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永丰乐城金沙湾二次结构砌体及粉刷分项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发包人(简称甲方):新郑市建安工程有限公司永丰乐城金沙湾项目承包人(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河南省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工程砌体分项承包合同。第一部分 专用条款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永丰乐城金沙湾 2#、13#、14#楼2、工程地点:新郑市龙湖镇祥云路与湖滨路交叉口3、结构形式:框剪结构地上三十层,地下二层。二、承包方式1、发包人以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给乙方。2、承包人包施工机具:搅拌机、振动棒、灰斗车、手动工具、电动工具及小五金材料(铁丝、铁钉、扎丝、胶带等) ,二级电箱
2、以下的电线箱、电线、电缆、闸刀、开关、插座等的费用。3、承包人包人工费、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包安全文明施工发生的费用。三、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1、本工程全部按设计图纸(0.000 以上) ,设计变更,图纸答疑及现行施工规范要求施工。22、乙方承包该工程施工图以内(0.000 以上)的所有填充墙、止水带、构造柱、现浇构件的钢筋制作、绑扎、模板制作与拆除;3、乙方负责配合大小机械安装,负责施工电梯操作及操作人员工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统一;负责防护棚搭建的人工费;4、在工地范围内的材料水平运输,每个工作面完工时的材料清理归类回收。甲方从主体验收后到工程交工的所有土建部分施工的人工(含现场
3、清理,卫生打扫) 。四、工程质量按国家及河南省相关标准规定的合格标准。五、合同工期1、承包人严格按照发包人安排的进度计划组织合理施工,并同时配合与其它工种的施工交叉作业,承包人必须保证有足够的人力保证各项施工正常进行,经质监站验收达到合格工程。2、2#、13#、14#楼 2017 年 9 月 10 日通过主体验收,总工期 102 天;3、承包方必须按发包方及相关部门的进度要求,只准提前,不准拖后。4、如没有完成,按推迟一天罚款 500 元,如工期推迟超过 10 天,按每天 1000 元罚款。依此类推,按累计天数计算。5、如承包方不能按时完成由发包方另安排班组施工,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负责赔偿。
4、六、承包单价1、按建筑面积,砌体: 175 元/m 2(含模板、钢筋制作、砼浇筑及施工洞口砌筑) ;内粉: 14 元/m 2;外粉: 25 元/m 2;地坪: 11 元/m 2;2、内粉刷包括:外墙架眼封堵,室内(含厨卫间及公共部分)粘网、喷浆、清地坪、熬 107 胶、电梯前室公用地板砖、墙面砖、楼梯踏步、顶棚不粉刷、墙面水泥压光,施工洞口补砌。33、外粉刷包括张网、喷浆、拉毛、水泥压光、屋面(除防水 层外,其余按图纸设计施工) 、散水、残疾人坡道、施工洞口补砌、包括室外踏步砌粉、外架子加固(含二层以下外架子搭设及所有外架子加固) 。4、地坪包括:客厅、卧室、厨房、阳台为毛地坪,卫生间水泥压光
5、;5、以上单价包含按本合同约定的承包方式完成所需要的一切人工、雨具、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工资、奖金、管理费及场内搬运、超高费、加班补助、文明施工、工人进退场等费用。6、由于发包人原因承包人中途离场按合同单价实际工作量结算,不再支付其它费用。以上各项内容包含在承包价内,结算时不准调整。签订合同时,承包人已详细熟识图纸,对工地场地实际情况,对图纸复杂程度无异,认可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调整增加工程单价。七、付款方式1、乙方进场自垫生活费及人工费;2、十五层砌体砌完,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人工费的 80%;3、全部砌完,付实际完成工程量人工费的 80%;4、主体工程经五大主体验收合格,内外粉刷施工完成后,付至
6、完成总工程量的 95%;5、剩余 5待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完毕,三个月后一次付清。第二部分 通用条款八、工程管理1、发包人对承包人具有绝对领导权,承包人的工作是在发包人领导下展开。2、承包人必须无条件的服从发包人项目部及公司职能部门对工地的统一管理和指挥,遵守发包人项目部的各项规章制度。3、承包人必须坚决执行国家、河南省及新郑市有关劳务分包的政策法规和规定,不得4违法使用老工、童工及患有重大疾病的工人,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承包人承担。4、承包人必须服从发包人一切管理人员的管理,无论任何情况,如有打骂威胁管理人员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承包人必须无条件退场,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承包人负责,情况严重
7、的,送当地公安机关处理。5、承包人必须作风正派,不得对发包人管理人员行贿,如有发生,则按公司及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对承包人处以 5000 元罚款。九、质量管理1、承包人应认真根据现行的国家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新郑市建设局有关规定、质量通病防治手册和项目部质量技术交底、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文件组织施工,接受发包人的检查和验收。2、隐蔽工程的验收。承包人应在隐蔽前通知发包人有关人员进行预验收,预验收通过后由发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如检查结果不合格,返工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所有未尽事宜按现行的国家施工和验收技术规范、规程、建筑规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新郑市建设局有关规定、质量通病防治手册
