2)地面节能工程应对下列部位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并应有详细的文字记录和必要的图像资料:a.基层;b.被封闭的保温材料厚度;c.保温材料粘结;d.隔断热桥部位。(3)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a.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b.当面积超过

21、 200m2时,每 200m2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m2也为一个检验批;c.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4.2.6 采暖节能工程采暖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4.2.7 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通风与空调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楼层等进行。4.2.8 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及管网节能工程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4.2.9 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1)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按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7GB50411 第 3.4.1 条的规定执行。当需要重新划

22、分检验批时,可按照系统、楼层、建筑分区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2)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符合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 和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的有关规定、已批准的设计图纸、相关技术规定和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4.2.10 监测与控制节能工程(1)监测与控制系统施工质量的验收应执行智能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339 相关章节的规定和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411 的规定。(2)监测与控制系统验收的主要对象应为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和配电与照明所采用的监测与控制系统,能耗计量系统以及建筑能源管理系统。建筑节能工程所涉及的可再生

23、能源利用、建筑冷热电联供系统、能源回收利用以及其他与节能有关的建筑设备监控部分的验收,应参照本章的相关规定执行。(3)监测与控制系统的施工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对施工图设计进行复核。当复核结果不能满足节能要求时,应向设计单位提出修改建议,由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变更,并经原节能设计审查机构批准。(4)施工单位应依据设计文件制定系统控制流程图和节能工程施工验收大纲。(5)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分为工程实施和系统检测两个阶段。(6)工程实施由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随工程实施过程进行,分别对施工质量管理文件、设计符合性、产品质量、安装质量进行检查,及时对隐蔽工程和相关接口进行检查,同时,应由详细的文字和

24、图像资料,并对监测与控制系统进行不少于 168h 的不间断试运行。(7)系统检测内容应包括对工程实施文件和系统自检文件的复核,对监测与控制系统的安装质量、系统节能监控功能、能源计量及建筑能源管理等进行检查和检测。系统检测内容分为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系统检测结果是监测与控制系统的验收依据。(8)对不具备试运行条件的项目,应在审核调试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模拟检测,以检测监测与控制系统的节能监控功能。五、监理的工作方法及措施5.1 建筑节能工程监理工作方法5.1.1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要点5.1.1.1 工程监理单位应针对与项目建筑节能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对从事工程监理的人员进行培训,相关监理人员应熟悉建筑节能标准与技术。同时,项目监理部应在现场配备有建筑节能法规文件及相关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5.1.1.2 监理机构应对与建筑节能相关的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关资质进行审查。5.1.1.3 建筑节能工程施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熟悉设计文件,参加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1、审验建筑节能设计图纸是否经过施工图设计审查单位审查合格。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