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 (JGJ162-2008)1 总 则1.0.1 为在工程建设模板工程施工中贯彻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和政策,做到安全生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方便适用,制定本规范。1.0.2 本规范适用于建筑施工中现浇混凝土工程模板体系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1.0.3 进行模板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时,应从工程实际情况出发,合理选用材料、方案和构造措施,应满足模板在运输、安装和使用过程中的强度、稳定性和刚度要求,并宜优先采用定型化、标准化的模板支架和模板构件。1.0.4 建筑施工模板工程的设计、制作、安装和拆除除应符合本规范的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符号2.1
2、术 语2.1.1 面板 surface slab直接接触新浇混凝土的承力板,包括拼装的板和加肋楞带板。面板的种类有钢、木、胶合板、塑料板等。2.1.2 支架 support支撑面板用的楞梁、立柱、连接件、斜撑、剪刀撑和水平拉条等构件的总称。2.1.3 连接件 pitman 面板与楞梁的连接、面板自身的拼接、支架结构自身的连接和其中二者相互间连接所用的零配件。包括卡销、螺栓、扣件、卡具、拉杆等。 2.1.4 模板体系 shuttering由面板、支架和连接件三部分系统组成的体系,可简称为“模板”。 2.1.5 小梁 minor beam直接支承面板的小型楞梁,又称次楞或次梁。2.1.6 主梁 m
3、ain beam 直接支承小楞的结构构件,又称主楞。一般采用钢、木梁或钢桁架。2.1.7 支架立柱 support column直接支承主楞的受压结构构件,又称支撑柱、立柱。2.1.8 配模 matching shuttering 在施工设计中所包括的模板排列图、连接件和支承件布置图,以及细部结构、异形模板和特殊部位详图。2.1.9 早拆模板体系 early unweaving shuttering在模板支架立柱的顶端,采用柱头的特殊构造装置来保证国家现行标准所规定的拆模原则下,达到早期拆除部分模板的体系。2.1.10 滑动模板 glide shuttering模板一次组装完成,上面设置有施工
4、作业人员的操作平台。并从下而上采用液压或其他提升装置沿现浇混凝土表面边浇筑混凝土边进行同步滑动提升和连续作业,直到现浇结构的作业部分或全部完成。其特点是施工速度快、结构整体性能好、操作条件方便和工业化程度较高。2.1.11 爬模 crawl shuttering以建筑物的钢筋混凝土墙体为支承主体,依靠自升式爬升支架使大模板完成提升、下降、就位、校正和固定等工作的模板系统。2.1.12 飞模 flying shuttering主要由平台板、支撑系统(包括梁、支架、支撑、支腿等)和其他配件(如升降和行走机构等)组成(它是一种大型工具式模板,因其外形如桌,故又称桌模或台模。由于它可借助起重机械,从已
5、浇好的楼板下吊运飞出转移到上层重复使用,故又称飞模。2.1.13 隧道模 tunnel shuttering一种组合式的、可同时浇筑墙体和楼板混凝土的、外形像隧道的定型模板。2.2 主要符号2.2.1 作用和作用效应:F 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计算值;F3 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设计值;Glk 模板及其支架自重标准值;G2k新浇混凝土自重标准值;G3k钢筋自重标准值;C4k新浇混凝土作用于模板的侧压力标准值;M弯矩设计值。N轴心力设计值;对拉螺栓轴力强度设计值;btP集中荷载设计值;Q1k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Q2k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Q3k倾倒混凝土时对垂直面模板产生的水平
6、荷载标准值;S荷载效应组合的设计值;V剪力设计值;gk自重线荷载标准值;g自重线荷载设计值;qk活荷线荷载标准值;q活荷线荷载设计值。2.2.2 计算指标: E钢、木弹性模量;NEX欧拉临界力;钢材的抗拉、抗压和抗弯强度设计值;f木材顺纹抗压及承压强度设计值,c钢材的端面承压强度设计值;ef胶合板抗弯强度设计值,jf铝合金材抗弯强度设计值;Lm木材的抗弯强度设计值;f螺栓抗拉强度设计值;bt钢、木材的抗剪强度设计值,vf混凝土的重力密度;c正应力; c木材压应力;剪应力。2.2.3 几何参数:A毛截面面积;Ao木支柱毛截面面积;An净截面面积;H大模板高度;I毛截面惯性矩;I1工具式钢管支柱插
