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地砖铺贴砖施工合同 甲方(全称):乙方(全称):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北重一中工程的地砖铺贴等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确保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生产,特定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北重一中教学楼工程工作范围:室内地面和墙面铺贴砖分项工程 工 期:2013 年 5 月 20 日至 2013 年 6 月 20 日止二、 承包方式和计费标准1. 合同价格: 单价: 地面大理石单价: 28 元/ 地角线单价: 10 元/m 窗台板单价: 18 元/m 楼梯单价: 40 元/ 卫生间墙面砖单价: 32 元/ 卫生间地砖单价: 32 元/
2、(卫生间蹲便安装计入铺地平米内)本合同单价包含但如下工作内容: 楼地面地坪包括清理基层、备料、调制砂浆、拌制半成品,铺设面层、捣固压实、收平加水泥抹光及养护。 楼地面块料面层包括清理基层、备料、抹结合层、铺贴块料、勾缝,清理; 墙面镶贴块料面层包括清理、修补基层表面、打底抹灰、砂浆找平,选料、抹结合层砂浆、贴磁片、擦缝或勾缝、清洁表面,施工操作架的搭设拆除; 上述单价是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的单价,工程质量标准以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为准,并应使项目部质监部门和上级检查督促部门满意。如检查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必须返工到合格标准,除返工的一切材料及人工等费用由乙方负责外,甲方有权视情况对乙方另行经济
3、处罚。若安全、文明施工不合要求,应自费整改直至合格。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工伤保险。 (如乙方没有购买工伤保险,出现事故与甲方无关) 本单价包括由乙方支付的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三、 工程款审核及支付 1. 乙方根据工程实完成情况向甲方申请借资生活费。 2. 乙方工程施工 10 天后上报进度经甲方初步验收合格付至进度工程款 70%,待业主验收合格,决算完成后付至总工程款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2 年后质保金付清。如果出现质量问题,甲方通知后,乙方须在 24 小时内到场维修。3. 乙方在领取劳务费时须提供班组工资表和个人签名。四、 甲乙双方责任及权利 1. 甲方配备管理人员,负责编制进
4、度计划、施工方案,负责物料、设备的供应及调度,及时进行施工的安全和技术交底。 2. 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及其他施工作业的便利条件。 3. 乙方必须根据甲方提供的施工任务、技术要求组织勤奋而有系统的管理班子,配备足够数量及熟练的两班轮换的各专业班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辞退或更换不合适的工人及班组; 4. 乙方施工工人人员要满足甲方的合理进度安排; 5. 乙方须自备所需之施工专业机械工具、机具,机具维修保养及易损件更换由乙方自理。6. 乙方晚上按需应加班,以配合公司管理人员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质量及进度)安排;7. 乙方有义务对交叉施工的其他班组进行配合,为其提供工作面及其他施工之便利条件;
5、 8.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管理人员在安全、技术、进度、材料、劳动力、文明施工等诸方面的安排,保证工完场清,达到公司有关文明生产的要求;若乙方拒绝或漠视甲方对文明施工的要求,甲方可安排工人另行完成,费用由乙方承担。 9. 乙方在施工期间应合理用材、节约用材,各种材料的损耗应控制在 1.5-2%以内。如超出规定范围应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如控制在 2%以下给予奖励。10. 乙方工人施工期间患病、因病身亡或残废等费用由乙方自理。五、 工期、质量及安全生产 1. 工期为 2013 年 6 月 10 日之前全面完工(按需满足甲方赶工要求) ,如因乙方劳动力不足、组织不力等因素影响工期,甲方可予以经济处罚。2
6、. 若乙方不能增加工人,甲方可联系另外队伍进场施工,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含额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3. 乙方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除无偿返工和赔偿材料损失外,甲方也有权予以经济处罚。若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取消合同且对乙方已完成施工量不予结算,以赔偿损失。 4. 乙方开始任何一个分项施工前须先进行样板施工,若样板施工达不到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标准) ,则乙方不得进行下一步施工; 5. 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甲方的检查,发现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整改; 6. 乙方应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达到甲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依据相关
7、规定予以处罚。 安全生产责任管理目标及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分解详见) 六、 治安文明管理 1. 乙方须对其所有工人的治安负完全责任,若发生打架斗殴或其他刑事案件,其后果与甲方无关。同时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和肇事者对工地造成直接或间接损失情况,对乙方予以经济处罚。 2. 乙方须对工人进行现场文明教育,包括宿舍内和施工场地的清洁卫生、大小便等方面的规定;若有发生,甲方可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条例中的有关条款予以处罚。 3. 如因业主未能及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不得因工程款原因影响工程施工,特别是不得发生员工闹事、上访等事件,发生时所有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 补充说明 1.安全文明施工
8、条例属本合同副本,签字生效。 八、 未尽事宜: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九、 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在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在工程竣工、结算款支付完毕后自动失效。 十、 合同附件: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附件 1: 安全文明施工条例 1.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并扣牢系带,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2. 高空作业必须系安全带,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 3. 在工地作业时,不准穿短裤、打赤膊、穿拖鞋,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4. 在楼层作业时,建筑垃圾等杂物须以塔吊/提升机或人力逐层搬运至地面,不得
9、随意倾倒;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5. 工人未经许可不得将家属或小孩带入现场,违者一经发现除立即清退外,每次罚款 100 元。 6. 工人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若拒绝或漠视有关指示,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情节严重者立即清退。 7. 施工作业中,要爱惜现场上的材料及机械等,不得肆意浪费、乱放、乱割、乱摔等野蛮操作,一经发现,罚款 50-500 元。 8. 工人须自觉保护工程中的成品或半成品,若保护不当造成修补或返工者须赔偿实际发生的损失。 9. 各工种应保证工完场清,保持现场清洁、设备材料堆放有序,否则,视情况罚款 50-200 元。 10. 施工现场内不得随处大小便,吸烟要将烟蒂熄灭并放入指定地点,不可随处乱扔违者每次罚款 50 元。 11. 宿舍内不得从事聚众赌博等非法活动;工人中午不准饮酒,违者每次罚款 100 元甲方: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