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一、总 则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筑活动监管,保 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 进建筑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规,制定本资质标准。一、资质分类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其中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一般分为 4 个等级(特级、一级、二 级、三级);专业 承包序列设有 36 个类别,一般分 为 3 个等级(一级、 二级、三 级);施工 劳务序列不分类别 和等级。本标准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各个序列、类别和等级的资质标 准。二、基本条件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申请建筑业
2、企业资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资产;(二)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注册建造师及其他注册人员、工程技术人员、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技术工人;(三)具有满足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四)具有必要的技术装备。三、业务范围(一)施工总承包工程应由取得相应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担。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依法进行分包。对设有资质的专业工程进行分包时, 应分包给 具有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施工 总承包企业将劳务作业分包时, 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二)设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单独发包时,应由取得相应专业承包资
3、质的企业承担。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依法分包的专业工程或建设单位依法发包的专业工程。取得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应对所承接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组织施工,劳务作业可以分包,但应分包给具有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三)取得施工劳务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分包的劳务作业。(四)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的相应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管理等业务。2四、有关说明(一)本标准“ 注册建造师或其他注册人 员” 是指取得相 应的注册证书并在申请资质企业注册的人员;“持有 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是指持有国 务院有关行业部门认可单位
4、颁发的岗位(培训)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或按照相关行 业标准规定,通过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职业能力评价,取得职业能力评 价合格证书的人员;“经 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是指经国务院有关行业部门、地方有关部 门以及行业协会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二)本标准“ 企业主要人员 ”年龄限 60 周岁以下。(三)本标准要求的职称是指工程序列职称。(四)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中的“技术工人” 包括企业 直接聘用的技术工人和企业全资或控股的劳务企业的技术工人。(五)本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是指申请资质企业依法承揽并独立完成的工程业绩。(六)本标准“ 配套工程” 含厂 /矿区内的自备电站、道路、 专用铁路、通信
5、、各种管网管线和相应建筑物、构筑物等全部配套工程。(七)本标准的“ 以上” 、“以下 ”、“不少于”、 “超过”、 “不超过”均包含本数。(八)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标准另行制定。二、标 准(一)施工总承包序列资质标准施工总承包序列设有 12 个类别,分别是: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 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水利水 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矿 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石油化工工程施工 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通信工程施工 总承包、机电工程施工总 承包。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6、级、三级。1.1 一级资质标准31.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1.1.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结构专业高级职称;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 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0 人。1.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5
7、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1)地上 25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18-24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2)高度 10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80-10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3)建筑面积 3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2 万-3 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30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36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7-30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30-36 米(不含)的建筑工程 2 项。1.
8、2 二级资质标准1.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1.2.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12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9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结构专业高级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结构、 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5 人。1.2.3 企业
9、工程业绩近 5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2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4(1)地上 12 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地上 8-11 层的民用建筑工程 2 项;(2)高度 50 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 1 项或高度 35-50 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 2 项;(3)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1 项或建筑面积 0.6 万-1 万平方米(不含 )的 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 项;(4)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21 米以上(或钢结构单跨 24 米以上)的建筑工程 1 项或钢筋混凝土结构单跨 18-21 米(不含)(或钢结构单跨 21-24 米(不含)的建
10、筑工程 2 项。1.3 三级资质标准1.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1.3.2 企业主要人员(1)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合计不少于 5 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4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 结构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且结构、 给排水、电气等专业齐全。(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员、机械员、造价员、 劳务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5)技
11、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1.4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上的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2)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二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1)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3)建筑面积 4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5三级资质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1)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
12、程;(3)建筑面积 1.2 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4)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注: 1.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 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建人防工程以及 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 与空调、 电气、消防、防雷等配套工程。2.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 电气等专业职称。3.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 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承担。2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
13、准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级、 三级。2.1 一级资质标准2.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2.1.2 企业主要人员(1)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1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75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2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 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50 人。2.1.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4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修建一
