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1店铺货品盘存制度1 目的1.1 规范店铺货品盘点前的准备、盘点方式、盘点差异的提报与处理程序等内容,确保店铺货品盘点工作的顺利开展。1.2 明确盘点差异处理标准与责任界定,奖罚分明。2 适用范围2.1 适用于*公司所有店铺的货品盘点工作。3 名词解释3.1 静态盘点:是指店铺停止所有售卖业务情况下,对店铺存在的所有货品进行的盘点工作。3.2 动态盘点:是指在不影响店铺正常售卖情况下,在售卖期间进行的盘点,盘点期间的售卖业务进行记录,纳入盘点差异核算范围。3.3 永续盘点:是指店铺为保证所管辖货品的账实一致性,持续的对部分货品进行的盘点,在固定
2、时期(每天或 2 天等)内抽取部分货品,并在一定时期内完成对所有货品的抽盘工作。3.4 突击盘点:是指公司总部(财务部、商品部、或其他监督部门)派员,对店铺货品实行的未提前通知的盘点。4 职责4.1 财务中心:负责本制度的制修订,并监督此制度的执行。4.2 *公司财务部:监控店铺永续盘存与月度盘点结果,协同商品部对店铺盘点差异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差异分析结果提交盘点报告。4.3 店铺(店长/店助):负责自营店铺货品的陈列与管理,实施店铺货品的永续盘存,不定期监察店铺存货完整性,协助监管部门的盘点工作,进行盘点差异分析与提报,对店铺存货的安全性与完整性负责。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
3、,严禁外传24.4 区长:统筹所辖店铺的月度、年度盘点工作,并对盘点结果负责;同时负责店长交接盘点组织、监督盘点、差异处理与汇报工作。4.5 商品部:组织店铺每月货品的全面盘点工作,监控店铺盘点差异,会同店铺进行差异原因分析。4.6 总经办:审批年度盘点报告、奖惩意见单。5 盘点总则5.1 盘点方式与方法5.1.1 店铺盘点采用动态盘点与静态盘点相结合、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相结合、自盘与复盘、抽盘相结合的盘点模式。5.1.2 盘点现场采用全面盘点和抽样盘点相结合、扫描数量与对款相结合,店铺货品盘点采用扫描为主、对款为辅的方式。5.1.3 店铺货品盘点根据盘点时间不同,可分为定期盘点与不定期盘点
4、,定期盘点包括:月度盘点、年度盘点两种。5.1.4 所有店长异动时必须进行货品盘点,确保交接的完整性。5.2 盘点要求5.2.1 无论何种盘点方式,盘点前必须完成 6.3 条款规定准备工作。5.2.2 店铺应进行永续盘点,持续性地对店铺货品进行账实核对,保证货品与账存的一致性。5.2.3 月度盘点、年度盘点均需采用静态盘点,且以扫描方式进行盘点。5.2.4 公司总部派员进行盘点时,店铺必须指定人员配合,在盘点现场协助。5.2.5 无论店铺采用的何种盘点方式,公司总部相关监督部门均有权对店铺盘点结果进行核查。6 盘点程序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36.1 盘点组织6.1.
