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目录修订说明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标准化临床诊疗部分第三章 门诊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四章 住院医生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五章 护士工作站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六章 临床检验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七章 输血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八章 医学影像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九章 手术、麻醉管理系统功能规范药品管理部分第十章 药品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经济管理部分第十一章 门急诊挂号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二章 门急诊划价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三章 住院病人入、出、转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四章 住院收费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五章 物资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六章 设备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七
2、章 财务管理分系统与经济核算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第十八章 病案管理分系统功能规范第十九章 医疗统计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二十章 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分系统功能规范第二十一章 病人咨询服务分系统功能规范外部接口部分第二十二章 医疗保险接口功能规范第二十三章 社区卫生服务接口功能规范第二十四章 远程医疗咨询系统接口功能规范医院信息系统方案目录一、医院信息系统简介21.1 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1.2 开发医院管理系统的意义1.3 国内外情况和发展趋势1.4 完整的医院信息系统1.5 医院信息系统的特性1.6 医院信息系统的体系结构1.7 网络方案的选择1.8 医院信息系统子系统的划分二、实
3、施医院信息系统的迫切性与重要性2.1 改变医院现有的管理2.2 堵住医院内部手工管理漏洞2.3 直接和间接给医院带来效益2.4 促进医院将来的发展2.5 与先进的管理模式接轨三、医院信息系统设计3.1 医院信息系统主要特点3.2 医院信息系统构成3.3 系统主要流程3.4 医院信息系统功能模块四、医院信息化建设配置及报价附件一: 五、2003 年各地区卫生机构数附件二:3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修 订说明4卫生部于一九九七年印发公布的医院信息系统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以下简称功能规范 ) ,对于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规范管理,提高医院信息系统软件质量,保护用户利益,推动医院计算机应用的健康
4、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但是随着计算机网络技术的迅速发展,卫生部重大医改政策的实施及医疗模式的转变,原功能规范已不能适应新形式的需要。为此,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二一年三月着手修订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了由卫生信息化主管人员、医院信息化主管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以及临床医生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功能规范的重新修订。根据国际医院信息化发展趋势及我国医院信息化发展的现状与需求,经反复论证、讨论,形成了新的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 。本功能规范具有以下特点:1.为了推动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强调了医院信息系统功能规范不仅是对开发厂商
