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代理合作协议—模板.doc

上传人:j****9 文档编号:2133890 上传时间:2019-04-30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个人代理合作协议—模板.doc_第1页
第1页 / 共4页
个人代理合作协议—模板.doc_第2页
第2页 / 共4页
个人代理合作协议—模板.doc_第3页
第3页 / 共4页
个人代理合作协议—模板.doc_第4页
第4页 / 共4页
亲,该文档总共4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 1 -销 售 合 作 协 议经 双 方 友 好 协 商 , 有 限 公 司 ( 以 下 简 称 甲 方 ) 与 ( 以 下 简 称 乙 方 ), 身 份 证 号 : 就 系 列 产 品 开 展 销 售 合 作 , 达 成 以 下 协 议 :一 、 甲 方 委 托 乙 方 开 发 客 户 , 授 权 开 发 的 客 户 名 录 如 附 件 一 所 列 , 乙 方 即 为 甲 方 授 权销 售 代 表 。 如 果 涉 及 非 目 录 客 户 的 业 务 开 发 , 乙 方 与 甲 方 书 面 确 认 备 案 后 即 可 开发 以 避 免 与 其 它 代 理 或 者 工 厂 销 售 相 冲 突

2、。二 、 甲 乙 双 方 随 着 业 务 的 开 展 , 乙 方 不 定 期 将 开 发 目 标 的 客 户 名 单 以 书 面 (包 含 电 子邮 件 , 以 下 相 同 )告 知 甲 方 , 经 双 方 核 实 确 认 执 行 。三 、 双 方 一 旦 确 认 ,乙 方 即 对 开 发 客 户 拥 有 一 年 内 唯 一 开 发 业 务 的 权 利 , 作 为 对 等 关系 , 乙 方 在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也 仅 为 甲 方 独 家 代 理 销 售 开 发 _业 务 。 如 果 指 定 客户 开 发 无 法 取 得 实 质 性 进 展 , 双 方 商 定 可 转 移 开 发 主 体

3、 。 协 议 有 效 期 内 乙 方 不得 在 甲 方 未 经 书 面 同 意 前 , 与 甲 方 相 同 性 质 之 业 者 从 事 销 售 竞 争 行 为 。 对 甲 方指 定 的 重 点 客 户 , 甲 乙 双 方 约 定 可 进 行 联 合 开 发 , 对 于 指 定 的 联 合 开 发 客 户 的佣 金 比 例 , 经 甲 乙 双 方 商 议 后 , 在 附 录 一 里 面 进 行 确 认 。 开 发 成 功 的 定 义 : 以目 标 客 户 建 立 甲 方 的 Vendor code 为 准 。 在 合 约 开 发 期 内 , 甲 方 可 以 根 据 开 发 状况 和 自 身 的

4、客 户 关 系 情 况 , 随 时 对 其 它 开 发 客 户 提 出 联 合 开 发 , 乙 方 同 意 后 , 可调 低 佣 金 比 例 , 具 体 以 双 方 商 议 确 认 。四 、 乙 方 未 经 甲 方 书 面 授 权 , 不 直 接 与 指 定 客 户 签 订 任 何 合 同 或 者 书 面 协 议 , 所 有相 关 合 同 应 由 甲 方 与 指 定 客 户 签 订 。五 、 乙 方 的 权 利 与 义 务1、 所 有 产 品 报 价 由 甲 方 直 接 向 客 户 进 行 报 价 。2、 乙 方 有 权 向 指 定 客 户 介 绍 甲 方 的 有 关 技 术 、 设 备 、

5、业 绩 等 情 况 , 所 需 数 据 、 样 品及 电 子 版 文 件 由 甲 方 提 供 , 但 甲 方 要 求 保 密 的 信 息 数 据 除 外 。3、 乙 方 有 权 邀 请 指 定 客 户 来 甲 方 参 观 考 察 、 审 定 。 甲 方 应 按 乙 方 要 求 之 合 理 的 规 格 、方 式 作 好 接 待 工 作 , 客 户 在 甲 方 考 察 , 稽 核 等 发 生 的 一 切 费 用 由 甲 方 承 担 。4、 乙 方 有 权 接 受 客 户 对 产 品 的 意 见 和 申 诉 , 并 应 及 时 通 知 甲 方 并 关 注 甲 方 的 切 身 利益 。5、 乙 方 应

