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中科微汇微信公众号开发协议甲方 甲方地址 地址电话 电话联系人 联系人一、总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互惠互利的原则,就 “微信公众号开发” 项目合作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号二次开发和三级分销建设,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开发费用。二、 双 方权利与义务2.1 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须配合乙方提供申请微信公众号的相关材料。2. 本微信号内的客户信息资源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将甲方客户信息透露给第三方或者用于其他用途。3. 甲方不得通过微信平台发布违法违规的内容。2.2 乙方权利义务1.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微信公众号的申请开通以及相关技术开发 。2. 乙方开发的公
2、众号具有以下功能和相关服务:微官网 类似官网医院介绍 图文展示场景展示 360 度展示医院医疗和环境医院交通 百度地图微官网门诊导航 图文展示诊间收费 就诊信息 按图形显示科室特色 专家介绍 门诊信息预约挂号 我的诊断 诊断过程的记录我的信息 手机关注医院二维码我的音乐 音乐疗法(有针对性的方些音乐)我的视频 视频疗法我的账单 各科室消费的记录我的微论坛 患者之间交流分享备注:5)微信公众帐号认证及菜单开发服务(公众帐号认证费 300 元为微信收取,需另行支付)6)项目运行的服务器和相关网络服务由乙方提供,乙方保证网站的顺利运行。7)乙方赠送微网站上线后一个月的微信公众号运营服务。7)后期定制
3、功能板块开发以另行约定协议为准。3. 乙方在签订合同 工作日内,完成开发,并保证微信公众号顺利上线使用。三、付费方式甲方支付乙方微信平台技术开发费用人民币壹拾万圆整(1000000 元) ,第二年开始甲方每年支付乙方服务器及网络费用每年人民币伍佰圆整(5000元/年) 。四、付款方式:1. 本协议约定价格为含税价格。2. 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 3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 60%即 元整( 元) 。 尾款合同总额的 40%在乙方完成开发并交付给甲方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 第二年开始的服务器及网络费用,于之后每年的 月 日前支付。3、甲方以电汇的方式支付,乙方所开立的银行帐号如下:
4、户名: 北京泰和志新软件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上地支行账号:110911490510301五、协议的生效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协议之修改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方为有效。其未尽事宜由各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另行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3、本协议正本一式叁份,乙方执 2 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六、协议的解除和争议解决1、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一方可在 7 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1)因对方违约使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因一方违约致使无法实现协议目的;(2)由于电信运营商的原因或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履行的必要的;(3)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2、本协议及其附件或补充协议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甲方盖章:联系人: 签约时间:乙方盖章:联系人:附件 1:详细需求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