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服务合同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 :一、 协议说明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共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文件物的收取、派送等服务达成如下协议。协议双方基本情况如下:甲方:_ 名称:_ 地址:_ 法人代表:_ 传真:_ 开户银行:_ 账号:_ 乙方:_ 名称:_ 地址:_ 法人代表:_ 电话:_ 传真:_ 1.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及费用结算,均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开户银行账号。2. 本协议一、二条中,甲、乙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变更一方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文件通知另一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公章并经
2、双方业务代表签字确认方有效。3. 本协议须双方业务代表签印,并加盖公司印章方可有效。4. 本协议的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附件内容是协议主体的补充;经双方协商,附件可以在不更改协议本体的情况下独立增删、变更、修改,并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二、 协议标的1. 本协议标的:乙方为甲方提供门到门快件及包裹派送服务。2. 乙方承运甲方快件到指定地点,该指定地点由甲方在托运书中具体指明。3. 乙方承诺有合法的经营资质和充足的运力资源,并有义务保证甲方快件安全、准时送达指定地点。三、 协议价格及费用结算1. 协议价格依本协议的所属附件为准。(附件略)2. 根据本协议,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
3、切费用均以人民币结算。3. 本协议涉及的运输费用采用月结方式结算,乙方每月 10 号前向甲方提供上一个月发生的费用清单及货运签收联等相关单证,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费用结算账单明细和相关单证后,甲方进行核对和确认(甲方于 10 日内审核完毕),审核确认无误后,甲方应于 20 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或支票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不得拖欠。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快递服务费用支付延误,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四、 甲方权利、义务1. 甲方有权获知快件在途情况信息和每单快件到货时间及收货情况信息。2. 快件交接以后,甲方有随时对交付承运快件进行跟踪查询的权利。3. 甲方有权对甲方快件在乙方的运作过程进行监督,对存在的事
4、故隐患有权提出书面意见。4. 甲方有通知乙方提货的义务。同时,甲方应准确给乙方提供提货地点、提货时间、快件数量、目的地等货运信息。5. 甲方有义务按照协议规定及时支付乙方运输的服务费用。五、 乙方权利、义务1. 乙方有按时确认运输费用结算单据的义务和要求按协议规定及时支付运输费用的权利。2. 乙方有要求甲方在快件交接时提供准确、完备的快件交接单据的权利。3. 乙方有拒绝承运不符合运输规则快件的权利。如甲方刻意隐瞒其交付的违禁物品,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取由此给乙方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社会负面影响的损失。4. 甲方交付乙方托运的快件,乙方应在承运过程中将准确的货运信息告知甲方指定人员。因特殊情况而
5、发生变化的,乙方须把变化后的信息及时告知甲方,以便甲方作出安排。5. 乙方有解决和答复甲方对快件查询跟踪的义务。六、 免责条款若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存在以下情形,则乙方免于承担赔偿责任:1. 托运人错误填写地址、姓名、电话等信息,导致货损、误送或迟送;2. 不可抗力造成的货损;3. 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所致的损失;4. 托运人的包装所致损失;5. 因收货人迟延或拒绝收货所致;6. 因为货损而导致的其他间接损失。七、 保险及赔偿1. 经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若商品需要保价,则按申报的实际价值加收 5的保价费。2. 对于甲方所托之物品、文件,因乙方之过失而造成遗失、损坏所衍生出之直接费用,含甲方客户因托运
6、物品、文件的丢失、损坏而向甲方索赔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刊登遗失广告及补办该文件所发生的交通、通讯费用(甲方需提供相应的票据)并提供免费的补寄等,乙方须无异议赔偿给甲方,赔偿数额双方协商。3. 因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而产生的费用,乙方应于 30 个工作日内按上述标准给予甲方赔偿。八、 保密条款1. 合作期间,甲、乙双方应严守对方的一切相关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运价、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任何一方如违反上述条款并给对方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方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方带来的一切损失。2. 本协议终止以后,在三年时间内,该保密条款对甲、乙双方仍然有效。九、 协议终止1. 本协议