6、 及 时 向 甲 方 通 报 市 场 开 发 计 划 、 进 展 情 况 与 支 持 要 求 。 甲 方 对 乙 方 在 开 发过 程 中 所 提 出 的 合 理 要 求 应 予 以 全 力 支 持 。- 2 -8、 乙 方 在 协 定 有 效 期 内 及 协 定 终 止 后 , 不 得 向 第 三 方 泄 露 甲 方 的 商 业 机 密 , 也 不得 将 该 机 密 超 越 协 议 范 围 使 用 , 对 于 指 定 客 户 之 信 息 则 按 竞 业 禁 止 之 范 围 不 可泄 漏 与 他 方 。 ( 保 密 协 议 根 据 甲 方 要 求 , 双 方 另 行 签 订 ) 。六 、 甲

7、方 的 权 利 及 义 务1. 甲 方 负 责 签 署 订 单 , 并 负 责 订 单 的 实 施 , 包 括 : 按 质 按 期 按 量 的 制 造 产 品 、检 验 测 试 、 包 括 发 货 、 运 输 报 关 , 以 及 处 理 客 户 的 质 量 投 诉 与 退 换 或 索 赔 等 请 求 。2. 甲 方 负 责 向 客 户 开 具 账 单 与 增 值 税 发 票 并 收 取 货 款 , 乙 方 有 责 任 为 甲 方 向 客 户 催收 逾 期 货 款 。3. 甲 方 全 权 批 准 客 户 交 易 方 式 , 货 款 额 度 , 账 期 等 。4. 甲 方 收 到 客 户 货 款

8、后 按 协 议 第 七 条 支 付 佣 金 给 乙 方 。 5. 甲 方 应 向 乙 方 提 供 有 关 业 务 数 据 和 信 息 以 配 合 乙 方 业 务 开 发 需 求 。七 、 佣 金 数 额 , 市 场 开 发 费 用 , 销 售 活 动 费 用 支 付 方 式 :1、 甲 乙 双 方 一 致 同 意 : 以 甲 方 实 际 收 到 的 客 户 货 款 作 为 计 算 佣 金 的 基 数 。2、 佣 金 比 例 原 则 上 按 甲 方 所 收 货 款 ( 未 税 ) 执 行 , 所 代 理 客 户 在 附 件 一中 定 义 出 具 体 佣 金 比 例 。 如 果 需 要 特 别 商

9、 定 佣 金 比 例 , 由 双 方 书 面 协 商 确定 并 加 以 备 案 。 如 果 客 户 方 面 要 求 对 产 品 的 价 格 在 量 产 后 进 行 降 价 调 整(如 季 度 降 价 要 求 ),佣 金 的 比 例 需 要 甲 乙 双 方 进 行 再 确 定 ,以 决 定 是 否 降 低佣 金 的 比 例 。3、 甲 方 在 收 到 客 户 货 款 后 , 经 乙 方 确 认 核 对 无 误 后 , 于 次 月 十 日 前 将 佣 金 数额 汇 款 至 乙 方 指 定 之 账 户 。4、 佣 金 支 付 的 币 种 以 客 户 支 付 的 实 际 币 种 进 行 结 算 ,如

10、果 客 户 支 付 美 金 ,佣 金要 求 用 人 民 币 结 算 ,则 按 客 户 付 款 时 的 实 际 汇 率 折 算 成 人 民 币 来 支 付 佣 金 。5、 协 议 终 止 时 , 对 于 甲 方 在 协 议 终 止 前 已 经 承 接 的 项 目 , 乙 方 继 续 享 有 的 佣金 的 权 利 , 直 至 这 些 老 项 目 结 束 。 乙 方 享 有 权 利 的 同 时 必 须 履 行 应 尽 的 义 务 。6、 甲 方 有 义 务 提 供 指 定 客 户 之 付 款 相 关 帐 务 信 息 予 乙 方 ; 其 包 括 订 单 , 发 票 , 应收 帐 款 列 表 等 相 关

11、 档 。八 、 本 协 议 有 效 期 为 三 年 , 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止 。 九 、 协 议 期 满 如 需 继 续 合 作 , 应 另 行 签 订 书 面 协 议 。 期 间 双 方 若 欲 提 前 终 止 协 议则 须 于 六 个 月 前 以 书 面 通 知 宣 告 。- 3 -十 、 因 执 行 本 协 议 而 发 生 的 任 何 争 执 , 双 方 应 友 好 协 商 , 协 商 不 成 , 双 方 有 权 向_申 请 仲 裁 请 求 违 约 赔 偿 。十 一 、 本 协 议 的 修 改 、 变 更 只 能 以 书 面 形 成 为 准 。十 二 、 本 协 议 一 式 二 份 , 双 方 各 执 一 份 。 本 协 议 经 双 方 签 字 盖 章 后 成 立 。未 尽 事 宜 按 合 同 法 及 民 法 通 则 有 关 规 定 处 理 。甲 方 : 乙 方 : 签 署 人 : 签 署 人 :- 4 -附 录 一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策划方案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