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亚游集团平台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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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ag 亚游集团平台第一章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流程第一节 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概述如图所示,此图列示了施工招投标程序的基本流程即从招投标资格审查与备案到签署合同前的一个总体流程。在施工招投标活动过程中涉及的主体有三方:招标人及其代理人、投标人、监督管理部门。本书所谓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过程的简单称法。总体上讲工程量清单招投标过程与传统的施工招投标过程基本一致,随着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的实施,对于招投标过程的各个阶段的活动产生了不同的影响。本书也试着从介绍施工招投标的流程出发并结合工程量清单的知识,使读者能对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下的施工招投标活动有一个基本的

2、了解。第二节 招标资格审查与备案招标人应是依照招标投标法规定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部发布的施工招投标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工程施工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已经履行审批手续;(二)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三)有满足施工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招标人首先要确定招标项目和范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还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工程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招标人才能依照招标投标法和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以及

3、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办理工程项目的施工招标。只有具备了上述条件的招标人才具有招标资格。2.1 自行组织招标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的应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定标的能力;(二)有专门的施工招标组织机构与工程规模、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从事同类工程施工招标的经验,并熟悉和掌握有关工程施工招标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招标人不具备自行招标资格的,应实行委托招标。2.2 委托招标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规定招标人有权自行选择招标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为招标人指定招标代理机构。第十三条

4、规定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三)有符合本法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第十四条 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由国务院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从事其他招标代理业务的招标代理机构,其资格认定的主管部门由国务院规定。根据上述规定,招标人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的,招标人与

5、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须签订“工程招标代理委托合同”。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招标人委托的范围内办理招标事宜,并遵守招标投标法关于招标人的规定。2.3 招标备案招标人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按规定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委托代理招标事宜的应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备案。 对于招投标工程中共涉及备案程序包括:(1)自行办理招标事宜审查备案;(2)招标文件审查备案;(3)投标单位投标申请审查;(4)评标办法审查;(5)开标、评标、定标过程监督(在有形建筑市场进行);(6)招标备案报告书的备案;(7)合同备案。本节主要介绍第一步招标备案。招标投标法第十二条 第三款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

6、自行办理招标事宜的,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 招标人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的,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 5 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报送下列材料: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各项批准文件;(二)本办法第十一条所列条件的证明材料,包括专业技术人员的名单、职称证书或者执业资格证书及其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材料。招标人不具备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条件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备案材料之日起 5 日内责令招标人停止自行办理施工招标事宜。如某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在招标备案

7、时应报送下列资料:1.建设工程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和工程项目报建备案登记表;2.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备案登记表;3.项目法人单位的法人资格证书和授权委托书;4.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5.招标单位有关工程技术、概预算、财务以及工程管理等方面专业技术人员名单、职称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及主要工作经历证明材料;6.如委托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招标,委托方和代理方签订的“工程代理委托合同”。第三节 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投标法第十条规定: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下面就这两种招标方式分别介绍一下:3.1 公开招标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国

8、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3.2 邀请招标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十一条 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确定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地方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一)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二)

9、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三)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四)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批准;地方重点建设项目的邀请招标,应当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第四节 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4.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人在完成招标备案后,需根据已确定的招标方式,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规定:招标人采用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10、、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4.2 投标邀请书招标投标法第十七条规定: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本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事项。 (即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第五节 编制、发放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5.1 发布资格预审文件在施工招标文件范本中编制了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文件 ,其中包括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 、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以及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投标申请人

11、资格预审须知是由招标人制定的,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的文件。包括:1. 总则2. 资格预审申请3. 资格预审评审标准4. 联合体5. 利益冲突6. 申请书的提交7. 资格预审申请书材料的更新8. 通知和确认9. 附件包括(资格预审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 资格预审附加合格条件标准 、 招标工程项目概况 )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申请书是投标申请人申请参加拟招标工程项目资格预审意思表示的文件。由资格预审申请书和 13 个附表组成:1.投标申请人一般情况 2、近三年工程营业额数据表 3、近三年已完刚才及目前在建工程一览表 4、财务状况表 5、联合体情况 6、类似工程经验 7、公司人员及拟派往本招

12、标工程项目的人员情况 8、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情况 9、拟派往本招标工程项目负责人与项目技术负责人简历 10、拟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情况11、现场组织机构情况 12、拟分包企业情况 13、其他资料。5.2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书投标人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按要求填写资格预审申请书(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应分别填报每个成员的情况),并递交。第六节 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6.1 资格预审评审资格预审的评审分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以及最终评审三个步骤。(一) 资格预审的初步评审1. 检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如:资质情况、市场准入、企业法人地位等。必要合

