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PPP 项目合同指南( 试行)编制说明本指南所称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Partnership,以下简称 PPP)项目合同是指政府方(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 与社会资本方(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依法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在 PPP 项目中,除项目合同外,项目公司的股东之间,项目公司与项目的融资方、承包商、专业运营商、原料供应商、产品或服务购买方、保险公司等其他参与方之间,还会围绕 PPP 项目合作订立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共同构成 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项目合同是整个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
2、 PPP 项目的交易结构、风险分配机制等均通过 PPP 项目合同确定,并以此作为各方主张权利、履行义务的依据和项目全生命周期顺利实施的保障。PPP 从行为性质上属于政府向社会资本采购公共服务的民事法律行为,构成民事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同时,政府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在履行PPP 项目的规划、管理、监督等行政职能时,与社会资本之间构成行政法律关系。因此,我国 PPP 项目合同相关法律关系的确立和调整依据,主要是现行的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和社会法,包括民法通则 、 合同法 、 预算法 、政府采购法 、 公司法 、 担保法 、 保险法 、 行政许可法 、 行政处罚法 、 行政复议法 、 民事诉
3、讼法 、 仲裁法 、 行政诉讼法 、 会计法 、土地管理法 、 建筑法 、 环境保护法等。根据上述法律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 号 )、 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 号)、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60 号)、 财政部关于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金201476 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的通知(财金2014113 号)有关要求,结合国内外 PPP 实践,编制本指南,以帮助 PPP 项目各参与方全面系统地认识 PPP 项目合同,指导合同
4、的订立和履行。本指南共 4 章、29 节,全面系统介绍 PPP 项目合同体系,说明各主要参与方在 PPP 项目中的角色及订立相关合同的目的,阐述 PPP 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和核心条款,具体分析合同条款中的风险分配原则、基本内容和权利义务安排。同时,从付费机制和行业领域两个方面,详细剖析不同类型 PPP 项目合同中的核心要素和特定条款。PPP 项目兼具长期性、复杂性与多样性,项目所处地域、行业、市场环境等情况的不同,各参与方合作意愿、风险偏好、谈判能力等方面的差异,最终表现为合同内容上的千差万别。本指南仅对 PPP 项目合同通常所包含的具有共性的条款和机制作原则性介绍,并不能适用所有 PPP 项
5、目的特点和个性需求。实践中,PPP 项目各参与方应当结合项目客观需要和谈判结果,充分借助专业力量,因地制宜地订立 PPP 项目合同。鉴于我国 PPP 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法律制度、机构能力和实践经验等方面均有待进一步加强和丰富,今后财政部将及时对本指南进行修订和完善。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 PPP 项目主要参与方第二节 PPP 项目合同体系第二章 PPP 项目合同的主要内容第一节 PPP 项目合同概述第二节引言、定义和解释第三节项目的范围和期限第四节前提条件第五节项目的融资第六节项目用地第七节项目的建设第八节项目的运营第九节项目的维护第十节股权变更限制第十一节付费机制第十二节履约担保第十三节政府
6、承诺第十四节保险第十五节守法义务及法律变更第十六节不可抗力第十七节政府方的监督和介入第十八节违约、提前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第十九节项目的移交第二十节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第二十一节合同附件第三章不同付费机制下的核心要素第一节政府付费第二节使用者付费第三节可行性缺口补助第四章不同行业下的特定条款第一节公共交通项目第二节公用设施项目第三节社会公共服务项目第一章总则第一节 PPP 项目主要参与方PPP 项目的参与方通常包括 政府、社会资本方、融资方、承包商和分包商、原料供应商、专业运营商、保险公司以及专业机构等。一、政府根据 PPP 项目运作方式和社会资本参与程度的不同,政府在 PPP 项目中所承担的具
