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导语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已经开始执行了,为此向广大同行提供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填写范例与指南的学习。土建部分检验批划分方法1.1 检验批的划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3 中的第 4.0.7 条规定“施工前,应由施工单位制定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并由监理单位审核。对于附录 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可由建设单位组织监理、施工等单位协商确定。”针对本条规定,可以由各个专业技术负责人在开工前把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的划分方案确定下来,上交监理审批。参照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如下:1.地基与基础(1
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地下水控制和边坡等子分部一般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的,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2)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 中的第 3.0.13 条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及抽样数量的规定如下:1 )主体结构防水工程和细部构造防水工程应按结构层、变形缝或后浇带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2 )特殊施工法结构防水工程应按隧道区间、变形缝等施工段划分检验批 ;3 )排水工程和注浆工程应各为一个检验批;4 )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
3、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其他均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2.主体结构(1)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02 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方法,根据施工经验,模板、钢筋、混凝土、预应力、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的检验批应按照施工段划分,其中钢筋原材应按照进场计划划分检验批。(2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11 中第 3.0.20 条规定砌体结构工程检验批的划分应同时符合下列规定: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 )不超过 250m砌体;3 )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3 )钢结构工程施
4、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中规定如下:10.1.2 单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1.1.2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安装工程可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地下钢结构可按不同地下层划分检验批12.1.2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检验批。13.1.2 压型金属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可按变形缝、楼层、施工段或屋面、墙面、楼面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钢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4 )铝合金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
5、收规范GB 50576-2010 中规定如下:10.1.3 单层铝合金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或空间刚度单元等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多层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应按楼层或施工段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1.1.2 铝合金空间网格结构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或空间刚度单元划分成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2.1.2 铝合金面板的制作和安装工程应按变形缝、施工段、轴线等划分为一个或若干个检验批。13.1.2 铝合金幕墙结构安装工程应按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 500 1000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每 100抽查不应少于一次,每处不应小于 10;同一单位工
6、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其余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与铝合金结构安装工程保持一致,或者根据现场情况进行合理的调整。(5 )钢管混凝土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628-2010 中没有具体规定检验批的划分规则,根据施工经验,应参照混凝土和钢结构的验收规范和现场施工段制定检验批划分方案。(6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6-2012 中规定如下:4.1.2 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一幢方木、原木结构房屋为一个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整幢房
7、屋的一楼层或变形缝间的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5.1.4 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一幢胶合木结构房屋为一检验批;构件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整幢房屋的一楼层或变形缝间的一楼层为一个检验批.6.1.2 轻型木结构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控制应以同一建设项目同期施工的每幢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总建筑面积不超过 3000的轻型木结构建筑为一检验批,不足 3000者应视为一检验批,单体建筑面积超过 300时,应单独视为一检验批;轻型木结构制作安装质量控制应以一幢房屋的一层为一检验批。7.1.5 木结构防护工程的检验批可分别按本规范第 46 章对应的方木与原木结构、胶合木结构或轻型木结构的检验批划分。3 .建筑装
8、饰装修:(1)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9-2010 中第 3.0.21 条中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的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1)基层 (各构造层 )和各类面层的分项工程的施工质量验收应按每一层次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 )划分检验批,高层建筑的标准层可按每三层( 不足三层按三层计)划分检验批;2 )每检验批应以各子分部工程的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所划分的分项工程按自然间(或标准间 )检验,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 3 间;不足 3 间,应全数检查;其中走廊(过道) 应以 10 延长米为 1 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 间计算;3 )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
9、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 4 间,不足 4 间,应全数检查。(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中规定如下:4.1.5 抹灰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什的室外抹灰工程每 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什的室内抹灰工程每 50 个自然间(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 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1.5 门窗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
10、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6.1.5 吊顶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 30 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7.1.5 轻质隔墙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 50 间( 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 30 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8.1.5 饰面板(砖) 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
