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xxx 有限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 xxx 出资,设立 xxxxxx 有限公司,特制订本章程。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 公司名称:xx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第二章 经营范围第三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xxxxxxxxxx(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条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改变经营范围,但须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 公司由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 万元。第四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第六条 股东姓名: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身份证号码:xxxxxxxx
2、x2第五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七条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认缴出资xx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金 100%,以货币方式出资,出资时间为 xxxxx 日以前。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公司是一个自然人出资的有限公司,不设立股东会由投资人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委派和更换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决定其报酬事项;(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
3、式作出决议;(八)修改公司章程;(九)决定聘用或解聘公司经理及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责任人及报酬事项;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由 xxx 担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公司的年度经营计划和方案;3(二)制定公司的年度财务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七)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定。第十条 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 xxx 担任公司经理。经理行使以下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第十一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聘任 xxx 为公司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可连聘连任。第十二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执行董事、高级4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依照公司
5、发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搞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五)向执行董事提出提案;(六)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监事,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七章 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 xxx 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第八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十四条 股东执行董事做出的各项决议都应以书面形式备案。第十五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 50 年,从工商部门核准登记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第十六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二)股东决议解散;(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消;(五)人民法院依据公司法第 183 条的规定予以解散;5(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第十八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第十九条 本章程一式三份,公司留存一份,股东留存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投资人签名:xxxxxx 有限公司2016 年 1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