7、体职责也不同。总体来讲,在 PPP 项目中 ,政府需要同时扮演以下两种角色:作为公共事务的管理者,政府负有向公众提供优质且价格合理的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义务,承担 PPP 项目的规划、采购、管理、监督等行政管理职能,并在行使上述行政管理职能时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之间的行政法律关系;作为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或者购买者的代理人),政府基于 PPP 项目合同形成与项目公司(或社会资本) 之间的平等民事主体关系,按照 PPP 项目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为便于区分政府的不同角色,本指南中,政府或政府授权机构作为 PPP 项目合同的一方签约主体时,称为政府方。二、社会资本方本指南所称社会资
8、本方是指与政府方签署 PPP 项目合同的 社会资本或项目公司。本指南所称的社会资本是指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外国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但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级政府辖区内的 PPP 项目。社会资本是 PPP 项目的实际投资人。但在PPP 实践中,社会资本通常不会直接作为 PPP 项目的实施主体,而会专门针对该项目成立项目公司,作为 PPP 项目合同及项目其他相关合同的签约主体,负责项目具体实施。项目公司是依法设立的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项目公司可以由社会资
9、本(可以是一家企业,也可以是多家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出资设立,也可以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出资设立。但政府在项目公司中的持股比例应当低于 50%、且不具有实际控制力及管理权。三、融资方PPP 项目的融资方通常有商业银行、出口信贷机构、多边金融机构(如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以及非银行金融机构( 如信托公司) 等。根据项目规模和融资需求的不同,融资方可以是一两家金融机构,也可以是由多家银行或机构组成的银团,具体的债权融资方式除贷款外,也包括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四、承包商和分包商在 PPP 项目中,承包商和分包商的选择是影响工程技术成败的关键因素,其技术水平、资历、信誉以及财务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
10、贷款人对项目的商业评估和风险判断,是项目能否获得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承包商主要负责项目的建设,通常与项目公司签订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一般而言,承包商要承担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和成本超支等风险。对于规模较大的项目,承包商可能会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把部分工作分包给专业分包商。根据具体项目的不同情况,分包商从事的具体工作可能包括设计、部分非主体工程的施工,提供技术服务以及供应工程所需的货物、材料、设备等。承包商负责管理和协调分包商的工作。五、专业运营商(部分项目适用)根据不同 PPP 项目运作方式的特点, 项目公司有时会将项目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交给专业运营商负责。但根据项目性
11、质、风险分配以及运营商资质能力等不同,专业运营商在不同项目中所承担的工作范围和风险也会不同。例如,在一些采用政府付费机制的项目中,项目公司不承担需求风险或仅承担有限需求风险的,可能会将大部分的运营事务交由专业运营商负责;而在一些采用使用者付费机制的项目中,由于存在较大需求风险,项目公司可能仅仅会将部分非核心的日常运营管理事务交由专业运营商负责。六、原料供应商(部分项目适用)在一些 PPP 项目中,原料的及时、充足、稳定供应对于项目的平稳运营至关重要,因此原料供应商也是这类项目的重要参与方之一。例如在燃煤电厂项目中,为了保证煤炭的稳定供应,项目公司通常会与煤炭供应商签订长期供应协议。七、产品或服
12、务购买方(部分项目适用)在包含运营内容的 PPP 项目中,项目公司通常通过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入来回收成本并获取利润。为了降低市场风险,在项目谈判阶段,项目公司以及融资方通常都会要求确定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方,并由购买方与项目公司签订长期购销合同以保证项目未来的稳定收益。八、保险公司由于 PPP 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面临着诸多难以预料的各类风险,因此项目公司以及项目的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运营商等通常均会就其面临的各类风险向保险公司进行投保,以进一步分散和转移风险。同时,由于项目风险一旦发生就有可能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 PPP 项目对保险公司的资信有较高要求
