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合同法选择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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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6 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合同法部分)选择题3 潘某去某地旅游,当地玉石资源丰富,且盛行“赌石” 活动,买者购买原石后自行剖切,损益自负。潘某花 5000 元向某商家买了两块原石,切开后发现其中一块为极品玉石,市场 估价上百万元。商家深觉不公,要求潘某退还该玉石或补交价款。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 正确的?A 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 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 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 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解析:A 项:“赌石”活动在该地盛行,则潘某与商家明确知悉赌石的相关活动规则,购买原石后自负损益。所以,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所以,A 项正

2、确。 B 项:公平原则是指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滥用权 利,不得欺诈;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合同的风险;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潘某与商家在 订立原石买卖合同时知悉“赌石的”相关规则,所以不可以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补偿,所 以,B 项错误。C 项: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 ,同时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 若干问题意见第 71 条规定:“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 重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

3、潘某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时,双方对交易的性质没有 产生误解,而且双方事前约定损益自负。所以,商家不可以以重大误解为由撤销交易。所以, C 项错误。 D 项:合同法第 54 条规定: “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 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二)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潘某与商家订立合同是在平等协商 的基础上订立的,并未显失公平。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 考点:合同的订立11 清风艺术馆将其收藏的一批古代名家绘画扫描成高仿品,举办了“古代名画精品展” , 并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 。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 郑某则购买了该批绘画

4、的纸质高仿版,扫描后将其中“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 记清除。事后,唐某、郑某均在某电商网站出售各自制作的该批绘画的高仿品,也均未注 明来源于艺术馆。艺术馆发现后,向电商发出通知,要求立即将两人销售的高仿品下架。 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A 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 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 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 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 解析:C 项:清风艺术馆展览名家绘画,入场券上以醒目的方式表明不可拍照,唐某未经许 可进行拍照构成违约。所以,C 项正确。 A 项: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人,不

5、属于艺术馆。艺术馆只是展览人。所以,A 项错误。 B 项:郑某购买绘画的纸质高仿版,将其标记清除。清风艺术馆只是展览人,不是著作 权人,郑某并未将权利的管理信息去除,所以,B 项错误。 D 项:著作权法第 21 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 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 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 12 月 31 日。 ”清风艺术馆展览的是一幅古画,其著作财产权已经过期,绘画进入流通领域,所 以不构成侵权。所以,D 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 考点

6、:侵权行为的概念和分类12 甲为出售一台挖掘机分别与乙、丙、丁、戊签订买卖合同,具体情形如下:2016 年 3 月 1 日,甲胁迫乙订立合同,约定货到付款;4 月 1 日,甲与丙签订合同,丙支付 20%的货款; 5 月 1 日,甲与丁签订合同,丁支付全部货款;6 月 1 日,甲与戊签订合同,甲将挖掘机交 付给戊。上述买受人均要求实际履行合同,就履行顺序产生争议。关于履行顺序,下列哪 一选项是正确的?A 戊、丙、丁、乙 B 戊、丁、丙、乙 C 乙、丁、丙、戊 D 丁、戊、乙、丙 解析:买卖合同解释第 9 条规定:“出卖人就同一普通动产订立多重买卖合同,在买卖 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买受人均要求实际

7、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 先行受领交付的买受人请求确认所有权已经转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均未受领交 付,先行支付价款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均未受领交付,也未支付价款,依法成立在先合同的买受人请求出卖人履行交付标的 物等合同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甲出售的挖掘机属于普通动产,甲与戊于 6 月 1 日签订合同并且完成交付,所以戊取得所有权。 5 月 1 日丁完成支付货款,4 月 1 日丙支付 了 20%的货款,3 月 1 日乙签订合同。所以,A 项正确。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考点:物权的保护13、 2013

8、 年甲购买乙公司开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约定面积为 135 平米。2015 年交房时,住 建部门的测绘报告显示,该房的实际面积为 150 平米。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 房屋买卖合同存在重大误解,乙公司有权请求予以撤销 B 甲如在法定期限内起诉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法院应予支持 C 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应按实际面积支付房款 D 如双方同意房屋买卖合同继续履行,甲仍按约定面积支付房款 解析:B 项: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释第 14 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 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 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

9、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以内(含) , 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结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二)面积误差比绝对 值超出,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实际交付的房 屋面积差的绝对值在 3%以上,所以可以选择解除合同,所以, B 项正确 A 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 71 条规定:“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 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甲与乙之间的合 同并没有产生重大误解,没有产生较大损失。所以,A 项错误。 考点:买卖合同 51 甲、乙为夫妻

