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教育法学复习资料(根据考试大纲整理,供复习参考)一、 名词解释1、教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 3 条的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2、成人教育:成人教育是根据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所属社会承认的成人进行的,目的在于提高社会劳动者和工作人员的素质的教育活动。 3、学位制度:学位制度是指国家和高等学校以学术水平为衡量依据,而授予一定的学术称号或身份,即学位来表明专业人才知识能力等级的制度。 4、法律实施:法律实施是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以及社会团体和广大公民在自己的实际生活
2、中实施法律规范的活动。5、教育法制:是以一套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为核心的、包括相应的法律实践和法律文化在内的法律系统,这是一个以行政法为主体,民法相配合,辅之以必要的刑法手段,并以其他法律手段为适当保障手段的完整的法律调控机制。 6、教育法体系:教育法体系是指一国现行教育法律规范所构成的完整的、内部协调一致的、有机联系的教育法律的整体系统。 7、职业教育:是指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普通教育的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 8、教师申诉制度:教师申诉制度是指教师对学校或其他教育机构及有关政府部门做出的处理不服,或
3、对侵犯其权益的行为,依照教师法的规定,向主管的行政机关申诉理由,请求处理的制度。 9、国家教育考试:是指国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对受教育者的知识水平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 10、教育立法: 11、教师权利:是指在教育教学活动中,依法享有的权力,是国家对教师能够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以及要求他人相应做出或不做出一定行为的许可与保障。 12、教师义务: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须履行的责任13、教育法:是调整国家行使行政权力和公民行使受教育权利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一类法律规范的总称。14、义务教育:义务教育,其最直接的意义就是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一定年龄
4、范围的儿童实施一定年限和一定程度的强迫教育。 15、法律渊源:指的是根据法律效力的来源不同而形成的法律类别。 16、法律责任: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是指教育法律关系的主体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义务时,在法律上应当承担的责任,是由于违反教育法规定的行为所产生的一种法律后果。 17、法律救济:法律救济是指法律对权力冲突的解决。也就是说,当公民的权力受到侵害时,可以从法律上获得自行解决,或请求司法机关及其他机关给与解决,实收损害的权益得到补救。 18、教育督导: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为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依照国家有关的规定,对所辖地区的教育工作进行监督、
5、检查、评估、指导的制度。 19、法律关系:是由法律所确认和调整的人与人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简答题1、简述我国的立法程序。答:立法程序包括以下四个步骤:(1)法律议案的提出。 (2)法律草案的审议。 (3)法律的通过。 (4)法律的公布。2、受教育者享有哪些权利。答:(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这项权利简称为“接受、享用教育的权利 ”。 (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 (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的权利。 (4)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
6、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3、简述教育法的特点。答:(1)教育形式上的特点教育法制尚不存在统一的法典。教育法极富于变动性。 (2)教育法内容上的特点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公定力。教育法的规定具有强制性。教育法解决纠纷的手段也不同于其他法律。4、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答:行政法律责任应由以下构成要件:(1)行为人已构成行政违法及部分行为不当。(2)行为人须具有行政法律责任能力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能够独立辨认行为后果并承担行为后果的能力和资格。3)行为须具有相应的情节。5、我国现行教育考试制度主要分哪些种类。答: 我国现行的国家教育考试主要包括:人学考
7、试,如高考、中考。研究生人学考试等;水平考试,如高中会考,汉语水平考试,外2语水平考试等;学历认证考试,如中等专业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6、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是什么?答: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基本条件应当包括组织的、人员的、物质的、经费的四个方面:(1)有组织机构和章程;(2)有合格的教师;(3)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7、简述教师资格的条件。答:我国教育法第 10 条规定:“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有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8、我国法律救济制度的具体