13、。九、其他参与方除上述参与方之外,开展 PPP 项目还必须充分借助 投资、法律、技术、财务、保险代理等方面的专业技术力量,因此 PPP 项目的参与方通常还可能会包括上述领域的专业机构。第二节 PPP 项目合同体系在 PPP 项目中,项目参与方通过签订一系列合同来确立和调整彼此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构成 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PPP 项目的合同通常包括 PPP 项目合同、股东协议、履约合同( 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原料供应合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等)、融资合同和保险合同等。其中,PPP 项目合同是整个PPP 项目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在 PPP 项目合同体系中,各个合同之间并非完全独立
14、、互不影响,而是紧密衔接、相互贯通的,合同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传导关系” ,了解 PPP 项目的合同体系和各个合同之间的传导关系,有助于对 PPP 项目合同进行更加全面准确的把握。首先,在合同签订阶段,作为合同体系的基础和核心,PPP 项目合同的具体条款不仅会直接影响到项目公司股东之间的协议内容,而且会影响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的融资合同以及与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等其他合同的内容。此外,PPP项目合同的具体约定,还可能通过工程承包或产品服务购买等方式,传导到工程承包(分包)合同、原料供应合同、运营服务合同和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上。其次,在合同履行阶段,合同关系的传导方向可能发生逆转。例如分包合同的履行出现
15、问题,会影响到总承包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到 PPP 项目合同的履行。PPP 项目基本合同体系一、PPP 项目合同PPP 项目合同是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依法就 PPP 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其目的是在政府方与社会资本方之间合理分配项目风险,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双方能够依据合同约定合理主张权利,妥善履行义务,确保项目全生命周期内的顺利实施。PPP 项目合同是其他合同产生的基础,也是整个 PPP 项目合同体系的核心。在项目初期阶段,项目公司尚未成立时,政府方会先与社会资本(即项目投资人)签订意向书、备忘录或者框架协议,以明确双方的合作意向,详细约定双方有关项目开发的关键权利义务。待项目公司成立后
16、,由项目公司与政府方重新签署正式 PPP 项目合同,或者签署关于承继上述协议的补充合同。在 PPP 项目合同中通常也会对 PPP 项目合同生效后政府方与项目公司及其母公司之前就本项目所达成的协议是否会继续存续进行约定。二、股东协议股东协议由项目公司的股东签订,用以在股东之间建立长期的、有约束力的合约关系。股东协议通常包括以下主要条款:前提条件、项目公司的设立和融资、项目公司的经营范围、股东权利、履行 PPP 项目合同的股东承诺、股东的商业计划、股权转让、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及其职权范围、股息分配、违约、终止及终止后处理机制、不可抗力、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等。项目投资人订立股东协议的主要目的
17、在于设立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运营和管理,因此项目公司的股东可能会包括希望参与项目建设、运营的承包商、原料供应商、运营商、融资方等主体。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更直接地参与项目的重大决策、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政府也可能通过直接参股的方式成为项目公司的股东(但政府通常并不控股和直接参与经营管理)。在这种情形下,政府与其他股东相同,享有作为股东的基本权益,同时也需履行股东的相关义务,并承担项目风险。股东协议除了包括规定股东之间权利义务的一般条款外,还可能包括与项目实施相关的特殊规定。以承包商作为项目公司股东为例,承包商的双重身份可能会导致股东之间一定程度的利益冲突,并在股东协议中予以反映。例
18、如,为防止承包商在工程承包事项上享有过多的控制权,其他股东可能会在股东协议中限制承包商在工程建设及索赔事项上的表决权;如果承包商参与项目的主要目的是承担项目的设计、施工等工作,并不愿长期持股,承包商会希望在股东协议中预先做出股权转让的相关安排;但另一方面,如果融资方也是股东,融资方通常会要求限制承包商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的权利,例如要求承包商至少要到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才可转让其所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三、履约合同(一)工程承包合同。 项目公司一般只作为融资主体和项目运营管理者而存在,本身不一定具备自行设计、采购、建设项目的条件,因此可能会将部分或全部设计、采购、建设工作委托给工程承包商,签