10、,长期感情不和。2010 年 5 月 1 日甲乘火车去外地出差,在火车上失踪, 没有发现其被害尸体,也没有发现其在何处下车。2016 年 6 月 5 日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之后,乙向法院起诉要求铁路公司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关于甲被宣告死亡,下 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 B 甲、乙婚姻关系消灭,且不可能恢复 C 2016 年 6 月 5 日为甲的死亡日期 D 铁路公司应当对甲的死亡进行赔偿 解析:A 项:宣告死亡与自然死亡有同样的法律效果。即:(1)被宣告死亡人丧失民事主体 资格;(2)被宣告人的婚姻关系自然解除;(3) 被宣告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发生继承;(4)

11、夫妻的 另一方可以决定将子女送养他人。乙作为甲的合法配偶具有申请宣告死亡的资格,法院作出 了宣告死亡,因此甲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财产,所以,A 项正确。 C 项:民法通则实施细则第 36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判决宣告之日为其死 亡的日期。判决书除发给申请人外,还应当在被宣告死亡的人住所地和人民法院所在地公 告。 ”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宣告甲死亡,所以甲的死亡日期为 2016 年 6 月 5 日。所以,C 项正确。 B 项:民法通则实施细则第 37 条规定:“被宣告死亡的人与配偶的婚姻关系,自 死亡宣告之日起消灭。死亡宣告被人民法院撤销,如果其配偶尚未再婚的,夫妻关系从撤销 死亡宣告之日起自

12、行恢复;如果其配偶再婚后又离婚或者再婚后配偶又死亡的,则不得认定 夫妻关系自行恢复。 ”甲与乙之间的婚姻关系有可能恢复,所以,B 项错误。 D 项:合同法第 302 条规定:“承运人对旅客在运输过程中的人身伤亡承担无过错 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 造成的除外”所以,铁路公司如能够证明是旅客自身的健康原因造成或者承运人能够证明伤 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则不承担责任,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C 考点:宣告死亡 运输合同56 王某向丁某借款 100 万元,后无力清偿,遂提出以自己所有的一幅古画抵债,双方约定 第二天交

13、付。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双方约定以古画抵债,等同于签订了另一份买卖合同,原借款合同失效,王某只能以交付 古画履行债务B 双方交付古画的行为属于履行借款合同义务 C 王某有权在交付古画前反悔,提出继续以现金偿付借款本息方式履行债务 D 古画交付后,如果被鉴定为赝品,则王某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解析:AB 项:王某与丁某签订借款合同,后无力清偿,王某以自己所有的古画抵债属于借 款合同的履行方式,不是另签订一份合同。所以, B 项正确,A 项错误。 C 项:最高人民法院公报刊载案例中明确:依据民法基本原理,代物清偿作为清偿 债务的方法之一,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定给付的清偿,以债权人等有受领

14、权的人现实地受领 给付为生效条件,在新债务未履行前,原债务并不消灭,当新债务履行后,原债务同时消灭。 ” 所以,C 项错误。 D 项:王某与丁某约定以古画抵债,王某负有交付真实古画的义务,所以,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CD。 考点:双务合同履行 57 甲公司借用乙公司的一套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不慎损坏一关键部件,于是甲公司提出买 下该套设备,乙公司同意出售。双方还口头约定在甲公司支付价款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 备的所有权。不料在支付价款前,甲公司生产车间失火,造成包括该套设备在内的车间所 有财物被烧毁。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乙公司已经履行了交付义务,风险责任应由甲公司

15、负担 B 在设备被烧毁时,所有权属于乙公司,风险责任应由乙公司承担 C 设备虽然已经被烧毁,但甲公司仍然需要支付原定价款 D 双方关于该套设备所有权保留的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 解析:A 项: 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 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乙公 司通过简易交付的方式完成交付义务,风险由甲公司承担。所以,A 项正确。 B 项:合同法第 142 条规定:“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 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甲乙双 方约定在甲公司完成

16、支付价款之前,乙公司保留该套设备的所有权。所有权与风险的承担分 离。所以,B 项错误。 C 项:乙公司已经完成交付义务,所以风险应当由甲公司承担,所以甲公司仍然需要支 付原定价款。所以,C 项正确。 D 项:法律规定应当采用特定形式的合同,当事人应当采用特定形式。合同法并未对动 产的所有权保留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所以,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C。 考点:标的物风险的转移 58 乙向甲借款 20 万元,借款到期后,乙的下列哪些行为导致无力偿还甲的借款时,甲可申 请法院予以撤销? A 乙将自己所有的财产用于偿还对他人的未到期债务 B 乙与其债务人约定放弃对债务人财产的抵押权 C

17、 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家庭共有财产的分割 D 乙父去世,乙放弃对父亲遗产的继承权 解析:AB 项:合同法第 74 条规定:“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 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 销债务人的行为。 ” 合同法解释二第 18 条规定:“债务人放弃其未到期的债权或者放 弃债权担保,或者恶意延长到期债权的履行期,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 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所以,AB 项正确。 C 项:乙在离婚协议中放弃对

