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02-摘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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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摘录3 基 本 规 定3.2 材料设备管理3.2.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所使用的主要材料、成品半成品、配件、器具和设备必须具有中文质量合格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应符合国家技术标准或设计要求。进场时应做检查验收,并经监理工程师核查确认。3.2.2 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等进行验收。包装应完好,表面无划痕及外力冲击破损。3.2.3 主要器具和设备必须有完整的安装使用说明书。在运输、保管和施工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坏或腐蚀。3.2.4 阀门安装前,应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试验应在每批(同牌号、同型号

2、、同规格)数量中抽查 10%,且不少于一个。对于安装在主干管上起切断作用的闭路阀门,应逐个作强度和严密性试验。3.2.5 阀门的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应符合以下规定:阀门的强度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5倍;严密性试验压力为公称压力的 1.1 倍;试验压力在试验持续时间内保持不变,且壳体填料及阀瓣密封面无渗漏。阀门试压的试验持续时间应不少于表 3.2.5 的规定。3.2.6 管道上使用冲压弯头时,所使用的冲压弯头外径应与管外径相同。3.3 施工过程质量控制3.3.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与相关专业之间,应进行交接质量检验,并形成记录。3.3.2 隐蔽工程应隐蔽前经验收各方检验合格后,才能隐蔽,

3、并形成记录。3.3.3 地下室或地下构筑物外墙有管道穿过的,应采取防水措施。对有严格防水要求的建筑物,必须采用柔性防水套管;3.3.4 管道穿过结构伸缩缝、抗震缝及沉降缝敷设时,应根据情况采取下列保护措施:1 在墙体两侧采取柔性连接。2 在管道或保温层外皮上、下部留有不小于 150mm 的净空。3 在穿墙处做成方形补偿器,水平安装。3.3.5 在同一房间内,同类型的采暖设备、卫生器具有管道配件,除有特殊要求外,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6 明装管道成排安装时,直线部分应互相平和。曲线部分:当管道水平或垂直并行时,应与直线部分保持等距;管道水平上下并行时,弯管部分的曲率半径应一致。3.3.7

4、管道支、吊、托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位置正确,埋设应平整牢固。2 固定支架与管道接触应紧密,固定应牢靠。3 滑动支架应灵活,滑托与滑槽两侧间应留有 35mm 的间隙,纵向移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4 无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垂直安装。5 有热伸长管道的吊架、吊杆应向热膨胀的反方向偏移。6 固定在建筑结构上的管道支、吊架不得影响结构的安全。3.3.8 钢管水平安装的支、吊架间距不应大于表 3.3.8 的规定。表 3.3.8 钢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25 150 200 250 300保温管 2 2.5 2.5 2.5

5、 3 3 4 4 4.5 6 7 7 8 8.5支架最大间距 不保温管 2.5 3 3.5 4 4.5 5 6 6 6.5 7 8 9.5 11 1223.3.9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塑料管及复合管垂直或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3.3.9 的规定。采用金属制作的管道支架,应在管道与支架间加衬非金属垫或套管。表 3.3.9 塑料管及复合管管道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 12 14 16 18 20 25 32 40 50 63 75 90 110立管 0.5 0.6 0.7 0.8 0.9 1.0 1.1 1.3 1.6 1.8 2.0 2.2 2.4冷水 0.4 0.4 0.5 0

6、.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5 1.55支架最大间距m水平管 热水 0.2 0.2 0.25 0.3 0.3 0.35 0.4 0.5 0.6 0.7 0.8 3.3.10 铜管垂直水平安装的支架间距应符合表 3.3.10 的规定。3.3.10 铜管垂直或支架的最大间距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65 80 100 125 150 200垂直管 1.8 2.4 2.4 3.0 3.0 3.0 3.5 3.5 3.5 3.5 4.0 4.0支架最大间距(m) 水平管 1.2 1.8 1.8 2.4 2.4 2.4 3.0 3.0

7、3.0 3.0 3.5 3.53.3.11 采暖,给水及热水供应系统的金属管道立管管卡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5m,每层必须安装 1 个。2 楼层高度大于 5m,每层不得少于 2 个。3 管卡安装高度,距地面应为 1.51.8m,2 个以上管卡应匀称安装,同一房间管卡应安装在同一高度上。3.3.12 管道及管道支墩(座),严禁铺设在冻土和未经处理的松土上。3.3.13 管道穿过墙壁和楼板,应设置金属或塑料套管。安装在楼板内的套管,其顶部高出装饰地面 20mm;安装在卫生间及厨房内的套管,其顶部应高出装饰地面 50mm,底部应与楼板底面相平;安装在墙壁内的套管其两端与饰面相平