7、管毛截面惯性矩;I2工具式钢管支柱套管毛截面惯性矩;Ib门架剪刀撑截面惯性矩;L楞梁计算跨度;Lo支柱计算跨度;So计算剪应力处以上毛截面对中和轴的面积矩;W截面抵抗矩; 对拉螺栓横向间距或大模板重心至模板根部的水平距离;b对拉螺栓纵向间距或木楞梁截面宽度,或是大模板重心至支架端部水平距离;d钢管外径;ho门架高度;h1门架加强杆高度; h倾斜后大模板的垂直高度;i回转半径;面板计算跨度;l柱箍纵向间距;1柱箍计算跨度;2l钢腹板的厚度;wtt钢管的厚度;v挠度计算值; 容许挠度值;风荷载设计值。s长细比; 容许长细比。2.2.4 计算系数及其他:调整系数; 1外加剂影响修正系数; 2混凝土坍
8、落度影响系数。 m压弯构件稳定的等效弯矩系数;截面塑性发展系数;恒荷载分项系数;G活荷载分项系数;Q轴心受压构件的稳定系数;钢支柱的计算长度系数。3 材料选用3.1 钢 材3.1.1 为保证模板结构的承载能力,防止在一定条件下出现脆性破坏应根据模板体系的重要性、荷载特征、连接方法等不同选用适合的钢材型号和材性,且宜采用Q235钢和Q345钢。对模板的支架材料宜优先选用钢材。3.1.2 模板的钢材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 1591的规定。2 钢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直缝电焊钢管GBT 13793或低压流体输送用焊接钢管GBT
9、3092中规定的Q235普通钢管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中Q235A级钢的规定。不得使用有严重锈蚀、弯曲、压扁及裂纹的钢管。3 钢铸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程用铸造碳钢件GB/T 11352中规定的ZG 200420、ZG 230450、ZG 270-500和ZG 310-570号钢的要求。4 钢管扣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管脚手架扣件GB 15831规定。5 连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 5118中的规定。6 连接用的普通螺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六角头螺栓C级GBT5780和六角头螺栓GBT 5782的规定。7 组合钢模板及
10、配件制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组合钢模板术规范GB 50214的规定。3.1.3 下列情况的模板承重结构和构件,不应采用Q235沸腾钢; 1 工作温度低于-20承受静力荷载的受弯及受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2 工作温度等于或低于-30的所有承重结构或构件。3.1.4 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焊接的承重结构以及重要的非焊接承重结构采用的钢材还应具有冷弯试验的合格保证。3.1.5 当结构工作温度不高于-20时,对Q235钢和Q345钢应具有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对Q390钢和Q420钢应具有-20冲击韧性的合格保证。
11、3.2 冷弯薄壁型钢3.2.1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素结构钢GBT 700规定的Q235钢和低合金高强度结构钢GBT1591规定的Q345钢。3.2.2 用于承重模板结构的冷弯薄壁型钢的带钢或钢板,应具有抗拉强度、伸长率、屈服强度、冷弯试验和硫、磷含量的合格保证;对焊接结构尚应具有碳含量的合格保证。3.2.3 焊接采用的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手工焊接用的焊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碳钢焊条GBT5117或低合金钢焊条GBT5118的规定。2 选择的焊条型号应与主体结构金属力学性能相适应。3 当Q235钢和Q345钢相焊接时,宜采用与Q235钢相适应