13、格条件标准由招标人确定,随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2. 检查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预审附件合格条件标准,如:对拟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特别措施或工艺的专长、专业工程施工资质、环境保护要求等。附加合格条件标准同样是由招标人确定,随投标申请人预审须知同时发布,以便每个投标申请人都能了解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3. 通过检查投标申请人是否符合资格预审的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筛选出符合标准的投标申请人,淘汰不符合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入到详细评审阶段。(二) 资格预审的详细评审1. 根据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人制定的

14、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进行逐一详细评审,筛选出符合标准的投标申请人,淘汰不符合标准的投标申请人。只有通过资格预审详细评审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进入到最终评审阶段。(三) 资格预审的最终评审根据资格预审的目的和要求,在控制有效竞争性的基础上,召开由招标人或委托招标代理人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会议,确定通过最终评审的合格的投标申请人的名单,并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拟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完成资格预审评审工作后,应撰写资格评审报告,报告包括的主要内容有:1、工程项目概要 2、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简介 3、投标

15、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标准 4、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程序 5、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结果 6、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审委员会名单及附件 7、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评分汇总表 8、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分项评分表 9、投标申请人资格预审详细评审标准。6.2 确定合格投标人经过资格预审,最终确定符合资格预审条件要求的合格的投标人,向合格投标人发放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第七节 编制、发出招标文件招标人负责编制招标文件,将招标文件发售给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含被邀请的投标申请人),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开始准备投标文件搜集有关资料和相关信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接受招标文件的备案。7.1 招标文件

16、编制与备案招标投标法第十九条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国家对招标项目的技术、标准有规定的,招标人应当按照其规定在招标文件中提出相应要求。招标项目需要划分标段、确定工期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确定工期,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第二十条 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文件一般包括如下几部分内容:1. 投标须知前附表;2. 投标须知:(1)总则(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的编制(4)投标文件的

17、递交(5)开标(6)评标(7)合同的授予3. 合同条款:(1)通用条款(2)专用条款4. 合同文件格式:(1)合同协议书(2)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3)承包人银行履约保函(4)承包人履约担保书(5)承包人预付款银行保函(6)发包人工程款支付担保书。5. 合同专用条件;6. 合同通用条件;7. 工程规范和技术说明;8. 图纸;9. 工程量清单;10. 附件招标文件的备案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 依法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文件有违反法律、法规内容的,应当责令招标人

18、改正。7.2 发售招标文件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对于发出的招标文件可以酌收工本费。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根据上述规定,招标人应向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招标文件。发出招标文件时,可适当收取工本费和设计文件押金。投标申请人收到招标文件、图纸有关资料后,应认真核对无误后,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规定: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施工招标

19、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第八节 踏勘现场、答疑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并负责接受问题,准备解答,以书面形式向所有投标人发放答疑纪要并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如有必要时可召开答疑会解答问题,会后将答疑会议纪要发放给投标人并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获取问题解答及答疑纪要,提交回执。针对招标文件和踏勘现场中的问题可通过以下方法提出:1. 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2. 答疑会前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交质疑问题。建设主管部门接受答疑纪要备案。8.1 踏勘现场(一)踏勘现场的有关规定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

20、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进行的现场勘察,目的是为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以及计算各种措施费用获取必要的信息。投标人到现场调查,可进一步了解招标人的意图和现场周围的环境情况,以获取有用的信息并据此做出投标或投标策略以及投标报价。招标人应主动向投标申请人介绍所有施工现场的有关情况。(二)踏勘现场的内容投标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考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对工程项目一般至少了解下列内容:1 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2 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管线

21、设置情况3 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4 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5 现场的环境,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6 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即工程施工过程中临时使用的工棚、堆放材料的库房以及这些设施所占的地方等。投标人在踏勘现场中如有疑问,应当在招标人答疑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以便于得到招标人的解答。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现的问题,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答复,也可以在投标预备会上解答。8.2 答疑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根据这一规定,招标人一般不应组

22、织答疑会。但是按照国际惯例,招标人可以根据招标工程的具体情况,在必要时召开招标文件答疑会。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疑问,勘察现场的疑问等,都可以在答疑会上得到澄清。答疑会由招标人组织主持召开,目的在于招标人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在踏勘现场中提出的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在答疑会上口头提出的问题。答疑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包括会上口头提出的询问和解答) ,并以书面形式将所有问题和解答内容向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发放。问题及解答纪要须同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为便于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招标人对问题的解答内容和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该的内容编写进去,招标人可根据情况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答疑也可以采取书面形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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