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10kV 电力电缆采购10kV 电力电缆技术条件书设计单位:*目 录1.总则 .11.1 一般规定 .11.2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 .2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 .2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 .31.5 标准和规范 .41.6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 .51.7 备品备件 .5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 .62.技术要求 .72.1 电缆结构 .72.2 密封和牵引头 .102.3 技术参数 .103.项目需求部分 .193.1 工程概况 .193.2 货物需求及供货范围一览表 .193.3 必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203.4 供应商应提
2、供的有关资料 .203.5 使用条件 .214.试验 .224.1 试验条件 .224.2 例行试验 .234.3 抽样试验 .234.4 型式试验 .244.5 安装后的电气试验 .245.技术服务、工厂检验和监造 .245.1 技术服务 .245.2 工厂检验及监造 .255.3 验收 .266.产品标志、包装、运输和保管 .267.投标时应提供的其他资料 .288.投标人响应部分 .288.1 技术偏差 .288.2 投标产品的销售及运行业绩表 .298.3 主要原材料产地表 .298.4 推荐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供货表 .2911.总则1.1 一般规定1.1.1 供应商应具备
3、采购公告所要求的资质。1.1.2 供应商或供货商应设计、制造和销售过铜芯或铝芯电缆的产品,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近 3 年至少有 300km 的10kV 电缆产品运行业绩。1.1.3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由供应商提供的 10kV 电力电缆应与本规范中规定的要求相一致。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包括本规范在内的采购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供应商提供货物的技术规范应符合采购文件要求。1.1.4 本规范提出了对 10kV 电力电缆技术上的规范和说明。1.1.5 如果供应商没有以书面形式对本规范的条文提出异议,则意味着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完全符合本技术规范书的要求。如有偏差,应在竞价文件中
4、以技术专用部分附录的格式进行描述。1.1.6 本规范所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按较高标准执行。1.1.7 本规范将作为订货合同的附件。本规范未尽事宜,由合同双方在合同技术谈判时双方协商确定。1.1.8 本规范中涉及的有关商务方面的内容,如与采购文件的商务部分有矛盾时,以商务部分为准。1.1.9 本规范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供应商应提供符合 GB 和 IEC 最新版本的标准和本规范的优质产品。21.2 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格文件以下列明了对供应商的资质的基本要求,供应商应按下面所要求的内容和顺序提供翔实的投标资料,
5、否则视为非响应性投标。基本资质不满足要求、投标资料不翔实或严重漏项将导致废标。1.2.1 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 ISO 9000 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1.2.2 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的文件资料。1.2.3 有能力履行合同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其他服务义务的文件。1.2.4 供应商应提供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 5 年的与所采购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采购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权威检测机构出具。1.2.5 供应商所提供的组部件和主要材料如需向外协单位外购时,供应商应列出外协单位清单,并就其质量作出承诺。
6、同时提供外协单位相应的例行检验报告、供应商的进厂验收证明、外协单位的相应资质证明材料和长期供货合同。1.3 工作范围和进度要求1.3.1 本规范适用于专用部分所有采购的电力电缆。具体为:提供符合本技术规范要求的电力电缆、相应的试验、工厂检验、试运行中的技术服务。1.3.2 供应商在提供的电缆数量较大或采购人认为重要的线路时,应在合同签订后不超过两周的时间内尽快向采购人提交一份详细的生产进度表。这份生产进度表应以图表形式说明设计、试验、材料采购、制造、工厂检验、抽样检验、包装及运输,包括对每项工作及其过程足够详细的全部细节。31.3.3 供应商应满足采购文件内交货时间要求。供应商对于因某种特殊原
7、因造成的交货时间延误情况,应在竞价文件中提供相应的采取补救措施的应急预案。1.4 对设计图纸、说明书和试验报告的要求1.4.1 技术资料和图纸的要求1.4.1.1 如有必要,工作开始之前,供应商应提供 6 份图纸、设计资料和文件经采购人批准。对于采购人为满足本规范的要求直接作出的修改,供应商应重新提供修改的文件。1.4.1.2 供应商应在生产前 1 个月(特殊情况除外)将生产计划通知采购人,如果供应商在没有得到批准文件的情况下着手进行工作,供应商应对必要修改发生的费用承担全部的责任,文件的批准应不会降低产品的质量,并且不因此减轻供应商为提供合格产品而承担的责任。1.4.1.3 应在试验开始前
8、1 个月提交详细试验安排表。1.4.1.4 所有经批准的文件都应有对修改内容加标注的专栏,经修改的文件应用红色箭头或其他清楚的形式指出修改的地方,应该在文件的适当地方写上采购人的名称、标题、供应商的专责工程师的签名、准备日期和相应的文件编号。图纸和文件的尺寸一般应为 210mm297mm(A4 纸型) ,同时应将修改的图纸和文件提交给采购人。1.4.2 产品说明书1.4.2.1 提供电缆的结构型式的简要概述及照片。1.4.2.2 说明书应包括下列各项:型号、结构尺寸(附结构图) 、技术参数、适用范围、使用环境、安装、维护、运输、保管及其他需注意的事项等。1.4.3 试验报告41.4.3.1 提