5、的评审标准和依据,同时也是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以及用于评估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2.标准化是信息化的基础。为了改变以往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标准不一,难以共享的局面,本功能规范将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独立为一章,突出了标准化在医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要地位。3.根据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加了以医生工作站、护士工作站等组成的临床信息系统部分,这是对原功能规范的重大改进。4.增加了外部接口部分,以使医院信息系统适应各项新技术的发展及改革的需要。如医院信息系统与医保系统、社区医疗系统、远程医疗系统及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接口,为医院信息系统融入整个社会信息系统的发展奠定了
6、基础。5.加强了法制意识。为使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按国家法律法规有序发展, 功能规范的每一部分都提供了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6.编排格式统一,且各分系统既相互关联,又各成体系,方便医院及开发商对功能规范的理解使用,各分系统功能规范结构均按如下格式:1)分系统主要设计目标;2)必须遵照的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依据;3)分系统详细功能要求;4)系统运行要求。由于医院信息系统建设是一个发展、进步的过程,本功能规范将根据实际需求,不断扩充完善。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二年二月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卫生信息化工作的规范管理,进一步加快卫生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保证医院信息系统的质量,减少不必要
7、的重复研制和浪费,保护用户利益,推 动和指导医院信息化建设,特制定本医院信息系 统基本功能规范。第二条 制定本规范的目的是为卫生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医院信息系统提供一个基本依据,亦是现阶段商品化医院信息系 统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第三条 本规范同时为各级医院进行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用于评价各级医院信息化建设程度的基本标准。第四条 医院信息系统的定义:医院信息系统是指利用 计算机软硬件技术、网 络通讯技术等现代化手段,对医院及其所属各部 门对人流、物流、 财流进行综合管理,对在医疗活动各阶段中产生的数据进行采集、存 贮、 处理、提取、传输 、汇总、加工生成各种信息,从而 为医院的整体运行提
8、供全面的、自动化的管理及各种服务的信息系统。医院信息系统是现代化医院建设中不可缺少的基础设施与支撑环境。第五条 实用性是评价医院信息系统的主要标准。它应该符合现行医院体系结构、管理模式和运作程序,能满足医院一定 时期内对信息的需求。它是现代医院管理工作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并能对提高医 疗服务质量,工作效率,管理水平,为医院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积极的作用。第六条 医院信息系统不是简单地模拟现行手工管理方法,而是根据医院管理模式采用科学化、信息化、规范化、 标准化理论设计建立的。在建 设医院信息系统前,医院必须首先规范自身的管理制度及运行模式。医院信息系统建立的过程,应是医院自身
9、规范管理模式和管理流程,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机制的过 程。2第七条 医院信息系统是一个综合性的信息系统 ,功能涉及到国家有关部委制定的法律、法规 。包括医疗、教育、科研、 财务、会 计、审计 、统计 、病案、人事、药品、保险、物资、设备等等。因此,评价医院信息系统首先必须保证与我国现行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相一致,并能满足各级医疗 机构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信息的要求。第八条 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组织与实施:建立医院信息系统是医院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因此,在系统建设中,必 须有相应的组织落实与保证 ,其中院 长重视并亲自领导是系统建设的关键,重 视培养自己的技 术骨干队伍, 调动各级、各 类
10、 医护人员使用信息的积极性是系统实施的先决条件。建立医院信息系统,必 须根据各级 、各 类医院的具体要求,充分作好需求分析,制定出系统建设的总 体技术方案,有计划、有步 骤 、分期分批实施,最终实现医院信息系统建设的总体目标。第九条 医院在信息系统建设时,应根据自身需求及系统性能/ 价格比,保证合理的资金投入,这 是保证系统建设成功的必要条件。第十条 医院信息分类:医院信息应该以病人医疗信息为核心,采集、整理、传输、汇总、分析与之相关的财务、管理、统计、决策等信息。医院信息 总体可分为临床信息与管理信息两大类。第十一条 医院信息系统运行基本要求:操作系统、数据库、网络系统的选择要求安全、稳定、