8、内容是什么。答:在教育领域内,还有两类特殊的法律救济制度,它们分别是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9、教育法所调整的基本法律关系有哪些。答:教育法所调整的基本法律关系有:学校与政府的关系、学校与社会的关系、学校与教师的关系、学校与学生的关系等等。10、我国职业教育方针是什么。答:根据一定社会的发展需要,在一定的普通教育的基础上,对受教育者进行从事某种职业所需的专门知识、技能和职业道德教育,使受教育者成为社会职业所需要的人才。11、学生的基本义务是什么。答:包括以下主要方面:(1)遵守法律、法规。 (2)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3)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9、。 (4)遵守所在学校或教育机构的管理制度。12、我国教育督导的任务是什么。答:教育督导的任务是: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13、行政违法行为的免责条件是什么。答:(1)行为人无责任能力。 (2)超过时效。 (3)情节显著轻微。 (4)符合社会价值取向或者特殊需要。14、简述义务教育的特征。答:强制性、免费性和世俗性。15、教师考核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150 页)答:教师考核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16、我国教育法体系的纵向结构是什么。
10、答:(1)教育法。(2)部门教育法。 (3)教育行政法规。 (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5)政府规章。17、教师享有哪些权利。答:(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发表意见。 (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权,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5)对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的方式;(6)参加进修或其他方式的培训。18、教育法规定的法律责任有何特点。答:作为一种行政法律责任,教育法规定的责任
11、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1)承担主体具有多重性。 (2)法律责任的承担具有相互性。(3)行政法律责任的追究机关及追究程序具有多元性。19、 学校的基本义务是什么(120 页)答:学校的基本义务是以下六项:(1)遵守法律法规;(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相关情况提供便利;(5)遵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收取费用并公开收费项目;(6)依法接受监督。20、简述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答:条件:首先,应加强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二是要
12、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和每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使职权,禁止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三是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专门机关和群众一起对教育法的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保障教育法的正确实施。其次,确保教育法的实效性。二、 论述题1、从教育和法律的角度分析“体罚学生”的原因2、你认为应该怎样依法治校。答;1、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理念。2、加强宣传,增强法制观念。3、健全学校规章制度。4、实施岗位责任制。5、加强民主监督3、从教育和法律的角度分析学校乱收费的原因及对策。答;中小学乱收费问题严重阻碍了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从法律角度分析,造成这一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教育投入未完全纳入法制
13、化轨道,教育法的约束力和可操作性不强。为了真正实现依法治教,解决中小学乱收费问题,必须提高全社会的教育优先意识和依法治教意识,建立完备和的教育法规体系,并通过弱化行政干预,完善“司法独立” 等途径来加大教育法的执行力度和广度。4、论述或分析健全的教育法制的基本特征。答:1、有完善的法制保证国家教育权的实现。2、有晚上的法制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的实现。3、有完善的法制保障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和教学秩序,改善办学条件,保护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4、有晚上的立法制度和形成比较完备的教育法体系,保证教育行为有法可依。5、有明确的法律责任规定,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6、有完善的法律监督制度,对3教育
14、法的实施情况进行有效的监督,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7、有与现代法治社会相适应的法律文化,形成实施教育法的良好的文化氛围。5、论述教育法的功能。答:教育法基本功能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出来。 (1)通过教育立法确保国家教育政策的有效实施和教育事业的稳定发展。 (2)通过教育立法实现教育行政管理的有序化、科学化。 (3)通过教育立法建立教育事业发展和教育活动的法律支撑体系。6、如何保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利。答:我国对未成年人受教育权利的法律保护主要包括国家保护、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针对各种保护措施进行适当阐述。论述教育法有效实施的必要条件。答:条件:首先,应加强对公民进行公民意识、法律意识、受教育权利意识的教育;二是要提高各级政府部门的领导者和每一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依法行使职权,禁止任何超越宪法和法律的行为;三是要建立组织健全、制度完善的法律监督体系,专门机关和群众一起对教育法的实施实行有效的监督,保障教育法的正确实施。其次,确保教育法的实效性。7、论述或分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所享有的基本权利。答: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享有如下权利:(1)依法独立自治管理各自内部事务的权利;(2)依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权利;(3)依法代表和维护自己所代表的那部分组织成员权益和要求的权利;(4)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5)依法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或者诉讼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