12、的焊条。3.2.4 连接件及连接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普通螺栓除应符合本规范第3.1.2条第6款的规定外,其机械性能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紧固件机械性能螺栓、螺钉和螺柱GBT 3089.1的规定。 2 连接薄钢板或其他金属板采用的自攻螺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自钻自攻螺钉GBT15856.14、GBT 3098.11或自攻螺栓GBT 52825285的规定。3.2.5 在冷弯薄壁型钢模板结构设计图中和材料订货文件中,应注明所采用钢材的牌号和质量等级、供货条件及连接材料的型号(或钢材的牌号)。必要时尚应注明对钢材所要求的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的附加保证项目。3.3 木 材3.3.1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树
13、种应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选择质量好的材料,不得使用有腐朽、霉变、虫蛀、折裂、枯节的木材。3.3.2 模板结构设计应根据受力种类或用途按表3.3.2的要求选用相应的木材材 质 等 级 。木 材 材 质 标 准 应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木 结 构 设 计 规 范 GB 50005的 规 定 。表3.3.2 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材质等级主要用途 材质等级受拉或拉弯构件 a受弯或拉弯构件 a受压构件 a3.3.3 用于模板体系的原木、方木和板材可采用目测法分级。选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规定,不得利用商品材的等级标准替代。3.3.4 用于模板结构或构件的木材,应从
14、本规范附录A附表A.3.1-1和附表A.3.1-2所列树种中选用。主要承重构件应选用针叶材;重要的木制连接件应采用细密、直纹、无节和无其他缺陷的耐腐蚀的硬质阔叶材。3.3.5 当采用不常用树种木材作模板体系中的主梁、次梁、支架立柱等的承重结构或构件时,可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要求进行设计。对速生林材,应进行防腐、防虫处理。3.3.6 在建筑施工模板工程中使用进口木材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选择天然缺陷和干桑缺陷少、耐腐朽性较好的树种木材;2 每根木材上应有经过认可的认证标识,认证等级应附有说明,并应符合国家商检规定;进口的热带木材,还应附有无活虫虫孔的证书;3 进口木
15、材应有中文标识,并应按国别、等级、规格分批堆放,不得混淆;储存期间应防止木材霉变、腐朽和虫蛀; 4 对首次采用的树种,必须先进行试验,达到要求后方可使用。3.3.7 当需要对模板结构或构件木材的强度进行测试验证时,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木结构设计规范GB 50005的检验标准进行。3.3.8 施工现场制作的木构件,其木材含水率应符合下列规定:1 制作的原木、方木结构,不应大于25;2 板材和规格材,不应大于20;3 受拉构件的连接板,不应大于18; 4 连接件,不应大于15。 3.4 铝合金型材3.4.1 当建筑模板结构或构件采用铝合金型材时,应采用纯铝加入锰、镁等合金元素构成的铝合金型材,并应符合
16、国家现行标准铝及铝合金型材YBl703的规定。3.4.2 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4.2的规定。3.4.3 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4.3的规定。表3.4.2 铝合金型材的机械性能牌号材料状态壁厚(mm)抗拉极限强度 b(Nmm 2)屈服强度 2.0(Nmm 2)伸长率()弹性模量Ec(Nmm 2)Cz 180 14LD2 Cs 所有尺寸 280 2l0 12Cz 10.0 360 220 12LYll Cs 10.120.0 380 230 121.83 1055.0 400 300 105.110.0 420 300 10LY12 CZ10.120.0 430 3