18、共有财产的分割,放弃自己确定可以得到的财产,符合债 权撤销权的构成要件,所以,可以实施撤销权。所以,C 项正确。 D 项:债务人负担债务之后实施的身份行为即使损害了债权人的债权,债权人不得实施 撤销权。所以,D 项错误。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 考点: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 59 甲隐瞒了其所购别墅内曾发生恶性刑事案件的事实,以明显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将其转卖 给乙;乙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放弃他人以市场价出售的别墅,购买了甲的别墅。几个月后 乙获悉实情,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关于本案,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乙须在得知实情后一年内申请法院撤销合同 B 如合同被撤销,甲须赔偿乙在订立及履行合同

19、过程当中支付的各种必要费用 C 如合同被撤销,乙有权要求甲赔偿主张撤销时别墅价格与此前订立合同时别墅价格的差价 损失 D 合同撤销后乙须向甲支付合同撤销前别墅的使用费 解析:A 项:合同法第 55 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 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所以,A 项正 确。 BCD 项:合同法 第 56 条规定:“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 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合同法第 58 条规 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 要返还的

20、,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 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故意隐瞒别墅的真实情况,应当赔偿乙的损失同时乙支付别 墅的使用费。所以, BCD 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BCD。 考点:可撤销的合同 60 居民甲将房屋出租给乙,乙经甲同意对承租房进行了装修并转租给丙。丙擅自更改房屋 承重结构,导致房屋受损。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无论有无约定,乙均有权于租赁期满时请求甲补偿装修费用 B 甲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 C 甲可请求丙承担侵权责任 D 甲可请求乙承担违约责任 正确答案:CD 解析:A 项:城镇房屋租赁合同解释第 12 条规定

2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 租赁期间届满时,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补偿附合装饰装修费用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 定的除外。 ”所以,A 错误。 BC 项: 居民甲与乙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甲与丙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根据合同相对性原 则,甲不可请求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C 项正确,B 项错误。 D 项:承租人乙未经过出租人甲的同意进行合法转租,乙实施违约行为,所以甲可以请 求乙承担违约责任,所以,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CD。 考点:租赁合同 61 周某以 6000 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五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 1200 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合

22、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期间, 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 6200 元的价格将该电脑出售并交 付给不知情的王某。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 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 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一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 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 1800 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 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 1800 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使 解析:A 项:周某与吴某约定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的所有权不发生转移,所以周某仍然是 电脑的所有权人,周某修好电脑之后以 6200 元的价格将电脑出售给不知情的王某并且完成

23、交付,所以王某取得电脑的所有权。所以,A 项正确。 B 项:买卖合同解释第 36 条规定:“(所有权保留)买受人已经支付标的物总价 款的百分之七十五以上,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吴某无力支付最 后一个月的价款,但其已经支付的价款超过标的物总价款的 75%,所以不可以行使取回权。 所以,B 项错误。 CD 项:合同法第 167 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 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 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吴某未支付的价款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 一,所以,周某可以要求买受人支

24、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所以,CD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ACD。 考点: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 分期付款合同 76 甲公司投保了财产损失险的厂房被烧毁,甲公司伪造证明,夸大此次火灾的损失,向保 险公司索赔 100 万元,保险公司为查清此事,花费 5 万元。关于保险公司的权责,下列哪 些选项是正确的? A 应当向甲公司给付约定的保险金 B 有权向甲公司主张 5 万元花费损失 C 有权拒绝向甲公司给付保险金 D 有权解除与甲公司的保险合同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 27 条第 3 款和第 4 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 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

25、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 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 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前三款规定行为之一,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 退回或者赔偿。 ” ACD 项: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投保人甲公司伪造证明夸大损失,保险人只对虚报的部 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是对实际的损失应当按照约定给付保险金,保险人不享有解 除保险合同的权利,A 项正确,CD 项错误。 B 项:保险公司由于投保人甲公司夸大损失而为查清事实所花费的 5 万元,应当由投保 人甲公司承担,所以 B 项正确。 综上所述,本题答案为 AB。 考点:保险合同的解除一、甲、乙、

26、丙三人签订合伙协议并开始经营,但未取字号,未登记,也未推举负责人。其 间,合伙人与顺利融资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租赁淀粉加工设备一台,约定租赁期限 届满后设备归承租人所有。合同签订后,出租人按照承租人的选择和要求向设备生产商丁公 司支付了价款。 请回答第 8688 题。88 如租赁期间因设备自身原因停机,造成承租人损失。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出租人应减少租金 B 应由丁公司修理并赔偿损失 C 承租人向丁公司请求承担责任时,出租人有协助义务 D 出租人与丁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租赁物有瑕疵,出租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承租人应当向出卖 人索赔,出租人有协助义务。所以,BC