8、和项目部质量技术交底、设计图纸、施工说明书、设计变更等技术文件、相关规定执行。十、工期管理1、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和调动工作,服从发包人对施工进度的统一管理。2、每层或每个分段的施工由承包人收到发包人的进场开工通知时开始计时,工序完工并经项目部验收合格达到质量验收标准后,由项目部开出完工单。十一、材料管理1、承包人施工所需的一切材料,必须主材提前 7 天,并须填写材料明细表,送发包人审查。所用材料要如实计算,多算部分由乙方负责。2、属于发包方供应给本工程的一切材料,承包人应当合理使用,尽量节约材料。如有5浪费材料现象发生,经发包人指正后仍不改正,则按材料价的十倍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9、,罚款在支付款中扣除。十二、安全管理1、承包人必须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无条件接受项目部及有关部门的安全管理,并随时接受项目部的安全检查和监督,落实安全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事故的一切责任和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全部承担。2、承包人不得雇用患有高血压、恐高症、传染病等有碍安全施工的工人进场,严禁工人带病及酒后作业,如有隐瞒,承包人必须承担全部安全责任。3、承包人必须严格执行现行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禁令、安全操作规程、发包人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安全技术交底,特殊工种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方能上岗。4、承包人要加强对工人进行“三宝” 、 “四口” 、 “五
10、临边”等班前安全教育,楼层井架出入口安全每次进出料完毕后,使用人必须立即关闭。5、承包人与工人签订务工合同时,工人必须持有有效证件。6、如承包人所雇用的劳工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负责,对屡教不改且情节严重者,发包人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承包人负责。7、在外脚手架施工作业时,脚手架上施工操作人员不得过于集中,并在作业前检查脚手架是否牢固、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方可施工。8、所有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十三、文明施工管理1、承包人必须遵守地方有关规定和条例,按项目部及有关单位的要求,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施工。如因承包人的原因造成发包人在文明施工中的损失,则
11、由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2、承包人在施工中要做到“人走场清,工完料清,随走随清” ,现场材料堆放整齐,保持员工宿舍及生活场所的整洁卫生。63、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制定的有关治安管理条例。承包人工人在现场,不得有肇事、打架、嫖娼、吸毒、赌博等违法行为,违者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4、承包人工人若在工地范围内打架,一经查实即对承包人处以五千元的罚款,并由承包人承担因打架造成的对方人员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5、本合同签订人负责本工地的现场管理,如果不到工地管理,罚款 100 元/天,超过一天以上必须向本项目部经理请假。十四、发包人权利与义务1、发包人提供现场临舍、床、水、二级固
12、定电箱以上的配电系统、垂直运输机械给承包人使用。2、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办理暂住证等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发包人有义务协助承包人办理各种保险的相关手续,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保险费从工程款中扣除。十五、承包人权利与义务1、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内的项目转包给他人,否则发包人有权利终止本合同,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均由承包人负责。2、承包人必须按时组织足够的施工人员进场,并负责工人进、退场的一切费用。3、承包人进场后,必须交 1 寸彩照 2 张及身份证复印件给发包方,并负责在三天内与每一位下属工人签订劳务合同,办理好保险事宜,在五天内向当地派出所申请暂住证,并送一件复印件给发包方备查。4、承包人
13、必须常驻工地跟班作业,必须识图并熟练各种合同内的操作工艺,主要部位施工时还应做好示范。5、施工中如有整改的工作,承包人必须按时、保质完成,不得拖延和拒绝,否则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他人施工,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负责。6、如发包人需要承包人完成一些不属于本合同范围内的工作,承包人必须无条件服从,7由此产生的工资为大工 160 元/天,小工 120 元/天,承包人必须按时填好签证单,当天内由主管施工人员签字,并经项目部经理确认,发包人有权拒绝付补前单据的所有费用。7、承包人必须爱护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具,指派专人做好所用的机械设备和工具的维护、保养工作,如有遗失或人为破坏,必须按价赔偿。8、承包人必须自觉
14、处理好与其它班组或分包单位的关系,不得因任何理由与它人发生争吵或打架事件,否则按处罚 10001500 元的罚款或送当地公安机关进行处理。9、工程完成后,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规定的时间退场,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拖延。十六、合同解除1、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2、发生合同 8.4 条款情况,发包人要求解除合同。3、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致使合同无法履行。4、承包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发包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七、其它1、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劳动仲裁解决。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后正式生效,履约保证金结清后自行终止。十八、补充条款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施工人员不得带家属、小孩及其它闲杂人员居住施工现场,如发现按每人 200 元/天罚款,并立即请出施工现场。甲方: 乙方:代表签字: 身份证号及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8签约时间:2017 年 月 日 签约时间:2017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