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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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流程和评估质量,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第二条 集团公司负责培训外审和企业主要内审专家,参与和督导企业第一次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分、子公司生产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风险控制评估内审把关和外审组织工作;基层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和把握风险控制评估标准要求,组织做好内审工作。第三条 坚持三年一个周期的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第一年在集团公司的督导下完成企业内审、专家外审,第二年在分、子公司的监督下完成整改,第三年由分、子公司指派专家组

2、巡视持续改进。第四条 未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的企业,应随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工作同步开展。特许经营项目部应视同发电企业的一个部门(车间),并按要求同步开展内审工作。第五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结果应反映每个要素及对应流2程节点的管控效果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情况。第六条 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应纳入企业年度“两措”计划,确保费用落实。第七条 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纳入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指标,分、子公司应监督问题的整改,实行闭环管理。集团公司对企业外审工作进行全程跟踪,对于企业评审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进行考核,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从重处理。第八条 本细则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

3、司、省发电公司以及基层发电企业。第二章 管控效果评估第九条 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违反防止电力生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违反强制性标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的问题,属于重点问题。第十条 体系运行效果评估(一)要素运行效果评估每个要素的目标、指标完成情况与流程节点管控情况应一并进行查评,各要素运行效果判定标准如下:1.要素的目标和指标均没有完成或存在重点问题或风险度大于 50%,该要素为失控状态。2.目标完成、指标部分完成、不存在重点问题且风险度小于 50%,该 要素为存在偏差状态。33.无问题的要素为受控状态。(二)单元和本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效果评估1.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判定单元和本

4、质安全型企业体系总体运行异常。(1)存在重点问题数超过查评项目的 6%。(2)失控要素数超过查评要素数的 12%。(3)风险度是否大于 15%。2.一年内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判定为体系总体运行异常。第三章 内审组织与管理第十一条 内审工作的组织(一)企业应建立内审领导组和工作组。领导组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担任组长,分管生产副职担任副组长,工作组由总工程师或生产副职担任组长。(二)安监部牵头组织管理和环境单元内审,设备部牵头组织设备单元内审,发电部牵头组织人员单元内审,人资部、总经部等其他部门按责任分工负责相关要素内审。安监部负责内审的归口管理。(三)工作组下设内审小组。其中,管理、人员和环境单元

5、按要素组成内审小组;设备单元按要素和专业分出小组,每小组至少 2 名专业骨干。4(四)每个评审要素(节点或检查项)应结合企业机构设置、职责分工设置 A、B 角。(五)内审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每年以正式文件形式发布。第十二条 内审培训(一)企业应在内审工作开始前一个月,组织开展内审人员培训。(二)内审人员培训应包括: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管理体系规范、 本质安全型发电企业安全风险要素管控重点要求, 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指导手册(以下简称指导手册)、发电企业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工作管理办法以及本细则对于评估工作的要求。(三)培训教师应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或评审专家担任,采用集中培训和专题培训等方式开展培

6、训。(四)培训结束后经考试合格方可担任内审员。第十三条 内审流程(一)每年第四季度企业应制定下年度内审计划,确定评估项目,评估内审时间至少一个月,但不超过三个月。(二)召开启动会,会议由企业党委书记主持,安全第一责任人动员,生产副职总体安排,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管理人员参加。(三)内审员开展评估工作,将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填入内审报告的“ 单元及要素 评估明细表” 中,依据 标准进行评分,并提出整改建议。5(四)内审员将“单元及要素 评估明细表” 、整改建议上报要素所属单元的单元组长。(五)单元组长汇总本单元各要素存在的问题,核查重点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本单元内审报告,按时向工

7、作组组长提交。(六)工作组组长组织编制综合报告。综合报告应明确专人校核、勘误,领导小组副组长审核,领导小组组长审批。(七)召开总结会,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其他要求同启动会。(八)总结会结束后 20 个工作日内,生产副职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分析存在问题,制定整改计划,以正式文件发布并上报分、子公司。第十四条 内审管理要求(一)企业应开展而未开展的项目为扣分项,不得列为不参评项。(二)内审无问题的检查项要写出管控效果评估;扣分项必须有实际存在的问题,要依据指导手册中的标准进行扣分,不得人为提升或压低分值。(三)内审期间,工作组组长至少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内审工作协调会,安全第一责任人每月至

8、少参加一次,掌握内审工作进度、存在问题,协调解决相关事项。(四)分、子公司要安排专人(或专家)对所属企业内审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6第四章 外审组织与管理第十五条 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负责组织(一)按照分、子公司年度外审计划,每年一季度,进行外审的企业与有资质的技术服务单位签订外审合同,内容应包括:1.外审的范围和企业类型。2.外审专家组长,外审专家和专业分工。3.外审时间和日程安排。(二)根据外审企业总容量、机组数量、设备系统复杂程度,火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 7-10 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22 人;风电和水电企业外审时间一般为 7 个工作日,专家组成员一般不超过 13 人。人员