7、在出现下列情况时终止:(1) 本协议期满。(2) 双方一致同意终止本协议。(3)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4) 一方根据本协议构成违约,而履约方选择终止本协议。2. 在出现以下情况时,乙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本协议:(1) 甲方连续两次付款超过乙方要求时间(30 天以上)。(2) 甲方交付乙方承运有违禁物品并有刻意隐瞒行为。3. 任何一方因内部原因欲终止本协议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经双方同意方可结束本协议。4.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经双方协商不能解决,可以向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5. 处理争议期间,除有争议或必须仲裁的部分外,协议其余部分应继续
8、履行。十、 其他事项1. 本协议自_年_月_日起生效,有效期至_年_月_日。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一个月为协议试行期,试行期间如对合作不满,双方均有权终止本协议,但需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对方。2. 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协议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重新续签本合同。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在协议执行期间协商解决,并依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合同。4.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并对外保密。甲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乙方:代表人:日期: 年 月 日附 某公司的快递单样本(供参考和对比)1 填写详情单前,务请认真阅读该单后面的“用户须知” 。2 请详细如实填写详情单内填写项目。3 为便于快件的迅速投递
9、和联系,务请提供收件人和领件人的电话号码。4 快件内请勿夹寄现金、危险品及任何禁寄物品。5 邮政法规定的:书信、各类文件、各类单据、证件、各类通知、有价证券等,请勿交本公司寄递。契约条款由_快递作为货运代理的发运人承认以下各条背书条款,作为共同遵守,并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条件,本条款自发运人和承运人双方签字之日起确认生效。一、 运单_快递的运单是为发货人准备的、具有契约性质的、不可转让的运单。当发货人以物品所有人或代理人的名义填写本运单,并签字署名后即表示接受和遵守本运单背书条款的各项内容,并受法律保护。二、 发运人和承运人的责任及承诺1 发运人及其委托的代理人保证所委托发运的物品符合国家法律及
10、运输部门能接受的,不违背承运人意志的物品。2 对委托承运的物品应妥善包装,且必须符合物品安全运输的要求,对特殊性质的物品(如重要物品,易损坏的物品等)。发运人应做好特殊包装,并向承运人作出特别声明,或实行保价措施。3 发运人必须在_快递详情单上用正楷汉字(国际件以英文)详细填写发运人及收货人的全称姓名、部门地址、联系电话等要件。4 发运人承认_快递有权放弃或拒绝不适宜快运方式运输的,有意或无意隐瞒物品真实品名及价值及国家法律明令禁止携带、邮寄、运输的物品,一旦违反,发运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5 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保证接受和支付快递所公布的物品运价及其相关的包装、仓储和
11、退运费用。6 _快递公司在原有收费标准基础上根据客户的要求,需要保价则按申报实际价值加收_%保价费,否则寄件人默认_快递公司为其保价最高限额_元。三、 被承运物品的知情权_快递有权获知被承运物品的性质、品名、数量及重量等,协助有关政府部门和运输部门对承运的物品进行检查或查处。四、 被承运物品的置留权发运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承运合同规定支付应付运费及相关费用,则承运人在没有取得有效担保之前,有权留置所承运的物品,并保留对发货人及其委托代理人的追偿权,且对由此而产生的任何损失不负赔偿责任。五、 负责条款1 _快递对因不可抗力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遗失、毁灭或没收不负责任,如战争、暴乱、恶劣天气、航
12、班延误、坠机、火灾、水灾及自然或人为的严重灾害及_无法控制的各种情况或由于发运人的原因造成的没收均不负任何责任。2 _快递对由于物品运送的延误或遗失所造成的间接损失或其他非主体性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3 _快递对由于下列原因所造成的物品运送延误、运送错误及损失不负任何责任:(1) 由于发运人的原因,如地址填写错误或不全;收件人地址变更或无法送达的地域等。(2) 由于发运人所委托运送的物品本身是国家有关政策、法令所明令禁止的,如易燃、易爆、易污染、易腐蚀、有毒的各类粉剂、水剂及其他违禁品。(3) 由于发运人未经声明及包装不当所引起的各种损失。六、 赔偿限额1 对一般物品(未经保价)均按每件最
13、高人民币_元赔偿。2 对保价的物品按实际金额赔偿。3 最高报价额限贰万元人民币。4 特殊物品(不包含其商业价值) ,若国家有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的赔偿,国家没有规定的,按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七、 索赔1 任何索赔必须在交寄后_天内(以本单所填日期为准),由发运人提出,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运人,同时必须出具此详情单第三联原始副本及支付的费用收据。索赔的要求只有在运费已支付的情况下方可被接受,超过规定期限将视为发运人已认可所委托运送的物品完成了全部程序而放弃追赔的权利。2 发运人在提出索赔的同时,有义务继续承担并偿付所欠承运人的运费,发运人无权从中扣除申请赔偿的款项。八、 适用范围1 以上所列条款适用于所有享有_注册商标使用权及经营代理权的公司或其他的指定代理人。2 _快递与发运人之间所签订的所有协议均应符合双方利益及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接受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