8、。穿过楼板的套管与管道之间缝隙宜用阻燃密实材料填实,且端面应光滑。管道的接口不得设在套管内。3.3.14 弯制钢管,弯曲半径应符合下列规定:1 热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3.5 倍。2 冷弯: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4 倍。3 焊接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 1.5 倍。4 冲压弯头:应不小于管道外径。3.3.15 管道接口应符合下列规定:1 管道采用粘接接口,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不得小于表 3.3.15 的规定。表 3.3.15 管端插入承口的深度公称直径(mm)20 25 32 40 50 75 100 125 150插入深度(mm)16 19 22 26 31 44 61 69 802 熔接连接

9、管道的结合面应有一均匀的熔接圈,不得出现局部熔瘤或熔接圈凸凹不匀现象。3 采用橡胶圈接口的管道,允许沿曲线敷设,每个接口的最大偏转角不得超过 2。4 法兰连接时衬垫不得凸入管内,其外边缘接近螺栓孔为宜。不得安放双垫或偏垫。5 连接法兰的螺栓,直径和长度应符合标准,拧紧后,突出螺母的长度不应大于螺杆直径的 1/2。6 螺栓连接管道安装后的管螺纹根部应有 2-3 扣的外露螺纹,多余的麻丝应清理干净并做防腐处理。7 承插口采用水泥捻口时,油麻必须清洁、填塞密实,水泥应捻入并密实饱满,其接口面凹入承口边缘的深度不得大于 2mm。38 卡箍(套)式连接两管口端应平整、无缝隙,沟槽应均匀,卡紧螺栓后管道应

10、平直,卡箍(套)安装方向应一致。3.3.16 各种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水压试验,非承压管道系统和设备应做灌水试验。4 室内给水系统安装4.1 一 般 规 定4.1.1 本章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0.1MPa 的室内给水和消火栓系统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4.1.2 给水管道必须采用管材相适应的管件。生活给水系统所涉及的材料必须达到以饮用水卫生标准。4.1.3 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的镀锌钢管应采用螺纹连接,套丝扣时破坏的镀锌层表面外采用法兰或卡套式专用管件连接,镀锌钢管与法兰的焊接处应二次镀锌。4.1.4 给水塑料管和复合管可以采用橡胶圈接口、粘接接口、热熔连接、专用管件的连接应

11、使用专用管件连接,不得在塑料管上套丝。4.1.5 给水铸铁连接可采用水泥捻口或橡胶圈接口方式进行连接。4.1.6 铜管连接可采用专用接头或焊接,当管径小于 22mm 时宜采用插或套管焊接,承口应迎介质流向安装;当管径大于或等于 22mm 时宜采用对口焊接。4.1.7 给水立管和装有 3 个或 3 个以上配水点的支管始端,均应安装可拆卸的连接件。4.1.8 冷、热水管道同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上、下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就在冷水管上方。2 垂直平行安装时热水管应在冷水管左侧。4.2 给水管道及配件安装4.2.1 室内给水管道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各种材质的给水管道系统试验压力

12、均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但不得小于 0.6MPa。检验方法:金属及复合管给水管道在试验压力下观测 10min,压力降不应大于0.02MPa,然后降到工作压力进行检查,应不渗不漏;塑料管给水系统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的 1.15 倍状态下稳压 2h,压力降不直超过0.03MPa,同时检查各连接处不得渗漏。4.2.2 给水系统交付使用前必须进行通水试验并做好记录。4.2.3 生产给水系统管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须冲洗和消毒,并经有关部门取样检验,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标准方可使用。4.2.4 室内直埋给水管道(塑料管道和复合管道除外)应做防腐处理。埋地管道