19、订工程承包合同。项目公司可以与单一承包商签订总承包合同,也可以分别与不同承包商签订合同。承包商的选择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工程承包合同的履行情况往往直接影响 PPP 项目合同的履行,进而影响项目的贷款偿还和收益情况。因此,为了有效转移项目建设期间的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承包商签订一个固定价格、固定工期的“交钥匙”合同,将工程费用超支、工期延误、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风险全部转移给承包商。此外,工程承包合同中通常还会包括履约担保和违约金条款,进一步约束承包商妥善履行合同义务。(二)运营服务合同根据 PPP 项目运营内容和项目公司管理能力的不同,项目公司有时会考虑将项目全部或部分的运营和维护事务
20、外包给有经验的专业运营商,并与其签订运营服务合同。个案中,运营维护事务的外包可能需要事先取得政府的同意。但是,PPP 项目合同中约定的项目公司的运营和维护义务并不因项目公司将全部或部分运营维护事务分包给其他运营商实施而豁免或解除。由于 PPP 项目的期限通常较长,在项目的运营维护过程中存在较大的管理风险,可能因项目公司或运营商管理不善而导致项目亏损。因此,项目公司应优先选择资信状况良好、管理经验丰富的运营商,并通过在运营服务合同中预先约定风险分配机制或者投保相关保险来转移风险,确保项目平稳运营并获得稳定收益。(三)原料供应合同。有些 PPP 项目在运营阶段对原料的需求量很大、原料成本在整个项目
21、运营成本中占比较大,同时受价格波动、市场供给不足等影响,又无法保证能够随时在公开市场上以平稳价格获取,继而可能会影响整个项目的持续稳定运营,例如燃煤电厂项目中的煤炭。因此,为了防控原料供应风险,项目公司通常会与原料的主要供应商签订长期原料供应合同,并且约定一个相对稳定的原料价格。在原料供应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交货地点和供货期限、供货要求和价格、质量标准和验收、结算和支付、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争议解决等。除上述一般性条款外,原料供应合同通常还会包括“照供不误”条款,即要求供应商以稳定的价格、稳定的质量品质为项目提供长期、稳定的原料。(四)产品或服务购买合同。在 PPP
22、 项目中,项目公司的主要投资收益来源于项目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销售收入,因此保证项目产品或服务有稳定的销售对象,对于项目公司而言十分重要。根据 PPP 项目付费机制的不同,项目产品或服务的购买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最终使用者。以政府付费的供电项目为例,政府的电力主管部门或国有电力公司通常会事先与项目公司签订电力购买协议,约定双方的购电和供电义务。此外,在一些产品购买合同中,还会包括“照付不议”条款,即项目公司与产品的购买者约定一个最低采购量,只要项目公司按照最低采购量供应产品,不论购买者是否需要采购该产品,均应按照最低采购量支付相应价款。四、融资合同从广义上讲,融资合同可能包括项目公司与融资方签
23、订的项目贷款合同、担保人就项目贷款与融资方签订的担保合同、政府与融资方和项目公司签订的直接介入协议等多个合同。其中,项目贷款合同是最主要的融资合同。在项目贷款合同中一般会包括以下条款:陈述与保证、前提条件、偿还贷款、担保与保障、抵销、违约、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等。同时,出于贷款安全性的考虑,融资方往往要求项目公司以其财产或其他权益作为抵押或质押,或由其母公司提供某种形式的担保或由政府作出某种承诺,这些融资保障措施通常会在担保合同、直接介入协议以及 PPP 项目合同中予以具体体现。需要特别强调的是,PPP 项目的融资安排是 PPP 项目实施的关键环节,鼓励融资方式多元化、引导融资方式创新、落实融资
24、保障措施,对于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投资者权益以及保障 PPP 项目的成功实施至关重要。本指南仅就PPP 项目合同中所涉及的与融资有关的条款和内容进行了阐述,有关 PPP 项目融资的规范指导和系统介绍,请参见另行编制的 PPP 融资专项指南。五、保险合同由于 PPP 项目通常资金规模大、生命周期长,负责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及其他相关参与方通常需要对项目融资、建设、运营等不同阶段的不同类型的风险分别进行投保。通常可能涉及的保险种类包括货物运输险、工程一切险、针对设计或其它专业服务的职业保障险、针对间接损失的保险、第三者责任险。鉴于 PPP 项目所涉风险的长期性和复杂性,为确保投保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建议在制定保险方案或签署保险合同前先咨询专业保险顾问的意见。六、其他合同在 PPP 项目中还可能会涉及其他的合同,例如 与专业中介机构签署的 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