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GF2013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制定1说 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1999-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GF-2013-0201)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 。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 ,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 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
2、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 13 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 20 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
3、结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安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2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
4、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 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 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土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的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
5、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自筹 。5.工程内容: ,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 (附件 1) 。6.工程承包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图纸,招标人保留对上述工程规模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工期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4(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
6、额:人民币(大写) ( 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
7、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5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 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
8、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十三、合同份数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共 页,合同一式玖份,发包人叁份,承包人叁份,黄海街道党政办壹份,黄海街道经济服务中心壹份、黄海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壹份。发包人: (公章) 承包人: (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字)组织机构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地 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6第二部分 通
9、用合同条款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内的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 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含投标承诺书);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及招标答疑;本合同专用条款;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发包人委托编制的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等。112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2.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2.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
10、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国家关于建设工程款结算的有关规定;盐城市相关的法规和政策文件。 2.3适用标准、规范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现行设计及施工验收规范及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 发包人不提供,由承包人自行解决。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 由双方按本行业通用规定执行。 3图纸3.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 / 。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 无 。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 无 。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4工程师4.1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7姓名: 职务: 总监理工程师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质量控制、投资控制、进度控
11、制、施工安全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并协调好相关各方面的关系 。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用权的职权: / 。 4.2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姓名: 职务: 职权: 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发包人协调解决的事项。 5.项目负责人姓名: 职务: 项目负责人 职权: 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和合同履行。 6发包人工作6.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提供承包人临时设施用地,满足承包人进场的条件要求,开工前3天完成。 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施工用水、电及场内外临时道路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
12、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做好上述工作。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 开工前2天。 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 / 。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3天内办好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校验工作,并以书面形式现场签字交接。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后3天内完成,并以书面形式交底。 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开工前3天内完成。 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根据施工现场实际发生的情况双方另行协商。 6.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 施工过程中由发包人委托
13、承包人时明确。7承包人工作87.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 无 。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后3天向发包人提供一份总计划和详细的施工计划及每周计划完成工程量的报表一式三份。 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该工程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在中标价中包干使用。 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无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由发包方协助,承包方按规定办理。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工程实物交接前由承包人负责并承
14、担费用,工程实物交接后由发包人负责并承担费用。 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 、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施工范围内的由承包人负责处理和保护并承担费用。 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承包人负责施工场地清洁卫生。 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 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等管理工作,承包人责任范围内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8进度计划8.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承包范围内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在开工后三日内提供。 工程师确认的时间: 收到该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后三日内确认。 9工期延误9.1双方约定工
15、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因发包方责任引起的,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因发包方材料设备供货原因引起的,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经发包人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因不可抗力因素(如:战争、地震、洪水等)工期顺延;一周内非承包人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的,经发包人工程师签证确认后准予工期顺延。 9.2合同工期按承包人投标时的承诺工期执行,承包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承诺的工9期确保工程验收通过,不得以任何借口停工怠工。如因承包人原因延误工期的,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原因且符合工程工期顺延的情况,经监理工程师签证确认后顺延。93承包人必须严格按合同工
16、期完成(因不可抗力和发包人原因引起并经发包人书面确认的工期延误除外)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以总监和发包人确认的竣工报告为准。若承包人不能够按期完成合同约定范围的所有工程,发包人将追究承包人的违约责任,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1000元的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四、质量与验收10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0.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 根据规范要求应该进行中间验收的所有部位。 10.2 本工程质量确保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合同质量目标按承包人投标时承诺质量目标,如果达不到承诺质量目标,承包人必须无偿整改达到承诺质量目标,另按分部分项工程费的 1.0%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接从本工程的履
17、约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将不予顺延,给发包人造成实际损失的还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五、安全施工具体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按通用条款20.1、20.2、21.1、21.2、22.1、22.2执行。六、合同价款与支付11.1 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1)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执行中标综合单价时的基本约定:11.1.1 承包人的投标总价应为完成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中标时的综合单价不予调整(除本专用条款第 18 条约定外) ,工程量按实结算。11.1.2 工程实施过程中其他项目清单中发包人部分的费用由发包人负责确定,由承包人负责统一的质量管理、施工管理、工程验收等有关手续和提供相适应的配套工作,按有关规定应收取和增加的费用在投标价的其他项目清单中承包人部分中报价,若承包人未在投标价中报价,视为承包人将此项目费用让利给发包人,中标后发包人不另支付此项费用。11.1.3 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按本专用条款第 18 条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