13、防腐层标材质和结构应符合设计要求。一 般 项 目4.2.5 给水引入管与排水排出管的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1m。室内给水与排水管道平行敷设时,两管间的最小水平净距不得小于 0.5m;交叉铺设时,垂直净距不得小于 0.15m。给水管应铺在排水管上面,若给水管必须铺在排水管下面时,给水管应加套管,其长度不得小于排水管管道径的 3 倍。4.2.6 管道及管件焊接的焊缝表面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1 焊缝外形尺寸应符合图纸和工艺文件的规定,焊缝高度不得低于母材表面,焊缝与母材应圆滑过渡。 2 焊缝及热影响区表面应无裂纹、未熔合、未焊透、夹渣、弧坑和气孔等缺陷。4.2.7 给水水平管道应有 25的坡度坡向泄水装

14、置。4.2.8 给水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2.8 的规定。表 4.2.8 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4钢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125塑料复合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1.5251 水平管道纵横方向弯曲铸铁管 每米全长 25m 以上 225用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钢管 每 5m 以上 38塑料复合管 每米 5m 以上 282 立管垂直度铸铁管 每米 5m 以上 310吊线和尺量检查3 成排管段和成排阀门 在同一平面上间距 3 尺量检查4.2.9 管道的支、吊架安装应平整牢固,其间距应符合本规范第 3.3.8 条、第 3.3

15、.9 条或第 3.3.10 条的规定。4.2.10 水表应安装在便于检修、不受曝晒、污染和冻结的地方。安装螺翼式水表,表前与阀应有不小于 8 倍水表接口直径的直线管段。表外壳距墙表面净距为 1030mm;水表进水口中心标高按设计要求,允许偏差为10mm.4.3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主 控 项 目4.3.1 室内消火栓系统安装完成后应取屋顶层(或水箱间内)试验消火栓和首层取二处消火栓做试射试验,达到设计要求为合格。一 般 项 目4.3.2 安装消火栓水龙带,水龙带与水枪和快速接头绑扎好后,应根据箱内构造将水龙带挂放在箱内的挂钉、托盘或支架上。4.3.3 箱式消火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1 栓口应朝

16、外,并不应安装在门轴侧。2 栓口中心距地面为 1.1m,允许偏差20mm。3 阀门中心距箱侧面料 140mm,距箱后内表面为 100mm,允许偏差5mm。4 消火栓箱体安装的垂直度允许偏差为 3mm.4.4 给水设备安装主 控 项 目4.4.1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规定。4.4.2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书的规定。4.4.3 敞口水相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 24h 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下 10min 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 般 项 目4.4.4 水箱支架或

17、底座安装,其尺寸及位置应符合设计规定,埋设平整牢固。4.4.5 水箱溢流管和泄放和应设置在排水地点附近但不得与排水管直接连接。4.4.6 立式水泵的减振装置不应采用弹簧减振器。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7 的规定。表 4.4.7 室内给水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坐标 15 经纬仪或拉线、尺量坐标 +5 用水准仪、拉线和尺量检查1 静置设备垂直度(每米) 5 吊线和尺量检查立式泵体垂直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2 离心式水泵卧式泵体水平度(每米) 0.1 水平尺和塞尺检查5轴向倾斜(每米) 0.8联轴器同心度 径

18、向位移 0.1在联轴器互相垂直的四个位置上用水准仪、百分表或测微螺钉和塞尺检查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4.4.8 的规定。表 4.4.8 管道及设备保温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1 厚 度 +0.10.05 用钢针刺入卷材 52 表面平整度涂抹 10 用 2m 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注: 为保温层厚度。5 室内排水系统安装 5.1 一 般 规 定 5.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排水管道、雨水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5.1.2 生活污水管道应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混凝土管(由成组洗脸盆或饮用喷水器到共用水封之间的排水管和连接卫生

19、器具的排水短管,可使用钢管)。雨水管道宜使用塑料管、铸铁、镀锌钢管或混凝土管等。悬吊管道定使用塑料管、铸铁管或塑料管。易受振动的雨水管道(如锻造车间等)应使用钢管。5.2 排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 控 项 目5.2.1 隐蔽或埋地的排水管道在隐蔽前必须做灌水试验,其灌水高度应不低于底层卫生器具的上边缘或底层地面高度。检验方法:满水 15min 水面下降后,再灌满观察 5min,液面不降,管道及接口无渗漏为合格。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5.2.2 的规定。表 5.2.2 生活污水铸铁管道的坡度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1 50 35 252 75