17、10 102.1410510.0 510 440 6LC4 CS 10.120.0 540 450 6 2.14105注:材料状态代号名称:Cz淬火(自然时效);CS淬火(人工时效)。表3.4.3 铝合金型材的横向、高向机械性能牌号 材料状态 取样部位抗拉极限强度 b(Nmm 2)屈服强度 2.0(Nmm 2)伸长率()LYl2 Cz 横向高向 400350 290290 64Lc4 CS 横向高向 500480 43注:材料状态代号名称:Cz淬火(自然时效);CS淬火(人工时效)。3.5 竹、木胶合模板板材3.5.1 胶合模板板材表面应平整光滑,具有防水、耐磨、耐酸碱的保护膜,并应有保温性能
18、好、易脱模和可两面使用等特点。板材厚度不应小于12mm,并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模板用胶合板ZBB70006的规定。3.5.2 各层板的原材含水率不应大于15%,且同一胶合模板各层原材间的含水率差别不应大于5%。3.5.3 胶合模板应采用耐水胶,其胶合强度不应低于木材或竹材顺纹抗剪和横纹抗拉的强度,并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3.5.4 进场的胶合模板除应具有出厂质量合格证外,还应保证外观及尺寸合格。3.5.5 竹胶合模板技术性能应符合表3.5.5的规定。表3.5.5 竹胶合模板技术性能项 目 平均值 备 注3层 113.30静曲强度(N/mm 2) 5层 105.50=(3PL)/(2bh 2
19、)式中 P破坏荷载L支座距离(240 mm);b试件宽度(20 mm);h试件厚度(胶合模板h=15 mm)3层 10584弹性模量E(N/ mm2)5层 9898E=4(PL 5)/(fbh 3)式中 L、b、h同上,其中3层P/f=211.6;5层P/f=197.73层 8.30冲击强度A(J/ 2) 5层 7.95A=Q/(bh)式中 Q折损耗功;b试件宽度;h试件厚度。3层 3.52胶合强度(N/ mm2) 5层 5.03=P/(bL)式中 P剪切破坏荷载(N);b剪面宽度(20 mm);L切面长度(28 mm)。握钉力M(N/ mm) 241.10M=P/h式中 P破坏荷载(N)h试
20、件厚度(mm);3.5.6 常用木胶合模板的厚度宜为12 mm、15 mm、18mm,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不浸泡,不蒸煮:剪切强度1.41.8N/ mm 2;2 室温水浸泡:剪切强度1.21.8N/ mm 2;3 沸水煮24h:剪切强度1.21.8N/ mm 2;4 含水率:5%13%;5 密度:450880kg/m 3。6 弹性模量:4.510 311.510 3N/ mm2。3.5.7 常用复合纤维模板的厚度宜为12 mm、15 mm、18 mm,其技术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1 静曲强度:横向28.2232.3N/ mm 2;纵向52.6267.21N/ mm 2;2 垂直表面抗拉
21、强度:大于1.8N/ mm 2;3 72h吸水率:小于5%;4 72h吸水膨胀率:小于4%;5 耐酸碱腐蚀性:在1%苛性钠中浸泡24h,无软化及腐蚀现象;6 耐水气性能:在水烝气中喷蒸24h表面无软化及明显膨胀;7 弹性模量:大于6.010 3N/ mm2。4 荷 载 及 变 形 值 的 规 定4.1 荷 载 标 准 值4.1.1 恒 荷 载 标 准 值 应 符 合 下 列 规 定 :1 模 板 及 其 支 架 自 重 标 准 值 (G1k)应 根 据 模 板 设 计 图 纸 计 算 确 定 。 肋 形 或 无 梁楼 板 模 板 自 重 标 准 值 应 按 表 4.1.1采 用 。表 4.1.
22、1 楼 板 模 板 自 重 标 准 值 ( KN/m2 )模 板 构 件 的 名 称 木 模 板 定 型 组 合 钢 模 板平 板 的 模 板 及 小 粱 0.30 0.50楼 板 模 板 (其 中 包 括 梁 的 模 板 ) 0.50 0.75楼 板 模 板 及 其 支 架(楼 层 高 度 为 4m 以 下 ) 0.75 1.10注 : 除 钢 、 木 外 , 其 他 材 质 模 板 重 量 见 本 规 范 附 录 B中 的 附 表 B。2 新 浇 筑 混 凝 土 自 重 标 准 值 (G2k), 对 普 通 混 凝 土 可 采 用 24kN m3, 其 他 混 凝 土可 根 据 实 际 重
23、 力 密 度 或 按 本 规 范 附 录 B表 B确 定 。 3 钢 筋 自 重 标 准 值 (G3k)应 根 据 工 程 设 计 图 确 定 。 对 一 般 梁 板 结 构 每 立 方 米 钢 筋混 凝 土 的 钢 筋 自 重 标 准 值 : 楼 板 可 取 1.1kN; 梁 可 取 1.5kN。 4 当 采 用 内 部 振 捣 器 时 , 新 浇 筑 的 混 凝 土 作 用 于 模 板 的 侧 压 力 标 准 值 (G4k),可 按 下 列 公 式 计 算 , 并 取 其 中 的 较 小 值 : (4.1.1-1)21.0VtFoc(4.1.1-2)H式中 F新浇混凝土对模板的侧压力计算值
