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车背户买卖协议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转让二手车及该车牌照给乙方的相关事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 当事人及车辆情况(一)甲方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_现居住地址_联系电话_备用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二)乙方基本情况:身份证号码_现居住地址_联系电话_备用联系地址_联系电话_(三)二手车的基本情况:车辆牌号_ 车辆类型_厂牌、型号 _颜 色_初次登记日期_登记证号_发动机号码_ 车架号码_行使里程_km 使用年限至_年_月_日车辆年检签证有效期至_年_ 月_排放标准 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证号_(征税、免税
2、)。车船使用税纳税记录卡缴付截止期 _车辆保险险种_保险有效期截止日期 _年_ 月_日配置_其它情况_第二条 车辆价款本车价款为人民币 _元(大写_ 元),该车牌照价款为人民币 _元(大写_元),总价格_ 元(大写 _元) 第三条 价款的支付 (一)甲方在乙方交清钱款的同时将车辆及其牌照、车钥匙及备份钥匙,此车辆所拥有的机动车产权证书、行驶证、保险单、完税证明、原车主的二代身份证交与乙方,乙方使用甲方指标以及身份证所购买车辆的所有权(包括报废车辆的所有权)虽然姓名是甲方,但实际所有权,处置权归乙方,甲方不得干涉。(二)本合同签订当时,乙方将全部价款全部交付于甲方。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一)
3、甲方承诺出卖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属上的法律问题和尚未处理完毕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交通事故;应提供车辆的使用、维修、事故、检验以及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海关监管、交纳税费期限、使用期限等真实情况和信息。(二)虽然该车辆(包含更换机动车购车指标)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甲乙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的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更新指标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车辆费用、登记费用、保险费、相关税费等均由乙方承担)。(三)甲方保证其个人以及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包含更换机动车购车指标)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四)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将甲方二代身份证做其他任何用途,如有违反,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有乙方
4、负责,与甲方无关。身份证如有丢失需要补办,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及时补办,乙方补偿甲方人民币 500 元第五条 违约责任(一)违反本合同条款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解除。甲方违约的,甲方双倍赔偿乙方相应损失此次购车费及牌照费用(包含更换机动车购车指标费用)以及当时使用车辆所产生的所有费用;乙方违约的,则乙方双倍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二)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因此车所引发的各种交通事故、违章、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连带责任(三)自本协议签订之日前所有的交通事故、违章由甲方承担。(四)此协议签订后甲方任何债务经济纠纷与此车及牌照,以及此车置换的新车均无关系。第六条 争议解决方式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关行业组织及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向北京人民法院起诉。第七条 其它(一)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二)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签署的补充协议及提供的其它书面文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签章):_签约时间:_ 年_月_日乙方(签章):_签约时间:_ 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