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人大代表之家”工作制度汇编周家镇人大主席团二零一七年二月2(为便于创建“人大代表之家” ,现将有关制度汇编如下,仅参考供)“人大代表之家”工作职责(一)主持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工作。(二)组织制定人大代表之家的年度工作计划、代表活动方案,做好代表开展学习、视察、调查研究、向选民述职等活动的具体组织、协调、服务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服务。(三)按照人大代表之家的“组织、协调、联络、服务”职能,建立和健全人大代表之家的各项工作制度和代表活动制度,使代表活动规范化、制度化。(四)定期走访联系代表,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并做好跟踪、检查、催办工作。(五)开展代表联系
2、选民活动,做好代表接访选民的具体工作安排,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的情况。(六)及时总结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经验,促进人大代表之家工作的开展。结合实际,积极开展人大工作的宣传。3“人大代表之家”联络员工作职责 (一)在人大代表之家负责人领导下,负责人大代表之家的日常具体工作。 (二)做好人大代表接待活动日代表联系、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报告工作,向代表通报情况等具体工作。(三)密切同代表的联系,认真组织代表活动。关心代表的工作、学习、生活,加强与代表所在单位的联系,了解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的情况,收集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催办工作,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良好服务。(四)负责人大
3、代表之家的日常事务,建立和健全代表活动的资料档案及大事记录,做好收发、传阅、保管市、县人大常委会下发的文件等资料。(五)掌握代表的变动情况,办理县人大代表资格的自行终止、代表关系转移等的法定手续。(六)接受和完成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交办的工作,加强同县人大常委会的联系,按时完成有关代表活动的计划、情况、总结的上报工作,及时反映代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做好代表活动信息的撰写、报送工作。4“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重要场所之一,为人大代表集体学习、接待选民、座谈讨论、交流经验等活动提供必要的平台。二、“人大代表之家”活动一般由乡镇人大主席或者代
4、表小组组长召集,乡镇人大办公室为代表开展活动提供良好服务,登记、记载代表参加活动、提出建议等情况。三、“人大代表之家”主要开展代表学习、视察调研、接待选民、交流经验等活动,每季度组织一至二次,全年不少于六次,代表参与率不低于 90。四、代表活动一个星期之前,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代表,并向社会公布。5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一般安排 1-2 次。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一)学习的主要内容是:宪法、选举法、监督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
5、表大会制度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理论;代表的民主权利和应尽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以及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二)开展联系和接待代表活动,听取代表的建议和意见。(三)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四)交流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组织。小组组长应在开展活动的 3 日前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代表小组记录6员要做好相关服务工作。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代表小组组长请假。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
6、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认真记载,并及时向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人大代表学习制度一、学习的主要内容: 宪法、选举法、代表法、地方组织法、乡镇人大主席团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代表的民主权利和义务;与代表工作有关的专业知识等。二、学习的主要形式:集中学习讨论;专题讲座;个人自学;交流学习体会和代表履职工作经验等。三、根据代表小组开展的视察、专题调研,以及参加的执法检查等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四、学习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或各代表小7组组长召集并主持;每次活动要安排人员做好记录。五、代表
7、要按时参加学习,认真做好笔记;要联系自己的履职实际积极思考、参与讨论;要注意抽出时间安排好自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和水平。人大代表的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人大代表的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8议案
8、、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人大代表闭会期间的职责一、在代表大会召开之前,围绕会议议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为出席会议和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准备;代表大会闭会以后,及时传达大会精神;二、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乡(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参加县人大常委会或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统一视察
9、;三、宣传宪法、法律和法规,宣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9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四、同选民保持密切联系;五、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六、参加和应邀参加本级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组织的评议“一府两院”工作的活动;七、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可持代表证进行就地视察;八、受人大常委会的委托,可进行专题调查;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一、人大代表在任期间要通过多种形式,保持与选民的广泛联系,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自觉接受选民的监督。二、代表联系选民的主要内容和形式:(一)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本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并及时了解贯彻情况,推动各项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落实。(
10、二)认真听取选民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或者对某一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三)深入了解选民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搞好调查研究,向有关机关和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协助政府推行工作。10(四)在职权范围内,依照有关法律、政策和规定,帮助选民排忧解难。(五)向选民述职,报告执行代表职务、开展代表活动的情况,接受选民的评议。三、人大代表应保持与选民的经常性联系,一般可以采取召开选民座谈会、走访选民、接待选民来访、发放信函、公开征求意见以及专题调研等方式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四、选民提出意见和建议后,人大代表应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对于确属普遍性、全局性的问题,可以依法提出议案和代表建议,可以直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反映,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者乡镇人大组织视察或调研。五、选民意见和要求在得到有关机关和组织的答复或处理后,人大代表应及时反馈给选民。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