11、按下列规定划分: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 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 30 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 )工程每 500 100应划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9.1.5 幕墙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相同设计、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幕墙工程每 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同一单位工程的不连续的幕墙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幕墙,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幕墙的结构、工艺特点及幕墙工程规模,由监理
12、单位(或建设单位) 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10.1.3 涂饰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室外涂饰工程每一栋楼的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室内涂饰工程同类涂料涂饰的墙面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涂饰面积 30 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11.1.3 裱糊或软包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品种的裱糊或软包工程每 50 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 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12.1.5 细部工程的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应按下列规定划分:
13、同类制品每 50 间(处)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间(处)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每部楼梯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4 .屋面:(1)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中第 3.0.14 条中规定屋面工程各分项工程宜按屋面面积每 500 1000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应按一个检验批;每个检验批的抽检数量应按本规范 48 章的规定执行。根据施工经验,标高不同的屋面宜划分为不同的检验批进行验收。5 .建筑节能(1)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中规定如下:摘录一:4.1.6 墙体节能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采用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做法的墙
14、面,每 500 1000面积划分一个检验批,不足 500也为一个检验批。检验批的划分也可根据与施工流程相一致且方便施工与验收的原则,由施工单位与监理( 建设) 单位共同商定。摘录二:幕墙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规定宜按照上文“建筑装饰装修”中的规定划分。摘录三:6.1.4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验批应接下列规定划分: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门窗及门窗玻璃每 10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10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同厂家的同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 50 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50 樘也为一个检验批;对于异形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致量,由监理( 建设 )单位和施
15、工单位协商确定。摘录四:屋面节能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规则宜按照上文“屋面”中的规定划分。摘录五:8.1.4 地面节能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检验批可按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当面积超过 200时,每 200可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 200也为一个检验批。不同构造做法的地面节能工程应单独划分检验批。摘录六:采暖系统、通风与空调节能工程、建筑配电与照明节能工程的验收,可按系统、接层等进行。摘录七:空调与采暖系统冷热源设备、辅助设备及其管道和管网系统节能工程的验收,可分别按冷源和热源系统及室外管网进行检验批划分。GB50300-2013: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1.2 检验批的容量检验批划分
16、完成后需要确定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是由数值与单位组成的,根据施工习惯,一般检验批容量填写有以下几种方式:1.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段的主要工程量,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时检验批容量为“m”,钢筋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为 “t ”。2.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段的施工范围,可以理解为当前施工段的水平投影面积,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钢筋安装和模板安装时检验批为“m”。3.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的构件数量,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框架柱时检验批容量为“根 ”,门窗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为“樘”。1.3 最小抽样数量最小抽样数量的确定及填写要求大致分为以下七种情况,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17、举例说明。1.全数检查,如下:4.2.1 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2 .需要用试验报告和材质证明、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和试验记录等来描述的项目,如下:4.2.2 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 板厚等于或大于 40mm,且设计有 Z 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
18、的钢材。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3 .定数或百分比抽样,如下:4.2.3 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 5 处。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4 .资料全查,定数抽样,如下:5.2.5 T 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 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 t/2 ,且不应大于 10mm 。焊脚尺寸的允许偏差为 0mm4mm 。检查数量:资料全数检查;同类焊缝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条。检验方法:观察检查,用焊缝量规抽查测量。5.有两种
19、限定方法的定数抽样,如下:4.9.3 防腐涂料和防火涂料的型号、名称、颜色及有效期应与其质量证明文件相符。开启后,不应存在结皮、结块、凝胶等现象。检查数量:按桶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3 桶。检验方法:观察检查。6.多种限定方法抽查,同检测项目内多种构件,如下:5.2.8 二级、三级焊缝外观质量标准应符合本规范附录 A 中表 A.0.1 的规定。三级对接焊缝应按二级焊缝标准进行外观质量检验。检查数量:每批同类构件抽查 10%,且不应少于 3 件;被抽查构件中,每一类型焊缝按条数抽查 5%,且不应少于 1 条;每条检查 1 处,总抽查数不应少于 10 处。检验方法:观察检查或使用放大镜、焊缝量规和钢尺检查。7 .在附录 B 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未涵盖的分项工程和检验批,由相关单位及专家制定验收方案,采用计数抽查时应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的表 3.0.9 的规定确定最小抽样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