20、 25 153 100 20 124 125 15 105 150 10 76 200 8 5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必须符合设计或本规范表 5.2.3 的规定。表 5.2.3 生活污水塑料管道的坡度项次 管径(mm) 标准坡度() 最小坡度()1 50 25 122 75 15 83 110 12 64 125 10 55 160 7 45.2.4 排水塑料管必须按设计要求及位置装设伸缩节。如设计无要求时,伸缩节间距不得大于 4m。6高层建筑中明设排水塑料管道应按设计要求设置阻火圈或防火套管。5.2.5 排水主立管及水一干管管道均应做通球试验,通球球径不小于排水管道管径的2/3,通

21、球率必须达到 100%。一 般 项 目5.2.6 在生活污水管道上设置的检查口或清扫口,当设计无要求时应任命下列规定:1 在立管上应每隔一层设置一个检查口,但在最底层和有卫生器具的最高层必须设置。如为两层建筑时,可仅在底层设置立管检查口;如有乙字弯管时,则在该层乙字弯管的上部设置检查口。检查口中心高度距操作地面一般为 1m,允许偏差20mm;检查口的朝向应便于检修。暗装立管,在检查口处应安装检修门。2 在连接 2 个及 2 个以上大便器或 3 个及 3 个以上卫生器具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清扫口。当污水管在楼板下悬吊敷设时,可将清扫口设在上一层楼地面上,污水管起点的清扫口与管道相垂直的墙面距离不得

22、小于 200mm;若污水管起点设置堵头代替清扫口时,与墙面距离不得小于 400mm。3 在转角小于 135 度的污水横管上,应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4 污水横管的直线管段,应按设计要求的距离设置检查口或清扫口。5.2.7 埋在地下或地板下的排水管道的检查口,应设在检查井内。井底表面标高与检查口的法兰相平,井底表面应有 5%坡度,坡向检查口。5.2.8 金属排水管道上的吊钩或卡箍应固定在承重结构上。固定件间距:横管不大于2m;立管不大于 3m。楼层高度小于或等于 4 m,立管可安装 1 个固定件。立管底部的弯管处应设支墩或采取固定措施。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间距应符合表 5.2.9 的规

23、定。表 5.2.9 排水塑料管道支吊架最大间距(单位:m)管径(mm) 50 75 110 125 160立 管 1.2 1.5 2.0 2.0 2.0横 管 0.5 0.75 1.10 1.30 1.65.2.10 排水能气管不得与风道或烟道连接,且应符合下列规定:1 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300mm,但必须大于最大积雪厚度。2 在通气管出口 4m 以内有门、窗时,通气管应高出门、窗顶 600mm 或引向无门、窗一侧。3 在经常有人停留的平屋顶上,通气管应高出屋面 2m,并应根据防雷要求设置防雷装置。4 屋顶有隔热层从隔热层板面算起。5.2.11 安装未经消毒处理的医院含菌污水管道,不得与其他排

24、水管道直接连接。5.2.12 饮食业工艺设备引出的排水管及饮用水水箱的溢流管,不得与污水道直接连接,并应留出不小于 100mm 的隔断空间。5.2.13 通向室外的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穿过墙壁或基础必须下返时,应采用 45 度三通和 45 度弯头连接,并应在垂直管段顶部设置清扫口。5.2.14 由室内通向室外排水检查井的排水管,井内引入管应高于排出管或两管顶相平,并不小于 90 度的水流转角,如跌落差大于 300mm 可不受角度限制。5.2.15 用于室内排水的室内管道、水平管道与立管的连接,应采用 45 度三通或 45 度四通和 90 度斜三通或 90 度斜四通。立管与排出管端部的连接,应采

25、用两个 45 度弯头或曲率半径不小于 4 倍管径的 90 度弯头。5.2.16 室内排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表 5.2.16 的相关规定。表 5.2.16 室内排水和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mm) 检验方法71 坐 标 152 标 高 +15每 1m 1铸铁管全长(25m 以上) 25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1每 1m管径大于 100mm 1.5管径小于或等于 100mm 25钢管 全长 25m以上 管径大于 100mm 308每 1m 1.5塑料管全长(25m 以上) 38每 1m 33横管纵横方向弯曲 钢筋混凝土管、混凝土管 全长(25m 以上)