5、1 永续盘点由店铺自行组织。6.1.2 月度盘点由商品部组织,在月底前最后 5 个工作日内完成。盘点通知应提前 5 个工作日内发出,并提交财务部备案。6.1.3 年度盘点由财务中心组织,店铺盘点纳入公司整体盘点范围之内,财务中心应提前 10 个工作日内发出盘点通知,各职能中心与部门、店铺均应严格执行。6.1.4 不定期突击盘点由公司总部相关监督部门根据需求或实际控制重点,制定方案并按照确定时间进行突击盘点。6.1.5 店长交接盘点由区长负责组织,并监督盘点结果与汇报。6.2 盘点时间6.2.1 店铺应在每天交接班时进行一次盘点,确保交接班货品的完整性。6.2.2 月度盘点按照商品部集中通知时间
6、为准,因各种原因无法及时进行货品盘点的店铺,应征得营运部同意,并确定盘点时间报财务部。6.2.3 财务部应每月抽查部分店铺的盘存结果。6.2.4 店长交接盘点应在店长异动前进行盘点。6.3 盘点前准备6.3.1 店铺盘点前,必须将货品摆放整齐,同款货品集中放置。对残次品应进行清理、归类放齐;对待退回总仓货品应及时处理;对系统已出账但暂无法退货的应进行标识。6.3.2 店铺所有账目、系统单据处理应在盘点前一天完成,具体如下:1) 零售单:保证没有不正常的单据,如:过账失败、暂挂的零售单,不允许有负库存现象。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42) 调拨单:各店铺在盘点结帐前检查系
7、统中是否存在调拨在途单据,不允许出现一店帐前一店帐后现象。如盘点当日发生的调拨,双方必须当日接收并在系统中确认完毕。3) 店铺退货工作需在盘点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完成,公司总仓需在盘点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将已收到货品的退仓单在系统中确认。为保证仓库与店铺退仓账目的一致性,盘点前最后两个工作日店铺不允许录入退仓单。4) 铺货:为保证仓库与店铺不出现铺货差异,商品部应在保证货品在盘点前最后一日结帐前送到店铺的前提下开出并确认铺货单,即商品部如果不能保证盘点前将货品送到店铺,商品专员不得开出店铺铺货单。店铺在收到货品后须在结帐前将铺货单在系统中确认。5) 盘点调差单:店铺永续盘存时出现盘点差异,应在伯俊
8、系统中录入实际盘点结果,并及时通知管辖之会计人员对自动生成的盘点调差单进行确认;月度盘点前,所有调差单必须全部确认过账。6.3.3 如因各种原因,店铺无法及时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内容,应将未完成项目及时提报至商品部与财务部,便于对盘点差异进行分析调整。6.3.4 盘点前,执行盘点人员应将盘点需用物品与盘点工具准备妥当。6.4 盘点过程规范6.4.1 盘点前,应将零售、调拨、退货等各项工作进行完毕,以保证系统中店铺货品账的正确与完整。6.4.2 月度盘点由商品部组织,区长与店长统一指挥,以扫描方式进行现场盘点,货品清点到款号。6.4.3 盘点必须当日完成,不得隔天进行。6.4.4 盘点完成后,应及时
9、将盘点结果导入伯俊系统。若存在盘点差异的,店铺应查明差异原因,提交商品部与财务部。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56.4.5 误差调整盘点:在进行第一次盘点完成后,盘点结果有异议,需向商品部申请并报备财务部后,在月底前进行重新盘点并上报第二次盘点结果,重盘店铺最终以第二次盘点结果为最终结果进行处理。6.4.6 店长交接盘点采用一次性盘点,盘点结果需经过原店长与现店长签字确认,并由区长作为监交人;区长为店长交接盘点的最终负责人,如未按规定组织盘点或盘点结果出现问题,则按照 8.3.9 规定处罚。6.4.7 误差调整盘点的条件,必须具体以下条件之一:1) 盘点数量差异 5 件(
10、含)以上2) 盘点差异金额 1000 元(含)以上6.5 盘点结果处理6.5.1 月末盘点出现的盘盈亏,各店铺需在盘点当天在伯俊系统中输入盘点单或盘点差异单,并在盘点结束后 3 个工作日内提交盘点差异分析报告 ,同时按照 8.3 款具体规定对短少货品做出赔偿方案,即注明责任人姓名、赔偿金额与赔偿方式,并经责任人签名确认。6.5.2 对出现货品短少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赔偿方案,又不能说明原因的,按 8.3 款具体规定予以赔偿。6.5.3 系统中的盘点调整单由店铺负责填制,并由区域内会计负责过账处理。6.5.4 财务会计登记过账的每一笔盘点调整单,必须对应一份经签字确认的盘点差异分析报告或盘点报告。