14、级以上公路路基 100 公里以上;(2)累计修建二级以上等级公路路面(不少于 2 层且厚度 10 厘米以上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622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300 万平方米以上;(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500 米或单跨跨度100 米的桥梁 6 座以上;(4)累计修建单座隧道长1000 米的公路隧道 2 座以上,或单座隧道长500 米的公路隧道 3 座以上。 2.1.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16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3 台;(2)12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4 台;(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4 台;(4)摊铺宽度 12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
15、铺设备 6 台;(5)各型压路机 2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 10 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10 台);(6)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2 台;(7)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2 套;(8)水泥混凝土泵车 4 台;(9)隧道掘进设备 2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4 台, 压浆设备 2 台。2.2 二级资质标准2.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2.2.2 企业主要人员(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高级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
16、称人员不少于 50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30 人。2.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3 类工程的施工,工程质量合格。(1)累计修建三级以上公路路基 200 公里以上;(2)累计修建四级以上公路路面(厚度 5 厘米以上 沥青混凝土路面或 20 厘米以上水泥混凝土路面)200 万平方米以上;7(3)累计修建单座桥长100 米或单跨跨度40 米的桥梁 4 座以上。2.2.4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12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2)60
17、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2 台;(3)300 吨/小时以上稳定土拌和设备 2 台;(4)摊铺宽度 8 米以上的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5)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3 台;(6)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3 台;(7)100 千瓦以上推土机 3 台;(8)各型压路机 10 台(其中沥青混凝土压实设备 4 台,大型土方振动压实设备 2 台);(9)扭矩 200 千牛米以上的钻机 1 台;(10)80 吨以上自行式架桥机 1 套;(11)50 吨以上吊车 1 台;(12)水泥混凝土泵车 2 台;(13)隧道掘进设备 1 台,水泥混凝土喷射泵 2 台,压浆设备 1 台。2.3 三级资质
18、标准2.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2.3.2 企业主要人员(1)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6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 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公路工程相关 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5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8 人, 且施工员、安全员、造价 员等人员齐全。(4)企业具有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5 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2.3.3 技术装备具有下列机械设备:(1)10
19、0 吨/小时以上沥青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2)50 立方米/小时以上水泥混凝土拌和设备 1 台;(3)摊铺宽度 4.5 米以上沥青混凝土摊铺设备 2 台;8(4)8 吨以上压路机 5 台; (5)1 立方米以上挖掘机 2 台;(6)120 千瓦以上平地机 2 台;(7)30 吨以上吊车 1 台。2.4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级公路及其桥梁,长度 3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一级以下公路,单座桥 1000 米以下、 单跨跨度 150 米以下的桥梁, 长度 1000 米以下的隧道工程的施工。三级资质可承担二级以下公路,单座桥长 500 米以下、 单跨跨度 50 米以下
20、的桥梁工程的施工。注: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 专业职称。5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分为特级、一级、二 级、三 级。5.1 一级资质标准5.1.1 企业资产净资产 1 亿元以上。5.1.2 企业主要人员(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10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 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0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5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21、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70 人。5.1.3 企业工程业绩9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 35 类至少 1 类,工程 质量合格。(1)库容 5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50 米以上的水库、水电站大坝 2 座; (2)过闸流量50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 括橡胶 坝等);(3)总装机容量 10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4)总装机容量 5MW(或流量25 立方米/秒)以上 泵站 2 座;(5)洞径6 米(
22、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500 米的水工隧洞 4 个;(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5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12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12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8 万平方米以上; (7)单项合同额 1 亿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5.2 二级资质标准5.2.1 企业资产净资产 4000 万元以上。5.2.2 企业主要人员(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15 人,其中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6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8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23、30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30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 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40 人。5.2.3 企业工程业绩近 10 年承担过下列 7 类中的 3 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其中 12 类至少 1 类,3 5 类至少 1 类,工程 质量合格。(1)库容 50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15 米以上或库容 10 万立方米以上且坝高 30 米以上的水库、水 电站大坝 2 座;(2)过闸流量 60 立方米/秒的水闸 4 座(不包括橡胶 坝等);(3)总装机容量 10MW 以上水电站 2 座;(4)总装机
24、容量 500KW(或流量8 立方米/秒)以上泵站 2 座;(5)洞径4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200 米的水工隧洞 3 个;10(6)年完成水工混凝土浇筑 20 万立方米以上或坝体土石方填筑 60 万立方米以上或灌浆 6 万米以上或防渗墙 4 万平方米以上;(7)单项合同额 5000 万元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5.3 三级资质标准5.3.1 企业资产净资产 800 万元以上。5.3.2 企业主要人员(1)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8 人。(2)技术负责人具有 5 年以上从事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
25、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10 人。(3)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 15 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 员、材料员、资料员等人员齐全。(4)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20 人。(5)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5.4 承包工程范围一级资质可承担各类型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二级资质可承担工程规模中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3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但下列工程规模限制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70 米以下、水电站总装机容量 150M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8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1000 米、堤防级别 2 级以下。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6000 万元以下的下列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小(1)型以下水利水电工程和建筑物级别 4 级以下水工建筑物的施工总承包,但下列工程限制 在以下范围内:坝高 40 米以下、水 电站总装机容量 20MW 以下、泵站总装机容量 800KW 以下、水工隧洞洞径小于 6 米(或断面积相等的其它型式)且长度小于 500 米、堤防级别 3 级以下。注: 1.水利水电工程是指以防洪、灌溉、 发电、供水、治涝、水环境治理等为目的的各类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