26、75用水准仪(水平尺)、直尺、拉线和尺量检查每 1m 3铸铁管全长(25m 以上) 15每 1m 3钢管全长(25m 以上) 10每 1m 34立管垂直度 塑料管 全长(25m 以上) 15吊线和尺量检查5.3 雨水管道及配件安装主 控 项 目5.3.1 安装在室内的雨水管道安装后应做灌水试验,灌水高度必须到每根立管上部的雨水斗。检验方法:灌水试验持续 1h,不渗不漏。5.3.2 雨水管道如采用塑料管,其伸缩节安装应符合设计地求。5.3.3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得小于 5;埋地雨水管道的最小坡度,应符合表5.3.3 的规定。表 5.3.3 地下埋设雨水排水管道的最小坡度项次 管径(mm)

27、 最小坡度()1 50 202 75 153 100 84 125 65 150 56 200400 4一 般 项 目 5.3.4 雨水管道不得生活污水管道相连接。5.3.5 雨水斗管的连接应固定在屋面承重结构上。雨水斗边屋面连处应严密不漏。连接管管径当设计无要求时,不得小于 100mm。5.3.6 悬吊式雨水管道的检查口或带法兰堵口的三通的间距不得大于表 5.3.6 的规定。表 5.3.6 悬吊管检查口间距项次 悬吊直径(mm) 检查口间距(mm)1 150 152 200 205.3.7 雨水管道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5.2.16 的规定。85.3.8 雨水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应符

28、合表 5.3.8 的规定。表 5.3.8 钢管管道焊口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次 项 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1 焊口平直度 管壁厚 10mm 以内 管壁厚 1/4高 度2 焊缝加强面宽 度 +1mm焊接检验尺和游标卡尺检查深 度 小于 0.5mm连续长度 25mm3 咬 边长度 总长度(两侧) 小于焊缝长度的 10 直尺检查6 室内热水供应系统安装6.1. 一 般 规 定6.1.1 本章节适用于工作压力不大于 0.1MPa,热水温度不超过 75的室内热水供应管道安装工程的质量检验与验收。6.1.2 热水供应系统的管道应采用塑料管、复合管、镀锌钢管和铜管。6.1.3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及配件安装应按本

29、规范第 4.2 节的相关规定执行。6.2 管道及配件安装 主控项目6.2.1 热水供应系统安装完毕,管道保温之间前应进行水压试验。试验压力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未注明时,热水供应系统水压试验压力应为系统顶点的工作压力加 0.1MPa,同时在系统顶点的试验压力不小于 0.3MPa。检验方法:钢管或复合管道系统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降不大于 0.02MPa,然后降至工作压力检查,压力应不降,且不渗不漏;塑料管道系统在试验压力下稳压 1h 压力降不得超过 0.05MPa,然后在工作压力 1.5 倍状态下稳压 2h,压力降不得超过 0.03MPa,连接处不得渗漏。6.2.2 热水供应管道应尺量

30、利用自然弯补偿热伸缩,直线段过长则应设置补偿器。补偿器型式、规格、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预拉伸。6.2.3 热水供应系统竣工后必须进行冲洗。一 般 项 目6.2.4 管道安装坡度应符合设计规定。6.2.5 温度控制器及阀门应安装在便于观察和维护的位置。6.2.6 热水供应管道和阀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本规范表 4.2.8 的规定。6.2.7 热水供应系统管道应保温(浴室内明装管道除外),保温材料、厚度、保护壳等应符合设计规定。保温层厚度和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世纪规范 4.4.8 的规定。6.3. 辅助设备安装主控项目6.3.1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玻璃前,应对集热排管和上、下集管

31、作水压试验,试验压力为工作压力的 1.5 倍。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2 热交换器应以工作压力的 1.5 倍作水压试验。蒸汽部分应不低于蒸汽供汽压力加0.3MPa;热水部分应不低于 0.4MPa。检验方法:试验压力下 10min 内压力不降,不渗不漏。6.3.3 水泵就位前的基础混凝土强度、坐标、标高、尺寸和螺栓孔位置必须符合设计要求。6.3.4 水泵试运转的轴承温升必须符合设备说明收的规定。96.3.5 敞口水箱的满水试验和密闭水箱(罐)的水压试验必须符合设计与本规范的规定。检验方法:满水试验静置 24h,观察不渗不漏;水压试验在试验压力 10min