9、供电缆的出厂试验报告。1.4.3.2 提供与所采购型号相同/相近的电力电缆的型式试验报告。1.4.3.3 需要时提供特殊试验报告,如阻燃试验、防白蚁试验等。1.5 标准和规范1.5.1 除本规范特别规定外,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均应按下列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检验和安装。所用的标准必须是其最新版本。如果这些标准内容矛盾,应按最高标准的条款执行或按双方商定的标准执行。如果供应商选用标书规定以外的标准,需提交与这种替换标准相当的或优于标书规定标准的证明,同时提供与标书规定标准的差异说明。1.5.2 本条件中标明的参数数值是作为特殊强调的条款。1.5.3 引用标准,引用标准一览表见表 1。这些标准应
10、是现行的有效版本,同时在与下述标准各方达成协议的基础上鼓励研究采用下述最新版本的可能性。表 1 引用标准一览表序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1 GB 311.1 高压输变电设备的绝缘配合2 GB/T 2951 电缆和光缆绝缘和护套材料通用试验方法3 GB/T 2952.1 电缆外护层 第 1 部分:总则4 GB/T 3048 电线电缆电性能试验方法5 GB/T 3956 电缆的导体6 GB 6995.1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7 GB 6995.3 电线电缆识别标志方法 第 3 部分:电线电缆识别标志8 GB/T 7354 局部放电测量5序号 标 准 号 标 准 名 称
11、9 GB 14315 电力电缆导体用压接型铜、铝接线端子和连接管10 GB/T 12706.1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 kV(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30 kV 及以下电缆一般规定和结构要求11 GB/T 12706.2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5 kV (Um=40.5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 第 2 部分:额定电压 6 kV(Um=7.2kV)到 30 kV(Um=36kV)电缆12 GB/T 19666 阻燃和耐火电线电缆通则13 JB/T 10181 电缆载流量计算14 IEC 60287 有关电缆
12、载流量计算的标准15 IEC 60502额定电压 1kV(Um=1.2kV)到 30kV(Um=36kV)挤包绝缘电力电缆及其附件1.6 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参数和信息1.6.1 供应商应按技术规范专用部分列举的项目逐项提供技术参数,供应商提供的技术参数应为产品的性能保证参数,这些参数将作为合同的一部分。如与采购人所要求的技术参数有差异,还应写入技术规范专用部分的技术偏差表中。1.6.2 每个供应商应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中要求的全部技术资料。1.6.3 供应商提供的电力电缆的特性参数和其他需要提供的信息。1.7 备品备件1.7.1 供应商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备品备件,价款应包括在竞价总价中。61.
13、7.2 采购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5。1.7.3 供应商推荐的备品备件,见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2。1.7.4 所有备品备件应为全新产品,与已经安装设备的相应部件能够互换,具有相同的技术规范和相同的规格、材质、制造工艺。1.7.5 所有备品备件应采取防尘、防潮、防止损坏等措施,并应与主设备一并发运,同时标注“备品备件” ,以区别于本体。1.7.6 供应商在产品质保期内实行免费保修,且对产品实行终身维修。并根据需要在 15 日内提供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5 所列备品备件以外的部件和材料,以便维修更换。1.8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1.8.1 供应商应提供安装时必需的专用
14、工具和仪器仪表,价款应包括在竞价总价中。1.8.2 采购人提出运行维修时必需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5 中。1.8.3 供应商应推荐可能使用的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列在技术规范专用部分表 12 中。1.8.4 所有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是全新的、先进的,且须附完整、详细的使用说明资料。1.8.5 专用工具和仪器仪表应装于专用的包装箱内,注明“专用工具” “仪器” “仪表” ,并标明“防潮” “防尘” “易碎” “向上” “勿倒置”等字样,同主设备一并发运。1.9 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1.9.1 电缆的安装、调试,将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技术文件和安装7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15、在供应商技术人员指导下进行。1.9.2 电缆试运行和验收,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标准、规程、规范进行。1.9.3 验收时间为安装、调试和试运行完成后并稳定运行 24h。在此期间,所有的电缆都应达到各项运行性能指标要求。2、技术要求2.1 电缆结构电缆结构除符合 GB/T 12706.2 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要求。2.1.1 导体导体表面应光洁、无油污、无损伤屏蔽及绝缘的毛刺、锐边,无凸起或断裂的单线。导体应为圆形并绞合紧压,紧压系数不小于 0.9。铜导体单线必须采用 TR 型软铜线;铝导体应采用电工铝(导电率61%IACS) 。2.1.2 挤出交联工艺导体屏蔽、绝缘、绝缘屏蔽应采用三层共挤工艺,全封闭化学交联。绝缘料采用交联聚乙烯料,半导电屏蔽料采用交联型材料,绝缘料和半导电料从生产之日到使用不应超过半年。生产厂家提供对产品工艺制造水平的描述,包括干式交联流水线方式,生产设备中的测偏装置、干式交联,冷却装置的描述等。2.1.3 导体屏蔽导体屏蔽为挤包的交联半导电层,电阻率不大于 100cm。半导电层应均匀地包覆在导体上,并和绝缘紧密结合,表面光滑,无明显绞线凸纹,不应有尖角、颗粒、烧焦或擦伤的痕迹。在剥离导体屏蔽时,半导电层不应有卡留在导体绞股之间的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