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乐业县 2013年村镇规划编制(设计)项目投 标 文 件A 标项目编号:GXBSZC2013-G3-0022-JL投标人: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2013 年 7 月 24 日投标文件资料清单目录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二、开标一览表 .2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 .3四、投标函 .4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 .6六、服务承诺 .16七、参加本项目主要人员名单、履历、证书复印件 .17八、项目实施方案 .27九、类似业绩情况表 .34十、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41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单位名称: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单位性质
2、: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 10 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 13A层 成立时间: 2003 年 01 月 28 日姓 名: 孙柏辉 性别: 男 年龄: 58 职务: 董事长 系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投标人: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 期: 2013 年 7 月 24 日2二、开标一览表项 目 名 称 乐业县 2013年村镇规划编制(设计)项目标 段 A标投标人全称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投标范围逻沙乡、雅长乡、幼平乡、逻西乡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总规模为 253.19公顷最终投标报价(人民币)大写: 伍拾肆万贰仟 元小
3、写: ¥542,000.00 元工期 60日历天付款方式是否响应招标文件 响应投标人公章: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备注:表中最终投标报价即为优惠后报价,并作为评审及定标依据。任何有选3择或有条件的最终投标报价,或者表中某一包填写多个报价,均为无效报价。三、投标人综合情况简介投标人全称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主要业务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 ;20 万人口以下城市总体规划和各种专项规划和编制(含修订或者调整) ;详细规划的编制;研究拟定大项工程项目规划选址意见书法定代表人姓名 孙柏辉 职 务 董事长投
4、标人地址 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 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 13A层邮政编码 100052电 话 (010)57693601 传 真 (010)57693601成 立 日 期 2003 年 01 月 28 日 现 有 职工 人 数280资 质 等 级 证 书 等 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 证书号:A111000085等 级:市政公用行业(给水、排水、道路、桥隧)乙级 证书号:A211000082等 级:城市规划编制资质乙级证书号:【京】城规编第(082041)质量管理体系证书 等 级:符合 GB/T 19001-2008/ISO9001:2008标准要求 证书号:00210Q1228
5、2R0M设计单位组织机构简介: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成立于 1988年,于 2003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是北京勘察设计协会理事会员单位,是北京市规模大、设计理念活跃的建筑设计公司。 经过多年不懈地努力,公司现具有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市政工程设计乙级、城市规划设计乙级等资质。主要业务包括:建筑工程设计、市政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工程顾问管理等多个领域。公司现有办公面积 2650平方米,员工总数 280人,一级注册建筑师 28名,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29名,注册规划师 4名、注册设备师 10名。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设计师占总人数的76%。技术人员总数: 249 人一级注册建筑
6、师: 28 人4四、投标函致:广西建澜工程招标有限公司根据贵方 乐业县 2013年村镇规划编制(设计)项目、 A标 采购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GXBSZC2013-G3-0022-JL ,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 粟秋萍、业务代表 代表投标人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交付的服务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如我公司中标,我公司承诺愿意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和中标服务费。3、我方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保证于买方要求的日期内提供优质服务。4、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 ,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方正式认可本次招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各项条款(包括开标时间)均无异议。我方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问题的权利。5、我方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日期起遵循本投标文件,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之前均具有约束力。6、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
8、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方的投标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7、我方声明投标文件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真实、有效。由于我方提供资料不实而造成的责任和后果由我方承担。我方同意按照贵方提出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数据或资料。8、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59、我方同意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方式。10、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以采购金额 5以上 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到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提供虚假材料
9、谋取中标的;(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5)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与本投标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 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北翼 13A层 邮政编码:100052 电话、传真或电传: (010)57693601 开户名称: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 北京银行宣武支行 账号: 0109 0511 1001 2010 9061 821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投标人(盖单位公章): 北京龙安华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日期: 2013 年 7月 24日 6五、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7(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8(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