32、压力不降,不渗不漏。一 般 项 目6.3.6 安装固定式太阳能热水器,朝向应正南。如果受条件限制时,其偏移角不得大于15。集热器的倾角,对于春、夏、秋三个季节使用的,应采用当地纬度为倾角;若以夏季为主,可比当地纬度减少 10。6.3.7 由集热器上、下集管接往热水箱的循环管道,应有不小于 5的坡度。6.3.8 自然循环的热水箱底部与集热器上集管之间的距离为 0.31.0m.6.3.9 制作吸热钢板凹槽时,其圆度应准确,间距应一致。安装集热排管时,应用卡箍和钢丝紧固在钢板凹槽内。6.3.10 太阳能热水器的最低处应安装泄水装置。6.3.11 热水箱及上、下集管等循环管道均应保温。6.3.12 凡

33、以水作介质的太阳能热水器,在 0以下地区使用,应采取防冻措施。6.3.13 热水供应辅助设备安装的允许偏差应符合本规范表 4.4.7 的规定。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符合表 6.3.14 的规定。表 6.3.14 太阳能热水器安装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方法标 高 中心线距地面(mm)+20 尺 量板式直管太阳能热水器固定安装朝向 最大偏移角 不大于 15 分度仪检查7 卫生器具安装7.1 一般规定7.1.1 本章适用于室内污水盆、洗涤盆、洗脸(手)盆、盥洗槽、浴盆、淋浴器、大便器、小便器、小便槽、大便部洗槽、妇女卫生盆、化验盆、排水栓、地漏、加热器、煮沸消毒器

34、和饮水器等卫生器具安装的质量检验与验收。7.1.2 卫生器具的安装应采用预埋螺栓或膨胀螺栓安装固定。7.1.3 卫生器具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是,应符合表 7.1.3 的规定。表 7.1.3 卫生器具的安装高度卫生器具安装高度(mm)项次 卫生器具名称 居住和公共建筑 幼儿园 备注1 污水盆(池) 架空式落地式 800500 800500 2 洗涤盆(池) 800 8003 洗脸盆、洗手盆(有塞、无塞) 800 5004 盥洗槽 800 5005 浴盆 52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6 蹲式大便器 高水箱低水箱 1800900 1800900 自台阶面至高水箱底自台阶面至低水箱底高水箱 1800 1

35、8007 蹲式大便器 低水箱外露排水管式虹吸喷射式510470370自地面至高水箱底自地面至低水箱底108 小便器 挂式 600 450 自地面至下边缘9 水便槽 200 150 自地面至台阶面10 大便槽冲冼水箱 2000 自台阶面至水箱底11 妇女卫生盆 36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12 化验盆 800 自地面至器具上边缘7.1.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如设计无要求时,应符合表 7.1.4 的规定。表 7.1.4 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mm)项次 给水配件名称 配件中心距地面高度 冷热水龙头距离1 架空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1000 2 落地式污水盆(池)水龙头 8003 洗涤盆

36、(池)水龙头 1000 1504 住宅集中给水龙头 1000 5 洗手盆水龙头 1000 水龙头(上配水) 1000 150水龙头(下配水) 800 1506 洗脸盆角阀(下配水) 450 水龙头 1000 1507 盥洗槽冷热水管其中热水龙头上下并行 1100 1508 浴盆 水龙头(上配水) 670 150截止阀 1150 95混合阀 11509 淋浴器淋浴喷头下沿 2100 高水箱角阀及截止阀 2040低水箱角阀 250 手动式自闭冲洗阀 600 脚踏式自闭冲洗阀 150 拉管式冲洗阀(从地面算起) 1600 10蹲式大便器(台阶面算起)带防污助冲器阀门(从地面算起) 900 高水箱角阀

37、及截止阀 2040 11 坐式大便器 低水箱角阀 150 12 大便槽冲洗水箱截止阀(从台阶面算起) 2400 13 立式小便器角阀 1130 14 挂式小便器角阀及截止阀 1050 15 小便槽多孔冲洗管 1100 16 实验室化验水龙头 1000 17 妇女卫生盆混合阀 360 注:装设在幼儿园的洗手盆、洗脸盆和盥洗槽水嘴中心离地面安装高度应 700mm,其他卫生器具给水配件的安装高度,应按卫生器具实际尺寸相应减少。7.2 卫生器具安装主控项目7.2.1 排水栓和地漏的安装应平正、牢固,低于排水表面,周边无渗漏。地漏水封高度不得小于 50mm。7.2.2 卫生器具交工前应做满水和通水试验。一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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