11、7 不定期突击盘点7.1 突击盘点的职责7.1.1 财务部、商品部、审计部门、总经办及其他监管部门负责对店铺的突击盘点工作。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67.1.2 区长、区域经理在出差巡店或活动指导期间,也应对店铺货品进行抽查盘点。7.2 突击盘点要求7.2.1 突击盘点的时间以不预先通知店铺为原则。7.2.2 财务部实施的突击盘点每月至少 1 次,盘点前无需通知任何人,且无需特殊审批,即可执行现场突击盘点。7.2.3 突击盘点可进行全面盘点或抽查盘点的方式,具体根据突击盘点的目的确定。8 奖惩规定8.1 指标定义与计算标准指标名称 计算公式 标准盘点金额差异率 =(盘
12、盈金额+盘亏金额)/盘点货品总金额 1%盘点差异数量 =(盘亏数量-盘盈数量)绝对值 0 件单款差异数量 单款盘盈、盘亏的绝对值 1 件盘点差异金额 =(盘亏吊牌金额-盘盈吊牌金额)的绝对值 100 元说明:(1)盘盈数量 /金额、盘亏数量 /金额按照单款计算,绝对值相加减。(2)差异率计算包括串款、串色、串码。(3)差异金额按照吊牌价计算。8.2 奖励8.2.1 半年内未被处罚或赔偿的店铺,公司将给予 500 元奖励。8.2.2 年度内,未接受过处罚或赔偿的店铺,公司将在半年度奖励的基础上,加计奖励 500 元。8.3 赔偿与处罚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78.3.1
13、 店铺未按照通知时间内进行盘点,且未事先申请报备者,处以 200元罚款。未在规定时间内盘点,且未在月底前完成补充盘点者,在执行 8.3.1 处罚基础上,加罚 500 元。8.3.2 盘点结果弄虚作假,不如实上报者,处以 500 元/次罚款,并视情节轻重按公司相关规定处理。8.3.3 盘点金额差异率指标为 1%,每增加 0.5 个点,罚款金额增加 20 元。8.3.4 盘点差异数量指标为 0 件,若出现盘亏数量大于盘盈数量,视为货品遗失予以赔偿,赔偿金额=盘点差异数量*店铺货品平均吊牌价;若盘亏数量小于盘盈数量,视为货品盘盈,赔偿金额等同于遗失金额;若查明原因并明确责任人者,店铺赔偿金额为吊牌价
14、的一半。8.3.5 单款差异数量指标为 1 件,每超过 1 件,处以 20 元罚款。此处罚金额与其他处罚/赔偿金额加总计算。8.3.6 盘点差异金额指标为 100 元,超过部分由店铺予以赔偿或处罚。8.3.7 以上指标若存在重复罚款者,按照最高赔偿或处罚标准执行。8.3.8 以上涉及处罚者,如能明确责任人者,直接用责任人承担,未明确责任人者,由店长、店助各承担 50%。以上涉及赔偿者,如能明确责任人者,区长按赔偿金额的 3%承担领导责任,店长、店助各承担赔偿金额的 10%的领导责任,其余部分由具体责任人赔偿;若无法明确责任人者,区长按赔偿金额的 3%承担领导责任,店长、店助各承担赔偿金额的 1
15、0%的领导责任,剩余 77%由店铺全体员工承担(含店长、店助) 。 (例如:盘点中发现损失 1000 元,店铺共计 11人,依照上述规定,区长承担 3%损失即 30 元,店长、店长均承担10%即各自承担 100 元,店铺全体员工各自承担 7%责任即 70 元;店长、店助合计均承担 17%责任即 170 元整,没有店长助理的店铺仍沿用此公式)8.3.9 区长出现以下问题之一时,视为没有按照店长正常交接程序盘点,后期盘点中出现盘点差异时,区域经理承担差异金额的 10%,区长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8承担差异金额的 50%,现任店长承担差异金额的 40%:1) 店铺交接不在
16、现场监督盘点;2) 盘点后未发交接表;3) 对盘点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解决与汇报者;4) 交接表填写与实际盘点结果不符。9 盘点结果确认与奖惩处理程序9.1 店铺所有盘点结果,均需导入系统,若存在差异时,必须进行原因分析,提报至财务部。对于营运过程中的原因,财务部将盘点差异原因反馈至商品部,由其完善营运过程管理。9.2 财务部是盘点结果的最终确认部门。9.3 月度盘点、年度盘点结果,经财务部确认存在盘点差异者,财务部将按照盘点指标进行计算,并与指标值进行比较。9.4 如存在奖罚者,由财务部提出奖惩意见单或奖惩意见汇总表 ,交由营运总监会签意见,并经总经理审批后,执行奖惩结果。10 附则10.1本