9、配备标准如下:1.火电企业:组长 1 名、单元组长 4 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汽机、锅炉、电气一次、电气二次、热工、燃料、化学、环境至少 1 名)。2.水电企业:组长 1 名、单元组长 4 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水轮机专业 1 名、电气一次 1 名、电气二次 1 名、自动控制 1 名、水工建筑 1 名)。3.风电企业:组长 1 名、单元组长 4 名,设备专业组按专业配置(风机专业 1 名、电气一次 1 名、电气二次(含直流、通讯)1名、调度自动化 1 名)。(三)外审专家组组成1.专家组长应具有总工及以上岗位履历,专家应与被外审7企业无直接利益关系。2.专家组由专职专家和在职专家组成,

10、原则上比例各占一半。企业分管生产副职、总工程师和发电部、设备部、安监部主任作为外审在职专家,其他由分、子公司推荐的在职人员,可参加学习评审。3.专家年龄应严格限制在 70 周岁以内,并身体健康(需提供外审年度的体检证明或由外审机构统一组织体检)。第十六条 外审准备工作(一)分、子公司提前一周将接受外审企业的内审报告提交外审专家组。(二)外审专家组长外审前,应对外审方案进行策划,方案应包括评审企业的状况、评审范围(确定不参评项)、评审时间、评审过程控制等内容,并经外审企业的上级公司批准。(三)外审组长召开专家内部会议,明确外审计划、分配外审任务,组织外审专家学习有关文件(标准、手册、程序、相关文

11、件) 和集团 公司年度重点工作、事故通报等。(四)接受外审的企业根据外审方案和专家行程安排做好迎检工作,并提供相关记录、资料和规章制度。(五)接受外审的企业按专业一对一安排配合人员,确保外审期间资料提供及时性和外审工作连续性。第十七条 外审流程(一)外审启动会,由分、子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主持、分管生产副职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企业内审工作组组长汇报内审8情况,安全第一责任人及有关领导、企业安全生产相关部门负责人、内审员和相关专业人员参加。(二)专家通过问询、文件查阅、现场取证、检验检测等方法开展工作,做好检查记录,并将汇总编制完成的检查表和重点问题及整改建议上报单元组长。(三)单元组长对本单元存

12、在的问题进行确认,对要素、节点存在的偏差和不符合项进行分析,列出重点问题和对策措施建议,按时向专家组长提交本单元外审报告。(四)专家组长组织召开专家组内部会议,综合分析评审结果,协调专业间共性问题,判别问题归属要素,对照标准确认外审不符合项以及重点问题。(五)专家组长编制总报告,对企业安全风险控制体系运行情况进行分析,评判体系运行情况和存在的偏差及应关注的不符合项,提出保证体系正常运行应采取的措施建议。(六)召开总结会,外审专家组单元组长、专家组长通报外审情况,其他要求同启动会。(七)外审工作结束 3 日内,技术服务单位应填写安全风险控制评估外审简报中相应内容(格式见附件 1),经分、子公司完

13、善后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八)外审报告应由外审专家组长报上级公司直至分、子公司。(九)分、子公司组织企业对专家的工作态度、业务能力进行评价,作为今后选择专家的依据。9第十八条 外审管理要求(一)分、子公司每年 11 月 30 日前应确定所属企业下年度外审计划,并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审批后统一发布。(二)分、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外审计划。确因特殊原因需变更计划,分、子公司应书面说明原因,报请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三)外审工作由分、子公司总负责;外审技术服务单位具体负责外审进程和专家管理工作;专家组长对外审报告质量负责,单元组长对本单元报告质量负责。对明显质

14、量不高的专业外审报告,专家(单元)组长有权责令重新评审。(四)任何人不得人为划定得分率。(五)对于内、外审风险度偏差超过 20%,或存在严重问题超过 100 项的发电企业,该企业所在的分、子公司要以书面形式向集团公司进行情况说明。第十九条 对外审专家的要求(一)工作要求1.必须掌握与本专业有关的最新法规、规程、标准和反事故措施等,掌握外审评价方法、评审标准和依据; 2.现场外审前,认真阅读企业的内审报告,边审查边与专业配合人员交流,了解企业专业管理实际情况。3.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评审发现的问题应准确、可追溯,提出的整改建议应有针对性、可操作性。10(二)纪律要求1.严格遵守外审时间

15、安排,按时完成外审任务。2.因私外出必须向专家组长请假。3.外审结束,如数归还企业的评审资料。4.遵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三)安全要求1.认真听取专业联络员安全交底,掌握进入现场工作的安全要求。2.必须在企业配合人员陪同下进入生产现场。3.进入现场必须穿工作服、戴安全帽等劳动保护用品,自觉遵守企业各项安全管理规定。第五章 评审报告及问题管理第二十条 企业内、外审报告编写均应按照“四个凡事” 要求,落实领导、技术、现场管理和监督责任,做到检查项目与对应的标准一致、实际工作管控效果和存在问题及所违反的规定描述清楚、存在问题对应的岗位人员责任准确。第二十一条 外审报告,按照总报告和管理单元、人员单元、设备单元、环境单元报告(即 1+4)进行 编写和发布。企业内审报告编制为一个综合报告进行发布和上报。内、外审报告格式见附件 2、附件 3、附件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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