24、(KN/m 2);混凝土的重力密度(KN/m 3);cV混凝土的浇筑速度(m/h);to新 浇 混 凝 土 的 初 凝 时 间 (h), 可 按 试 验 确 定 ; 当 缺 乏 试 验 资 料 时 , 可 采 用to 200 (T+15)(T 为 混 凝 土 的 温 度 ) 1外 加 剂 影 响 修 正 系 数 ; 不 掺 外 加 剂 时 取 1.0, 掺 具 有 缓 凝 作 用 的 外 加 剂 时取 1.2; 2混 凝 土 坍 落 度 影 响 修 正 系 数 ; 当 坍 落 度 小 于 30mm时 , 取 0.85; 坍落度为5090mm时,取1.00;坍落度为110150mm时,取1.15
25、;H混 凝 土 侧 压 力 计 算 位 置 处 至 新 浇 混 凝 土 顶 面 的 总 高 度 (m); 混 凝 土 侧 压力 的 计 算 分 布 图 形 如 图4.1.1所 示 , 图 中,h 为有效压头高度。cF/4.1.2 可变荷载标准值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人员及设备荷载标准值(Q 1k) ,当计算 模板和直接支承模板的小梁时,均布荷载可取 2.5KN/m2,再用 集中荷载2.5KN 进行验算,比较两者所得的弯矩值取其大值; 当计算直接支承小梁的主梁时,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取1.5KN/m2;当计算支架立柱及其他 支 承 结 构 构 件 时 , 均 布 活荷 载 标 准 值 可 取 1
26、.0KN/m2。 注:1 对大型浇筑设备,如上料平台、混凝土送泵等按实际情况计算;采用布料机上料进行浇筑混凝土时,活荷载标准值取 4KN/m2。2 混凝土堆积高度超过 100mm 以上者按实际高度计算。3 模板单块宽度小于 150mm 时,集中荷载可分布于相邻的 2 块板面上。2 振捣混凝土时产生的荷载标准值(Q 2k) ,对水平模板可采用 2kN/m2,对垂直面模板可采用 4kN/m2,且作用范围在新浇筑混凝土侧压力的有效压头高度之内。3 倾 倒 混 凝 土 时 , 对 垂 直 面 模 板 产 生 的 水 平 荷 载 标 准 值 (Q3k)可 按 表4.1.2 采 用 。表 4.1.2 倾
27、倒 混 凝 土 时 产 生 的 水 平 荷 载 标 准 值 (kN m2)FHh图 4.1.1 混凝土侧压力计算分布图向 模 板 内 供 料 方 法 水 平 荷 载溜 槽 、 串 筒 或 导 管 2容 量 小 于 0.2m3的 运 输 器 具 2容 量 为 0.2 0.8m3的 运 输 器 具 4容 量 大 于 0.8m3的 运 输 器 具 6注 : 作 用 范 围 在 有 效 压 头 高 度 以 内 。4.1.3 风 荷 载 标 准 值 应 按 现 行 国 家 标 准 建 筑 结 构 荷 载 规 范 ,GB500092001(2006年版)中的规定计算,其中基本风压值应按该规范附表D.4中n
28、=10年的规定采用,并取风振系数。1Z4.2 荷 载 设 计 值4.2.1 计算模板及支架结构或构件的强度、稳定性和连接强度时,应采用荷载设计值(荷载标准值乘以荷载分项系数) 。4.2.2 用计算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的变形时,应采用荷载标准值。4.2.3 荷载分项系数应按表 4.2.3 采用。表 4.2.3 荷载分项系数荷 载 类 别 分 项 系 数 i模 板 及 支 架 自 重 标 准 值 ( G1k)新浇混凝土自重标准值(G 2k)钢 筋 自 重 标 准 值 (G3k)新 浇 混 凝 土 对 模 板 的 侧 压 力 标 准 值(G4k)永 久 荷 载 的 分 项 系 数 ;(1)当 其 效 应 对 结 构 不 利 时 :对 由 可 变 荷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2;对由永久荷载效应控制的组合,应取 1.35;(2)当 其 效 应 对 结 构 有 利 时 :一 般 情 况 应取 1;对结构的倾覆、滑移验算,应取0.9。续表 4.2.3荷 载 类 别 分项系数 i施 工 人 员 及 施 工 设 备 荷 载 标 准 值 (Q1k)振 捣 混 凝 土 时 产 生 的 荷 载 标 准 值 (Q2k)倾 倒 混 凝 土 时 产 生 的 荷 载 标 准 值 (Q3k)可变荷载的分项系数:一般情况下应取 1.4;对标准值大于 4kN/m2的活荷载应取1.3风荷载(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