11、可靠,开 发单位应提供该方面的保证,并提供技 术 培训、技术支持与技术服务。 系统须设置初始化及各级权限管理。 系统应根据需要可随时调整设置各种单据、报表等的打印输出格式。 系统须保证“7 天 24 小时”安全运行,并有冗余备份。 系统具有友好的用户界面,必 须设置为鼠标 或键盘均可单独操作的方式,以便提高操作速度,减少两者互换带 来的不便。 要求系统数据处理必须准确无误,否 则为不合格产品。3第十二条 医院信息系统开发应提供以下技术文档:1.总体设计报告2.需求分析说明书3.概要设计说明书4.详细设计说明书5.数据字典6.数据结构与流程7.测试报告8.操作使用说明书9.系统维护手册第十三条
12、系统运行的维护与管理:系统在运行过程中,必须建立日志管理、各项管理制度及各种操作规程。系 统维护应 包括工作参数修改、数据字典维护、用 户权限控制、操作口令或密码设置和修改、数据安全性操作、数据备份和恢复、故障排除等。医院方必须考虑整个系统每年维护费用的投入。第十四条 本规范所指医院信息系统是在网络环 境下运行的系统,因此各模 块之间要实现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清晰体现内在逻辑联系,并且数据之 间必须相互关联,相互制约。第十五条 医院自身的目标、任务和性质决定了医院信息系统是各类信息系统中最复杂的系统之一。本医院信息系统基本功能规范根据数据流量、流向及处理过程,将整个医院信息系统划分为以下五部分
13、:1.临床诊疗部分2.药品管理部分3.经济管理部分4.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45.外部接口部分第十六条 各部分功能综述如下:一、临床诊疗部分临床诊疗部分主要以病人信息为核心,将整个病人诊疗过程作为主线,医院中所有科室将沿此主线展开工作。随着病人在医院中每一步诊疗活动的进行产生并处理与病人诊疗有关的各种诊疗数据与信息。整个 诊疗活动主要由各种与诊疗有关的工作站来完成,并将这部分临床信息进行整理、处理、 汇总、统计、分析等。此部分包括: 门诊医生工作站、住院医生工作站、护 士工作站、临床检验系统、输血管理系统、医学影像系 统、手术室麻醉系统等。 (见第3 至第 9 章)二、药品管理部分药品管理部分
14、主要包括药品的管理与临床使用。在医院中药品从入库到出库直到病人的使用,是一个比较复杂的流程,它贯穿于病人的整个诊疗活动中。 这部分主要处理的是与药品有关的所有数据与信息。共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基本部分,包括: 药库、药房及发药管理;另一部分是临床部分,包括:合理用 药的各种审核及用药咨询与服务。 (见第 10 章)三、经济管理部分经济管理部分属于医院信息系统中的最基本部分,它与医院中所有发生费用的部门有关,处理的是整个医院中各有关部 门产生的费用数据,并将这些数据整理、 汇总、传输到各自的相关部门,供各 级部门 分析、使用并为医院的财务与经济收支情况服务。包括: 门急诊挂号,门急 诊划价收费,
15、住院病人入、出、 转,住院收 费、物资、 设备,财务与经济核算等。 (见第11 至第 17 章)四、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综合管理与统计分析部分主要包括病案的统计分析、管理,并将医院中的所有数据汇总、分析、综 合处理供领导决策使用,包括:病案管理、医疗统计 、院长综合查询与分析、病人咨询服务。 (见第 18 至第 21 章)五、外部接口部分5随着社会的发展及各项改革的进行,医院信息系统已不是一个独立存在的系统,它必须考虑与社会上相关系统互联问题。因此,这部分提供了医院信息系统与医疗保险系统、社区医疗系统、 远程医疗咨询系 统等接口。 (见第 22 至第 24 章)第十七条 系统中各部分的详细功
16、能规范, 详见各章中的要求。各章中的功能要求属基本功能,允许系统在此基础 上增加功能。第二章 数据、数据库、数据字典编码标准化第一条 医院信息系统是为采集、加工、6存储、检索、 传递病人医疗信息及相关的管理信息而建立的人机系统。数据的管理是医院信息系统成功的关键。数据必须准确、可信、可用、完整、规范及安全可靠。第二条 医院数据库是以病人医疗数据为主,并包括相关的各种经济数据以及各类行政管理、物资管理等数据的完整集合。数据 库应包含医院全部资源的信息,便于快速 查询,数据共享。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选择应依据医院数据量的大小,医院的经济实力以及考虑到医院今后的发展来确定。第三条 数据库的设计和使用必须
17、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完整性、安全性及保密性。在网络环境下,需要使用多种技术手段保护中心数据库的安全。数据的安全性、保密性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3中国计算机安全法规标准在国家没有制定电子文档合法性相关法律之前,医院必须保留纸张文档作为法律依据。第四条 医院信息系统数据技术规范要求:1数据输入:提供数据输入准确、快速、完整性的操作手段,实现应用系统在数据源发生地一次性输入数据技术。2数据共享:必须提供系统数据共享功能。3数据通信:必须具备通过网络自动通信交换数据的功能,避免通过介质(软盘、磁 带、光盘)交换数据。4数据备份:具备数据备份功能,包括自 动定时数据备份,程序操作 备份和手工操作备份。为防止不可预见的事故及灾害,数据必须异地备份。5数据恢复:具备数据恢复功能,包括程序操作数据恢复和手工操作数据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