17、制度由财务中心负责,其解释权归财务中心所有,修订亦同。10.2本制度条款与其他制度抵触者,以本制度规定为准。10.3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有效。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9附 1:月度盘点业务流程说明商品部确定店铺月度盘点时间 , 并提前 5 个工作日发出盘点通知 , 接收部门包括 : 店铺 、 区长 、 区域经理 、 财务部商品部根据盘点时间与发货周期 , 确定是否进行铺货与货品的调拨 , 以减少货品在途对店铺货品盘点的影响盘点前 1 日 , 店铺将所有货品按类别 、 按款式 、 按区域集中存放 , 并将所有已经发生的零售 、 调拨 、 内购等业务在伯俊系统中输入并予以结
18、案执行现场扫描盘点区长 、 店长判断盘点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 若存在较大差异需重新盘点者 , 应向商品部提出申请 ( 商品部告知财务部 ), 经批准后可重新盘点 ; 若无需重新盘点者 , 将盘点数据导入伯俊系统中 , 生成盘点差异单 。区长 、 店长导出盘点差异单 , 对货品盘点差异部分进行原因分析 , 如有责任人者 , 同时明确责任人 ; 并根据原因分析结果 , 提交 盘点差异分析报告 至财务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差异过账 , 并对差异原因进行筛选 、 确认 , 若为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则需反馈至商品部 , 由其予以解决 。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计算月度盘点指标的达成情况 , 并按照奖惩规定
19、提出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交由营运总监与总经理审核 、 审批 。营运总监与总经理审核 、 审批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 如有异议者 , 返回财务部进行调整 。财务部将经审批后的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交由人力行政部 , 由其执行审批意见 。2014 年 5 月 10 日 内部文件,严禁外传10附 2:年度盘点业务流程说明财务中心确定店铺月度盘点时间 , 并提前 1 0 个工作日发出盘点通知 , 店铺盘点纳入到公司年度全面盘点范围内商品部根据盘点时间与发货周期 , 确定是否进行铺货与货品的调拨 , 以减少货品在途对店铺货品盘点的影响盘点前 1 日 , 店铺将所
20、有货品按类别 、 按款式 、 按区域集中存放 , 并将所有已经发生的零售 、 调拨 、 内购等业务在伯俊系统中输入并予以结案执行现场扫描盘点区长 、 店长判断盘点结果是否存在较大差异 , 若存在较大差异需重新盘点者 , 应向财务部提出申请 , 经批准后可重新盘点 ; 若无需重新盘点者 , 将盘点数据导入伯俊系统 。财务部根据各店铺盘点结果 , 对店铺初盘结果进行复盘 ,若复盘结果与初盘结果存在差异者 , 会同店铺一起确定最终盘点结果 , 并由店铺调整伯俊系统中的盘点数据财务部进行盘点差异的过账 , 并对差异原因进行筛选 、 确认 , 若为营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则需反馈至商品部 , 由其予以解决 。财务部根据盘点结果计算盘点指标的达成情况 , 并按照奖惩规定提出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 交由营运总监与总经理审核 、 审批 。营运总监与总经理审核 、 审批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 如有异议者 , 返回财务部进行调整 。财务部将经审批后的 奖惩意见单 或 奖惩意见汇总表 交由人力行政部 , 由其执行审批意见 。区长 、 店长导出盘点差异单 , 对货品盘点差异部分进行原因分析 , 如有责任人者 , 同时明确责任人 ; 并根据原因分析结果 , 提交 盘点差异分析报告 至财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