27、 项正确,AD 错误。 考点:融资租赁合同修理义务的承担二、甲、乙双方于 2013 年 5 月 6 日签订水泥供应合同,乙以自己的土地使用权为其价款支 付提供了最高额抵押,约定 2014 年 5 月 5 日为债权确定日,并办理了登记。丙为担保乙的 债务,也于 2013 年 5 月 6 日与甲订立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间为一年,自债权确定日开 始计算。 请回答第 8991 题。 89 水泥供应合同约定,将 2013 年 5 月 6 日前乙欠甲的货款纳入了最高额抵押的担保范围。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该约定无效 B 该约定合法有效C 如最高额保证合同未约定将 2013 年 5 月 6 日前乙欠甲

28、的货款纳入最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则丙对此不承担责任 D 丙有权主张减轻其保证责任 解析:AB 项:物权法第 203 条规定:“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 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范围”所以,该约定有效,所以,B 项正确,A 项错误。CD 项: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债务(数量、价款、币种等)内容,应 当取得保证人的同意。未经保证人同意,若加重保证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 证责任。所以,C 项正确,D 项错误。 综上所述,本题正确答案为 BC。 考点:最高额抵押 抵押合同的变更 90 甲在 2013 年 11 月将自己对乙已取得的债权全部转让给丁。下列说法正

29、确的是: A 甲的行为将导致其最高额抵押权消灭 B 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丁取得最高额抵押权 C 甲将上述债权转让给丁后,最高额抵押权不随之转让 D2014 年 5 月 5 日前,甲对乙的任何债权均不得转让 解析:ABC 项: 物权法 第 204 条规定:“在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依照物权法第 206 条确定之前,部分债权转让的,最高额抵押权不得转让,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所以, C 项正确,ABD 项错误。考点:最高额抵押权的转移案例题四、(本题 22 分 )自然人甲与乙订立借款合同,其中约定甲将自己的一辆汽车作为担保物让与给乙。借款合同订立后,甲向乙交付了汽车并办理了车辆的登记过户手续

30、。乙向甲提供了约定的 50万元借款。一个月后,乙与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汽车卖给对前述事实不知情的丙公司并实际交付给了丙公司,但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丙公司仅支付了一半购车款。某天,丙公司将该汽车停放在停车场时,该车被丁盗走。丁很快就将汽车出租给不知该车来历的自然人戊,戊在使用过程中因汽车故障送到己公司修理。己公司以戊上次来修另一辆汽车时未付修理费为由扣留该汽车。汽车扣留期间,己公司的修理人员庚偷开上路,违章驾驶撞伤行人辛,辛为此花去医药费 2000 元。现丙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已受理其破产申请。问题:1.甲与乙关于将汽车让与给债权人乙作为债务履行担保的约定效力如何?为什么? 乙对汽车享

31、有什么权利?2.甲主张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合同无效,该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3.丙公司请求乙将汽车登记在自己名下是否具有法律依据?为什么?4.丁与戊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为什么?丁获得的租金属于什么性质?5.己公司是否有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为什么?6.如不考虑交强险责任,辛的 2000 元损失有权向谁请求损害赔偿?为什么?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管辖应如何确定?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能否就其债权对丙公司另行起诉并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参考答案:1.有效。因为我国物权法虽然没有规定这种让与担保方式,但并无禁止性规定。通过合同约定,再转移所有权的方式达到担保目的,是不违反法律的,

32、也符合合同自由、鼓励交易的立法目的。对于乙对汽车享有什么权利,答案一:乙享有的不是所有权,而是以所有权人的名义享有担保权。答案二:由于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乙享有所有权。2.不能成立。答案一:乙对汽车享有所有权,其有权处分该汽车。没有导致合同无效的其他因素。答案二:虽然乙将汽车出卖给丙公司的行为属于无权处分,对甲也是违约行为,但无权处分不影响合同效力,法律并不要求出卖人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对标的物享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3.有法律依据。因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汽车属于特殊动产,交付即转移所有权,登记只是产生对外的效力,不登记不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本案中因为汽车已经交付,丙公司已取得汽车所有权。4.有效,

33、因为尽管丁不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但是并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其所得的租金属于不当得利。5.己公司无权扣留汽车并享有留置权。物权法第 231 条规定,债权人留置的动产与债权应该属于同一法律关系。而在本案中, 债权与汽车无牵连关系。6.辛有权向戊、己公司、庚请求赔偿,因为戊系承租人,系汽车的使用权人; 庚是己公司的雇员,庚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己应当承担雇用人(或雇主) 责任; 庚系肇事人( 或者答直接侵权行为人)。7.丙公司与乙之间的财产诉讼应该由破产案件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受理丙公司破产申请后,乙应当申报债权,如果对于债权有争议,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能按照民事诉讼程序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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